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北途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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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笙输液到晚上, 姜博言在她强烈的抗议声中,还是倔强地带她去了粥店吃粥, 准确来说也不是粥店,是一家私房菜馆, 不过粥品很多。

    坐落在非闹市区的老街,路两旁是高大的树木,枝桠肆意地延展着, 余笙夏天的时候来过这边,路两旁的树有些年头了,枝叶遮天蔽日, 一踏进来就能感到一股冷冷的小风嗖嗖地往胳膊上舔,而现在是冬天,看起来比夏天破败太多, 雪堆在枯枝上, 有小孩子路过的时候会忍不住拿脚去踩树, 然后就能看见雪簌簌而落的场景,混着小孩子的笑声, 仿佛这是一件很好玩的事。

    他们从南路过来, 拐弯处是一家小学, 往里走是公园的入口,然后两个对脸的小区, 之后是各种小店,五金、便利店、修车行、包子铺,杂七杂八, 整条街的墙都是斑驳的蓝灰色,没有一点儿新鲜的颜色,这地方属于旧城区,边缘化的厉害,看上去又老又旧的,除了这一带住着的人,大概就只有一小部分会过来。

    那一小部分人大概是冲着书屋去的,这条街的正中位置有一家面积很大的创意书屋,外墙是那种复古蓝色墙砖,跟这个街道倒是挺搭的,很有文艺调调,经常举办些文艺沙龙什么的。

    余笙来过的那一次就是为了参加书屋一个交流会,交流者是个探险家,他曾经带领无数的团队,多次深入沙漠、荒山和森林,受过很多伤,好几次九死一生,早年出过两本书,沙漠求生和孤岛之旅,余笙都很喜欢,所以那次他来a市,余笙逃课去听他的交流会。

    那时候余笙还在上高中,逃课远没有现在容易,瞒天过海出来半天,最后还是被老妈揍得差点屁股开花,战况异常惨烈。

    更惨烈的是,那次交流会结束她和人打算组队去跟着那个探险家走邬西山脉,挨了打,自然不敢再给老妈说,暑假的时候,瞒着老妈,和老爸交代了一声就跑了,只有三天的行程,结果那次因为路上遇上了点儿意外,晚回来了两天,她老爸吓得不轻,给杨慧女士全盘托出了,然后她那一整年的零花钱都没有了,一毛都没有,所有日常用品都是老妈买了拿给她,不让她拿一分钱。

    所以现在余笙再来这边的时候,异常的感慨。

    “那边有家书店,我们待会儿去坐坐吧?”

    姜博言觑了她一眼“你确定?”

    “啊。”余笙侧抬头看他“怎么了?”

    他笑了笑,趴在他耳边说“我以为你会更想回去把那一盒x本用掉。”

    余笙狠狠地掐了他一把“没你那么饥渴,谢谢!”

    姜博言抿着唇笑了起来,余笙越来越觉得自己去买套套是个十足十的错误,现在每隔几分钟他都要拿出来调侃她一次,本来她内心坦荡荡的,这会儿也觉得有点儿那什么了,满脑子都是待会儿回去,待会儿回去。

    待会儿回去干什么?

    用套套啊!

    要疯。

    姜博言的车就停在了路边,然后带着余笙进了一家连招牌都没有的店铺,门看起来毫不起眼,也很窄,进去要穿过一条很长的走廊,然后视野才慢慢开阔。

    里面的装修逼格与外面简直天差地别,余笙就觉得,姜博言怎么会专门带她来这种老街吃个粥,原来是别有洞天。

    余笙撇撇嘴“你们这些有钱人就喜欢这种调调,开在cbd的高端会所你们倒不屑于去了,什么毛病。”

    “以后你就是我这种有钱人的太太!不服气憋着。”

    姜博言牵着她的手上了二楼,暖色的橙光灯把二楼衬得通透明亮,余笙抬头看了眼,全是花纹繁复的水晶吊灯,欧洲中世纪那种华丽的调调“你可真闷骚!”余笙忍不住感叹了句,看起来清心寡欲,淡得跟一阵风似的,其实骨子里都是重口味。

