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十一吻

傅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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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定要叫姐姐吗?”宋辞撇了撇嘴,一副孩子到了叛逆期的模样,“你也没比我大多少嘛。”

    “那不行,还是要叫姐姐的。”程司菱抱臂,“小朋友要懂礼貌。”

    宋辞佯装生气地扭过脸,等了一会儿,也没见程司菱哄他,才委曲求全地说道:“那姐姐,可以给我个机会请你吃饭吗?”

    这样的把戏,两个人小时候经常玩。

    程司菱静静地看他戏精了会儿,笑着答应:“这个可以有。”

    午餐的点,人最多的是离教学楼最近的一食堂,宋辞下午没课,干脆和程司菱一起去了最远的三食堂。

    “你要吃什么?”

    虽然程司菱手握校友卡,但是她毕竟毕业有一段时间了,在她面前,宋辞完全是东道主的状态。

    她也没有客气:“六窗口的笋干排骨饭,帮我加酸萝卜。”

    等宋辞端着食盘回来,程司菱才发现他点了和她一样的。

    “我记得你以前不吃笋的。”

    宋辞和宋遇姐弟俩口味相近,程司菱记得他们不喜欢汤汤水水,也不喜欢笋。

    “那都是多久以前的事情了。”

    宋辞将黑色的陶罐从餐盘上端下来,掀掉盖子,排骨汤热气袅袅,混着笋干的清香一瞬间弥漫开来。

    “我以为口味这种东西很难变。”程司菱从小到大口味都没怎么变过,不喜欢香菜,不喜欢黄瓜……挑食得要命。

    “的确有些难。”宋辞用汤匙搅了搅陶罐里的汤水,“但是比起口味,人的想法才是最难转变的。”

    他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引得程司菱发笑。

    “我们阿辞怎么突然这么多人生感悟?”

    不知道是不是过早经历了生离死别的缘故,程司菱总觉得宋辞比起成年人,过于成熟了一些。

    “就是有感而发。”他用小餐刀将酸萝卜切成小块,添到程司菱那碗白米饭里,“我室友和他女朋友第二次分手了,在寝室里要死要活的。”

    “那和我们刚刚讨论的有什么关系?”程司菱从他手上接过饭碗,用筷子将萝卜丁均匀拌到饭里。

    六窗口的排骨饭已经开了很多年了,她和江昭景还在一起的时候,两个人常常会来。江昭景口味比她淡,从来不吃店里送的酸萝卜。程司菱自己挑食得要命,却不允许人家在她面前挑食,每次都会将酸萝卜偷偷塞到他的饭里,或者将自己拌好的饭给他。

    “如果我们喜欢吃的东西大相庭径,以后万一在饭桌上打起来怎么办?”现在想想,虽然当时的她霸道又无理,可却是认认真真想过未来的。

    见程司菱思绪飘散,宋辞瞪了片刻才继续说道:“他们旧识因为观念不和才分手的。”

    “女生是我们学校会计专业的学生,从高中开始,一直想念服装设计,可惜家里人不支持她。”

    “大学上了两年,她心有不甘,一直想退学重新高考,和家里闹了好几次,都被强行镇压了。”

    “男生也不支持她?”程司菱的思绪被拉了回来。

    “是啊,男生不明白她为什么要为了所谓的理想,放弃本该平淡顺遂的未来。”宋辞见她的筷子一下一下无意识地动着,知道她听进去了,“他们已经为这件事情闹过一次分手了,可是因为心里还有对方,两个月前复合。”

    “现在,因为这件事情再次被摆上台面,两个人又分手了。”

    程司菱筷子一顿,像是突然失去了胃口,“这样啊,那你好好安慰一下你室友吧。”

    因为宋辞一番话,程司菱一整天心情都很糟糕。

    她有些怀疑宋辞和她说起这件事情的目的。但是不得不说,今天的谈话,像一支利箭,直直戳中了她的心脏。

    早已结痂的伤口,被重新挑开,鲜血淋漓。

    她和江昭景分开四年,过去的矛盾似乎已经被淡化,但是她知道,分歧一直存在。

    江昭景不支持她做记者,更不支持她做战地记者。

    窗外的夜色有些凉,虫鸣阵阵不断。程司菱从窗子探出身去,刚好可以看见江宅里,江昭景的房间还亮着灯。

    她不知道他在做些什么,但应该很忙碌。

    程司菱叹了口气,拿起了桌子上的照片。那是她从俞宅带出来的。

    照片中的男人穿着一身绿色的迷彩,带着一顶蓝色的帽子,看着镜头,一边嘴角上扬,看起来有些痞气。

    程司菱学着他的样子,将一边的嘴角扬起。在外人面前,她从来不这么笑,就怕听见熟悉的人说一声“你真的很像他。”

    她的手指在相框上轻轻拂过,“爸爸,你说他……”

    你说他是不是还像以前一样反对呢?

