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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严骁将玻璃罐头塞在两个破棉袄中间, 然后用柴火将它们裹住, 抱着一捆柴火慢悠悠的往下走。
即使他知道这处山脚没什么人, 村民们在冬天之前都会把一冬天的柴火捡好了。
可还是小心使的万年船。
这是一个好的开始不是嘛, 他们从被严密监视随时批·斗的大城市到了这个偏僻的都没听说过的山村,虽然还是那么辛苦, 吃不好睡不好,可身心还是自由了一些,就像他们出来捡柴,如果遇到村民的话, 他们只会用好奇或是厌恶的目光盯几眼,也许后面还会骂几句,但真的好多了。
不会有人拿棍子打到他们跪下,不会被人强迫忏悔,更不会被拿鞋底子扇脸…
而且还遇到了一个小老乡, 甚至还给了他帮助。
不过想到回去还要分享,严骁弯起的嘴角又压了下去。
生产队牛棚平时没什么人过来, 可是牛是很值钱的, 三大队现在有两头成年牛,一头小牛犊,队上的车把式负责放牛、收拾牛圈和赶车。
现在放牛、收拾牛圈的活不用他了, 交给新来的黑·五类份子了,可是他还会时不时过来看两眼, 不是很放心。
不过对于这些人他不仇恨, 队长说了他现在只赶车也给同样的工分, 等春播了还能干别的活多赚点工分。
严骁看到车把式瞄了几眼牛点点头走了,看来今天的检查合格了。
他们现在一天吃一顿饭,饿不死就行,实在是粮食不多,他们加起来可是有五个人呢。
有了罐子之后就是多放水,把地瓜土豆用雪擦洗干净,泥孔抠一抠,然后用手掰成小块放进去,煮上小半天,地瓜、土豆块都成泥了,就那么往嘴里喝。
因为没有碗,大家得排队来,要是以前他肯定直接吐了,那么多人共用一个罐子,简直令人作呕。
可是现在有口吃的就行,哪里还会计较那么多。
不过等这个玻璃罐头装的萝卜条吃完了,他就有碗了,那岂不是没有咸菜了,要碗还是要咸菜?…严骁居然有些纠结。
他们三个男的每天早上起来出去放牛顺便捡柴,捡好的柴火不敢放牛身上,还得自己扛回来。
唯一的那个老太婆得看着陶罐,这年头都缺粮,万一被哪个看到偷走呢,何况还有一筐的地瓜土豆呢。
如果丢了,他们真的要被活活饿死的。
又到了吃饭时间,严骁拿着木棍卡着陶罐头将它放在一块整齐的木头上,等着凉。
太热下不了手也下不得嘴巴。
他们之前也不认识,不过到了这儿的第一天晚上互相做了介绍。
那个医生老头今年62岁,叫做程文芃。
另一个是教授,教外文的,53岁,叫做杨君瑞,他们的小孙子叫做杨子期,六岁。
他当时说自己多少岁来着,好像是五十,因为不想占两个老头子便宜,管他们叫声老哥哥。
“可以吃了。”作为医生可是知道长期挨饿对身体的危害,可是和生存比起来,这又不是什么大事了。
人是选择动物,总是会两害相较取其轻。
“等一下…”严骁站起来往四周看看,然后打开木柴,将两件大衣取了出来放在一边,轻柔的抱着玻璃罐子。
几个人压低了声音,“怎么有棉袄?这是…咸菜!”
唯一的小孩子没出声,但是眼睛格外的亮。
严骁示意他们小声,“遇到了一个朋友给的,撅几个树枝当筷子吧。棉袄我用一个,另一个你们自己分。”
看他不想多说的样子,其他几人也是知情识趣,他们现在顾不上棉袄,都看着萝卜条子咽口水呢。
严骁不得不提醒他们,“咸,非常咸,少夹。”
他们终于觉得嘴巴里有些滋味了,这顿饭喝的都很香,就是有些意犹未尽,煮的太少了。
他们现在每天都是水饱,骗骗肚子。
另一边楚喆很高兴回了家,叶冰娘看到他翘着的嘴,“看这高兴劲,认亲挺愉快的呗。”
“还不错,比我想象的顺利,婶子,中午想吃什么?”楚喆看看钟,已经十点多了。
“那个炒菜不错,有木耳、胡萝卜片那个,我看冰丫头爱吃。”叶冰娘觉得哪个菜都好吃,她不挑。
对于全家都宠叶冰,楚喆已经很习惯了。
“婶子,今年多种点紫皮蒜吧,那个放菜里好吃。”其实他更想要洋葱,但是种这个的少,这边还是喜欢种紫皮蒜和红皮蒜。
关于洋葱他还问过叶叔叔,他都没听说过。
“行啊,要不在院墙周围开两陇。”对这个叶冰娘肯定是没啥意见的。
“这个点了,他们也要回来了,我去接他们,你看家啊。”还没开学,不过大山小山成绩一般,儿子闺女都去给他们补课去了。
她顺便也把爱东送去二哥那了。
“我叔中午回来不啊?”今个也没去县城,不知道去哪了。
“甭管他,估计跑队上谁家看眼儿(别人赌·博他们看着凑热闹)去了。”叶冰娘有些嫉妒的。
兔子好喂啊,把草往兔笼子边一塞就好了,它们饿了就会吃,不像猪得顿顿喂。
虽然决定抱大腿,可是自己的日子还要过的,到了他和李旭辉约定的日子,最近几天叶冰没去狩猎,家里的兔子在年前也卖了好多,剩下的要做种兔的。
“叔叔,你不用送我,我坐队上牛车去。”作为消息小能手他怎么能不知道这么重要的交通信息呢。
叶爹寻思了下,早晚得有这么一天的,“你想好了,那帮老娘们可会刨根问底了。”
一语成谶!