    姜博言把她按在椅子上坐下“是啊,不闷骚的话,怎么会趁你喝醉把你办了。”他打了个响指,叫来服务生。

    余笙在服务生走过来的这个间隙里压低了声音跟他说:“不,错了,是我把你办了。”

    他探身捏了捏她的脸“行了,让你。”

    余笙:“”看看他的表情就知道言不由衷了。

    余笙斜了他一眼,服务生已经到身边了,她就没再说话。

    是个小姑娘,看见姜博言先笑着打了招呼“姜少,您好久没来了啊!”在欧洲那边待了半年,回来后还是第一次过来,姜博言“嗯”了声“刚回国。”

    “怪不得呢!”小姑娘笑了笑,然后扭头看了眼余笙,把菜单递过去“这位看着面生啊!”“我女朋友,余笙。”

    “恭喜恭喜,我还以为您要一辈子单着了。”

    “没办法,一物降一物,遇见对手了。”

    小姑娘哈哈笑了起来,余笙低着头看菜单,纠结自己是吃油焖大虾还是麻辣小龙虾,纠结着纠结着,菜单就被抽走了,姜博言冲着她挑了挑眉,然后把菜单递回去,对服务生说:“清粥小菜,看着上吧!反正她也吃不出味儿!”

    余笙就差拍桌大喊“我抗议”了,小姑娘看着余笙,笑着问了句“感冒了啊?”姜博言替她应了声“是”

    小姑娘点点头,问姜博言:“你们吃一样的吗?”

    他“嗯”了声“一样,我怕她心理不平衡再挠我。”

    小姑娘笑着摇了摇头“最近是恋爱高峰期吗?昨个儿卓少才撒了把狗粮,今个儿姜少您又来了。”

    “卓诚带人来这边?”姜博言挺意外的。

    “是啊,看起来这次挺认真,不容易。”小姑娘收了菜单,说了声“稍等”然后就走了。

    人走了,余笙才哼了声“就会招惹小姑娘。“

    “天可怜见!”姜博言忍不住笑了“人家结婚已经好多年了,孩子都上幼儿园了。”

    “啊?”余笙倒是意外的很“看起来年纪挺小的。”

    “是没多大,比你大了三四岁吧!结婚早,这家店是卓诚已故的母亲的,早几年这姑娘就跟着卓诚母亲了,现在人没了,店都是这姑娘在打理。”

    前几年放松了二胎证策,紧接着为了推行二胎计划就修改了法定婚龄,女方法定婚龄从二十岁降到了十八岁,余笙以前中学的同学如今生宝宝的都不少了,一群二十岁刚出头的女生都在叫嚣着成了大龄剩女,余笙这种二十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人,简直是剩女战斗机了。

    不过现在她已经强势脱单了。

    “昨天陆玥好像和卓师兄相亲来着。”隔了一会儿余笙突然想到了这个严重的问题“所以他们是成了吗?”

    姜博言摇摇头“不知道。”

    他没听到有动静。

    余笙激动地颤抖,立马拿了手机拨陆玥的电话。

    不过没人接。

    自动挂断的时候,余笙叹了口气“难得陆玥同学开次桃花,竟然还不让我见证。”

    “你的桃花就坐在你面前,你对别人的那么兴奋做什么?”

    “唉,这到手了就不稀罕了呗!”余笙摇头叹气。

    那模样真是够欠揍的。

    “别嚣张啊,明天还想上课吗?再挑衅我,我保证让你明天下不来床。”

    “饶了我吧大师兄!”

    这家的粥味道是真不错,煮的软糯香甜,一勺子送进嘴里,热气腾腾的粥包裹着味蕾,浑身的毛孔似乎都张开了,特别痛快,余笙吃的鼻尖冒汗,一碗粥吃完,整个人都舒畅了不少,也就不计较她的油焖大虾和麻辣小龙虾没了的事实了。

    跟小姑娘告别之后,两个人沿着街道往里走,这时候天已经彻底暗了下来,路灯亮着,但光很弱,又一波大雪降下来,遮天蔽日都是雪,衬得那光就更暗了,余笙出来先打了个哆嗦,问他“要不去车上拿把伞打着吧?”

