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安慕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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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那个想要守护家国的小哥哥怎么样了?”粉衣襦裙的小女孩坐在母亲怀里,娇憨可人的昂着小脑袋,声音软糯的问着。

    “后来啊……”年轻少妇望着窗外的那片杏花树,软风吹拂,细雨漂涤,在她不知道的时候,一树一树的盛开,可是……他没有回来。

    小女孩不依不饶的追问“母妃,你告诉坠儿啊!后来怎么了?”

    念慈回神,垂下的羽睫遮住了眼中的淡淡孤寂和哀伤“后来,男孩果然如自己所言,守家报国,将敌人驱赶出塞,也成了战无不胜的名将”。

    小女孩闻言哇了一声,一脸仰慕的说“好厉害!那他是不是也守信来到帝都?”

    念慈只觉得胸口处苦闷难当,眼眸也热的难受,却哭不出来一星半点的泪来,那些泪,早在得知他的噩耗之后流干了。

    那个大大咧咧的男孩在一场场激烈决杀的战役里变成了铁血坚毅的军人,他一次次在宛如地狱的修罗场里厮杀,一次次与黄泉路擦肩而过,却都靠着一杆枪,一个念想活了下去,所有人都以为他会活到最后,可他却还是在最后一场战役里,殒殁了。

    他没有回来。

    “母亲,母亲,你怎么哭了?”小坠儿慌乱的用柔软的小手擦拭着母亲的眼泪“母亲不哭,不哭,坠儿把最喜欢的杏花糕给母亲吃,母亲不要哭了”。

    小女孩软糯的声音像极了当年的自己,可惜,他不在。

    念慈握着女儿温暖的小手,流着泪微笑“好,母亲不哭”。

    坠儿拍了拍胸口,长吁了一口气“母亲不哭就好,父亲说,女儿家一哭就会变得很丑很丑,母亲要是变丑了,父亲一定会不喜欢母亲,然后就像舅舅一样,娶一大堆小妾回家”。

    “谁在说我的坏话?”一个清冽如泉的声音传来,简少白懒洋洋的倚在门前,绛红官服被他穿出一派风流洒脱。

    小坠儿何等机灵,忙小跑过去,一下扑进了父亲怀里,极其狗腿的讨好着笑“父亲大人,你怎么现在才回来啊?坠儿好想你啊!坠儿等着你回来吃饭等得好苦啊!”

    你最后一句话才是重点吧……

    小坠儿蹭了蹭父亲的官服,唔,有糕饼的香甜味,好好闻。

    “我的小坠儿昨天不是嚷嚷着要吃城南的杏花糕吗?为父可是排了老长的队才买到的,你还怪人家回来晚?人家真是冤枉死了!”简少白一脸委屈的将怀里的糕饼拿出来,一个大男人家的,却这么厚脸皮,真是没谁了。

    那明明是你买给母亲的好吗?要不要这么不要脸?

    果然,简大人前一刻还一脸‘我比窦娥还冤’,下一刻就无比谄媚的将糕饼双手奉上……给自己的老婆“夫人,这是你最喜欢的杏花糕,现在还热乎着呢,您趁热吃”。

    “父亲你偏心!我也要吃!!”小坠儿气呼呼的过来抢,简大人忙伸长了手臂,将糕饼举得高高的,坏心眼的像逗狗狗似的逗她“什么叫我偏心啊!她是我老婆,我自然要把最好的吃的都给她了!”

    小坠儿气鼓鼓的踮起脚尖,伸长小手去抢,一边抢一边反驳“我还是你的女儿哩!我也很重要好不好?!!”

    “此言差矣,此言差矣也”。博学多才的简大人摇了摇手指,一脸欠揍的说“女儿总归要嫁人的,正所谓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比起迟早要泼出去的水,我还是觉得老婆大人更重要,所以,我这不叫偏心,明白不?”

    迟早要泼出去的水“…………”。

    你就是在报复我说你的坏话了是吧?小心眼!小气鬼!绝交!

    小坠儿赌气的一跺脚,气哼哼的跑了出去“我要和你绝交!”

    “哎呀呀,人不大脾气倒是不小……像我,嘿嘿”。简大人啧啧一笑,又从怀里拿出一包糕饼丢给管家“去给我的小女君送去,免得她说我是小气鬼”。

    “是”。老管家笑呵呵的拿着糕饼离去。

    念慈有些好笑的望着自家不按常理出牌的夫君,为他递上一杯热茶“你既然给她买了,又干嘛非得将她气跑?”

    简少白一脸满足的接过茶盏,又揽住自家夫人的细腰,像小孩子似的蹭了蹭,孩子气的说“我就是要将她气跑,这个鬼丫头一天到晚的赖在你的身边,我想亲近你一会都难!想想我就生气!”

