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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已阑珊,天边有月,月如钩。这一眉弯月,是否又勾起了流浪在天涯的断肠人心底的相思?思念,本就如一条奔腾的小河流,永远都不会停歇下来,直到它干涸的那一刻。
星光朦胧,燕重衣的眼睛也已朦胧,像在云中,像在雾里,竟似隐隐含着一种忧悒。他是个浪子,浪子没有家,也没有明天;他还是个杀手,杀手的生命是死的,只有把自己当作是个死人,才能做一个成功的杀手。
月儿弯弯,思念悠悠。望见明月,有的人会想起家,有的人会忆起情人,但燕重衣只能怀念朋友。
百里亭也在望月,思念着那两个成熟而美丽的女人,她们曾经给了他快乐和满足,而今,他却为了一己私欲抛弃了她们。
“落红本非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百里亭常常把女人比喻成“落红”红颜祸水这句话也许是正确的,可是女人也是人,只要你把心给了她们,她们就会像姐姐或者母亲一样呵护你,关心你在你伤心的时候,她们温暖的怀抱就是一片天空,可以让你的泪水任意挥洒;在你快乐的时候,她们就会陪你一起笑、一起跳、一起闹,让你不至于一个人独饮那一份美丽的寂寞
百里亭渐渐开始后悔不该一时冲动跟着燕重衣来,燕重衣简直就不是个“人”所做的事根本就不是“人”所能做的。
燕重衣不坐车不骑马,百里亭只好陪着他一起用脚走路,现在他的靴底都快要磨穿了;燕重衣不喜欢说话,百里亭也只好做了回活哑巴,现在他才发现一个人有口不能言是多么的悲哀。
夜空中一片乌云飘过来,遮住了朦胧的月色。
燕重衣忽然轻轻叹了口气,神情间止不住露出种伤感之意。
“明月寄相思,你想起了什么?”百里亭终于忍不住问道。
“朋友。”燕重衣从来都不懂掩饰自己的情感。
“你想起了任我杀?”百里亭轻叹道“为了他,你不惜劳苦奔波,甚至面临生死之劫,这么做,值不值得?”
“就算我死,也值得。”燕重衣笑了笑“我只做我喜欢做的事,只做我认为应该做的事。”
“你真的不怕死?”
“没有人会不怕死,我只怕自己死得不明不白,死得不得其所。”燕重衣回头道“你是不是在害怕?”
“我为什么害怕?”
燕重衣又笑了笑,没有回答,甚至连说话的意思都没有。
百里亭叹了口气,也乖乖地闭上了嘴,却突然发现,他已经开始有些了解燕重衣这个人。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他活着,因为他是世袭一等侯,有一个辉煌的家世,有花不尽的银子,这世上的所有东西,他都可以呼之即来,挥之则去,比如女人,只要他高兴,那些女人立即就会排成一条长龙等待着他的宠爱。燕重衣却不同,这个人似乎只是为了朋友而活的。
百里亭还发现,其实燕重衣和他也有一个共同之处,他们都是视钱财如粪土的人。但他需要的是女人,虽然他从不珍惜每一段感情;燕重衣需要的却是朋友,友情已是他的一切。
他们根本就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人,此刻居然走在了一起,实在滑稽可笑。
“你想不想喝酒?”已经沉默了很久的燕重衣突然问道。
“如果你愿意坐车,不管你想喝什么酒、喝多少酒都没问题,但现在”百里亭苦笑着叹了口气。他那辆宽敞华丽的大马车里,不仅有美人,也有他花了很大工夫才从各地网罗回来的各种各样的美酒。
“现在也有酒。”燕重衣笑着道。
“酒在何处?”
“有酒香。”燕重衣用鼻子深深地吸了一口微凉的空气“你闻到了么?”
“月色朦胧,夜凉如水,在这荒无人烟、连个鬼影子也瞧不见的地方,哪来的酒香?”
“这是珍藏了十一年的状元及第。”
百里亭用一种怀疑的目光看了燕重衣一眼:“你怎么知道?”
“我闻得出来。”
“你居然可以用鼻子闻出一种酒的名字?而且还能闻出它的年份?”百里亭冷笑着摇头道。
“你不信?我们不妨赌一赌。”
“好,我就跟你赌。赌什么?”
