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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是金源旅馆吗,我是刑施部何瑞东警司,有些事情想要咨询一下你们那边。请问你们旅店今天有没有两个男孩子住店,一个十一二岁,胖胖的圆圆的脑袋,一个稍微大一些……什么?!罪犯?!哦,不是不是,他们是我们很重要的线人,我们这边有一些事情想要和对方当面确认一下。”
……
……
沿着点满路灯的宽敞柏油路,秦晴一边开着车,一边摆弄着导航仪。
薛毅杰坐在副驾驶上,手中拿着一罐苹果味道的绿色饮料,卖力的吃着一份夹着牛肉的汉堡。
“那个该死的女人追了我一整天,害的我连顿饱饭都没有吃上,真作孽呀。
不过女人就是女人,看我多机灵,稍微转几个圈就把那女人绕蒙圈了,晴晴,你说我厉害不厉害。
对了对了,一整天没吃东西会不会影响到我英俊的外貌,你看看我的脸,饿瘦了没有,哎呀,颧骨!你快摸摸这该死的玩意儿,它凸出来了……英雄多劫难,唉,吉秀看到我这个样子,一定会心疼哭的。”
薛毅杰满脸感伤的这样说这2▼,话,有点自怨自艾。他半小时之前才跟秦晴汇合,正好那个时间,对方刚提了车,从刑施部的后门绕出来,定位好了吉良和格里菲斯的位置,准备拿回寄出在他们那里的斐具。
“你真的甩掉尾行你的那女人了吗,你的反追踪课程可是已经在组织内部连续三年倒着数了?”秦晴没有理会薛毅杰的自说自话,直切正题的问道。
“当然有!告诉你,我这次可是认真的。为了甩开那女人,小杰哥我可是连续钻了三个街区的下水道,换了七套衣服,化了十三次妆,女人的内裤都穿了。如果这样那该死的女人还能够认出我来,小杰哥我现场表演吃翔。”
薛毅杰挥舞汉堡,情绪激动,显然来自同伴的贬低让他不爽了。
四轮的小轿车在开满路灯的柏油上呼啸而过,那车厢里的两个人,在镜头中狭小米黄的空间里一闪而过,照片一样定格着,一个神情漠然,一个表情丰富激动。
一卷包裹汉堡的褶皱油纸从车窗内飘出来,被狂飙的车速甩在很后面。它被夜风卷着,在空中打了几个璇儿,缓缓落入黑暗中。
“吃翔?!那好吧,不过我建议你吃热翔,最好是稀的,毕竟你肠道不好……”
另一方面,白熊和血腥小马克这边。
“定位到了吗?玛丽。”
“给我两分钟时间,马克,我已经闻到小宝贝动人的体香了……普洱区、下东街、城宾观……哦,宝贝,我抓到你了。”
一个头顶上带着金属钢盔的妖艳女人闭着眼睛这样说着话,那钢盔上有两根细长的天线和密密麻麻的电路、晶体管,这让她看起来像是老式电视机。
这女人名字叫玛丽,身量高挑丰满,是个地道的欧国人。
玛丽正是这次来新乡盗取斐具三人能力者小队的第三人,她的能力与电磁波有关,大概是肉耳聆听电磁波,部分性的控制电磁波之类的力量。
这种能力赋予了玛丽相对于常人更宽阔的听觉频谱,和迥异于常人的定位方式。
正常人认知周围的事物,是通过眼睛看、耳朵听,甚至鼻子嗅来感知世界的。但玛丽因为可以操控电磁波的缘故,她认知世界的方式,比别人要古怪的多。
类似于蝙蝠用嘴巴发出超声波来认知世界,玛丽可以刻意辐射身体特别是脑部位置的电磁波,这些电磁波遇到障碍会反弹回来,被玛丽异于常人听觉频谱的耳朵接收,从而断定目标的位置。
所以,可以毫不客气的说,即使玛丽闭着眼睛,在她身边所发生的事情,同样会分毫不差的被耳朵捕捉到,然后栩栩如生的送入大脑神经中枢。
因为这种认知方式的存在,玛丽通常可以发现很多正常人难以发现的事物。而电磁波的广泛性和便捷性,通过某些特殊的道具,玛丽甚至可以在时间充分的情况下追踪到十公里之内的任何事物。
现在玛丽正是在与薛毅杰追逐的过程中记住了对方的脑电波频率,一路在视线范围之外吊住对方。玛丽三人组的计划很简单,引蛇出洞,确定斐具的方位,趁机将斐具抢夺回来。
毕竟他们人数上是占据优势的。
