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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爷,或者曾经的格里菲斯很是喜欢一些奇奇怪怪的调调,像是异形、抱脸怪、舔食者什么的,当年左岸的后花园养了一大堆。
不过时间会改变很多东西,即使身为弱的人类,在白驹过隙的一生中也会多次变换喜好,更不要像格里菲斯这样活过了悠久年岁的大妖了——简而言之,大妖已经不爱章鱼怪了。
被章鱼怪惊吓过的黑帮们表情很是有些惊诧,但这次跟刘强过来的,大部分是昔年跟在他身后刀口舔血冲锋陷阵的‘恶徒’,血性和勇气还没有被这两年安逸的生活所磨灭光。
刘强打开手中枪支的保险,枪口对准格里菲斯,其脸色并不好看,因为之前他确实有被短暂的震撼到。
他是来自华国的人,自然听过很多稀奇古怪的传,之前虽被惊吓,但此时心中已经认定格里菲斯是类似‘蛊师’、‘老汉’之类的存在。而在他的认知中,‘蛊师’、‘老汉’当然是很厉害神奇的人,但他们终究还是怕挨枪子的。
很多时候恐惧来源于未知,当‘真相’大白的时候,许多东西便失去了让人惧怕的能力。
≤≤≤≤, 刘强定了定枪,坚固着这样的想法。他对于‘蛊师’之流骨子里存在着敬畏,平日里打交道也会敬而远之,但真如今天杠上了,实际上是不怕的。
“这位朋友,在下野狼天狼堂堂主刘强,承蒙道上兄弟抬爱叫一声‘狼熊阿强’。
今日得见兄弟英雄了得,甚至佩服,直感相见恨晚……
我观兄弟面相应是华国川蜀人事,不巧,在下也是川蜀人事,常云山的丘道长与家父关系也是极好的,我的时候。丘真人有常到我家喝茶,还扬言要收我为徒,只是世事难料……
哈,我这些做什么,你看我这人看到老乡就喜欢多嘴,兄弟千万别见怪……
但话又回来了兄弟,强龙不压地头蛇,面子是大家给的,脸是自己丢的。我们借钱回收,天经地义,却不想还闹出了人命,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你看这事闹得……
这样吧,兄弟错手杀掉我手下的事情,我做主,就这样算了。我们算是不打不相识,英雄惜英雄,呆会我给兄弟包个场,接风洗尘一番……
但这个女人不能走,果然女人都是祸水,我们兄弟们为了这个女人差反目,还死了人……
我要带走这女人,为死去的兄弟讨个法,兄弟你不会有意见吧……”
冰凉漆黑的枪管在光线的余荫里若隐若现,刘强皮笑肉不笑的了这番话,他当然不在乎芬琪尔的生死,只是给彼此找个台阶下。
对方是厉害的人,底细不清楚,他也不想把事情闹大。但作为野狼的堂主,也需要找一些铺垫来让自己从台上下来。实际上,像他这样的黑帮大佬,以这样的方式这样的话,尤其是在对方率先动手杀了自己一个弟之后,算是给足了面子的。
但他的面前,样貌臃肿喜庆的男孩子只是微微抬了抬眼角,似乎连正眼也没有看这个所谓天狼的堂主一眼,然后从牙缝中极不耐烦的赏赐了对方一个字:
“滚。”
这个字一出口,刘强的脸色立刻便阴沉了下来。他看了看身边的弟,又转头看了看身高只到的他肩头的格里菲斯,终于狠下心来:
“给脸不要脸。”
他这样着话,黑白的胡渣还在因为言语而颤动,右手的食指已经扣动了手枪的扳机。
“砰!”