“赌法是我提出来的,赌注就让你来决定。”
百里亭想了想:“你输了,我们就坐车去金陵。”
“好!”燕重衣仿佛胜算在握,想也不想就一口答应。
“我输了,发誓三个月都不碰任何女人。”
“你碰不碰女人,好像跟我并没有关系。”燕重衣冷冷道。
“对我来说,一天不碰女人却是种非常难受的事。”百里亭叹了口气“那么如果我输了,就撤回那笔五万两黄金的悬赏,保证不再找任我杀的麻烦。”
“一言为定。”
百里亭苦笑道:“你宁愿不要女人,也不愿让朋友受伤害,难道你真的是个疯子?”
百里亭终于也闻到了浓郁香醇的酒香,居然真的是状元及第。随着酒香越来越浓,一辆宽大华丽的马车也穿过如水般温柔的夜色缓缓而来,点点月华洒在车厢上,更增添了它诡异的色彩。
马车就像行走于水平如镜的西湖画舫那般平稳,但这并非是因为路太平坦,马匹训练有素,也不是因为那个聋拉着一张脸的中年车夫善于驾驭,实在是这辆马车走得太慢太慢,马匹只是信步而行,就像是踏青的游客般,如此的漫不经意。
百里亭正想伸手截住马车,那长相平淡无奇的车夫却突然轻轻一声吆喝,马车已停住,像丝绸般柔软的帘子里缓缓伸出一只白皙洁净的手,有人笑道:“前面两位,可是百里亭百里兄和燕重衣燕公子?”
这只手的主人,说话时温文儒雅,只闻其声,便已知必然是个文质彬彬、风度翩翩的青年才俊。
燕重衣冷哼一声,恍若未闻,百里亭却已开始在欢呼,大笑道:“阁下连看都不用看,居然就猜到了我们的来历,难道是个未卜先知的高人?”
这人也笑道:“小弟一早就已收到消息,说是两位必然会从此地经过,所以特地来此摆酒恭候。”
百里亭看了燕重衣一眼,叹道:“只不知阁下要等的人是我还是他?”
“自然是两位,小弟故意让车把式放缓脚程,就是为了不至于错过两位。”这人呵呵一笑“夜寒露重,此间有美酒佳人,两位先上车厢来再说如何?”
“阁下是哪一位?我们认识么?”
“百里兄,去年今日,西湖桥畔,你我虽是匆匆一聚,但时隔一年便已忘了小弟这位故人,岂非当浮三大白?”
百里亭的眼睛立即亮了起来,大笑道:“原来是‘公子多情’花染花公子。”
车厢中没有锦帐流苏,也没有鲜花明珠,却有美酒飘香,佳人相伴。
思思是个很美很年轻的女孩子,她的身材已相当成熟。此刻她穿着一件鲜红柔软的丝袍,像温驯的猫儿一样蜷曲在车厢的一角,用一双指甲上染了鲜红凤汁的纤纤玉手,剥了颗在温室中培养成的葡萄,喂到她男人的嘴里。她是个温柔的女人,聪明美丽,懂得享受人生,也懂得男人享受她。
从第一眼开始,百里亭就根本没有看过“公子多情”花染这个人一眼,也没有去看那个怯生生地坐在一边的美丽小婢,只是看着这个女人,看着她露在丝袍外一双纤柔完美的三寸金莲。他知道她在丝袍里的肉体是完美而赤裸的,一定很丰满,也很光滑柔软。
百里亭就是这种色中饿鬼,只要是女人,通常他都是绝不会轻易错过的,即便是他只能用目光去欣赏这个女人。
思思当然是个很有经验的女人,她忽然坐起,——她的姿态真是风情万种,就像舞者一样优美。她俯下身子,慢慢地斟了三杯酒,百里亭的目光立即发直了,他看见她俯身的时候,一片凝脂般的酥胸便露了出来。思思居然好像没有发觉,连一点掩饰的意思都没有。
“公子多情”花染的年纪似乎比百里亭还稍小一些,相貌虽不及百里亭英俊,但脸上却始终露出种令女人迷恋的笑意,他轻咳一声,淡淡笑道:“百里兄,俗话说,朋友妻,不可欺”
“她是你的妻子?”百里亭立即打断道。
“呃这倒不是。”
“我们是不是兄弟?”
“小弟早就认定百里兄是这辈子唯一的知己。”
“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这句话想必你一定也很明白。”
花染叹了口气,轻笑道:“百里兄的意思是想告诉小弟,你已经看上这位佳人了,是么?”
