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节龙门镇

孑与2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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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行复行行,山路迢迢,看不尽的是青山绿水,尝不够的人间苦难,茫茫的蜀山里或许真的有御剑飞行的神仙,但是云峥它们却一个都没有看见,只听见凄厉的虎啸猿啼,鸟鸣啾啾。

    车子坐的多了就会让人浑身散架,所以坐一个时辰的车子,云峥就要求大家下来走一阵子,蜀道上的车辙清晰可辨,牛马的蹄印也随处可见,漫步在被冬雨洗刷的一尘不染的石板路上,云峥总是想作一首诗,可惜澎湃的情感就在胸口激荡不休,却不能转化成优美的文字。

    说到底还是自己的古文修养不够,学识不足,气度也没有从现代人转变成古人,所以空对美景只能徒呼荷荷。

    “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飞流直下三千里,疑是银河落九天。”云峥瞅着脚下的汹涌澎湃的激流,终于念出来了一首诗,将李白的两首诗生吞活剥之后就成了这副鬼样子,不过依然引来苍耳他们的大声喝彩之声,还有腊肉崇拜的目光。

    无视云二幽怨的眼神,大踏步的向前走,年关将近,今晚应该宿在龙门镇才是。

    山穷水尽处,正是彩云生,这话用来形容龙门镇最恰当不过了,这里是山穷水尽的地方,也是通往绵州的一条要道。据说这里曾经有鲤鱼越过山脊,最终化龙升天,所以名叫龙门镇。

    当车队驶进龙门镇,云峥才发现这里似乎人满为患,不大的镇子里到处都是镖师和商队,谁看谁的眼神都不太善良,当云峥从骡车上下来之后,那些人才松了一口气。

    只是瞟了一眼房檐下那些持刀挟棍的汉子,云峥就觉得这里气氛紧张的不像话。刚刚走近一家名叫富安居的客栈,守在门口的壮汉就有意无意的说:“读书的相公,你还是走吧。把命留在这里就不值当了。”

    听口音是关中人,那里的刀客天下闻名。想不到自己在这里遇到一个,于是也换了一嘴的关中腔 :“朗朗乾坤之下,难道还有不法事?楞娃,你挡住我的路了。”

    关中汉子似笑非笑的抬起头说:“还是关中的娃子,既然是乡党,叔给你一句话,闪远。走夜路也比住在龙门镇好。”

    云峥点点头道:“多谢,这是实在话,不过我们已是人困马乏,天大地大。睡觉最大,都是在乱流里面的人,谁在乎多活一天少活一天的。”

    就在两人谈话的功夫,一个伙计跑了出来对云峥拱手道:“这位爷,小店已经客满。您要是想住店,还是去别家吧。‘

    云峥转头看看这条短短的街市,没发现有第二家客栈,拍拍伙计的肩膀说:“给我找三间房子,找到了。赏你五十文钱。”

    说着话就从口袋里摸出一把铜钱放在伙计的手里。

    “爷,真的没房间了,也不瞒您,整个龙门镇都没有客房了,除非您肯花大价钱去住驿站,那里是官老爷的地方。”

    云峥呵呵一笑道:“原来有驿站,早说啊!”说完就朝刚才警告自己的关中大汉拱拱手,向活计问清楚了驿站在哪,就让苍耳赶着骡车牛车往那里走,自己漫步在街道上四处观瞧。

    龙门镇远比豆沙镇繁华,但是现在出现在大街上的人似乎都不是什么善类,好像满世界的牛鬼蛇神全部聚集到了这里,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转过一片竹林,就看到了龙门驿站,这里的人很少,只有几个急脚蹲在门口,就着一个火盆烤自己携带的干粮。见到云峥过来纷纷避让,只有一个衣着破旧的捕快站起身向云峥施礼,因为他看到了云峥腰上勒着一条官带。

    一个驿丞插手恭候,等待云峥取出驿券,这东西有,走的时候刘县令把他的送给了云峥,憨牛取过一个牛皮包,云峥将驿券拿给了驿丞道:“我要最好的房间,三间,不足的部分我用银钱补足。”

    本来死气沉沉的驿丞顿时就高兴起来,这样的贵官最受驿站的欢迎,他们吃用的主要来源就是额外的收入,如果碰到一些穷酸吝啬的官员,自然不会受待见。这里面的窍门刘县令早就对云峥交代的非常清楚。

    腊肉抱着已经困倦不堪的云二进了房间,苍耳他们忙着将牲口从马车上卸下来,驿站里的伙计殷勤的送上最好的饲料,苍耳看了一眼,见里面活着豆料这才觉得满意。

    “不用你们的饭食,我们自己会做,只需要用一下你们的灶间就好。”一锭二两的官银被云峥放在了驿丞的手上,驿丞的眉眼立刻就抽到了一起,今天算是见到富贵人家了。

    “我想问一下龙门镇为何会有那么多的闲人?”

