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对于人类来说

博得之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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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沃克并没有坐下,他负着手,在房间里来回踱步,然后停了下来。“撒寇席尔之座已经归还,”巫妖说“但死月法珠不见踪影。”“或许是萨扎斯坦忘了?”欧凯顺口说。

    巫妖冷冷地朝恶魔看过来,他的骷髅眼眶中红光变得更加尖锐“很好的理由,”他说“所以我想应该有人去替我催一催他。”欧凯在心里叹气,但他对于这个结果早就有心理准备,事实上,他此次来不就是要给那个笨蛋前任擦屁股的么。

    死月法珠是耐瑟瑞尔时代地神器。何等珍贵之物,居然被萨扎斯坦那混蛋给弄丢了弄丢也就算了,但问题是,当初可是因为有库林夏以奥喀斯的名义做担保,拉沃克才出借的啊。

    如今出了差错,拉沃克是个宅,成天呆在巫师之墓里懒得出门,也不愿意千里迢迢去塞尔的红袍巫师总部找萨扎斯坦算账。

    所以怒火就全都发泄到作为担保人的恶魔身上了,奥喀斯不愿意失去拉沃克这个盟友,所以欧凯的善后工作就必须做好,做得让这位老巫妖满意了,作为直接责任人,库林夏自然是要死,不过他已经被拉沃克变成了僵尸。

    薄金碎片可以暂时平息巫妖的怒火,但要真正解决麻烦。还是得把那件死月法珠找回来。欧凯自然也没办法凭空变出死月法珠来,他只能去找萨扎斯坦算账。

    是这个红袍老巫妖弄丢的,自然还要着落在他身上找回来。看来得去一趟塞尔了,欧凯其实也很想不通,拉沃克居然真会相信一个恶魔地担保,就把死月法珠和撒寇席尔之座这两样珍贵神器借给了萨扎斯坦。欧凯自己就是恶魔,所以他比任何人都清楚恶魔的信誉之差或者说。对于恶魔,压根就没有“信誉”

    这种东西吧。拉沃克虽然是个巫妖,脑浆都已经在漫长的岁月里干枯腐烂掉了,但这并不等于说他真就成了白痴啊。身为国度内最强大的巫师之一。理当也是最聪明的人之一,拉沃克居然会相信恶魔的担保。这可真是令欧凯囧到不行,当然,说是这么说。

    欧凯很清楚事情绝对没有这么简单。奥喀斯愿意为萨扎斯坦做担保,欧凯很清楚是为什么。同样地,拉沃克肯出借两件神器,绝不可能真是因为“恶魔的担保”这种荒谬到不行的原因,他必定另有所图。

    只是谁也没料到会出现这种意外:萨扎斯坦借了神器去办事,事情没办成,居然还把神器弄丢了一件

    这世界上意外果然是无处不在的,但既然事情出了,拉沃克自然就有理由来找担保人算账。奥喀斯既然要和拉沃克继续保持良好关系。替他把事情办完,办得圆满。这就很有必要了,这,就是欧凯此次来物质界的主要任务。或者说,主要任务之一。

    “我正准备去一趟塞尔,”欧凯欠身说“我会督促萨扎斯坦,让他尽快归还死月法珠。”巫妖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希望如此。”他说,似乎不想再多说话。

    欧凯站起身来,准备告辞。拉沃克的住处,被强大的魔法笼罩着,阻断了一切空间传送法术,所以炎魔必须走下楼梯,而没办法直接传送离开,事实上,炎魔也很想早早离开,这房间里的气氛太压抑了,让他感觉非常不舒服。

    在走出两步后,欧凯仿佛突然想起了什么事情似的,站定脚步,转过身来。“大奥术师阁下,”他说“我恰好得到一个消息,或许您会感兴趣。”巫妖静静地等待着下文。

    “博得之门最近发生的大瘟疫,他们将之归罪于您,”恶魔不紧不慢地说,观察着巫妖地反应。

    虽然已经只剩一副骷髅架子,没有什么面部表情和眼神之类,但仔细关注,还是能看出细微迹象的“博得之门地领袖们,派遣了一支小队,正朝您这里前来。”

    “哦。”巫妖淡淡地应了一声,看起来他对这个消息并不在意。是他早就已经知道,还是说他压根就不放在心上?炎魔颇感兴趣地伸手托住脸,七根手指在下巴上习惯性地摩挲着“当然,那些凡人蝼蚁自然无足挂齿,”他不动声色地恭维着。

    “不过另外有个消息很有趣,这支小队中,有一位巫师,他好像来自阴魂城。”令他失望的是,巫妖似乎依旧没什么太大反应。恶魔微微皱眉,随即又微笑了起来“那么,我就先告退了。”他彬彬有礼地说,走下楼梯。

    当恶魔地身影完全消失后,巫妖转过身来,它的白骨手指轻微在空气中画了个符号,随即房间的角落里,缓缓现出一扇黑色的门,一个窈窕的身影从中走出,在巫妖身侧站定,躬身行礼。

