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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乞迈不敢再多说半句,只能担忧地看着他,金兀术一马当先就往自己的府邸而去,一路上,他不再是昔日驰骋纵横的横冲直撞,而是慢慢地,行走在这片美丽的土地上,杨柳青青,草色青青,四周野花的芬芳,这些,都是属于大金的。
暗处,海陵走出来,跟在他身后的还有他的兄弟夏渣。
“四太子竟然吐血了?怎么没听说他生病的消息?”
海陵眼里闪出一丝阴笑:“这个老家伙,看来是不成了。”
“大哥,我们要不要派人去四太子府打听一下,他究竟得的什么病?严重不?”
“当然要。好好安排,不要走漏了风声。”
“这个老家伙一挂掉,天下就是我们兄弟的了。”
他的声音虽然压得很低,海陵还是低低斥责:“你可不要得意忘了形,小心坏了大事。”
夏渣吐吐舌头,他从来也不敢对自己的这个大哥稍稍有些违逆。
“立即准备好,追捕秦大王在即,一定要立下头功,否则,在狼主面前无法交差。”
“可是,我们何不保存实力,等四太子先发力?就算他再了不起,他也要死了……”
海陵一瞪眼:“蠢材,你懂得什么?万一他不死怎么办?”
夏渣不敢反驳,却不服气,难道不是么?
阴天,凉风习习,周围的草丛透出盛夏的墨绿色,已经到了生命力最顽强最顶端的时刻,盛极必衰,转眼,就要到秋天了,就要草木凋零,万物为霜了。
林间小道上,没有任何的行人,只有黄昏里秋虫的呢喃,鸟雀的“吱呀”的声音,双脚踏在草地上,能听到咯吱咯吱的清脆的声音。
花溶取下斗笠,就算是阴天,长时间戴着斗笠也有些闷热。她一身当地人的装扮,脸上也是灰灰的,就像一个不起眼的牧羊的妇人。
背后一个脚步声,她停下来,头也不回,脸上露出微微的笑容:“不是叫你别来么?为什么要来?”
他喜悦地,几步冲上来,伸手揽住她的腰:“丫头,我是担心你嘛。”
她的手覆盖在那双粗糙的大手上,自己跟他商量好了去接陆文龙,因为有着十分的把握,所以才孤身一人前去,即便不成,也不会有危险。相反,他是金国通缉的头号要犯,而且他那种难以掩藏伪装的身形,只要露面就会被发现踪迹。可是,他还是不听,深切挂念着她的安危,悄悄跟着,不知用尽了多少方法,才能够不动声色。
这世界上,还有什么能比她的安危更加重要?
哪怕是“万一”,自己也要避免。更何况,自己还想念她——越是靠近,越是想念,一刻也不愿意和她分开。
他拉着她的手,忽然往回走。
花溶笑起来:“我已经换了几种方法了,就算有跟踪,也甩掉了。”
“还是小心为妙,四太子这厮,比狐狸还狡诈,比狼还阴险……”
“也是,小心使得万年船。”
秦大王带着她,迂回在林间穿梭。他为了躲避金军,这一两年,早就练就了超一流的游击队战术和反追踪技巧。他明知花溶露面,金兀术一定不会放过这个跟踪的良机,但是因着她最后的心愿,总不忍违逆她,甘冒风险,也欣然同意她前去。
花溶何尝不曾想到这一点?所以,一路上,也几乎用尽了一切的法子,就算最微小的风吹草动,她都会改变方向。
但是,与此同时,她也是暗暗担忧的,金兀术,他的大军究竟跟踪到了什么地步?
若是换了个女子,冲着那番柔情倦倦,一定以为四太子会手下留情。可是,她太了解金兀术了,也许,比他自己想象的更加了解。她可不认为,就凭那“三沸”的柔情,那支合拍的曲子,金兀术就会放下屠刀,放过秦大王和自己。
自己正是送上门的诱饵,给他最好的机会,让他毫不犹豫地抓住秦大王。
千万不能因为他偶尔流露的真情,就认为他会手下留情,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就如当初,他可以毫不犹豫地献计献策,亲眼目睹岳鹏举死在自己面前。
如果他现在站在秦大王面前,照样会一刀砍下去,不会给自己留一线人情。
甚至,必要的时候,那一刀,照样会砍在自己,砍在她花溶的身上,就如当年海上搜捕时候的那一声“杀无赦”!
柔情是柔情,政治是政治。他错觉他有时会模糊,但她,一直替他分得清清楚楚。
这就是政客,是他的本质决定的。金国的利益,大于一切!