“怪好看的小子?谁家的?我咋没看过你呢,叫啥啊?”…
楚喆好脾气的介绍了下自己。
然后更多的问题涌来了,“咋自己出门呢?你叔婶咋没跟着?是要买啥啊?给你多少钱啊?他们对你好不好啊?…”
他很庆幸这次坐牛车去县城的人不多,加他才四个,要不然他得跳车。
叶爹也是想到了现在人少,让他提前熟悉熟悉也好。
年前人们买年货,那个时候的牛车是最挤的,现在可是青黄不接的时候,是一年里最难捱的季节,所以去县城的人肯定不会多。
车把式和叶老二关系不错,这孩子还是他特意过来嘱托的,就不怕麻烦的又叮嘱了几句,都是让他别乱跑,早点过来的话。
楚喆有礼貌的谢过,背着背篓赶紧跑了。
县城他熟啊,直接进小胡同,七拐八拐那些人一时甭想看到他了。
长长松口气,调整了下背带,去找李旭辉了。
这还是李旭辉第一次扫地扫的这么心不在焉。
不时的偷偷四处张望一下,然后快速低头。
他不想让人看到他失望的神情。
小易和他说了之后,他回去就和他爹说了,他爹说了让他试试,再差能差到哪去。
他有感觉小易不会骗他的,这也许是他们全家的机会。
所以楚喆一招手,还没等喊,李旭辉就发现他了,向他点点头。
不一会功夫,两人再次会和。
李旭辉都没废话,小心翼翼在衣服内兜中掏出一个扳指,羊脂玉扳指,“这个值多少钱?”
楚喆认出来了,就着李旭辉的手看了看,又摊开手掌,想过过手。
李旭辉犹豫了下,到底还是给了。
“千年磨砺,温润有方,是上品,你朋友准备卖多少?”没想到第一件物品就这么好,有些开门红的意思,楚喆很高兴。
“一百块。”李旭辉咽咽口水暗暗运气,怕说的底气不足,这是他爹交代的,必须多要然后在等对方讲价。
做买卖讲究漫天要价坐地还钱,楚喆开始砍价,“太多了,我承认这是个好物什,可是在不懂行的人眼里还不如一斤大米。”
“可是你懂,而且你爷爷不是喜欢么。”李旭辉反驳道。
楚喆被顶的肝疼,记性不错啊小伙子,他随便编的借口都记得牢牢的,不过也没生气,相反还觉得挺有意思。
“我爹也懂,他说这个扳指可以当传家宝的,绝对是好东西。”李旭辉一副“我不会骗你”的样子。
“我知道这是珍品,但还称不上绝品,这样给你五十块,已经不少了,可以买四十多斤大米呢。”楚喆伸出一个巴掌。
李旭辉摇头,“九十五!”
“六十!”
“九十!”
……
一个往上加,一个慢慢往下降,最后的成交价是七十五块钱,李旭辉的好处费是七块五钱。
李旭辉心里高兴,比他爹给的底价高出不少呢,他爹说了只要不少于五十块就让他当场做主。
“我这次出来没带那么多,先给个定金十块,后天或是大后天我过来把其余的七十二块五毛钱都给你。”他没想到李家这么干脆,他口袋里就带了十块钱。
“我还欠你五块钱,把那个钱抹去。”李旭辉将扳指装好,犹豫了下还是问了,“你不怕我拿着十块钱跑了啊?”