    念慈哑然失笑,只得抬手为自家小气的夫君顺顺毛“乖”。

    朝堂上芝兰玉树儒雅稳重的简大人很是受用的将夫人搂进怀里“还是夫人好,女儿什么的终究是泼出去的水,哼哼”。

    念慈任由他搂着,漆黑如墨的杏眼却越过他的肩膀望向窗外的杏花……

    夜雨骤下,冰凉的雨珠拍打着窗棂,淅淅沥沥,像是有人在轻敲门扉,念慈从梦魇中惊醒,忙披了衣衫,赤脚跑出卧房,她打开一扇又一扇的门,大门被她开启,门外却没有那个人的身影。

    他没有来。

    念慈站在洞开的大门里,悲戚的掩住面容,衣袖被泪水浸湿。

    他没有来,那个骗子,没有如约来。

    既然骗她,为何不骗她一辈子?为什么要让她苦苦等待?

    细雨淅沥,让她分不清是梦是幻,眼前恍然忆起当日,男孩一脸痛苦的跪坐在桌案旁,一笔一划的写着自己的新名字:雁漠北。

    他一边书写一边抱怨“小爷我还是觉得山猫更好,雁漠北什么的真难听……不过柿子你喜欢,小爷我就勉为其难叫这个名字了”。

    念慈站在雨里,仰脸望着漆黑的天幕“雁漠北比山猫好听呀,你明明就是嫌弃笔画多,懒得写罢了”。

    雨幕笼罩着天地,她又忆起,他十分爷们的将毛笔一抛,又十分娘气的上前踩了两脚,一边踩一边还不忘问她“你为什么给小爷我起了这个破名?!难写死了!!”

    “因为我们是在漠北相遇,因为我想让你如同大雁一样,如期归来”。念慈含泪望着雨幕,想伸手去触碰那个玄铁加身,英气逼人的军人,但他却在她的指尖消弭不见。

    就像……从没有出现过。

    他没有来。

    听说,他领着十万大军誓死守卫漠北,是百姓心中的英雄。

    听说,他用兵如神果断决绝,是将士们敬仰的领袖。

    听说,听说,都是听说,听说他的传奇,传奇里的男子陌生而又熟悉。

    无论念慈听到什么,她都清楚,少时的山猫,长大后的雁漠北,他只是一个想来帝都游玩的普通人罢了。

    一个爱玩爱闹,馋嘴好吃的普通人。

    这个普通人让她思之若狂,让她痛切心扉,让她生不如死。

    那日,她将要返回帝都,左等右等都不见那个男孩的身影,在侍从一再催促下,她无奈又委屈的坐进了马车,华丽的罗金缀叶马车渐渐远去,她坐在车里,一遍又一遍的磨砂着手腕上的黑曜石手钏,有泪水落下,打在漆黑神秘的黑曜石上,像是夜幕无缘无故的雨水,没头没脑的,却又下个不停。

    “柿子!”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有些不太真切,小念慈又惊又喜的大喊“停车!!”

    马车刚刚停下,她就急急忙忙的跳了下来,侍从疾呼“殿下小心!”

    话音刚落,她就重心不稳的跌下了马车,念慈惊呼一声,还没来得及护住脸,就被一股大力拽上了马背!

    “跟我走!!”

    山猫一手搂住念慈,一手放在唇边吹了一个响亮的口哨,身下的四蹄嘶鸣一声,迈开蹄子欢快的带着他们向远方奔去。

    留在原地的侍从好久才回神,指着早已没了身影的男孩,破口大骂“你个小兔崽子,快把殿下还回来啊啊啊啊啊!!”

    山猫就一把揽住她,足踏马头,借力飞向树顶,衣袖翻飞,便飘到了树顶,山猫将她放在树干上。

    依旧是漠北的傍晚,依旧是大漠孤烟,长河落日,孤雁远飞,橘火殷红凝紫,从夕阳西下的山崖铺满整个漠北的天穹,将乏味枯燥的沙漠染成了耀眼的金色,一株株胡杨在沙海里,形状不一,却又都傲然挺立,远处的古城门户紧闭,镇守在一片死寂的沙漠里,胭脂色的霞光照在冰冷肃穆的城墙上,犹如江南水乡里的水墨晕染开来,勾画出坚硬萧杀的边塞画卷。

    幼小的他们并肩坐在树干上,眺望只有他们才知道的壮阔美景,这是他们的秘密,除了她与他,谁都不会知道,念慈看着坐在万丈霞光里的男孩“漠北,等到边塞安稳,你会来帝都找我,陪我看杏花开落吗?”

    男孩逆着阳光点头“会!”

    “不过,战事结束会有些久,柿子你会等我吗?”

    “会”。

    我会等你。

    无论初春还是酷夏,无论金秋还是寒冬,无论安稳还是战乱,我都会等你。

    等你骑着四蹄,笑着对我说——

    跟我走。

    我会等你,等你带我走。

    雁漠北,你听到了吗?

    我在等你。

    我在等你,帝都的杏花开了又落,你为什么还不来?为什么还不带我走?

    念慈赤着脚,站在冰冷刺骨的雨夜里,目光哀戚“为什么……不来?”

    为什么不来,为什么不带我走?

    雁漠北,你可知,我想你。

    我想你,真的很想你……

    一身白衣的男子持着纸伞,站在她的身后,目光同样悲戚,只是,他从来不会让她看到,从来都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