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匪我思存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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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他到哪里去了,诺大的屋子只剩下我一个人。我不知道怎么有弄成这样,我其实一直想要讨他的欢心,可是讨他的欢心太难了。我没装,今天我是真的很高兴,可是后来我不应该想起萧山——我不应该。萧山是这个世上最奢侈的事情,并不属于我的,我不应该去想。只是似曾相识的一切让我忍不住,如果莫绍谦对我坏一点儿,或者我又会清醒些。可是今天他偏偏特别温柔,让我有种恍惚的错觉与恐惧。

    我一个人站在黑暗里,觉得很害怕。摸索着把灯打开了,也不敢上楼去。我把客厅里的灯都打开了,然后把电视也打开。我的腿上被蚊子咬了好几个包,一直又痛又痒,让我坐立不安。更让我坐立不安的是我又惹莫绍谦生气了。本来他今天心情似乎挺好的,可是我又惹她生气了。

    我不知道莫绍谦到哪儿去了。海浪的声音渐渐响起来,外面的风越刮越大,风声、浪声像是某种不知名生物的啸叫,我无法去想别的,因为对这种声音的恐惧占据了我的心。我把自己所到沙发的角落里,我连电视也不敢看了,仿佛那屏幕里会怕出一个怪物来。我害怕,怕的瑟瑟发抖。我觉得这屋字里藏满了怪物,我觉得再也受不了了。

    我抱着电话开始拨打莫绍谦的手机,但手机在茶几上响起来,原来他没有带电话。他连手机都没有带,会到哪儿去了?

    这四周都是荒芜的海滩,只有零零星星的别墅,连邻家的灯光也看不到一盏。我害怕的把她的电话紧紧攥在手里,却无意间触动了键盘。那是通讯录的快捷键,我看到他的手机里,整个通讯录只有两个联系人,一个事“妈妈”还有另一个孤零零的名字,而那个名字,竟然是我。

    我本能的按动着翻页,翻来翻去只有这一项,我的名字下面记者三个号码,一个是我的手机号,一个是我寝室的座机号,最后一个是公寓的座机号。我知道他还有一个手机是公事用的,这个手机只是私人号码,但我没有想到,他的私人号码除了他妈妈,就只有我。

    我知道我不应该动他的手机,我也从来没有碰过他的东西。现在我也应该把手机放下来。搁的远远的,他怎么样和我没有关系,我回来就是一个交易而已。可是我管不住自己,我的手指机械的按着,最近三十次通话记录:“童雪1,童雪2,童雪3”

    我一直翻到最后,看到的仍旧是自己的名字。

    也许他老婆的电话他都已经记熟到不用存在联系人里。我有点仓皇的安慰着自己,可是手机里存折两张照片,唯一的两张:一张是我,另一张仍旧是我。

    第一张我闭着眼睛睡着,照片拍的很近,连我的眼睫毛似乎都历历可数。第二张我在笑,笑得很灿烂,两个酒窝都露出来了,我都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在他面前这样笑过,他不记得他什么时候有机会拿手机拍下来。这画面让我恍惚,这一切都让我觉得恍惚,他手机里的这一切痕迹,就像是凭空捏闹,不,是我的错觉,我不可能看到这些,他也根本不应该存这些。

    我一个功能一个功能的翻下去,我翻到邮件信箱,收件箱为空,发件箱为空,回收站里有一则短信,我调出来看。

    日期还是几个月前,一个字一个字排在屏幕上:

    “莫绍谦,你不接我的电话你会后悔的。童雪怀孕了,不过你别高兴。第一,你知道她和她的小男友旧情复炽,这孩子八成不是你的;第二,是你的你也看不着了,她已经去医院拿掉了。”

    没有落款,发信人的号码非常陌生,我从来没有见过。

    这个人是谁,我已经没有力气去想。我把手机扔开,像扔一个烫手山芋。莫绍谦从来对我都不好,我是他杀父仇人的女儿,他恨我,恨透了我,所以他轻易就会掉我的一生。慕咏飞说过,他因为爱她,做过很多事情,而我不过和苏珊珊一样,是他信手拈来的一颗棋。

    他一直恨我,而我一直恨他。

    我一直没有想明白,他是怎么突然找到酒店去的,现在才知道是有人告诉了他。可是这个人是谁,我根本没有力气去想。我只想离开这里,走得远远的。这里的一切都让我觉得害怕,也许他是故意——故意让我看到手机。他骗我骗的还不够,他折磨我折磨得还不够。他毁了我的一生还不够,他还贪婪的想要更多。我知道他有多恨我,我一直都知道。