“好的,伙计们,是时候给他们来点惊喜了。”
……
……
时间是晚上八点了,格里菲斯放下一本旅店推销水果和纪念品的杂志,看了看墙壁上的闹钟。
格里菲斯摸了摸有些干瘪的肚皮,吉良这个时间点还没有回来,大脑袋摸了摸后脑勺,叹了口气,终于还是穿上了鞋子。
将斐具银质大剑放在口袋里,格里菲斯裹了一层淡蓝色的外套,轻轻关上房门,走了出去。
新乡春季的夜晚偶尔会有些寒冷,那夜风是一种丝丝入扣的温暖的凉,从行人敞开的袖口和脖颈间钻入人的身体。
格里菲斯闭着眼睛,高昂着脑袋,用鼻子深深的嗅着。
循着气味,他拐过了好几个巷子,在一个十字路口驻留了一会儿,又向着另外一个方向踱步过去。
“味道新鲜,应该就在这附近了。”
格里菲斯正这样想着,前面响起了杂乱的狗叫,一阵急刹车的声音从小道巷子深处传出来,紧接着几个染着黄色、绿色毛发的混混样式的青年人,骂骂咧咧的从巷子里面走了出来。
格里菲斯想了想,皱了皱眉头,摸着圆圆的脑壳颇为无奈,终于睁开了眼睛,向着深巷望去。
“真是个不让人省心的男人。”
格里菲斯这样说了话,身形渐渐隐没在黑暗里,不远处一件贩卖衣物的小店房门晃动了一下,仿佛是被人生硬的扒开了卷帘门,又仿佛只是被风吹拂了一下。
等格里菲斯从商店里面出来的时候,脸上已经戴上了一个白色的小丑面具。那面具是一个大叔脸,留着夸张的八字胡须,拥有着一对上扬的夸张黑色眉头。
戴上面具之后,格里菲斯的身材看起来要消瘦许多,他好像是使用了某种类似缩骨功之类的秘法,庞大的脑壳和消瘦的身体组合在一起,在面具的衬托下,竟有一种异样扭曲的感觉。
那些从巷子中走出来的小混混嘴巴里面胡乱的咒骂着,刚好迎头遇上商店中走出来的格里菲斯。他们其中一个混混用手肘踹了踹边上身高一米八零染着红色短毛、戴着金耳环的同伴,指了指格里菲斯。
“嘿!小子,大半夜的在街上逛什么东西,是不是想偷东西,你这种坏家伙我见的多了去了,来,给哥哥们说说今天收获怎么样?”
红发的混混话音刚落,他身边的混混们便响应起一片嬉笑声,有的人说‘交出钱来,让哥哥们为民除害’,有的说‘收起你这副可怜样,软弱的像个娘们’,然后就有些人掏出烟来,用火机点上,抽了一口,那火光在黑夜里明灭了一下,随即那人靠近上去,淡灰色的烟雾便被喷在格里菲斯白色的面具上。
格里菲斯耸了耸肩头,懒得理会对方,他心里记挂着吉良的安危,侧着身子从人群中穿了过去。
像对面这样子的小人物实话说来,他是不怎么看在眼中的。与这样的人发生交集,甚至被辱骂几句,打上几下,格里菲斯虽然不是好人,但也不至于为这点小事情斤斤计较。
他曾是左岸的王,自认还有些风度,所以并不很在乎脚下之人的冷热嘲讽。
“喂,小子,你聋了吗,我们老大问你话呢?!你是哑巴吗,张嘴说话都不会吗。
实话告诉你,老子今天心情不好,看你不爽,我要拿你发发泄,不过你也别害怕,我保证不打死你。”
混混说了这话,已经有人伸手从背后拉住了格里菲斯的肩膀,红头发的高个子男生则是伸出手去,要摘掉格里菲斯的面罩。
格里菲斯皱了皱眉头,躲掉红发男孩的动作,对方的死缠烂打让他稍微感到不耐烦了。他不动声色的甩开两人的手掌,仍未开口说话,只是低头继续往前走去。
原本抓着格里菲斯肩头的那混混感觉手掌一滑,便看到那个带着面具的小矮个子从掌心脱出去。
他当然以为这是个意外,正要再次抓过去,便看到前方拐角处突然响起一阵猛烈的刹车声,紧接着,两盏大功率的镁光灯刺破了黑暗,像一头莽撞的狰狞野兽一样闯入了视线。
那轿车的速度极快,又来的突兀,几名混混被那远光灯的光线一照,视线中瞬间一片白茫茫。轿车以极高的速度吼叫着钻出巷口,它歪歪扭扭的行驶着,像是醉汉一样。笨重的车屁股在巨大的惯性下一个摆尾,扫飞一个立在墙角的绿色垃圾箱,废旧的报纸,香蕉皮,油纸袋漫天飞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