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杀手无情

郁痕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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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伤新痛,饥寒交迫,几乎让任我杀崩溃。直到已完全听不到龙大少那疯狂的笑声,他才缓缓睁开眼睛,看见已被踩扁、几乎被雪花淹没的馒头,他冷漠的眼神忽然发出一种光芒。馒头虽脏,但仍能充饥;只要能充饥,脏一点又有什么所谓?他已不必在意别人的讥笑,也不必理会别人鄙夷的目光。活着,绝不是可耻的。只有那些没有勇气选择继续生存的懦夫,才会认为活着是一种悲哀的痛苦。

    此时的他已奄奄一息,但他还是用力地爬过去,只不过是几步之遥,但对于他却仿佛咫尺天涯。谁能想像,他此刻竟有多么的可怜,又是多么的凄凉?任我杀也没有去想,他的双手颤抖着,牢牢抓住一个馒头。馒头已经扁平如一块烧饼,还沾着雪花,但他毫不介意,也不管有多脏,大口大口地撕咬着,仿佛正在品尝山珍海味。

    他实在太饥饿了,他需要恢复体力。他好不容易才把这个馒头咽下去,手指才碰到另一个馒头,忽然就听见了一种声音——那是车轮碾碎冰雪的声音。

    任我杀没有理会,用舌头舔干净黏在手指上的肉屑,抓起第二个馒头又开始啃食。

    声音戛然而止,马车在他的面前突然停住,一股淡淡的幽香从车厢中飘出,飘飞在风雪中。他忽然感到这幽香竟无比熟悉,猛一抬头,就看见了一个人——今生今世,他最不想再见到的女人。他曾经发誓,再也不见这个女人,可是他偏偏就在此时此刻、此情此景与她陌路相逢。

    欧阳情依然长发如云,披在肩后,依然一袭青衣,衣袂飘飘,她的脸上依旧系着一面黑纱,眼睛依旧如秋水般温柔。她看起来还是和平常没有什么不同——不可方物,美如天仙。

    欧阳情依然没有改变,改变的只是任我杀。

    “你你是”欧阳情猛然怔住,她只觉得这眼神竟似万分熟悉,却绝对想不到眼前这个小乞丐就是任我杀。

    任我杀呆了呆,突然把脸埋在雪里,再抬起头时,血与雪斑斑点点,模糊了他的面容。

    欧阳情轻摇螓首,心里暗暗叹息:“这人当然不是任我杀,他怎么可能变成这个样子?我一定是太想他了,所以才认错了人。”

    任我杀突然大声地咳嗽起来,嘴里的馒头肉屑和着腥红的血喷了满地。

    欧阳情生起一种恻隐之心,摸出一锭银子,轻轻递给任我杀,柔声道:“是不是有人欺负你?你受伤不轻,赶快去找大夫看看。”

    在金陵城里,乞丐被殴打这种事情,几乎每一天都有可能发生,她早已司空见惯。

    她的声音温柔甜美,仿佛春风秋雨拂过,那一抹柔情便长留心头,任我杀似已痴了。

    欧阳情猛然娇躯一震,几乎摔倒。这人的眼神,这人的目光,她实在太熟悉,太铭心刻骨了,这几天以来,她每个晚上都梦见过这般的眼神,这般的目光——一抹云淡风清的忧郁,一丝似有还无的冷漠,一种不可抑止的哀伤。

    “你是你是不是你”她忍不住失声叫道。

    任我杀猛然惊醒,嘶哑着声音道:“我不认识你。”

    “是你,我知道一定是你。你的眼神,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欧阳情大声道“你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任我杀也不知从哪里来的力气,一跃而起,大声道:“我是谁?你又是谁?我都不知道自己是谁,你又怎么会知道我是谁?”

    欧阳情一眼瞥见他左手无名指上的指环,一颗心已沉了下去,直落谷底,哽咽着道:“你的指环这是我送给你的指环你为什么不肯承认?”

    任我杀抱着头,发出一声凄楚的惨叫,大吼道:“我不是,我不是,我什么人都不是”

    他突然转身,发力狂奔,奔出几步,忽然一个踉跄,摔倒在地,接连几个斤斗,又挣扎着爬起,继续狂奔。

    欧阳情没有追,只是呆立风雪中,芳心仿佛已被一种痛苦绞碎。

    任我杀蹒跚的身影,很快就消失在风雪飘来的那个方向。她还是没有追出去,痛苦地缓缓闭上了眼睛,泪水,终于夺眶而出,滑落她的脸颊,湿透了面纱。

    她的倩影,仿佛已在风雪中凝固;她的心,仿佛掉进了千年冰洞。雪花一片一片,片片不断,落在她的头发上、肩上、衣襟上,她仿佛已无所觉。衣袂飘飘,她的思绪也已随风飘去。

    他一定就是任我杀,为什么他自己不肯承认?为什么,他会变成这个样子?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她心里有太多太多的疑问,却偏偏找不到答案。

