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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行一时懵住。
倒是那刘婶反应迅速,直接推了来人一把:“原大,你胡扯什么?秦宝素来行得端正……”
“就是因为他素来端正,才决心要报官的,人家是怕收留这逃兵被官府追究,然后给村内添麻烦……刘婶,你又不是不知道,他们秦家虽然破落,却总是讲这些乱七八糟规矩的。”来人冷笑解释,直接让刘婶哑口无言。
随即,此人又看向了还在发懵的张行,继续解释:
“那逃兵,其实刘婶还有一句话没讲出来,那就是我原大郎才是村中素来不端正的一个人,但也正是因为不端正才会来救你……不瞒你讲,我早就看秦二不顺眼了,这厮仗着自己箭术好,家里又舍得掏钱让他戏耍,先跟城内武馆修了真气、练了武,然后还给他买了马,整日都在村内耀武扬威……跟我走吧,我送你出村,孬好折他一次面子。”
刘婶彻底失措,而张行虽然回过神来,有了一点思虑,也只能叹一口气——他不可能冒险留在这里的,这不是赌不赌信不信的问题,而是说此番走了,什么事情都是自己的,不走,但凡有一点危险都可能会刘婶。
受人之恩,没法报答不说,怎么还能凭白连累人家?
一念至此,张行便直接回身去取头盔、匕首、眉尖刀……连他自己都没发现,破观中一次得遇真龙,山村里一次火并,已经给他带来了巨大的改变。
什么都来不及,张行在屋内收起罗盘,虽有了一点使用的冲动,但当着来路不明的这个原大也不好展露什么,只是匆匆插到腰中,来到堂屋时刘婶又塞了许多窝头进包裹,勉强道声谢,就套上靴子出了门。
出得门来,双月各自半挂,不能说多么明朗,但也不黑。
张行匆匆去推车子,又被那原大喊住:“正路口有人把守,得从篱笆口外面的圩子翻过去,车子过不了……”
张行一声不吭,稍微运起真气,轻易将都蒙身体扛起,却是准备宁可负在身上也不扔下对方。
原大见状一愣,继而冷笑一声,却也上前将车中的一把眉尖刀一个头盔给带上。随即,二人一前一后,来不及与刘婶告别,便匆匆涉夜而去。
先翻过篱笆与土圩,再转上向西大路,一路居然没有任何阻碍,甚至顺当的有些过分。
一直到了黎明前,天色稍亮,眼瞅着来到一处三岔路口前的树林侧,那原大方才停步,回头相顾:“你在这里歇一歇,我去看看路牌,回头再送你一程便要折回去了。”
张行点了点头,直接将都蒙尸首放在路旁,然后席地喘气……虽然这具身体是个典型的练家子军人,还有明显属于超凡力量的劳什子真气在身,但他只睡了半夜,又背着体格极壮的都蒙尸首走了半夜,早已经疲惫,哪里不想休息?
况且,最危险的夜间已经要过去,天马上要亮,大道之上也让人心安。
不过,眼见着对方提着长刀、顶着头盔小跑着离去,坐在那里的张行还是心中微动,总觉得哪里不对,复又赶紧来摸罗盘。
“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
随着一声言语,罗盘指针忽的弹起,竟然直直指向了来路。
张行头皮发麻,本能想走,但回头看到都蒙那散着寒气的尸首,却也是黯然。事实上,随着他这一瞥,手中罗盘指针也直接垂下。
万念由心,而心中念头转瞬便会有变化。
结果也没有让他等太久,仅仅是片刻后,张行刚把匕首塞入靴子里,道路一侧的树林内便窸窣起来,然后之前从道路岔口消失的原大与四名布衣持械者就直接从此处摸了出来。
看到张行端坐不动,几人还迟疑了一下,才缓缓围过来。
“你为啥不跑?”原大一时惊疑。
张行没有吭声,只是朝一侧尸首努了下嘴。
原大当即失笑:“也是憨子!之前就想笑你了,人都死了,还计较什么?有良心的,直接路边埋了便是,何必连累自己?”
“我是军中出身,武艺也入了门。”张行情知跟这种人没法讲道理,便只说利害。“你们虽然人多,但真要逼我拼命,便是能赢,怕是也要赔上两个跟我一起去死……我身无分文,满脑子只是想将伙伴尸首送回家,也不知道你们图什么?”