    他摇了摇头“别打了,就两步路。”虽然这样说,他还是伸手把她的围巾缠了两圈在她脑袋上,抓着她的手放进他的上衣口袋,然后忽然又歪头跟她说了句“陪你等落雪白满头。”

    余笙笑了起来,真够肉麻的。

    两个人散步一样,慢慢地走,刚吃过饭,浑身暖洋洋的,走在大雪里也不觉得冷。

    街道很静,放眼望去一个人都没有,小店的门都紧紧闭着,只能透着玻璃看见一点灯光,世界仿佛就剩下他们两个,在这空茫的天地间,独自行走着。

    “你都不忙的吗?”余笙踩着雪,咯吱咯吱地声音从脚下传来,她低着头,能看见自己踩出的脚印。

    姜博言扭过头看了她一眼,余笙似乎从来都没变过,十几岁的时候就喜欢低着头踩雪,这么多年了,还是这么幼稚“忙,不过陪你出来吃个饭的时间还是有的。”

    余笙“哦”了一声,弯着眼睛笑了起来。

    书店门还开着,推开门的时候,里面竟然意外的挺多人,或站或靠或坐,让被书架填满的狭窄空间里平添了几分温暖的人气,余笙拉着姜博言坐在一边的小沙发上,要了两杯热巧克力,抱了两本书过来,余笙拿手指戳了戳手表“十五分钟,然后我们就回去。”

    姜博言接过来书捏在手里,笑了笑“还早,你急什么?”

    余笙白了他一眼,还不是怕他无聊,这人脑子里就不能正经一会儿。

    “我来过这里一次,那次陆绍安来做交流。”余笙指着里面的一个房间“那天来了上百人,里面塞的满满当当,很多人没有座位,就站着。”

    “那个探险家?”姜博言有点儿印象。

    余笙点了点头“嗯,是他。”她到现在还记得当时的场景“那次交流后后他说他要去走邬西山脉,说有人愿意去的话可以跟着他,我特别激动,以为肯定很多人都会去,结果最后去的不到十个人,集合那天我记得他说:‘大多人爱听冒险故事,但是只有极少数人愿意去冒险。’他说过很多话,我都记着。”余笙挑了挑眉“他是我偶像,我喜欢他的勇敢,她身上有我向往的一切特质,冒险,探索,勇气和力量。”

    “嗯,所以呢?”

    “没什么,就是和你分享一下。”余笙坐在他旁边,靠着他,两个人身子挨着身子,这样的感觉很亲密,也很温暖“我是个行动派,喜欢你我就想霸着你。”她戳了戳他的胳膊,又戳了戳他的脑袋“身体和灵魂,都霸着。我每天都给讲我的事,就算哪天分手了,你也忘不了我。”说完总结了句“就是这么霸道!没商量。”

    他被她逗笑“分手你别想了,我不会给你这个机会的。”他凑近她的脸颊,蹭了一下。

    这种在人群中僻静的角落里互相摩挲的感觉,有种微妙的悸动。

    余笙明知道热恋的时候说的话都是不能信的,可还是觉得心情好,忍不住笑了起来。

    然后满足地低头看书。

    是两本绘本,同一个作者,小清新的画风,封皮看起来就很温暖治愈。

    -兔子小姐有两根胡萝卜,她决定一根给狼先生,另一根也给狼先生,因为她太喜欢他了。

    -狼先生不喜欢胡萝卜,可是兔子小姐给了他一根,又给了他一根,他决定全部吃下去,因为他也太喜欢她了。

    余笙和姜博言走出书屋的时候,余笙忍不住念了句,然后笑了起来“被治愈了,画手一定是个可爱的小姐姐。”

    姜博言闻言笑了声“你要是见了她,得叫一声舅妈!”两个绘本都是她那个画画的舅妈的,当年自己有一本,都快翻烂了,因为舅舅骗他说这是世界上最好的作品,他就想看看世界上最好的作品长什么样。

    后来才发现被骗了。

    没想到余笙随手拿的两本书,竟然是舅妈的手笔,这谜一样的缘分!