    “有何吩咐,阁下。”这是一个女性的嗓音,低沉、略带沙哑的磁性,她的身体完全被包裹在黑色地皮甲和披风中,兜帽压得低低的,仅能看见精致地嘴唇,嘴角微微上翘,仿佛总在从容不迫地微笑着。

    拉沃克的手下,不会有活着的人类,她是个吸血鬼“有几个人正朝这里过来,”巫妖说,它伸手在面前一抹,空气中现出一副景象来,正是琼恩等人“去盯着他们,莉法儿。”“需要杀了他们吗?”叫莉法儿的吸血鬼问。

    “不,”巫妖说“让他们来我要看看这个人,”巫妖的手指指着琼恩的图象“看看他的能力,你知道怎么安排。”

    “我明白了。”吸血鬼低沉地笑着。“不会让您失望的。”她躬身,后退,身影消失在黑暗之中。当炎魔和巫妖在密室里谈话聊天的时候,某支小队正在巨魔山脉中艰难跋涉。

    一个提尔的女圣武士,梅菲斯。一个来自阴魂城的巫师,琼恩。一个脱离了伊尔玛特教会的前武僧,隆奇。一个沃金教会的“中金”牧师,科恩。

    一个博得之门兰森德尔神殿的首席牧师,贝纳索。一个“烈焰之拳”第三分队副队长,半精灵游荡者,夏拉非。六人小队组成,准备进入巨魔山脉,直闯巫师之墓,将那只散布瘟疫的老巫妖拉沃克正法。

    “等等!”半精灵游荡者夏拉非抗议“我只是奉命给你们带路的,到了那个什么巫师之墓我可不进去,打架的事情别找我。”“知道知道,”琼恩安抚他“放心啦,这句话你都已经强调一百遍了。”

    “安全第一嘛。”游荡者嘟囔着,在这支拼凑成的小队中,大家此前都没什么了解,虽然临时合作,总不免都彼此抱着些戒心。

    梅菲斯、隆奇和沃金牧师科恩都有些沉默寡言,不太爱说话。贝纳索原本是博得之门兰森德尔神殿的首席牧师,自恃地位尊重,也不太愿意和这些家伙打交道。

    结果就是琼恩和夏拉非两个人反倒说话最多,关系渐渐融洽。这种野外冒险。时时刻刻都身处险地,不知什么时候就会跳出几只凶猛怪物来,小队在前进时都是一直保持警惕地。

    按惯例,夏拉非作为精擅潜行的游荡者,责无旁贷地担任了斥候的工作,负责探路指引。梅菲斯和隆奇担任两旁的护卫工作,两个牧师和琼恩这个唯一的巫师则被保护在中间。

    必须说,巨魔山脉果然不是人类能来的地方。难怪博得之门的居民人人闻名生畏。刚刚进山没两小时,他们就已经遭遇了两次袭击,一次是地精,一次是豺狼人,都被轻易打发了。

    地精是一种繁殖能力和胆量都可以和老鼠媲美的绿皮小怪物,豺狼人则是一种狼首人身地怪物。

    都算不上厉害角色,但巨魔山脉真正的威胁也并不在于此。既然叫巨魔山脉,顾名思义,自然是说此地是巨魔的地盘。

    根据莉拉公爵提供的情报,巨魔山脉中,大约散布着将近一百多只巨魔,它们居住在洞穴中,已经组成了一个巨魔王国,奴役统治着这座山脉中的所有其他生物,包括地精、大地精、狗头人、豺狼人以及蜥蜴人等。

    不过游荡者夏拉非在路上悄悄说,莉拉公爵的情报并不准确。真实情况是:这座山脉中地巨魔超过两百只,而且它们并没有组成一个统一的巨魔王国,而是分裂成几个部落,互相混战。巨魔是什么。

    这个世界中只要是稍有常识者,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因为这种怪物实在是太著名了,幽影界没有巨魔,但阴魂城巫师学校的课本上也详细介绍过,并且配有图鉴,简要来说,巨魔是一种身高接近十英尺(将近三米)有些类似猿猴的巨大怪物。干枯,瘦削。

    前肢超长,据说个个都能“垂手过膝”它们的皮肤上长满了粗糙的颗粒和肿块,远远看起来就像是一块一块的鳞片。

    巨魔全身都是光秃秃的,没有任何毛发,头顶却长着浓密茂盛的、乱糟糟的深绿色毛发,看起来便如戴了个绿帽子。

    据说巨魔彼此之间能通过头发地颤动来传达讯息,表达自己的情感,这似乎是一种特殊地巨魔语言,当然人类是看不懂的。除此之外,巨魔最大地外貌特征,就是它们的长鼻子。

    所有的巨魔,无一例外都长着皮诺曹式的长鼻子,直直地竖在脸上。长了长鼻子,自然不是为了装饰用的。

    巨魔的嗅觉极其灵敏,比狗都强上几倍,它们捕猎食物,追踪敌人,全靠长鼻子之功,也正因为如此,鼻子的长短。

    对于巨魔来说还是地位的象征,甚至是会影响对异性吸引力地大小,不过这些都还不是巨魔最出名的地方,对于人类来说,巨魔真正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