    我终于从房子里跑出去,仓皇得像是落荒而逃。我沿着路一直往前跑,一直到跑不动了才停下来喘气。隔很远才有一盏路灯,有薄薄的雾正从海上飘过来,远处的一切都是漆黑一片,除了海浪噬食沙滩的声音。我觉得更害怕了。这里太僻静,走很远才看得到一栋别墅,大部分房子没有人住,没有灯光,路上连一部车一个人也没有。

    我连自己的脚步声都觉得害怕,我想妈妈,我想悦莹,我想有人来。可是不会有人来的,我跌跌撞撞朝前走,像走在噩梦里,这一切都像是噩梦,我不知道怎么走出去。莫绍谦把我一个人扔在这里,我也不知道他到哪儿去了。如果他在,或者会好点,虽然他可怕,但没有总比我一个人在这里更可怕的了。

    路面上有细微的石子和沙粒,我的脚被咯的很疼。我只是迫切的想要找到人,可是我更害怕雾气里会冒出个妖魔,海浪声令我不寒而栗。我的背心发凉,冷汗直冒,我连走路都不敢大声,觉得一切漆黑的地方都会跳出个鬼怪来。

    妈妈不会来救我,悦莹不会在这里,我想我都快要哭了,只有莫绍谦。但他也不知道去了哪里,我走了很久仍旧没看到另一盏灯光。我怕得要命,路灯是坏了吗?是我做错了路,还是这附近已经没有路灯了?

    我害怕寄了,我听到自己的脚步声,却觉得更害怕。突然看到前方有个黑乎乎的影子从雾气里冒出来。四肢蹄子踩在石子上嗒嗒作响,眼睛竟然发着红光。我吓得大叫一声,掉头就跑。我听到身后有急促的脚步声,那怪物竟然在追我。我越来越觉得恐惧,一切不好的念头全冒了出来,我跑的越来越快,终于跑到了路灯下,那怪物嚎叫起来,我才听出来是狗,原来是一条大狗。我一边跑一边回头,他朝着我直冲过来。路灯下可以看见他尖利的牙齿和身上斑驳陆离的皮毛,这是一条野狗,不,这是一条疯狗。

    我吓得要哭了,我大声的尖叫,可是没有人理我。我拼命的往前跑,疯狗一直追在后面,我慌不择路,根本不知道跑出了多远。我脚下全是软绵绵的沙子,我逃到了沙滩上,沙滩上也没有人。四处都是嶙峋的怪石,被海浪寝室的千奇百怪。我一直哭一直逃,远处礁石下似乎有人,没有月亮,海面反射着细碎的星光,我看不清楚那是个人还是块石头,我抱着最后的希望朝那方向奔去。我胡乱的叫喊着什么,也许是在叫救命,也许是在叫妈妈。但沙子里有石头,我被重重的绊倒,摔在了地上。

    膝盖钻心一样的疼,我来不及爬起来了,我根本都不敢回头看,只会尖声大叫。那个黑影动了,世人原来真的是人。他朝着我直冲过来,一定是听到我在叫喊。而那条疯狗终于追上来。我胡乱的抓起沙子朝他掷去,他退了两步,然后又扑过来。有人挡在了我的面前,我只看到他一脚朝疯狗踹去,然后又拾起石头,砸的它呜呜乱叫。

    疯狗夹着尾巴逃走了。我还上气不接下气,那人伸手拽住了我的胳膊,她的声音熟悉而焦急:“有没有咬到你?”

    莫绍谦,竟然是莫绍谦!

    我从来没有这样迫切的想要见到他,我从来没有这样庆幸是他。我扑到他怀里,把脸藏在他胸口。他的心跳的又急又快,我的也是,我根本喘不过来气。但几乎是马上,他就把我抱起来了,抱到亮一些的地方。我的膝盖流血了,他按着我的骨头:“怎么样?这样疼不疼?”

    我还在哽咽:“不疼。“

    “骨头应该没事。”他问“你怎么跑出来了?“

    “我害怕。”我哽咽着说“屋子里只有我一个人,我害怕。”

    他还在仔细观察我的伤口:“是摔得还是狗咬得?”

    “是摔得。”

    “它没有咬到你?”

    “没有”我吸了吸鼻子。他突然停下了一切动作,然后冷冷的说了句“活该!”

    我的膝盖还钻心般的疼,他已经扔下我要走开。我还抓着他的衣袖,他这么幸灾乐祸我都没觉得,我低声下气:“你别生气了。”

    “谁说我生气了。”他淡淡的说,把我的手拔开,走到一边去看海浪。

    我哭的有些不好意思了,我的脚踝也崴了,根本站不稳。我刚跳了一步,就听见他说:“你要再乱动,等脚肿起来,你就一个人呆在这里。”

    我只好讪讪的蹲下,重新坐在沙滩上。

    他不再理我,我也只能默默的坐在那里。

    漆黑的海面上看不到任何东西,细碎的星光偶尔一闪,远处的岛上有灯塔,笔直的光柱朝着悠远的大洋。海风吹拂着海浪,一波一波地叠向岸边,我觉得很冷,冷得发抖。

    莫绍谦好像完全不为之所动,他就站在沙滩上,无数浪花碎在他脚前咫尺。夜风吹拂着他的衣袖,仿佛黑色的羽翼。因为高,我从来都是仰视他,现在他站着我坐着,我更是仰视。

    “你看什么?”

