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时旭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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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中秋前某一天,有旧时朋友来访,我们去了一次酒吧。妻子和她朋友都喝了不少酒,都说许久没有来过,酒量下降不少,那微醺的醉意却看得我找到了遗失许久的美好。

    那时我才知道,原来她们当年那些玩得很疯狂的朋友都陆陆续续结婚了。穿过白色婚纱后,现在一个个都变成了贤妻良母。

    回到家中,妻子有些醉意的趴在我身上和我讲这个朋友以前的风流往事,最后却还是安安份份嫁了个特别疼女人的男人。周末,我照常把小屁孩送到外婆家,把空间完完全全留给了妻子。

    可是满心期待的我还是感到了失望,并不是过程缺乏激情,而是感觉越来越淡。遥想原来读书的时候,妻子满脑子的玩法,装扮也是越来越成熟性感,让人激动不已。

    现在的妻子却没有了当年的激情,时不时担心自己会走光,从而影响自己的形象。几年前还没有结婚的时候,我和妻子在外边租房,半夜在门口的走廊里做。

    楼道里的灯被我们的“啪啪”声弄得一暗一亮大半夜,现在想起来还是很兴奋。现在有了自己的大房子,和妻子偶尔在阳台上温存一下都要额外拉上窗帘,完全少了当年的激情。

    读书那时候,妻子几乎每天都有很多活动,在她的圈子里风生水起,时不时有小绯闻传到我耳朵里,还会和我说说她和朋友的小秘密。现在一年中除了公司的聚会,她基本都在家里相夫教子,和大学期间判若两人,让我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我问妻子是不是婚姻束缚了她们,让她们有所顾忌?妻子没有正面回答我。那天晚上她特别有兴致,从衣柜里翻出了大学和留学时候经常穿的内衣,又穿在了身上。

    除却了少女的稚气,多了几分女人成熟特有的妩媚。妻子自嘲道。原来那个时候自己穿得那么性感,难怪我那时候总是把持不住自己。

    我吞口水,又问妻子,是不是现在生活太辛苦了,倦了?妻子坐在我旁边的沙发上,责怪我七年还没有一痒就开始厌倦了。

    我作无辜状,一脸期待的看着妻子,希望她向我吐露心声,原本我以为这很难,因为妻子和我认识十年有余,少有她主动吐露心声的时候,可是结婚后的妻子变得更加平易近人了。

    她答道:“不是倦了,是腻了,成天花花绿绿的玩,不记得回家的时间,那是过去的生活了。”

    现在的妻子喜欢我一个人静静抱着她,坐在一起看看电视,时不时亲吻她。诸多朋友的问候、惹人羡慕的虚荣、在男人面前展示性感的傲娇,在妻子眼里已经不再那么重要。

    “这件睡衣好漂亮,当初你有没有穿给阿辉看过?”我不相信激情的退却,故意针尖对麦芒。

    “你怎么又提阿辉,烦不烦啊?”妻子的语气里已经透不出一丝紧张,让我大失所望。“如果当初我没有出现,你是不是会嫁给阿辉?”

    平时我都不涉及婚姻,但今天实在太平淡了“不知道,可能会玩几年,像某某一样,实在嫁不出去了再嫁给他吧!”妻子的意思,是为了嫁给我,少玩了几年。

    “你说某某当初这么玩,现在她敢向她老公坦白吗?”我转移话题。“这是她自己的事,我怎么知道?不过,我觉得他们平时在家里这样聊天的时候肯定会涉及的。”妻子补充道。

    “现在我总算知道为什么婚纱大多是白色的,因为要帮自己洗白,把过去所有的污点都洗掉,好迎接新生活。”

    我指了指妻子的鼻梁和衣柜里挂着的白色婚纱。“看不出你平时挺大方,这个事情上倒变得很小气,醋劲十足啊!”妻子笑道。“当然。”

    每次聊到阿辉,都很难保持话题的稳定,一不小心就被妻子绕开了,阿辉,其实是两个需要坦然面对的汉字。“其实我一直很纳闷,阿辉真的是很多人都看不上的男生”我说道。

    “某某的老公,你觉得他条件很好吗?”妻子有些厌烦了“至少别人很有钱,很符合某某的择偶要求。”我有些生气。“你生气了?以前又不是没告诉过你。当时还小,总觉得阿辉特立独行,而且他对我还不错。”这个回答我记得。

