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七章 奇怪的血滴(完)

理查德唐僧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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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沣所住处异常简陋,由于夏天的缘故,睡的一张铺草垫上; 为了检查房间的角落而又必须避开血迹,小鱼儿不得不左手撑地、右手床头稳定身体,像杂技演员一样保持平衡,闹得满头大汗——没办法,没有照相机固定现场证据,为了避免损坏可能的证据,只好辛苦自己了。

    尸从屋里搬了出去,公孙先生把他翻过来就看到了很明显的致命伤,咽喉处深深的一道刀口,因为肌肉和皮肤的收缩而大大豁开,像极了一道诡异的笑容,似在无情的嘲讽

    另一边,其他的衙役将的邻居通通从人群中找了出来,从这些人口中套取有用的信息。

    怎么办? 就在此时,蹲着检查地板的小鱼儿站了起来,手里捏着极其细小的什么东西,嘴角则挂上了招牌式的坏笑,俨然成竹在胸。马小玲心头毕剥一跳,欣喜的神色一闪而逝,竭力装出平静的样子,心头则在不停思索:他究竟找到了什么?

    小鱼儿恍若无事的走出了房间,公孙先生先汇报了勘验尸体的情况:喉内无毒、躯干无伤、颈无缢痕、头颅无淤血,唯一的致命伤就在喉头,不见其他任何抵抗痕迹。

    正是这一刀切断了喉管,汪沣不能发出任何声音,所以没有人听到他的呼救,直到他老婆送夜宵才现他遇害。

    汪沣的身体很强壮,即便是会武功的人就算睡梦中想要偷袭他也不容易,能在半夜三更不知不觉间将他一刀断喉,除非他是顶级杀手。如果是顶级杀手怎么会来此杀他呢?

    汪沣单身独居,住处周围有几户人相邻,不过和他的木屋都隔着几丈距离。一更之前,没有人听到异动,倒是敲过一更之后又过了一阵子,邻居们听见汪沣屋子里传来乒乒乓乓的声响,因为他们知道汪沣常常于深夜借酒浇愁。酒后乱砸东西,所以邻居们也不以为怪,现在回想起来,恐怕就是那时候遇害的。

    “奇怪呀!”马小玲苦恼的抓着头:“汪沣和凶手乒乒乓乓打了半天。几乎把这座房子里的东西都划烂,为什么就是闭着嘴巴不肯呼叫?难道他和刺客还讲什么江湖规矩,玩单打独斗?”

    显然这个理由并不成立,汪沣脑袋并没有坏掉,有人半夜来袭,他总该呼救的。

    公孙先生也捋着一小撮胡子,疑惑的道:“莫不是中了哑药,叫不出来?”

    “能下哑药,何不直接下毒药?”

    小鱼儿笑眯眯的从木屋中走出,笑容异常的轻松愉快。众位衙役等人尽皆一喜。知道自家头儿脸上有这种表情,多半就是胸有成竹了。

    “事实上,死者本就是被人一刀断喉的,”小鱼儿斩钉截铁的道:“正因为如此,所以他根本来不及出任何声音。就已经死于非命!”

    一刀断喉?那么在搏杀的时候为什么不发出声音呢?房间里面打得刀痕错乱,好像龙卷风一样,所以在旁人心目中,汪沣应该是力战不敌之后才被刀抹脖子杀害的吧。

    大部分人依旧茫然不解,公孙先生问道:“死亡时间,发现和邻居交待的一更后不相符合……”

    观众配合着做出恍然大悟表情的时候,小鱼儿微笑着摇了摇头。夏天天气炎热。加上江边湿度很大,而眼球浑浊程度、尸僵尸斑等等指标也无法精确到区分“一更之前”和“一更稍后”这种相差在半个小时以内的死亡时间差异。法医鉴定死亡时间得出的结果是个模糊标准,指望它能精确到分钟,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并且鉴定的准确程度,也随着死亡时间的延长而下降。比如死亡一天以内,大概能精确到小时,死亡一个星期以上,基本上就只能精确到哪天了。

    “是喷溅形成的血迹!”小鱼儿带着众人走到木屋,他独自进入。小鱼儿指着房中那张简陋的、铺着草垫子的木床。床旁的西面墙上高于床铺面两尺多高的地方有喷溅血迹,血迹的尖端斜向上。