弹头旋转着穿过空气,形成音爆。那个年轻‘蛊师’的身体在视野里虚幻了一下,又很快重合在一起,而那粒子弹便在那虚影之间,穿了过去,打碎了身后楼房的玻璃。
这出其不意的事情显然超过了刘强的预计,他那志在必得的一击很显然落了空,那黑铁的枪管还凝固在空气里,冒着黑烟。
等刘强回过神来,扣动第二下扳机的时候,格里菲斯已经来到了他的正前面。那子弹被勉强射出来,被‘蛊师’朝着枪托推了一下,便偏到很远的地方了。
天狼堂的堂主还想扣动第三下扳机,但耐性不算太好的大妖并未给予他更多丢人现眼的机会。只见格里菲斯右手手背轻轻一抖,指尖便仿佛柔软的纸缎般抽在刘强的左耳和太阳穴之间。
然而随着这轻飘飘的一触,天狼堂的堂主眼球猛然一突,金鱼一样迅速充血。而整个左边的脸颊,颈部以上也全然膨胀,血管如同老树根般爆突。那些不堪重负的毛细血管纷纷爆裂,脖子以上,刘强的整个脸部从右往左渐渐由白转红再转紫黑。
高大的人影在一个错身之间无力的垂下了双臂,那个男人面无表情的从他的身侧错过身去,脸色已经肿胀成了茄子颜色的堂口大哥就像是某个连拍画面的背景画面,从格里菲斯从身前,到不急不缓的错身到身后,他变换着脸色,身子的姿态也由拿着枪的站姿慢慢弯曲、放低,变成无力承受自重膝盖跪地,双肩无力下垂的模样。
一击将刘强打的生死不知,格里菲斯脚步不停。实际上,自他口中出那个‘滚’字之后,格里菲斯便是在以某种节奏或者韵律在向着众人走过来的,这让他看起来不紧不慢,却又势不可挡。
刘强身后有三个作为下手的混子,格里菲斯与刘强错身走来之后,迎面便碰到了一个拿着铁棍的男子。
这男人的名字叫做维恩,左右手各有三根手指头,是昔年为兄弟受过自己砍下来的。他是一个重义气的人,这些年承蒙刘强照顾,衣食无忧。而两人私交也好,见刘强死生不知,血气冲散了恐惧,上脑袋。维恩任凭着这血气不管不顾摸起棍子来便对着格里菲斯脑门上砸下去,却被对方单手捏住,按着铁棍的另一头,一一缓缓推回来,捅进了自己脖颈的气管。
算上花爷那条恶心宠物‘章鱼哥’所杀的第一人,眨眼之间,在这狭的短暂街道里,已经死掉了包括天狼堂堂主在内三个精英。
格里菲斯步伐未变,几乎下一刻便面对上了另外一个野狼的混子。
这混子相对于平民或许是个狠人,敢打敢拼的,流个碗把儿血什么的根本不在乎。但他相对于刘强或者维恩这样真正心黑手黑的人还是差了许多。
当他见到自己的两个老大在对方闲庭信步一般,信手拈来的就杀了,捏蚂蚁一样,脚下步伐都未变的时候,这混混害怕了——这吹枯拉朽的力量,让他几乎忘记了反抗。
混子几乎慌乱的扔掉手中的弹簧刀,跪在雪地里,大声叫着饶命,那当时男孩子走了上来,双手扶住了他的脸。
眼睑模糊不清,混混想着自己大概是被吓哭了。他实在听见自己的哭声和求饶声在断断续续,然后混子抬起头,逆光里,那个男孩子似乎是对着自己笑了一下。
“咔吧。”
格里菲斯扶着混混的脸拧断了他的脖子,大妖单膝跪着,脸上的表情似有着微笑的弧度又似面无表情,他用手掌拍了拍躺在冰雪里男人的头发,接着抚平了男人死不瞑目难以置信的双目。
大妖保持着那姿势,就那样单膝跪着,脚下是死去的尸体。
他的手臂一只放在胸前,另外一只直直的搭在脚下尸体的脑袋上。那个被拗断了脖子的混子还未死透,‘尸体’在没入发稍的大妖指间时不时的抽搐着。
大妖低头看了看脚下的人体,夕阳的背影让他看起来竟然有一丝虚幻的哀伤。他不急不缓的抬起头,目光平淡的望向最后一个活着的男子。
……
……
见识过格里菲斯杀人不眨眼作风的托克·费伦已经绝了求饶的念头,那个之前跪地求饶放弃了尊严苟且贪生的人,他的尸体就陈列在自己面前,还未凉透。
他是皇后镇三流的混混,跟天狼堂堂主刘强有着些许瓜葛,在这一亩三分地上狐假虎威多了,曾经很虚幻的认为自己也算的上是狠角色了。
但托克·费伦今天终于意识到自己错了,错的离谱。
面前的那个男孩子心中没有慈恋,他不在乎宽恕,不接受道歉,敢于挡在他前面的,那人已经死了。
怀着这样巨大的绝望,托克·费伦颤巍巍的手忙脚乱的从腰间抽出短刀,他知道自己并非来人对手,所以表情几乎是要哭出来了。
皇后镇的三流混混托克·费伦破釜沉舟,化恐惧为力量,刚挥舞了两下,就被格里菲斯一磕刀背,夺了过来,然后顺手一刀对着那个男人从头劈到脚。
托克·费伦是见识过格里菲斯凶悍诡黠的杀人手法的,这一刀下来,他只感觉到头一凉,顿觉大祸临头,便情不自禁的想‘我要死了’、‘我要死了’、‘我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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