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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倒是事实,合刺向来喜好奢华,挥霍无度,宫廷拨付的那点根本无法维持开支,已经屡次私自动用国库。但是因为连年的战争,大金国库本来也已经十分紧张,无法公然再大规模挪动。而且,依照惯例,就算是狼主,动用国库也必须跟大臣们商量。就算合刺权利大了许多,也不敢太过于明目张胆。在合刺之前的太宗狼主,就曾因为私自用了国库里的银两绢帛赏赐宠妃,惹恼了众臣。尽管数量还很一般,也被当时的权臣宗翰、谷神等按在炕上打了一顿屁股。当时,金兀术也是参加打屁股的人之一。合刺被教导过这一典故。尽管在他的继父和宇文虚中生前的筹划下,他的皇权已经大了许多。但只要曾参与打过狼主屁股的四太子还在,自己就始终不能只手遮天。所以,他一直在为如何修缮燕京的高规格缺乏银两而苦恼。
宋国的银两本是救命草,及时雨,他早已决定一运到就以修缮皇宫为名,先下手为强,挪用了再说,而且也名正言顺。浩浩皇都,当今天下第一大国的第一皇城,总不能寒怆了,不是嘛。
海陵是他的兄弟人,对兄弟皇帝的心思揣摩得最清楚。他刚带回去的10万银子和部分绢帛,甚至没经过任何公家的程序,就直接讨好合刺,让合刺全面安排了。
如今,合刺还在等着剩下的15万银子呢。
看他四太子到哪里去交出来?
海陵和夏渣两兄弟,一起回头看着那一片尸横遍野的狼藉战场。海凌一挥手:“走,我们回燕京去好好找点乐子……”
夏渣谄媚地说:“大哥,我又抢了几个鲜货色,是燕京城里的汉儿的女子,十三四岁,一个个正水灵灵。都送给你。”
“好,自家回去品尝品尝。”
战场上。
武乞迈等人因为海陵的来去,更是不安。他低声说:“真不知这厮又要在狼主面前进什么谗言。”
金兀术意兴阑珊,一挥手:“收兵。”
部属们下令收兵,走出好远,却见四太子还一人站在原地。他们觉得奇怪,他一个人置身死尸堆里,空荡荡的,仿佛独自是一个世界上的幽灵。
阴森森的。下属们隐隐做怕。
“四太子,四太子,该上路了……”
他挥舞着手里的方天画戟,无意识地阻止自己忠心耿耿的部署继续喊叫。静一静,自己只想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呆一片刻。
如此而已。
抬头看看东方的天空,已经露出一丝鱼肚白。天,要亮了。
放眼看去,遍地的火把散乱着,零零星星,一望无垠的,都是尸体,断腿残肢,尸首分家,鲜血淋漓……惨不忍睹。
他已经闻不到丝毫的血腥味道了。
鼻子已经麻木了。
脑子里千百次地问:“这是为什么?为什么?人类为什么会这样互相残杀?”
而且,与之残杀的,还是自己心仪的女子,自己的“儿子”。
那一刻,所有人类最珍贵的感情,被消磨屠杀殆尽。
他想,这难道就是自己要的结局?这就是结局?
风冷冷地吹来,晨露已经降临,他的头发是湿的,半露的铠甲里面的紧身衣也是湿的。腰间却是干的——那是干涸的血凝结成块,是那一箭的威力。
他从会走路开始就拿刀,拿枪,纵横战场几十年,不知大大小小受过多少的伤。却没有哪一次如此痛彻心扉。因为,这伤不是敌人给的,是她!是她,是花溶!他这时忽然又在慢慢地清醒,想起她不是敌人,真的不是。
如果花溶都成了敌人,那这世界上,还有谁不是自己的敌人?还有谁?他颤栗着,惊怖着,战争的残酷降临在自己身上,才知道那真是要疯狂。
所有人都在疯狂,自己也在疯狂。
那伤入骨髓,疼痛难忍。永远烙印在心灵。
那才是百发百中的花溶。那一刻,她用尽了全部的力气,要杀他,杀死他!
因为,她没有料到,自己竟然会杀她。
自己也没有料到啊。
他舔一舔嘴角,那么咸。血流光了,就只好流泪。他竟然在战场上流泪。见惯了死亡挣扎的四太子竟然在战场上流泪。也不知是为她还是为“他”,还是为自己。
清晨,终于来了。
零星的火焰下,一片的荒凉破败。天空里盘旋着一些飞禽,是闻着死尸的味道而来,这是它们的美餐。只因为一个大活人,一骑乌骓马,它们久久不敢俯冲下来。
他在这时候,忽然想起那些边塞诗人的歌咏。伟大的盛唐,伟大的文明。
饮马渡秋水,水寒风似刀。
平沙日未没,黯黯见临洮。
昔日长城战,咸言意气高。
黄尘足今古,白骨乱蓬蒿。
……
五月天山雪,无花只有寒。
笛中闻折柳,春色未曾看。
晓战随金鼓,宵眠抱玉鞍。
愿将腰下剑,直为斩楼兰。
……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
这些都是王昌龄的、李白的,是他们最伟大的诗人的。那是汉人历来的传统——不破楼兰终不还。昔日楼兰,今日女真。
可是,输赢忽然变得无所谓了。
女真的王图霸业也好,宋人的家国天下也好,这一切,其实,又有什么意义?