    “啊?”余笙懵了一下。

    “你以前见过的,我只有一个舅舅,他太太,你应该记得。”

    余笙在大脑里扒拉了会儿,终于想起来了“你家里人风格都很清奇啊!”妈妈少女心,舅妈是个小可爱,爸爸和舅舅都是个护妻狂魔。

    “不清奇,特点挺鲜明的。”姜博言看着余笙,眼角眉梢酝酿了点儿笑意“男人都挺宠老婆的,我们家的基因,你是不是觉得赚到了?”

    余笙别过头“才不呢,我可没觉得你宠我,从小到大就你欺负我最多。”

    “哦”姜博言点点头“那我晚上好好补偿你。”

    晚上,又是晚上。

    余笙揍了他一拳,跑着去车上了,才不想理会这种厚脸皮呢!

    姜博言送她回去,这次余笙还没开口挽留,他就跟着他上了楼。

    脸皮还真是厚,一点儿都不害臊。

    推开公寓门的时候,曦光正坐在客厅里嗑瓜子看选秀节目,看见余笙和自家哥哥的时候,动作定格了几秒钟,然后立马抬手示意“我今晚回家,你们随意。”

    说完穿上鞋子,颠儿颠儿地跑回了房间,拿了自己的包,跟两个人说了再见就离开了,全程余笙就只来得及说了一声“没事,你不用走的。”

    话刚说完,姜博言就说了句“乖,回家吧!这边空间小,供暖也不行。”

    曦光比了个鄙视的手势,但还是乖乖离开了。

    她其实也不常住,有时候只待一会儿,一周也只待一两天。

    人走了,屋子里一下安静下来,姜博言娴熟地去找水壶烧开水,把她包里的药都拿出来,然后把那盒套套也拿了出来,大摇大摆地扔在了余笙面前的桌子上。

    余笙看得脸红,抱着去了卧室,像是小时候藏零食那样,偷偷摸摸地塞到了床头柜的最下层,起身的时候,姜博言就抱着胳膊站在门口,一脸看戏的表情,余笙把枕头砸他“看什么看,厚脸皮!”

    他接了枕头,走过去扔在床上“有什么可藏的,刚不是还气势汹汹得说那天是你把我办了吗?这会儿害羞什么?”

    余笙一时语塞,过了好一会儿才说:“我就放里面,没藏!”

    姜博言笑了笑“行,你说什么都对。”

    过了会儿,水开了,他倒了一杯水,药扣出来放在掌心,拿去给她吃。

    余笙盘腿坐在沙发上,看着刚刚曦光在看的综艺节目,姜博言过去的时候,节目已经播完了,正在演八点档的电视剧,男女主在吵架,吵得特别凶,可是吵着吵着莫名其妙就吵到了床上,两个人互相撕扯着,然后衣服就没了,接着就是喘息声,还给了特效,所有的声音隐去,只有女主带着诱人味道的娇喘,带着叹息调的嗯嗯啊啊,听得余笙都觉得浑身心跳加速。

    她伸手去捂他的眼睛“少儿不宜少儿不宜。”这画面来得也太巧了。

    他好笑地看着她“这话应该我跟你说吧!”他扒拉开她的手,把药递给她“吃了。”

    余笙乖乖地咽下去,然后专心致志地看电视剧,男女主还没滚完床单,姜博言跟她说“别看了,早点儿睡!等你睡下我就回去了。”

    “啊?”余笙一时没反应过来。

    他笑着捏她的脸“你生着病,我能对你做什么?乖,别失望。”他能对一个病人做什么?就是过过嘴瘾罢了。

    余笙“哼”了声“谁失望了,自恋吧你。”

    不知道为什么,听见他说要走,余笙就怎么也不想回去睡觉了。

    磨蹭着,抱着遥控器不撒手。

    最后姜博言见言语不奏效,直接把她打横抱去了卧室,放在床上的时候,余笙突然觉得有点儿难过,她抱了他的脖子,不让他起身“能不能先别走!”

    他眼角慢慢染上笑意,叹了一口气说:“这可是你说的,别后悔。”

    作者有话要说: 我还没说发车呢

    明天早点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