    他的声音还是那样不冷不热,我一直怀疑他后脑勺上也长了眼睛,都没有回头,就知道我在看他。

    我含含糊糊的说:“我在看——,你在看什么——”

    他回过头来,忽然对我笑了笑,我不是很确定,因为它黑了。他伸手指着灯塔的方向:“很不错的天然良港,对不对?”

    这就是普通人与资本家的区别,资本家无时无刻不在想赚钱,而我这种人,永远只能惴惴不安的猜着他的心思。我一点也不懂港口,更看不出什么事良港。

    “当年我的父亲就是看中这里,希望做一个油轮港。因为在附近沿海的省市,已经有了几个大型的深水港,所有从印度洋来的国际油轮,将比到宁波更节省航线。”

    我有点听不懂,但他声音中有种讥讽:“四十万——不过是区区四十万。我父亲那样信任你爸爸,你爸爸却为了四十万就出卖了他!”

    我瞠目结舌,我一直不知道原来就是这片大海,原来就是在这里,我们的上一辈开始了恩怨纠葛。

    “前期工程已经开始,而他们煽动村民闹事,抗议油轮码头会有污染,然后说服政府改变规划,重新选址建码头。一环套着一环,计划真严密对不对?我父亲冒着酷暑飞来飞去,试图阻止或改变这个进程,最后他倒在机场里——在没能张开眼睛。”

    “最终在离这里二百公里的地方新建了油轮码头。招标被独揽,整座岛变成了一座大油库。整个投资比我父亲当年的标底还要多出几个亿,在商言商,这一仗他们赢得真是漂亮。

    “每当走到这里,每当看到这片大海,我就觉得我这辈子也无法原谅,原谅害死我父亲的那些人。”

    我知道其中也包括我,因为我父亲,他永远不打算原谅我,所以才会对我说出这些话。他的眼中有闪动的泪光,或许是我看错了,因为他很快转过脸去。面对那一片漆黑的大海,波浪的声音像是一场疾雨,刷刷轻响着。

    他一个人站在那里,又高,又远,天与海都是辽阔的背景,而他只有孤零零一个人。

    我说不出来任何话我从来没有想过太多,我一直都觉得他是最恨我的那个人。可是他的手机里只有我的照片,那还是我睡着了他拍下来的。

    我还记得他给我吹头发,那样暖的一点点风,拂在我的脸上,我一直以为,那是做梦。

    他极力的压抑,压抑到我都觉得绝望,但现在我终于知道,比我更绝望的原来是他。

    我抬起眼睛来看他。

    而他只是看着海面。我不知道自己对这个男人抱有怎么样的一种感情,从前我恨他,单纯而纯粹的恨他,后来我们相互厌憎,都希望对方可以在自己面前死掉,现在我不知道自己是在想些什么。我爱过萧山,那样深沉那样无望,可是所有的一切都化成了命运的灰烬。

    而我和莫绍谦,或许只是一场注定了纠葛不清的孽缘。

    我们在沙滩上一直坐到天色发白,大海渐渐露出它广阔的天际线。海和天的分别减减明显,大还是深蓝几乎墨黑,而天空是墨墨近乎深蓝。

    东方有很刺眼的彩霞。

    我的脚踝肿到老大,根本不敢落地。

    清晨的风比午夜的风更冷,我冻得都麻木了,试图自己站起来,努力了几次都是徒劳。他终于走过来,在我面前蹲下。我看着他的背,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可是总不能在这里坐一辈子。我被他背在背上,背回别墅去。海浪还是一声迭一声的压上来,身后的沙滩上只留下他的脚印,清晰的烙在湿沙里,然后被海浪渐渐舔舐干净,再也看不见。我搂着他的脖子,被他摇晃的像个小孩子,快要在他背上睡着了。

    我的脚用冰块服了大半天,没有明显的好转,也没有明显的恶化。莫绍谦去买了正红花油,擦得我泪眼汪汪,她的手不是一般的重。

    可是不知道是正红花油有效果,还是他那手重的按摩有效果,到晚上的时候我的脚终于敢落地了。

    但我感冒了,在海边被冻了大半夜,可是只是嗓子疼,第二天起来就头晕发烧咳嗽,窝在床上软绵绵像是煮熟的面条。莫绍谦很快被我传染,我们两个各自碰着大杯子喝冲剂,然后根本懒得去买菜,只是煮白粥来吃。