百里笑了笑,居然也不否认:“只要花兄愿意割爱,无论你有什么要求我都接受。”
“只要思思姑娘一句话,这件事就容易解决了。”花染目光一转,看了思思一眼。
“只要花公子不介意,百里公子又不嫌弃,思思愿意服侍三位公子。”思思娇笑道。她真是个既聪明又听话的女人,戏子无情,像她这种女人,是决不会得罪客人的。
百里亭似乎很满意思思的回答,开心地大笑着,缓缓道:“花兄,这状元及第”
花染竟似明白他的意思,微笑着接口道:“此酒已窖藏十一年零九天,入口顺畅,回味无穷,实在是人间不可多得的佳酿。”
“十一年?”百里亭忽然叹了口气,回头看着燕重衣,苦笑道“你赢了。”
燕重衣冷哼一声,抬目注视着花染,冷笑道:“我们此去金陵,你是从何处打听到的消息?”
“这只是个巧合,真正知道两位的行踪的,是另外一个人。”花染从容不迫地答道。
“这个人是什么人?他现在在什么地方?”
“一个剑客。小弟遇见他的时候,他就在十里之外的枫林中,他告诉小弟,燕公子一定会经过这里。”
“他还说了些什么?”
“仅此而已。”花染笑了笑“燕公子一定很奇怪,小弟为何在此恭候两位大驾光临。实不相瞒,小弟也是发出五万两黄金悬赏的人之一。一个月之前,小弟收到一封匿名信,信上说”
“信上说,任我杀已经出卖了你,是么?”燕重衣冷冷地打断道。
“不错,”花染叹口气,苦笑道“小弟的仇家已经知道此事,他们很快就会来找小弟报仇了。”
“杀人偿命,这有什么不对?”燕重衣冷笑道。
“咳咳”百里亭微笑道“来来,喝酒,何必为了这些小事而大煞风景!”
清纯的酒色就像是思思的眼波般泛起一层朦胧的微光,比月色更温柔。
百里亭举杯一口饮尽,咂了咂舌头:“好酒。”
“的确是好酒。”花染看了燕重衣一眼“燕公子何不尝一尝?”
“这酒喝不得。”燕重衣嘴角勾起了一抹冷笑。
“为什么不能喝?我都已经喝过了。”百里亭抢着道。
“你喝得,我喝不得。”燕重衣摇摇头“这酒有毒。”
百里亭脸色突然变得铁青,嘎声道:“这酒里下了毒?”
“你那一杯没有,下了毒的是我这杯。”燕重衣看着花染,眼神中充满了讥屑之意“只因花公子要对付的人是我,你喝多少酒都没有关系,但我只要喝一小口,立刻就会出事。”
花染神色不变,微笑道:“燕公子看到小弟下毒了么?”
“你的确没有下毒,因为下毒的人根本就不是你。”燕重衣看了思思一眼“毒在那位姑娘的指甲里。”
“这只是一种很普通的指甲油而已。”思思妩媚地笑着,伸出嫩如春笋的手指,鲜红的凤仙花汁在灯火的照耀下,显得有些刺眼的妖艳。
“可是这酒只要沾到了一点点,就变成了一种毒藥,就可以让我立即倒下。”
“思思只是不小心碰到了而已。”思思似乎很委屈,一脸无辜,楚楚可怜“那么思思再为燕公子斟多一杯酒,既为陪罪,也为了证明思思是清白的。”
思思又满满斟了一杯酒,自己先浅浅啜了一小口,微笑道:“燕公子,这杯酒若是有毒,思思岂非也就一起中了毒?”
燕重衣依然一动不动,摇头道:“这杯酒我还是不能喝。”
“燕公子还是不肯原谅思思吗?”思思的眼中似乎已有泪光,泫然欲泣。她的确是个很有经验的女人,懂得眼泪是征服男人的铁石心肠的最有效的武器。
“这酒也有毒。”燕重衣竟似不为所动。
思思的泪水终于滑落下来,一滴一滴,滴入酒里。
“就算你的疑心病再重,也不该如此对待女人。”这一次连百里亭都坐不住了,脸色铁青,忍不住冷笑道。
“这酒本来没有毒,可是一沾到她的嘴唇,就变成了毒酒。”
“毒在她的嘴唇里?”