    程司菱的目光略过玻璃瓶里的玫瑰,几天过去,那朵玫瑰已经隐隐有了枯萎迹象。程司菱打开抽屉,从一个铁质小盒子里取出了之前她得到的那枚银制纽扣。

    她伸手摩挲了一下纽扣边缘雕刻着的“ZJ”,然后将纽扣扔进了花瓶中。

    因为浮力的关系,纽扣摇摇晃晃,好一会儿才沉到水底。程司菱盯着它看了片刻,良久,才叹了口气。

    *

    为了更好地理解钱家夫妇的生活,程司菱定了一个早上四点的闹钟。

    闹钟响起的那一刻,窗外还是乌漆墨黑的。打开门的时候,她忍不住瑟缩了一下,自从入夏后,她已经很久没有感受过这种凉丝丝的空气了。

    翻箱倒柜找了件薄外套,程司菱才出门。

    这个点,街上没有什么人。程司菱在外头走了两步,觉得心里有些慌,从车库里将很久没开的奔驰小跑开了出来。

    好在道路宽敞,往来汽车也少,虽然她驾驶技术一般,但还是顺顺利利地到达了目的地。

    程司菱到早餐店的时候,老板娘刚开始擀皮。看见她,笑着招呼她坐下,还给她倒了杯热茶。

    “起这么早,受不了吧?”

    老板娘见她眼睛红红的,有些心疼。

    程司菱的确没睡好,昨晚上心中装的事情太多,她压根睡不着。听到老板娘心疼的话语,她笑了笑,“我这也不是为了理想嘛。”

    “你要做一个大记者吗?”老板娘善意地笑了笑,“不是阿姨我不开明,只是像你这样的漂亮小姑娘,如果老要天没亮就出门,家里不会放心吧?”

    的确不会,如果让程琬宜知道,打断她的腿都可能算轻的。

    程司菱沉默了下来,钱阿姨也不是没有眼色的人,笑着招呼她拍照片,算是把这一段圆了过去。

    等照片拍完,时间也差不多了。

    程司菱带着相机,按照导航的指示,去寻找买菜的钱老板。

    夏天白日长,不过五点多,天已经亮起来了。菜市场离得不远,道路又狭窄,程司菱没有开车,沿着导航的指示步行。

    虽然已经渐渐有人起了,但是从早餐店到菜市场的这段路,还是人迹罕至。

    程司菱走了半程,刚拐过一个弯,撞上了两个流里流气的小鬼。

    那两个小鬼看起来十七八岁的样子,一身酒气。他们的头发一个染成了红色,一个染成了黄色,都十分嚣张地竖着,看起来像是葬爱家族的成员。

    他们审视的目光和停顿的脚步,让程司菱心中忍不住“咯噔”了一下。她还在这一片念书的时候,不止一次听说过附近的社会青年抢劫事件。

    南城是座包容性很强的城市,养得起精英,自然也容得下社会渣滓。

    “小姐姐,你长得挺好看的。”先说话的是红毛。

    不知道是不是刚喝了酒的缘故,他站的不是很稳,伸出手指程司菱的时候,还踉跄了两步,“看起来也挺有钱。”

    程司菱眉心微蹙,侧身想要避开两人,却被眼疾手快地抓住了相机。

    “你想要相机?”她尽可能地让自己冷静下来,迅速取出相机的内存卡,然后将相机给他,“给你,我可以走了吧?”

    “一个破相机,想打发我们?”黄毛吼了一句。

    “那你想要什么?钱?”程司菱不想和他们纠缠,她在包里掏了掏,只掏出来两三张纸钞,“抱歉,我出门没有带什么现金。”

    “就这么几百块钱,还不够我喝一杯酒!”八成是酒气上头,红毛原来有些苍白的面容涨红了起来,语气也不像一开始那么平和。

    “那你要怎么办?微信转账?”程司菱被吼了一声吼反而更加冷静,“微信转账会留下名字信息,对你们很不利。你手上的单反是佳能的新款,我买来没多久,市场价值大概在两万块,你们可以拿去买,我不会报警。”

    红毛看了看手里的相机,像是在疑惑她话语中的真实性。

    “姑且当你说的是真的。”他看着程司菱,指了指她脖子上的项链,“那是金的吧?那个也给我。”

    程司菱脖子上是戴了一条金项链,坠子是树的形状,分量不轻。如果是一般的项链,给他倒也无妨,但这条项链对她而言有特殊的意义。

    她将衣领往上扯了扯,“这个不能给你。”

    “还有不能给的东西?”

    黄毛一听,只觉得那项链估计比破相机值钱多了,上前一把抓住了程司菱的手腕,伸手想往她脖子上抓。

    “你们干什么!”

    买菜归来的钱老板刚好经过,看到此情此景,忍不住大吼一声。

    红毛和黄毛在程司菱面前很是凶狠,但听见钱老板的声音,显然有些慌了。黄毛狠狠地推了程司菱一把,拉着红毛撒腿就跑。

    “你没事吧?”钱老板将菜丢在一边,也没有去追两人,直接上前查看程司菱的情况。

    他原本以为程司菱不过是摔了一跤,没想到伸手扶她时,却抓到了一手的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