    没有任何佐菜的白粥其实是甜的,我喝了三天的白粥,几乎喝得都快升仙了,感冒终于有好转的趋势了。吃过感冒药做什么都晕乎乎,我一时勤快把莫绍谦换下的衣服塞进洗衣机,结果把他的钱包也洗了。

    莫绍谦午睡起来的时候,我正把湿透了的钞票贴得满落地窗玻璃都是。

    我对他讪讪地笑:“银行卡估计没有事”

    我把他的照片也洗了。他放在钱包里很小的一帧合影,年轻的父母抱着小小的婴儿,婴儿漆黑的眼睛依稀可以看出成年后的影子,没想到莫绍谦小时候是个胖乎乎的苹果脸,脸上竟然还有红晕,看上去像个女孩子。这也是我第一次看到莫绍谦的父亲,成年后的莫绍谦长得非常像年轻时的他,两人都是典型的北方男子,眉宇间有种凛冽的气质。

    我本来把那张照片贴在玻璃上晒干,但晒到一半它就掉到窗台上。莫绍谦将它拾起来看了看,出人意料地没有对我发脾气。

    我有些不安地看着他,终于鼓起勇气,对他说:“对不起。”

    这声“对不起”或许已经迟了十余年。莫绍谦没有回头看我,他只是低头注视着那张照片,过了很久,他才说:“和你没有关系。”

    在海滨的这段时间,可能是我和莫绍谦之间相处最平和的日子,虽然感冒占去了大部分时间,但难得不再吵架。我想他大约懂我的意思,我们之间也不过只有十二天了,这十二天像是凭空多出的一截生命,让我们可以心平气和地与对方相处。虽然我看到那片广阔的海域会有种莫名的歉疚,如果我爸爸没有做出那样的事,或许这里早已经成了大型的港口码头,一切都会变得不宜熬夜那个,包括我和莫绍谦的生活。

    我没有在他面前提过他手机的事,我更没有在他面前提起慕咏飞,他也不提,我想如果他与慕咏飞的婚姻真的是一场交易,那么肯定是他最难过的地方。

    而我和他只有这十二天而已。

    天气晴好的时候莫绍谦会去海边游泳,我被海边的太阳晒得又黑又瘦,但我学会了捉沙蟹,还学会了挖蛤蛎。这些东西每天被我们吃掉了,莫绍谦做蟹简直是一绝,我觉得他大有当厨师的前途。我虽然笨,也学会了用微波炉做蛤蜊,淋上一点点酱汁,非常鲜美。

    莫绍谦应该非常喜欢我系着围裙的样子,因为每次我在厨房做事的时候,他总会从后面抱住我,那是他待我未曾有过的温柔举动。从落地的玻璃里我可以看到自己的影子,我系着围裙的样子,或者像个最寻常的家庭主妇。而他的怀抱,其实很温暖。

    我们没有继续分房睡,好像是最自然的事情。我终于习惯了和莫绍谦同床共枕,或者说,他终于习惯了床上多了一个我。有时候深夜我偶然醒来,他总是还没有睡着,眼睛看着天花板。我的睡相老是不好,大半个人都压在他的身上,他肯定被我压得睡不着,我觉得歉疚,往床里面挪了挪,问:“你怎么不睡?”

    他通常并不回答我,只是让我快点睡。

    在海滨的最后一晚,我照例在半夜醒来,莫绍谦却不再房间里。落地窗帘虽然拉上了,可是仍然听得到隐约的海浪声。卧室里格外寂静,听得见我自己的呼吸和心跳。我以为他去了洗手间,等了一会儿不见他回来,我终于忍不住伸手把台灯打开,温暖的橙色光晕中,窗帘被晚风吹得微微拂动,海风腥咸的气息我早已经习惯,海浪在安静的夜晚声声入耳。我不知道莫绍谦到哪里去了。

    我在楼下找到他,他一个人坐在黑暗里抽烟。客厅比二楼卧室更漆黑一片,如果不是他烟头上的那点红芒,我差点都看不见他。

    我穿着拖鞋,走路几乎连自己都听不到任何声音,他却偏偏看见了:“醒了?”

    我摸到沙发前,藤制家具特有的清凉触感,我摸索着坐下来,看他将烟掐熄了,有点上一根,于是问:“你怎么不睡觉?”

    他说:“我坐一会,抽支烟。”

    我磨磨唧唧蹭到他旁边,看他没有赶我走的意思,于是我胆子也大了点,把他嘴上的烟拔下来,我试着吸了一口,微凉,很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