他忽然痴呆了,看着自己身上的铠甲,无限厌恶。
就是这一身铠甲,一切罪恶的根源。
武乞迈等赶回来,惊讶地看着他,“当”的一声,四太子的方天画戟已经掉在地上,却浑然不觉。
一世英雄的四太子,掉了自己的武器也不知道。
众人大骇。
只见四太子慢慢地,将自己身上的铠甲脱下来。他的动作很慢,像一个迟暮的老人,朝阳刚刚升起,他却成了夕阳。他脱下铠甲,仔细地看着那清晨晨晖映照下的柔光,久久地凝视,如看着初恋的情人。
良久,他手一松,铠甲掉在地上,和方天画戟一起,仿佛一堆破铜烂铁。
“四太子……”
他视而不闻,一催马,掉头就走。
这时,已经不是一个战将,他一身破碎的紧身衣服,经历了战争,也已经破损。就如一个流浪许久,终于找到了方向的落拓汉。或者,他从来都不知道方向,现在,才重新踏入了混沌的世界。
清晨。
万里朝晖温柔而怜悯地看着这一行逃亡者,一步一步跟随着他们匆忙的步履。
这是宋国的边境,长期的干旱,早已消失了人迹。树木也是枯死的,树根都被人吃完了。要住店是想也别想的,这一片尸骨千里的土地,像一片荒漠,昔日的繁华,早已是烟消云散,毫无踪迹。唯一的人踪,便是占山为王的土匪。
其实,不止是这里,整个的两河边境,整个的大宋都在衰落,一大片的土地迅速变成荒漠和盗匪的世界。昔日的东京梦华,就如雨打风吹去,经过了连番的铁蹄践踏,只剩下满眼的荒芜和满眼的尘土。唯有赵德基,和他的大臣秦桧等人在东南苟安,过着西湖歌舞几时休的醉生梦死。大宋,再也不是天祚帝梦寐以求想下辈子投胎来的乐土了。这世界上没有乐土。
前面是一座荒山,他们此行的目的,便是天黑之前要赶到那里,在那里露宿。尽管已经不再担心金军的追赶,但是日子照样没有丝毫的好转,所有人都感到一种难言的沉重。就算带出了银子,就算生还到了宋国的土地上,但是,亲眼目睹的那些震撼人心的模糊血肉,就算是军人,也一个个觉得颤栗。甚至还有大多数同伴的尸体滞留在那片熊熊燃烧的大火里。
甚至还有他们身边那个满头白发的女人。
最初的一天,这些士兵总是不由自主地悄悄看她,带着惊异的目光,和惧怕,仿佛看到一个魔女。其实,之前,他们大多数都是知道她的,也见过。那时,她不是这个样子,她穿着大蛇部落的野人首领装束,骑在马背上,背着弓箭,意气风发,英姿飒爽。
那时,他们都知道,她还是一个很好看的女人。
宋时战乱,随军家属里到处都是粗手大脚的女人,并不稀奇;稀奇的是这个女人那么好看,又那么厉害。
但仅仅是一场大战,她全变了。她披头散发,蓬头垢面,满脸尘埃,满脸血污,步履踉跄,神情呆滞。甚至她的弓箭都不见了。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被损毁的。她只手无寸铁地跟在秦大王的担架面前,面无表情,也没有任何的哭泣和悲哀。
一切都是淡然的。没有他们想象中的呼天抢地。
他们想,这个女人,可真是坚强啊,真坚强!
甚至还有个怪异的陆文龙。
一路上,母子二人都没有开过口。
他脸上始终保持着一种超出少年人该有的淡漠——其实是恐惧。因为茫然,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也不知究竟到了哪里才会停下来。
人生啊,到底该走到哪里才算是一个结局?
他不知道。
他脑中空空,什么都不知道。只是饿了吃干粮,渴了喝水,没有水喝时,就和士兵一样咀嚼树根。
但刘武总是注意着,将带着的水,尽量留给他,留给花溶,留给秦大王——但是,秦大王从来没有喝过。他依旧并不气馁,忠心耿耿地守护着他,警惕着一切的风吹草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