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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五十个单词, 对于余笙这种一分钟撑死记两个的人来说,背一遍都要一个多小时。
怎一个生无可恋了得!
天知道, 她有多讨厌英语, 想当年英语老师专门给她开小灶都没能燃起她对英语爱的火把。
“背出声音,大量多遍的背, 别死盯着一个,你以为你能过目不忘啊,看一次还想记一辈子?”姜博言坐在办公桌前, 不知道什么时候抬了头, 看她半天都没能翻过去一页,忍不住说了她一句。
余笙抬头,阴森森看了他一眼, 她能专心背单词, 已经是看在他长得帅的份儿上了。
姜博言叹了口气,跟她解释“六级词汇不少, 你这样记一页要十分钟,很容易疲劳, 别到时候要考试了你就背个前几页, 记再牢有什么用?大量背,多遍重复来加深记忆, 就算有些词汇记不下,也会有点儿印象。”
余笙“哦”了声“看你啰嗦的, 跟老余同志似的。”
不过好像的确是这样,考四级的时候,词汇她就没背多少,每次都是翻开词汇书,看了两页背不下去就放那儿了,再翻开的时候,觉得自己背的那两页又忘了,从头开始背,结果两页后又扔了,如此循环,到快考试了,背的还是开篇那几页。然后开始慌了,越慌越不想背,最后干脆裸考去了。
结局可想而知,如果不是中学应试教育下被老师逼着每天背单词刷题攒下的那些老本,估计她四级都要折在那儿了。
“赶紧背,背不完不许吃饭!”姜博言拿笔敲了敲桌子。
余笙惊恐地看了他一眼“我害怕!”
为了自己有饭吃,余笙以一分钟五个的速度开始背,然后到一分钟十个,再到扫一眼就过,最后余笙大概背了十几遍的样子,精神抖擞地合上词汇本,去他桌子上扯了他两张空白的a4纸过来“提问吧!我要默写!”
姜博言抬头瞅了她一眼“背完了?”
“嗯,”余笙点点头“是不是嫉妒我记性好?”
姜博言都没好意思打击她,把手里的签字笔合上帽,从她手里接过来词汇本,示意她搬个凳子过来坐。
两个人对坐在办公桌的两端,互相看了眼,开始了提问。
余笙的记忆力还是不错的,只要是能吃得下去的东西,一般都能消化。
这还是她第一次一下子背这么多单词,没想到记得还不错,他抽了三分之一的提问,只错了两个。
不过他提问的时候,顺带把衍生词反义词近义词都提问了,搞得她紧张兮兮的,默写几个单词,心跳都被逼着来了趟过山车。
“你比老余同志还变态!”余笙写完之后,给了他评价“我今年一定要把六级过了,免得你明年接着残害我。”
“过奖!——你过了最好!”中途秘书还进来一次,被姜博言比了个手势,堵出去了。
然后余笙背完单词出门想去撒欢的时候,就听见秘书在外面跟人说:“抱歉,boss在给老板娘提问单词,你待会儿再来吧!”他的办公桌就设在办公室外面,所有要进办公室的都要先经由他向里面请示。
仿佛有一把无形的剑,直戳胸口,害余笙一口老血差点儿喷出来。
“诶,秘书大哥,你这不能颠倒主次啊!工作要紧,我这都是小事,你这不是让你家boss升级当昏君了吗?”
不好好工作提问什么鬼的单词。
秘书郑重地点点头“好的,我知道了老板娘!”
余笙被他一声老板娘叫得浑身发麻,飘着出去了,走没多久就听见秘书一板一眼在一个一个拨电话,把刚刚堵回去的人又叫了回来。
余笙索性不出去了,含着一口老血回去跟姜博言说:“我觉得我不得不告诉你,你的秘书可能脑子有点儿直,你为什么要找一个这么耿直的秘书?秘书不应该是个美人小姐姐,说话三分笑,七分婉转,八面玲珑那种? ”
“电视剧看太多了吧你!”姜博言把她扔到沙发上坐着,给了她一本杂志“自己在这边待一会儿,我的秘书挺好的,虽然情商不高,但是执行力很强,你瞎操什么心。而且我要是放个美女在身边,你确定你受得了?”
“我是那么小心眼的人吗?你看你狭隘的。”
姜博言笑了笑“哦,是我狭隘,改天招个女秘书,按你刚刚的标准来。”
余笙一下子坐直了“你敢!”
很快就中午了,然后当然中午余笙可以去吃饭了,他问她吃什么的时候,她几乎没犹豫“我要吃海鲜!”
“不吃!”没想到姜博言比她更直接,一口回绝了,他说“今天三十号!”
余笙一头黑线的看着他,这跟“天凉王破”一样搞笑“三十号怎么了?三十号禁食海鲜日?”
姜博言给她披了外套,拒绝了秘书要给他订餐的要求,打算带余笙出去吃“你经期快到了,海鲜太寒了,吃点儿别的吧!”
余笙然后才反应过来“感觉我过得随便又粗糙啊!你比我还上心。”
“你还知道自己随便又粗糙?”