“世道不好,能图一点是一点。”原大嗤笑道。“上好的铁盔、军中制式的眉尖长刀,都是有钱也买不到的合用好东西,便是不论这些,把你劫了,也能大大落秦宝那厮一个面子……你以为我之前全是哄你的吗?我是真嫉恨秦二!”
张行摇头不止。
“算了。”
原大见状愈发笑得不及。“你既然是个有义气的,我们也不与你殴斗,但也不能白来……你老实点,扔下长刀、头盔、包裹在这里,就许你带着你伙伴走!”
张行思索片刻,点点头,直接扔下这三样,然后背起都蒙便要离开。
可走了几步,原大忽然又喊:
“你腰中是什么东西?是铜的吗?一并留下。”
张行低头一看,正是那个罗盘,瞬间来气,却是不假思索,直接伸手在腰间将罗盘解下,就扔到一边。
想想就知道了,可怜都蒙只念着所有人淋了几日大雨,撑不下去,所以迫切想带着大家去自己隐约知道的一个村子,结果溃兵们刚一得到休整,便矛盾激化,直接送了性命。
今日也是如此,张行也只想着吃口热饭,成是成了,谁能想作为村中显眼外人,又被这些流氓盗匪盯上呢?
故此,扔下罗盘后,张行反而觉得浑身轻松。
“等等!”
刚又走了几步,原大忽然再度开口。“你靴子是正卒的军靴吧?双层牛皮的那种?也留下吧!”
张行终于被气笑了。
无他,靴子本身无所谓,他连罗盘都扔了,还在乎靴子的价值吗?但没了靴子,他怎么送都蒙回家?
至于送都蒙回家,对他这个穿越过来勉强一旬的人而言,绝不仅仅是什么报恩这么简单,也不只是什么男儿一诺千金……报恩是个由头,守信是个说法,而除了这两点外,更重要的一点在于,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唯一能抓住的,似乎也是唯一可以去做的一件绝对正确的事情。
不把都蒙送回去,他就无法说服自己,在这个崭新的世界里下锚立身,开始新的生活。
一念至此,张行反而彻底放开,他仰头闭目片刻,然后轻轻放下都蒙尸首,转向对方,双手摊开,一只脚微微抬起:
“原大是吧?我也不瞒你,靴子里我藏了匕首,若是我来脱,怕是要有误会,便是没有误会,手里有了利刃,说不得也就起了邪火,那对谁都不好……你若真想要这靴子,就自己来拿!”
原大怔了一下,嘴角一挑,将长刀递给身后一人,让对方持刀跟上,然后便昂然过来,准备俯身去脱那军靴。
但说时迟,那时快,随着原大一低头,张行忽然运气四肢,继而那只脚先高高抬起,复又从对方肩膀上狠狠砸下,几乎是硬生生将对方整个踩到了地上。
一击得脚,原大哀嚎大叫不提,周围人也各自措手不及,而张行丝毫不停,趁势踩着原大肩膀飞身往对方身后那持刀人身上一撞、一夺,便将长刀劈手夺来。眉尖长刀在手,黎明旷野大路之上,张行借着军士的肌肉记忆手起刀落,以一种标准的军中劈杀姿势朝跟随之人奋力劈下。
后者一直到此时还都在茫然与踉跄中,结果被运持了真气的大刀当颈斩下,竟然瞬间身首异处。
电光石火之间,张行竟然已经成功制一人、杀一人,连他自己都有些惊异于这具身体的精壮。
不过来不及多想,后面几人早已经看呆了,此时回过神来,明明还有三人,却居然毫无报仇心思,反而一哄而逃。张行反应过来,立即去追,于林中又轻易砍翻一人,复又折身在河沟下将另一名慌不择路之人斩杀。最后转回路上,又运足真气,全力去追最后一人,花了小半刻钟,日头都已经大半冒出来了,才将此人在百丈之外追上,一刀掷出穿了后心。
但也大概是因为这番追逐,等他强运真气赶紧折返原地后,却一个趔趄,差点跌倒……很显然,刚刚那般疲惫还要运行真气,自己的身体再度来到了极限,之前破庙里的老毛病又犯了。
而此时,满脸是血的原大已经站起身来了,正惊惶的看着来人,居然也同样双腿打颤,半点不敢动弹,一开口,还带了一丝哭腔:“军爷!你大人有大量……”
“你这厮现在说这个不嫌晚吗?”张行赶紧停了真气,重重点着长刀挪了过来,本质上是要借刀来撑着身子,恢复些气力,但气势上却丝毫不减。“我本想着不要与刘婶那里添麻烦,便对你一再忍让,你却得寸进尺……”
“军爷!”