    “官人有所不知,自从豆沙县清剿了元山之后,盗匪就再也不敢进豆沙县,前些日子,成都府的官差押送着华马蜂和彭六子这些悍匪的人头从龙门镇经过,特意在镇上悬首三天,不知是谁暗地里出了五百贯钱索要这两个贼子的人头,然后这里就围满了来伺机夺走人头的江湖闲汉,结果他们来晚了,官差悬首三天后已经走了,这些迟迟得到消息的闲汉就被困在了龙门镇,那里都去不了了,这些天将龙门镇搅扰的鸡飞狗跳,不得安宁。”

    云峥点点头表示知道了,就让憨牛帮着腊肉去做晚饭,嘱咐他千万不能用驿站里的粮食和水,调料也全部用自己家的。

    驿站的上房很不错,虽然算不上豪华,但是很干净,其实云峥要求的就是干净,坐下来之后才开始想龙门镇的这些人,古代的揭竿起义有时候发生的非常偶然,原因五花八门什么都有,甚至有的时候一个案子判不好都会引起民变,在云峥看来,龙门镇已经岌岌可危了,不知道那些镇子上的人怎么想,或许他们的心思和当出豆沙关的人一样吧。

    管不了,也不愿意管,自己还有一大家子人呢,他们自己都不在乎自己的性命,云峥一个路人,为何要冒险?

    想到这里就苦笑着摇头,明天天一亮自己就走,快点赶到码头上乘船才是真的。

    透过窗户看到腊肉再给那些急脚一些吃的,一碗白米饭,再给他们浇上一勺子肉汤,急脚们谢声不断,狼吞虎咽的样子看得腊肉非常的有满足感。

    那个年轻的捕快看样子一定很饿,但是却 很有规矩,插手谢过腊肉,将自己的那把破刀挂在腰肋上,折了两根竹枝当筷子,这才端起那碗饭食一点点的吃着自己碗里的饭。

    一碗饭他吃了很长时间,腊肉看的不忍心,又给他一勺子肉汤,他连忙站起来感谢,一张脸孔羞臊的通红。

    憨牛端着自己的大碗,蹲在门槛上,吃一口饭就看看那些急脚们羡慕的眼神,故意将自己的饭碗端的老高,显示自己高人一等的饭量。

    苍耳过来一巴掌就拍在憨牛的后脑勺上,这样的显摆就不怕贼人惦记。

    看到这一幕,云峥打算五更天就走,因为有两个急脚看腊肉的眼神已经不对头来,刚才如果不给那个捕快多加一勺子肉汤,他们或许还不会不满,现在既然出现了明显的不公平,心中自然不平,歹意就是这么产生的。

    将苍耳喊过来小声的说了两句,苍耳阴着脸就带着两个猎户出门去了。

    云二已经很累了,吃着饭都在打瞌睡,虽然在骡车上他总是睡觉,这时候依然感到非常的困倦,腊肉帮着云二收拾干净,就和他一起躺倒在对面的床上睡觉,只有云峥一个人在屋子里捣鼓华马蜂留下的袖箭和花背弩。

    他对这些原始的武器做了一点小小的改良,比如将袖箭的机簧由弹射式的牛筋改制成弹簧,袖箭每次只能发射一支箭。箭简长8寸,周径8分,筒顶有盖,连于筒身,盖的中央留一/孔,出此装箭。筒盖旁一寸处有一一活动的蝴蝶片,专司开闭。镀底装设弹簧,簧上有一一块圆铁板,装箭后,弹簧医下,用蝴蝶板将箭关在筒中,发射时,拨开蝴蝶片,弹簧弹起,筒中的箭就能弹肘出去,云峥试验过,十步以内这东西的杀伤力很可观。

    至于花背弩的发射这需要很高明的技巧,云峥学不来,就把这具小小的弓弩改制成了唐时的燕翅弩,竹片压制的弩臂也被换成了软钢,三十步内,弩箭可入木半寸。

    腊肉非常害怕看见大少爷那双眼睛,在昏暗的屋子绿油油的,就像是小时候见过的豹子的眼睛,上一回看见大少爷眼睛变绿的时候,那个囚犯就被他活活的折腾死了,想不到今天又看见了,不知道这一回死的是谁。

    不一会,有人轻轻的敲门,云峥打开房门,苍耳走了进来小声说:“除掉了,亲耳听见他们说要去找人联手打劫我们这只肥羊。”

    云峥点点头道:“贼人已经注意到我们了,所以我们三更的时候离开,这里马上就要有大麻烦了,早走为上策。”

    苍耳听着外面哔哩哩的竹哨声点点头,出去做准备。

    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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