    这是?众人不明所以,在满室到处都是血迹和刀痕的情况下,这处血迹并不特别显眼。

    把自己脑袋一拍,小鱼儿自觉好笑:差点把这些人当成刑警同事了,晕。知道他们不懂血液喷溅的抛物线轨迹分析,小鱼儿立刻叫人取了个水囊,现杀一头猪取猪血装在水囊里头,然后转到室外,捡了块干净的墙壁,挤压水囊朝墙上喷血。

    众人全都不懂他是在做什么,但看小鱼儿办事一板一眼,都被他引发了好奇心,人人都等着看他能搞出什么花样。

    小鱼儿从不同的角度、距离喷了十多次,猪血在墙上喷得片片鲜红,然后停手发问:“各位请看,这十多次中,哪一次和我刚才指给你们看的那处相近?”

    马小玲去观察,发觉这些血迹有的位置低、有的位置高,有的血点较圆、有的则较长,和汪沣房间里面那处最相似的,还是从左往右第七处血迹。

    小鱼儿嘿嘿一笑,问道:“谁记得这处血迹本官喷猪血时,手持水囊距离墙壁的远近和高度?”

    马小玲越来越感兴趣了,她已经猜出小鱼儿的用意:“我还记得!离墙五尺多远,血迹大概比水囊要高两尺!”

    小鱼儿带着众人回到木屋,这时候房中那处血迹,本来不引人注目的,此时也就分外刺眼了。由刚才实验的结论反推,喷出该处血迹的位置应在下方两尺、距离墙壁五尺的地方是所有人都知道了,那是木床上摆放枕头的位置!

    汪沣根本没有和任何人搏斗,他是在睡梦中被人一刀切断了喉咙,直截了当的死亡!那么满屋刀痕是从哪儿来的呢?结论也就呼之欲出了。

    一捕快首先叫起来:“是贼子杀死了毛大哥,再到处洒血、拿刀乱砍,假装出曾经大战一场的样子!”

    小鱼儿饶有兴致的问道:“那么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又是要掩盖什么?”

    “时间!”公孙先生道:“就是时间!凶犯是两个人,汪沣在一更前就已经被主凶无声无息的杀害,到一更稍过,帮凶故意满屋乱划刀痕、做出搏斗的声音,这样一来案发后查问左邻右舍,便会得出汪沣死于一更稍过的结论,而那个动手的主凶已经站在众人眼皮子底下,有了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不在场!”

    小鱼儿点点头,这是唯一的答案。屋里为何如此杂乱,而在刑侦专家看来又“干净”得过分,也有了最合理的解释。

    为了掩盖汪沣一刀毙命,并未与凶犯搏斗的事实,到处留下刀痕和血迹除了诱导侦破走入歧途之外,还能让墙壁上那处喷溅血迹不显得格外碍眼。

    而没有任何血脚印、血手印以及别的线索,整个室内显得过分“干净”,则是事后伪造现场,并没有真正搏斗造成的!案情真相如何,至此已基本上水落石出。

    “证据呢?我们没有证据啊?”

    “谁说没有证据?”小鱼儿的笑容,仿佛来自地狱深处的恶魔君王,以居高临下的姿态,蔑视着蝼蚁般卑微无能,却又自作聪明的对手。

    小鱼儿摸了摸鼻子,冲马小玲挤了挤眼睛:“想不想知道那滴消失的血迹究竟在哪里?我猜测,或许那第二个进入汪沣木屋的帮凶,到现在连他自己都还不知道呢!”

    “快告诉我!”马小玲不顾一切的抓住了小鱼儿的手臂,急切的道。

    小鱼儿微笑着示意她稍安勿躁,道:“谁的袜子上有血迹谁就是凶手。你说呢?妇人?”

    那少妇闻声,已脸色苍白如纸,神情慌乱得无以复加。马小玲迫不及待的跑了进去,将少妇的鞋拔掉,瞧看她的袜子。却见棉袜在左脚脚掌的位置,正好有一滴殷红的血迹!

    案情至此大白于天下,正是她的妻子在一更前杀死自己的丈夫。

    她进屋之前习惯性的脱掉了鞋子,穿着厚棉袜的脚不小心踩到了那滴血迹,将它从地板上擦掉、又沾在袜子上,从而成为了致命的证据。

    后来从少妇的得知,她是被男人买回来的,她丈夫对她并不是很好,每次喝完酒之后,就对她拳打脚踢,所以想到了这个杀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