    过去有一次,我问妻子,她眼中的阿辉是什么样的?妻子说,他就是那种喜欢赤裸着上身,然后坐在体育馆旁边吹风,夕阳洒在阿辉的皮肤上,很是耀眼,那感觉如同憧憬着自由和美好。

    这个叫阿辉的男人和妻子高中便认识。当年,妻子刚刚进入高三,阿辉作为复读插班生进入妻子的班级。一年以后,妻子进入了大学,遇上了我,而阿辉因为固执又一次选择了复读。

    在我和妻子认识一年以后,这个阿辉终于出现了,他并没有刻意选择学校,却错乱的出现在了我们的生活中。

    我第一次见到阿辉,是在妻子的高中毕业照上。那是一个青涩的男生,长相有些怪异和腼腆,一身肌肉,有点街头霸王扫把头的感觉。短裤加拖鞋,露出半边身子站在照片的一个角落里,很不起眼,却又很扎眼。

    第一次见阿辉本人,是在妻子的老乡聚会上。那天,他穿得很正式,和我们的服饰都格格不入,被大家笑话。正因为如此,他在人群里显得特别显眼,而且正式的穿着让人看上去很扎眼。就是这样一个人,却让那白色的婚纱有了用武之地。

    校园的清晨,篮球场上正在进行一场斗牛。持球的那个人身形略矮、肌肉发达、皮肤黝黑,看上去爆发力十足。果然,只见他一个交叉步便依靠速度突破了对方的防守,一路直杀到篮下,惊人的弹跳力让动作看上去十分舒展。

    防守的那个也不是吃素的,虽然身板略瘦,可是身高臂长,只见他扬起双臂,将对方的上篮空间一再挤压。

    “李旭,换作高中的时候,这个球就被你摘下来了,要知道,那时候我可是你的替补哦!”肌肉男捡起刚刚放进篮筐的球,抛给高个。“阿辉,看来你复读时也没有闲着,技术进步了。”高个对肌肉男刚刚的拉杆赞不绝口。

    “进步不敢当,我看是你在大学里生活太安逸,被美女们把脚弄软了吧?”阿辉一点都不谦虚。“你复读的时候也不是什么好鸟。来,让我防你一个。”

    我发球。我叫李旭,是大三的学生,就读管理类。那个黝黑的肌肉男叫阿辉,是我高中时候的同学,今年刚刚入学的新生。

    大家不要奇怪,因为他复读了两年,原本高中的时候,我和阿辉几乎没有任何交集,直到老师采取“好帮差”的政策,让我和阿辉成了同桌以后。那时候阿辉上课完全不会听讲,只会在教材下放上一本不知名的小说,然后打发每一个四十五分钟。

    有一次,是阿辉最不喜欢的课程,正巧阿辉的小说看完了,他坐在那里烦躁,我也不想理他。不一会,坐立难安的阿辉消失在课桌下,很长时间都没有起身。初时我以为他是在捡什么东西,可是时间越等越久。

    最后我实在忍不住了,俯下身去看个究竟。正是好奇心害死猫,我就是那只猫,原来阿辉并不是在捡东西,而是躲在课桌下偷瞄班上女同学的臀部,让我吃惊不小,而他却十分淡然,一本正经的和我说,谁的翘一点。

    但是坐下就不好看了,谁喜欢穿裙子,一坐下就暴露了她的大肉臀从此,我知道阿辉原来无时无刻不在注意班上的那些漂亮女生,同时也和阿辉有了一个共同的话题。

    彼时,阿辉长相不忍入目,却难以在学习之余找到不错的女朋友,而我恰恰相反,阳光的形象让我在班上如同蝶入花丛,只是我成天忙着学习,完全不懂她们的风情。

    这下可好,阿辉和我成为朋友后找到了往日无法获得的契机,而我也时常和阿辉聊天,渐渐懂得了一些情趣,甚至是一些恶趣。再后来,阿辉并没有因为和我同桌而通过考试,只能选择复读,我却顺利进入了有名的学府。

    可是我们的交际并没有断,他时常会告诉我复读班的事情,而我也会把大学里的趣事和他说说,让他眼含眼馋。只是前一年的复读,阿辉依然没有收心学习,反倒在复读班里推到了几个女孩,让他得意不已,常常向我炫耀。

    而我自然不甘落后,在大学里找了一位让我神魂颠倒的女友,同样会告诉阿辉一些心动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