楚喆指了指街道,那意思是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下次还有好东西,你给我再带一件,我会把钱带够的,我娘要过生日了。”
哎!谎话还得继续往下编。
李旭辉右脚搓着地面,“我回去问问吧,我也不知道有没有。”
事情出奇的顺利,他兜里又干净了,他准备在县城随便逛逛就回去了。
今天一大早叶冰就走了,去打猎了,还是去的花鹿山。
如果能打到鹿的话,鹿血怎么办呢?可以和家里剩下的鹿血酒混合,等他的新酒出来再勾兑。
他明天一早就开始煮苞米,这次稍微多点,就做五十斤苞米的,做好了可以出二十斤酒。
加上鹿血得有三十多斤,够一年卖的了。
临开学之前,他的新酒酿出来了,勾兑好之后整齐的码放在仓房里。
期间他还给严骁送了回东西,是一个带着豁牙的二大碗,一个掉了把的破木桶,一块巴掌大的棉布和半斤盐。
木桶是在仓库里找的,带口子的碗其实家里有时候还会用,巴掌大的棉布是叶婶婶给的,就盐是他自己买的。
其实他完全能提供更好的,可是他不想考验人性,太好了可不适合他们黑·五类的身份。
“冰冰,我能进去么?”楚喆敲了三下门。
“进来!”叶冰举着两个戒指在阳光下欣赏。
“它们很漂亮,我很满意。”叶冰试着带在手指上,但是太大了。
这两个戒指一个是红宝石戒指,一个是是翡翠的。
对于翡翠楚喆还是知道一些的,他曾经在九几年花了好几万买了个帝王绿戒指,被人科普过,帝王绿、祖母绿、玻璃种…
至于红宝石他就一窍不通了,他甚至不知道真假,不过这时候假的不多吧。
这个翡翠戒指显然和帝王绿、祖母绿都沾不上边,就是玻璃种的,就是颜色挺特别,是紫罗兰的。
两个戒指镶嵌的宝石都很大,它们的价格是二百一十块。
不是贵在宝石上,贵在托是黄金的,即使不是纯金。
现在的黄金价格是35.2每克,所以最后讲到了这个价格,双方都算满意。
但楚喆知道一时半会的别想在李旭辉那买到好东西了,那些钱他们一时根本花不完。
看来还得拓展客户啊,他准备有时间去黑市逛逛。
反正他身上不带东西,就是遇到红卫兵也不怕。
“你喜欢就好,其实使点手段的话可以更便宜。”楚喆当时也心动过,毕竟他真的不是什么好人。
“不算贵,为了这么点东西使手段很没必要,也不过打二三次猎的事,我好像缺个首饰匣子。”珍贵的首饰要好好保存的。
这两个戒指还好,质地还算硬,可是那个羊脂玉扳指可受不得磕碰。
“这个得找叶叔叔了。”木材他认识的也有限,不过看叶冰屋里的红木家具,叶叔叔也有自己的门路吧。
之后两人又说起了学校的事,“也不知道这次开学还能剩几个学生,女生会不会就剩我自己?”
因为叶冰不常去,再加上三个哥哥护着,所以和班级别的同学也不亲近,和那个女生也没怎么说话,她的名字好像叫吴芳芳。
“你还有我们陪着呢。”楚喆发现了一个问题,叶冰对于上学没有太大的热情,她聪明但也不愿意在学习上太过于上心。“你未来有什么梦想么?”既然两人的牵绊会越来越深,当然要相互了解些。
叶冰支着脑袋缓缓的摇了摇,“不知道。”
楚喆没想到会得到这个答案,可是看到叶冰有些迷茫的双眼他知道她说的是实话。
“你知道大学有很多专业,有中文、外语、机械、师范、医学…想当老师就报师范,想当医生就考医学院,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来,我不是说打猎不好,可是做为终身职业就有些浪费了。”而且以后国家也不允许随便打猎,连野猪都成了保护动物还打什么啊。
“不是说不能上大学了嘛?”叶冰对于学校始终提不起来精神。
“会恢复的。”楚喆说的很肯定。
“那让我考虑考虑。”叶冰知道现在自己的思想有些耽于安逸,有点小富即安的意思。
可是上辈子都“波澜壮阔”过了,虽然是替别人,反正她年纪还小,还可以再想想,她对这个世界的认知还是太少了。
毫不意外,楚喆以优益的成绩通过了老师的测验考试,叶爹帮着交了课本费,让老师平时多照顾照顾,就回去了。
班级里真的就剩叶冰一个女生了。
不过这并没有影响叶冰,她早有预料。
鹿血酒因为效果明显,特别是一些男士喝了一段时间之后腰不酸了浑身有劲了,在炕上更是雄风大振,隐晦的和好哥们吹吹牛逼,鹿血酒的销路彻底打开了。
其中也有林大舅的功劳,他把楚喆孝敬的鹿血酒分了两瓶给了县城两个大厂的采购,喝完了效果贼拉拉的明显,肯定还买啊!
除了自己喝,这么好的东西得给领导来一份。
楚喆以为能卖一年的鹿血酒两个月卖光了,他看到销量之后马上又酿制出了二十斤苞米酒,就等叶冰的鹿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