“”接下来的几天,除了小年夜回家吃了一顿饭,粗糙又随便的余笙都在他公司待着,一边伺候着姨妈,一边背单词、刷题,偶尔抱着他的商务笔记本玩游戏,看看杂志,把欠杂志社的专栏给写了,黎明前,日暮后,这个名字很早就想好了,思考了许久,最后分享了她三年前的那场经历。
回忆并不美好,很多无法介怀的事情总会让人下意识去回避,可是余笙现在已经能与回忆和解了,再回头的时候,已经能从上帝视角去看待这件事,不仅仅有懊悔,也有对自己的谅解和心疼。
当然,更心疼的是卫臣,无论他是被人推下去的,还是自己失足跌落,他都是最无辜最让人惋惜的存在。
余笙每次想起他温和带着腼腆的笑意,都觉得心口一阵发闷,生命太过脆弱,死亡就像一朵花的凋零,似乎太过容易了。
而那个警察语出惊人地认为卫臣是卫峥推下去的这件事,最后似乎是不了了之了,卫峥被鉴定为自杀,很快就结了案,据说警局有联系鬼妹,鬼妹表示会回国为姐姐收敛尸体,至于三年前的事,谁还在乎呢!
余笙最后在文章中写:行过千百里路,最曲折的还是人心。黎明之前,日暮之后,藏着最深的黑暗,但是天总会破晓,光明总要降临。
写完直接发给了编辑,对方对她这变化多端的文风表示了惊讶“没想到你还会熬鸡汤啊!”余笙发了一大串哈哈哈过去“跟我老公学的!现学现卖。”
编辑回了个黑人问号脸“你老公?你没打错字吧?”
“”最后编辑对她这脱单速度表示了由衷的敬佩“去年我记得你还写了一篇文章,说自己活了二十年,连个正经恋爱都没谈过。转眼你就嫁人了?啧!”
是啊,那时候自己也不知道人生这际遇,这么百转千回。
所幸,她还是挺幸运的。
姜博言则越来越忙,明明快过年了,上班的一个个都心猿意马想着假期了,他却跟上了发条一样,绷着劲儿埋头处理事情。
偶尔她问起,罗阳会说“他这甩手掌柜做太久,都是报应啊!”说完才想起,六哥最近这是忙着恋爱呢,怕余笙多想,又补了一句“也就这几天了,剩了一点儿尾巴,六哥这人完美主义者,所以较真儿。阴历二十八就是年会,到时候这一公司的人就都该回家过年去了。”
余笙点点头,也知道自己耽误了他不少事,越发乖巧,每天除了学习,在公司基本不给他捣乱,他不开口,她连一句废话都不多讲。
她这多动症一样的人,能做到这步真是感天动天。
有时候他加班,她也陪着,只是多数情况下她不是躺在沙发上睡着了,就是躺在休息室的床上睡着了,阴历二十七的晚上,姜博言加班到凌晨,一身倦怠地抬起头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钟的光景,他站起身,看了眼窗外的天,漆黑如墨,只远处的霓虹晃出来一点儿色彩,对面写字楼已经彻底暗下来,夜绵长而寂静。
“途路”刚起步的时候,他也经常这样,一抬头,已经是凌晨,窗外是漆黑而安静的夜,孤独感扑面而来,步步艰难,深夜里意志力最薄弱的时候,他很多次想过要放弃。
他经常在凌晨出门,那时候公司还在创业园区的孵化中心,出门是一条很长的银杏路,他会沿着走,尽头右拐就是a大,再往前是一个公寓,余笙就住在那里,大学开学没多久她就搬了过去。
站在外面,六点的时候能准时看见四楼窗子里的灯光亮起来,然后他会寻个长椅坐下来,像是孤单的人企图寻求一种温暖,盯着一个小小的窗子来取暖,抽一支烟,然后起身回去,继续艰难地爬行。
那是个隐秘的往事,没有人知道,那时候姜博言并不觉得自己有多喜欢余笙,只是孤独的时候,她恰恰好出现在自己的视野,她就以那样一种怪异的姿态陪伴了自己许久。
现在想起来,也算一种缘分吧!
这会儿余笙已经躺在休息室的床上睡着了,他走进去,拍了拍她的胳膊,她翻了个身,哼了两声,眼睛却没睁,没过多久就安静下来,再次睡沉。
大概是太累了,她陪着他陪到十一点,实在撑不住才去睡的,这个时间,姜博言也不忍心叫醒她,于是脱了外套,掀开被子,和衣躺进去,抱着她睡下了。
这几日,他精神绷得也很紧,明天就阴历二十八了,一切都暂告一段落,这会儿终于放松下来,只觉得困意一层一层地翻卷上来,闭上眼就觉得神经被扯进一片无边无际的漩涡里,很快就没了意识。
这一觉一直睡到大天亮,秘书早上上班,进来帮他整理办公室的时候,他才醒过来。
余笙已经不在了,不知道去了哪里,他眯着眼,不甚清醒地折身下床,提上鞋子站了起来,从床头摸了皮带系上。
推门出去的时候,秘书吓了一跳,手里一沓卷子哗啦啦地扔了一地,一边慌忙弯着腰去捡,一边惶恐地说:“boss,你昨晚没回去啊?吓死我了。”
姜博言系着外衣扣子,盯着秘书手里那一沓卷子看了眼,是余笙的六级模拟卷,才做了几天,自然还是不大行,密密麻麻都是红色的叉,他问“见余笙了吗?”
秘书摇摇头“我没注意,不过我刚刚在楼下似乎看见一个穿着衬衣的女孩子的背影那衬衣好像是boss你的!”
因为款式独特,所以他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