此时朝阳初升,原大脸色又是血又是泥又是泪又是鼻涕,胳膊似乎也折了一个,那叫一个精彩。“还请再看在刘婶的面子上饶过我……你若杀了我,都是村里人,刘婶那里就不好跟其他人分说了。”
似乎是被说到了点子上一样,张行忽然止步,就停在对方身前五六步的距离,然后又思索了一阵子,到底是愤愤然扔下了手中眉尖刀:
“滚!”
僵在那里的原二如蒙大赦,转身便踉跄而走。
已经借着之前行动恢复了一些气力的张行冷冷看着对方,又等了大约七八息后,眼看着对方确实是狼狈逃窜,没有顾忌身后,这才低头将裤腿里的匕首取出,然后忽然运气向前,抢到对方身后,一刀攮入后心。
原大转过身来,那张原本就已经很精彩的脸上复又扭曲到了某种极致,血污之下似乎带着一丝难以置信。
就好像在说,你这种人,不该一言九鼎的吗?
“对不住,我也是没办法。”张行似乎也有些惭愧。“若是放你回去,我又走了,天知道你会不会寻刘婶报复?此时想来想去,也只能将你这个人渣斩草除根。”
说着,张行将对方按倒在路面上,又认真扎了七八刀,这才瘫坐在一旁。
朝阳升起,四下平野,几具尸首就在路口周边,张行情知耽误不得,只是歇息了一阵子,便强撑着将左近三具尸体一起拽入树林,稍微搜刮一二,得了几个铜板、几个窝头,一并塞入包裹……然后又吃了个窝头,在水沟里喝了口水,便要再度上路。
当然,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这次张行连头盔都不敢再拿,两柄长刀中杀人的那把也弃了,只是拴上包裹、架起一把眉尖长刀、藏了一把匕首,便回身重新负起都蒙。
可如此这般,刚走到那个岔路口,他却又苦笑折回,将自己刻意忽略的罗盘拿上,念了声咒语,这才重新上路。
一去四五日,且不提张行按照罗盘指示,昼伏夜出,辛苦赶路不及。只说这日下午,就在之前杀人的岔路口旁树林里,面沉如水的秦宝和村中其他七八个负弓持剑的青壮,还有几位枯坐的乡老、县吏,忽然听到了一阵密集的马蹄声,然后各自反应不一。
很显然,这是苦等的州中官差来了。
对此,如乡老、县吏,只是释然,觉得终于可以将烫手山芋甩掉,而秦宝却不由有些诧异,因为五日案发,四日前被发觉,拖到傍晚乡老才慌慌张张将他们这些丁壮聚起管控起来现场,结果昨日县吏才姗姗来迟,并往州中发信,他原以为还要再等两三日才能见到州中的官差,却不料今日便到了。
这般想着,等秦宝随村中长老走出树林,准备去迎,却又整个人愣在当场——无他,来者足足十七八骑,皆是锦衣长剑,个个英武,一望便知绝非是寻常捕快,而为首一人,虽是男装打扮,所谓劲装束冠,未施粉黛,可临近一看,却依然能一眼认出是个女性。
或者说,是一个年华双十有余的女剑侠。
女子细眉凤目、鹅蛋脸、单酒窝,面色无瑕,一身制式素色锦衣,头戴武士小冠,身负一柄标着一日二月代表了三一正教出身的长剑,疾驰如风,下马利索,望之三分英气,三分柔美,三分可亲,还有一分贵气。
对了,声音似乎也很好听,不然也不至于一开口便让秦二郎陡然酥在了原地:
“便是诸位报的案吗?我是靖安台朱绶巡检白有思,恰好因公途径你们州城,听说这边出了一个群盗命案,便来查看。”
来人宛若神仙,更兼气势十足,一众县吏、乡老只能唯唯诺诺,便是秦宝平素自诩豪杰藏于草莽,此时想做表现,也不知道该如何应对,反而张口无声,继而羞的满脸通红。
女巡检见状,很有分寸的一笑,倒也磊磊大方:“诸位不必在意,其实就是你们俗称的靖安台红带子,若是无事,还请诸位再辛苦一番,带我去看看尸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