    任我杀就像是一头受了伤的野兽,慌不择路,一路狂奔,奔出长街,转过几条小巷,踉踉跄跄,跌跌撞撞,撞翻多少个路人、摊子,摔倒了多少次,他都已记不起来,刚刚转了个弯,整个人就撞在一个人的身上。他的身子立即像一只皮球,反而被那人弹飞出去,重重地撞在墙上才滑落下来。他蜷缩在雪地上,又开始咳嗽,不停地咳嗽。等到喘息和咳嗽终于渐渐平息,他才像在风中不停摇摆着的小草,缓缓站了起来,一抬头,就看见了那个人,他的双眼突然迸溅出火花——仇恨的火花。

    这个人不仅废了他的武功,还夺去了他的享受生活的权利。就是这个人,让他活得比死还痛苦,连狗都不如。

    这时候,天色已渐渐暗下来,那人的眼珠子漆黑如夜,发出一种可怕而凶残的光芒。他冷冷瞧着任我杀,冷冷道:“你变了。”

    任我杀尽量使自己的身子站直,也冷冷道:“我的确变了,活得比死还痛苦,连狗都不如。我永远也不会忘记,这全是你的赐予,是你带给我的悲哀。”

    “你更不能忘记,我们是敌人,不是朋友。我说过,对敌人,我绝不会心慈手软。”

    任我杀咬着牙,目眦尽裂,双拳握紧,一字一句地道:“总有一天,我会让你倒在我的刀下。”

    每一个字仿佛都涂满了鲜血,充满了仇恨,就像千万年的诅咒,又像是永恒不变的毒誓。

    那人的目光充满了不屑和讥笑,冷笑道:“可是你现在连刀都已握不住,你已成废人,根本再也用不了你的刀了。”

    任我杀的目光又露出一种悲哀,但他的脸却还是坚毅而倔强的,冷漠地道:“只要我能活下去,我就有机会杀死你。”

    “痴人说梦话。”

    “你最好别死得太早,我一定要用我的刀,斩断你的腰,一刀两断!”

    “如果这种奇迹会发生,我一定会洗净我的腰等着你。但愿你不会让我等太久。”

    “我也希望不用等太久。”

    那人默然半晌,忽然道:“‘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是不是你的朋友?”

    任我杀脸色微微一变,眼睛却已发亮。

    “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的确是他的朋友,他们不仅是朋友,也是兄弟。他们彼此了解对方,信任对方,因为他们都是杀手,是同一条道上的人。

    在这世上,唯一能使任我杀兴奋的东西,就只有朋友和酒。朋友给他带来快乐和希望,酒可以让他忘记痛苦的过去。朋友和酒,本来就是分不开的,就好像美女和金钱,永远都紧紧相连在一起。

    那人缓缓道:“我告诉你一个好消息,燕重衣现在已到了金陵城。”

    黄昏,还是黄昏。雪在飘,金陵城外,有人踏雪而来。

    这人的步伐很轻,也很快,他的腰挺得很直,宽大的黑色斗篷迎风敞开,露出腰间一截剑柄。剑柄陈旧而古老,却又极其光滑。

    他头戴一顶宽大的斗笠,斗笠压得很低,遮住了大半个面孔,只微微露出一小截挺拔的鼻尖,和两片薄薄的嘴唇——这样的嘴唇,往往代表着坚毅和倔强。他应该还很年青,浑身都散发出一种冷漠的神采,但这份冷漠却无法掩盖他青春的气息。

    这人行走如飞,但他全身只除了两只脚在运动外,其余所有的关节,仿佛完全都处于休息状态。他这种姿势虽然怪异,却一点也不觉得难看。他似乎绝不会浪费多余的东西,包括力气。

    在他身后不远处,雪花溅起,车轮声响,一辆虽然陈旧但让人感觉很舒服的马车,不徐不疾地跟了上来。

    这人头也不回,依旧大步向前走,脚步踏在雪上,却不见雪花随之飞起,只留下不深不浅的足印。

    身后那辆马车终于追了上来,赶车的车夫是一个须发皆白、短小精悍的小老头,双眼炯炯有神,散发出一种慑人的精光。他的年纪似乎早已过了天命之年,却毫无老态龙钟的样子。他的腰也挺得很直,仿佛在告诉别人,又像是在安慰自己,他还没有老,他绝不是轻易就向命运低头的人——许多人都是这样,年纪越大就越不服老。

    “年轻人,到车厢里避避风寒吧!”老车夫扭头对这人道。

    这人没有回头,淡淡道:“不!”

    “小老儿好几天没做生意了,年轻人就赏个脸,让小老儿讨几个铜板打打牙祭怎么样?”

    “不。”

    “那就和小老儿做个伴吧!”

    “不。”

    “原来你只会说‘不’。”车夫苦笑道。

    这人仍道:“不。”

    “风雪正大,年轻人何苦折磨自己?”