“下毒,是暗杀的一种,下毒的方法就像暗杀一样,也有很多种。”燕重衣沉声道。
百里亭一时为之气结,忽然觉得,和燕重衣拌嘴其实比和女人吵架更无趣。
“燕公子实在是个可怕的人,思思做的如此隐蔽,居然都瞒不过你的眼睛。”花染神情淡定,笑得更加动人。
百里亭却瞪大了眼珠子,吃吃道:“这酒真的有毒?”
“的确如此。”花染摇头苦笑道“小弟本想先放倒燕公子,然后以他的性命作为诱饵,强逼任我杀现身,但现在我显然低估了他。”
“连我都拿他无可奈何,花兄这么做,岂非自讨没趣?”百里亭轻叹一声“不过思思姑娘下毒的功夫也实在匪夷所思,令人闻所未闻。”
花染看着燕重衣,叹道:“燕公子能否告诉小弟,你究竟是怎么看出来的?”
燕重衣摇头道:“我也不知道是怎么看出来的,反正我就是看出来了。”
思思绝对是一个让男人毫不设防的女人,而且她的每一个动作,几乎都是完美的,是如此的不着痕迹,根本就找不到破绽,燕重衣究竟是怎么看出来的?
这世上有一种人,天生就有一种奇异的本能,可以预知危险,从而化险为夷,任我杀是这种人,燕重衣也是这种人。
这世上还有一种人,天生一副厚脸皮,纵然诡计被拆穿,依然可以面不改色,谈笑风生,甚至照样还能若无其事地和你称兄道弟,仿佛一切都根本没有发生过。这并非因为他有风度,有涵养,实在是因为他太奸诈,太狡猾,比狐狸还精明,比毒蛇更能忍。
花染无疑就是这种人。此刻他脸上依然笑意未褪,从容道:“燕公子,今日相遇,也算我们缘分不浅,你既能和百里兄做朋友,自然也不会嫌弃小弟”
“我和他不是朋友。”燕重衣冷冷地瞧了百里亭一眼,大手轻挥“我也不会和你做朋友,你这种人实在太可怕、太危险,就像是一条毒蛇,就算没有人去招惹你,你也会突然发疯咬人一口。和你这种人在一起,饭也不能吃,酒也不能喝,觉都不敢睡,人生岂非无趣的很?”
“过奖,燕公子的夸辞,小弟实在受之有愧。”花染脸色不变,抱拳笑道。
燕重衣苦笑一声,再不瞧他一眼“呼”地跳下车厢。
“你做什么?”百里亭急叫道。
“你是不是瞎子?难道看不出我不喜欢和这个人在一起?”燕重衣冷冷道。
“我知道你不喜欢女人,但至少这里有酒,你何苦非要难为自己?”
“你留下,我走。”燕重衣竟真的抬步就走,百里亭气得全身发抖,回头看了看思思一眼,狠狠地叹了口气,终于也跳下了车厢。
“百里兄,你这是做什么?难道你要跟他一起走?”花染愕然问道。
“我已经别无选择,因为我需要”说到这里,百里亭忽然闭上了嘴。“我需要他的保护”这种话他怎么能说出来?堂堂一个世袭一等侯,居然落魄到这种地步,假如传将出去,岂非是种很丢面子的事?
“百里兄,你先上车来,他走不了多远。”花染似乎隐隐猜到了几分,却不说破“他喜欢用脚走路,就让他走吧,我们坐车慢慢跟着他也是一样的。”
“这人一走起路来,永远无休无止,不停不歇,谁也追不上的。”百里亭望着燕重衣渐去渐远的背影,显然有些无奈,又有些迟疑。
“百里兄请放心,就算他走到天涯海角,我们总也能跟上,更何况,他根本就走不出十里。”花染脸上的笑意突然变得很诡异“你别忘了,前面的枫林里,还有一个人正在等着他呢!”
百里亭拧紧了眉,将信将疑,犹在迟疑,一扭头突然瞧见思思那一对勾魂夺魄的灼热的目光,忍不住轻叹口气,终于不再犹豫。他本是养尊处优的世家子弟,这一生中从未缺少过什么,尤其是美酒和女人,燕重衣这人冷酷少言,和他走在一起,虽然只是短短几个时辰,百里亭却仿佛觉得已是三个春去秋来的漫长。这种滋味,岂非正如人间炼狱般痛苦的煎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