自己要做的,是冒险求胜,尽力甩脱他的跟踪。她自认为,已经做得够成功了,毕竟自己跟着岳鹏举行军那么多年,又在大蛇部落经历了无数的危险。
但是,她依旧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只是跟着秦大王,跟着他迂回反复。秦大王就如一个乱世而生的野兽,具有天然的躲避危害,挣扎谋生的本能,比真正的野兽更加机警。也不知是他早年的亡命生涯,还是生性使然。在这一点上,她自认远远不如他。
二人走在林间,寂静的老林落叶堆积,悉悉索索,步履踩上去,软绵绵的。
从未有过的轻松心态,互相伴随,甚至忘了一切可能的危险。
秦大王问:“丫头,那小兔崽子还是不肯跟你走?”
“唉,他也不是不愿意,孩子太小了,无法决断。”
其实,要是陆文龙再大一点,更加无法决断,他以为自己是金人,为什么要去宋国?就算是因为妈妈,也不能舍弃自己的“故土”。
他不以为然,丫头就是这点不痛快,总是说什么尊重孩子的选择。要是自己去,干脆抓了人就走,跟他多啰嗦什么?
“这个小兔崽子,真是个白眼狼……妈的,他就是舍不得四太子府的荣华富贵……”
花溶黯然道:“也不能怪他,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身世。”
“你为什么不告诉他?”
花溶沉默了一下,忽然说:“秦尚城,其实,我觉得做宋人也并不就那么好。”
秦大王哈哈大笑:“极是。管他宋人,金人,老百姓都过的苦日子,好处都被鸟昏君得去了。也罢,那小兔崽子愿意留在金兀术身边享福,也由得他。”
不过,终究还是有些小小的遗憾:“唉,老子见他是把好身手,本想带他回海岛上,跟小虎头一起玩耍,日子不见得就比在这鸟地方过得差……”
听到“小虎头”三字,她再也按捺不住喷涌的想念,那是一个母亲最深切的担忧,最渴望的念想,压抑了太久,忽然心急火燎:“我们该回去了,马上回去,我好想小虎头……”
他何尝不知道她的心思?对于小虎头,他花费的心思,比她还多。从一岁多起就跟着自己,朝夕相处,完全不逊色于自己的生子那种深挚的情感。他点点头:“好,小家伙也该等我们等急了。许久没见他,我还真是想他。”
花溶凝视着他镇定自若的眼神,这世界上,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了。就算自己不在的那些日子,离开他的那些日子,他也没有任何推卸,犹豫过,始终如一,善待那个孩子。还有什么人,除了爱护自己,还这样深深爱护着自己的儿子?除了他!
忽然觉得安心,那是急迫后的安心,一种平淡的回归。哪怕天塌下来,有个人替你扛着,顶着。真好。
秦大王第一次见到她这样深切的眼神,柔软,满含了浓浓的情谊,感激、感谢、依赖、信任……那么复杂,却又那么简单,就是他了,就是他这个人了。
那长长的睫毛颤动,像一只薄翼的蝉儿刚刚脱壳出来,满含了深深的情谊,他忽然面红了起来,如一个青涩的少年,心怦怦的跳。
心跳。活了几十岁了,竟然在她面前心如潮涌。
他竟然不敢看她,仿佛初恋的少年人,微微羞涩的低下头去,无意识地加快了脚步,走在前面。
走了好几步,才想起什么,回头看她,见她已经落后丈余了,静静地站在原地,并不走。一见他停下,她脸上露出笑容。
他摸摸头发,语无伦次:“丫头,你怎么不走?”
她柔声细语:“你走得太快了,我跟不上。”
他恍然大悟,一颗心几乎要热切地跳出来,大步就冲回去,一把拉了她的手,手指放在唇边,一吹口哨,暗处藏好的马飞奔而来。他一抄手将她抱在怀里,翻身上马,一拉马缰,“呼”的一声,骏马狂奔,驰骋而去。
跑出去好远,他的头才埋在她的肩上,双手紧紧箍住她的腰,低低地笑出声来,竟不知道,人生还能这样。
往常的岁月里,总是以为追逐就要得到,男女之间,不过是OOXX,生儿育女。一切的一切,都是以得到为最终的目的,并为此锲而不舍,手段用尽。
现在方知,原来两心相悦是这样,哪怕是一个眼神的交流,一次简单的拉手,彼此一次会意的微笑,就这样就足够了。
那是人生的另一种境界,是他生命里最缺失的认知,如今,总算来了。他更加用力地揽住她的腰,几乎要将这小小的人儿揉碎了,放在自己身体里——小丫头,过了多少年,她还是自己的小丫头。多好!
奔出丛林,便是往大蛇部落而去。
花溶勒马,有点担忧:“大蛇部落现在不太安全了,我们不能去。”
秦大王看看前方:“你要走了,总得跟他们打一个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