    这人倏然驻足,缓缓道:“老人家”

    他的声音立即被车夫的咳嗽声打断,车夫笑呵呵道:“如果你不介意,可以叫我杏伯,但千万别叫我老人家。”

    “我想告诉你一件事。”

    “请说。”

    这人仿佛一尊石雕,站在那里动也不动,头更不抬,他黑色的身影在洁白的雪衬托下,竟似极有诡异和神秘之意。杏伯等了半晌才听他缓缓道:“你知道一个人只有一张嘴巴是为什么?”

    “当然是为了吃饭。”

    “错,是少说废话!”

    杏伯怔了怔,苦笑道:“原来小老儿废话说得太多了。”

    “我还想告诉你,人生来两条腿,本就是用来走路的。”

    “你是不是还想告诉我?你从不坐车,也不骑马,你就只喜欢用脚走路?”

    这人默然不语,似乎已默认了。

    杏伯叹了口气:“我发现你很像一个人,你和他有很多相同之处。”

    这人还是没有说话,惜字如金。

    “他是我的朋友,也是个年轻人。他也认为人的脚是用来走路的,所以他从不坐车,也不骑马,即使他身受重伤,行动不便,他也不愿意以逸待劳。因为对他来说,走路也是一种休息,这个时候,全身的肌肉都可以松驰下来,他就可以把自己的精气神调整到最佳状态。”

    这人若有所思,过了很久才道:“你这位朋友很有趣。”

    “我却不这样认为。他是个杀手,有故事的杀手。”杏伯摇头道。

    “杀手?他是谁?”这人眼睛忽然一亮。

    “‘一刀两断’任我杀。”

    这人倏地抬起了头,他的确很年轻,他的脸英俊而坚毅,冷漠的眼睛里,却闪动着灼热的光芒,一脸的漠然,一脸的倔强。

    杏伯忽然发现,这个年轻人的气质和任我杀几乎完全相同,只是这人的眼神充满了热情,任我杀却太忧郁。他们的身子同样站得笔直,如果任我杀是用坚冰雕刻出来的,那么这人就一定是用钢铁铸成的。

    “你见过他?他现在在哪里?”这人沉声道。

    杏伯没有回答,反问道:“你在找他?”

    “嗯!”“你是他的什么人?”

    这人迟疑了很久,才缓缓道:“朋友!”

    杏伯摇头道:“我也已经很久没见过他了,听说他曾在‘天涯海阁’出现过几次,如果你要找他,可以先去找欧阳情。”

    “欧阳情?”

    “她是‘天涯海阁’的大老板,是个很特别的女孩子,据说她是任兄弟的红粉知己。”

    这人的眉头突然拧紧。

    “你又是谁?”

    这人淡淡道:“‘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

    杀手须无情,多情非杀手。没有人可以否认,燕重衣无情,但也多情。杀人的时候,他从来都不会手软,绝不留情;对朋友,他却可以放弃一切,上刀山、下火海,绝不会皱一下眉头。

    言而有信,一诺千金,这是杀手的宗旨和原则。也许正是因为他跟任我杀有太多的共同之处,所以两人才会结为生死之交。

    人生得一知己,夫复何求?

    大雪纷飞,夜如泼墨。

    掌灯时分“天涯海阁”来了一个奇怪的客人。这人头上戴着一顶斗笠,遮住了面容,斗篷敞开,露出一个剑柄,看他的装束,就仿佛是个没有归宿的江湖浪子。

    燕重衣一走进来,每个人都感觉到了他的冷漠和坚毅,他却没有向任何人看一眼,像标枪般站在安柔面前。他的身材并不算特别高大,但安柔却感到这人身子简直就像一座冰山。

    燕重衣冷冷道:“我找欧阳情。”

    他只说了五个字,安柔却如置身千年冰洞,这人的冷漠,让她不由自主地想起了那个同样冷漠的杀手任我杀。

    “大当家不在,如果你有事找她,我可以为你转告。”安柔甩甩头,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你?”燕重衣目光低垂,看着眼前这个至少比他矮了一个头的少女。

    “我叫安柔,是这里的二当家。”安柔嫣然一笑。

    “我找欧阳情。”

    “她今天一早就出去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回来。”

    “我等。”燕重衣没有再多说一句话,找了个最偏僻的角落坐了下来。

    安柔轻盈地走过来,道:“你就这样等?”

    燕重衣没有说话。

    “你要不要喝点什么?酒?还是茶?”

    “竹叶青,五斤。”

    竹叶青是浓度很高、后劲极强的一种烈酒,就算寻常酒鬼,也绝不敢随便喝上三两斤。燕重衣非但把五斤竹叶青喝得点滴不剩,而且又要了五斤,他好像天生就是喝不醉的酒鬼,居然连一点醉意都没有。

    他没有追问欧阳情的下落,他决心等,一直等到她回来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