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 麻雀是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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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是派出所担心再生纠葛,就让王绪晚牛小丽半个小时出来,等胡瓜和他出来之后,王绪的头都有些抬不起来了,跟在胡瓜身后认真地说道,“我没有打她,我只是……”

    “你只是被咬得急了,对吧?”胡瓜打断他的话,笑道,“我看第一眼就猜出来了。”

    王绪默然,过了一会儿说道,“那个……你的钱最多三个月还你。”

    胡瓜停下脚步回头看着他,换了话题,“晚上有地方住吗?”

    王绪嘴抿了一下,然后说道,“有,公司报销差旅费的。”

    胡瓜看他状态非常糟糕,瞅了眼他缩在衣袖中的右手一眼,对他扬了扬下巴,“走吧,先去医院包扎一下吧。”说着先上车了。

    王绪低头沉思了一下,也跟着上了车。

    车上,王绪有些局促不安,想说些什么,又不知该说些什么,只好继续抿嘴不言。

    胡瓜却突然开口,“听哥一句劝,你还是早些转行吧,你的性格不适合搞推销。”

    王绪愣了一下,嘴巴张了张,随后叹了口气,“我也知道我不善于交际,不过销售是通往成功最近的道路,我必须得在最短的时间赚到足够的钱。”

    “错了。”胡瓜否决道,“通往成功最近的道路是创业。兄弟,听我的,你的情商不够,转行吧。”

    王绪有些倔强,垂下了头,又不说话了。

    胡瓜见他这样,也就不再劝他,而是直奔县第一人民医院而去。

    医院包扎的时候,胡瓜都被王绪手上的伤势给吓坏了,只见他右手虎口位置一片青紫,上下整齐的牙印子深入肉内,之前一直缩在衣袖内用袖口压着止住了血,这个时候鲜血已经凝结,呈黑褐色,加上青紫的伤口,看得胡瓜头皮一阵发麻,这个女人真是下得去嘴啊。

    医生是个还算得过去的美女,也就二十五六刚刚参加工作的年纪,大概是第一次处理这种伤口,很是小心地给伤口做了消毒清洁处理,胡瓜这时才发现,还有一块肉已经被咬了下来,跟手掌只粘连了一小部分,大概是间隔的时间太长,肉已经坏死掉了,被女医生给剪掉了,然后才开始包扎。

    在整个处理过程中,王绪的眉头皱都没皱一下,表情麻木呆滞,不知在想些什么。

    女医生好不容易包扎好后

    ,终于长舒了口气,对王绪说道,“下次不要随意地和人打架了,到头来遭罪的还是自己。”

    王绪点头说了句“谢谢”,胡瓜却突然插口道,“医生,你说用不用打个狂犬疫苗什么的,我见伤口挺深的。”

    女医生翻了个白眼,不过还是认真地解释道,“人是不会携带狂犬病毒的,只需要简单的清创处理就可以,除非是咬人者本身就是狂犬病发病期患者。”

    “有道理,”胡瓜连连点头,对女医生说道,“我觉得还是打个狂犬病疫苗保险一些。”又对王绪说道,“一般情况下,不是狂犬病患者谁咬人啊。”

    女医生和王绪同时看过来,然后女医生再一次翻了个白眼,扯了张处方签低头刷刷两笔,然后递给胡瓜,“一会儿找护士打针去。”

    胡瓜眼睛一亮,“狂犬病疫苗吗?”

    女医生都懒得翻白眼了,没好气地说,“破伤风……”

    从医院出来,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王绪不打算上车,而是站在车前对胡瓜说道,“胡老板,今天的事多谢你了,放心,最多三个月,钱就还你。”

    胡瓜见他神色讪然,摆摆手,“这个倒是不着急。”又说,“我看时间也不早了,走吧,还是先把晚饭解决了再说。”

    听他这么一说,王绪的肚子也是一阵咕噜声,他脸色一红,胡瓜先说了,“上车吧。”

    第一医院附近有个抱锣巷,是蒙县城最大的一个夜市市场,这里距离第一人民医院、县第三中学、兴民中学以及崔莞莞之前工作的鑫旺花园都不远,是蒙县城一等一的繁华所在,称之为CBD都不为过。

    胡瓜之所以把吃饭的地方定在这里,最主要的还是因为这里近,还有另一个原因,那就是这里还有很多私家旅馆。

    所谓的私家旅馆,说白了就是日租房,是很多城中村人的谋生手段之一。

    悍马车块头大,抱锣巷又相对较窄,胡瓜就把车停在了外面的路牙子上,就带着王绪径直走到一个名叫“麻雀烧烤”的小店内。

    麻雀烧烤的老板姓麻,主营业务就是烧烤麻雀,胡瓜高中时经常过来吃烤麻雀,当然,大部分时间,掏钱的是那时候家境还算优渥的相里书。

    虽然有一年多没过来了,麻老板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很随意地笑道,“先找地方坐。”

    “一份炒螺丝,一份皮皮虾,再来十串烤麻雀。”店里不多的几张桌子都坐满了人,其中有张桌子上坐了两个穿着三中校服的女孩,胡瓜直接带着王绪和俩女孩拼桌了一起,也不看菜单,直接点了菜,然后才把菜单推给王绪,“看看还要点什么。”

    王绪摇摇头,把菜单放在了一边,意思是这些就够了。

    胡瓜然后扬声对麻老板说道,“再烤两串羊蛋。”引得俩女孩连连侧目。

    他这儿的话音刚落,外面又是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说道,“老板,两个羊蛋,四个腰子,再来十串麻雀,花生毛豆各来一份,快点儿啊。”

    声音沙哑粗壮,辨识度很高,胡瓜一下子就听出是榆树镇那位开户外用品店的悟能。果然,随着进来的一胖一瘦俩人影,其中那个胖子正是他。

    看见胡瓜也在,悟能愣了一下又是一笑,“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刚还去你那儿找你呢,没想到你却跑这儿了。”胖子大部分都很讨喜,悟能也不例外,倒是他身边的相对削瘦的年轻人神色高傲而冷淡,一看就不是那种容易亲近的性格。

    胡瓜本来就是拼的桌,加上悟能实在胖的厉害,桌子太小也挤不下,悟能当然也能看出来这一点,头也不回地喊道,“老板,还没烤呢吧,我们不要了。”说着就要拉着胡瓜离开,嘴里还说这,“报答哥们儿的机会来了,走,去你那儿喝酒去。”

    人胖力气大,胡瓜被他拉了个趔趄,忙站稳了,说道,“不用这么麻烦,胖哥你挑地方,兄弟请了。”

    悟能不经意地看了身旁的高傲年轻人一眼,然后低声说道,“我一哥们儿大老远从念城跑过来,想吃点儿特色野味,你要是真念着哥哥的好,今晚就帮个忙,怎么样?”

    胡瓜看看时间,有些为难,这都快九点半了,要真回家捯饬一顿晚饭出来,时间上就不趁手啊,而且今天还是父母的百日祭,带人回去闹哄哄的也不像回事。不过这悟能前两天也帮了自己,于是他想了想还是认真地说道,“胖哥,今天是我爸妈的百日祭,你要是真想尝鲜的话,明儿我好好给你操办一桌,怎么样?”

    悟能满脸为难之色,张扬明天就要回念城了,时间上来不及了啊,自己今天本来打算着晚上带着张扬过去呢,谁知这胡瓜的电话只响了一声就再也无法接通了,无奈之下,他只好带着张扬来抱锣巷吃烤麻雀来了,毕竟麻雀也是野味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