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第一个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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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一个“无聊的时间旅行”以莫名其妙的、甚至有可能根本不存在的荒谬理由送回一*三年……秦朗觉得今天一定是自己的被难日。

    一*三年的地球……一个没有移动电话、没有电脑、没有互联网、没有喷气客机、没有汽车、没有现代医疗设备和药品、没有……总之,这是一个通讯效率低下、出门极其不方便、而且患个感冒都有可能引肺炎并因此丧命的悲惨年代。

    一个恶心的年代。

    而他现在竟然回到了这样一个年代……以上帝的名义,如果还有什么是比这更悲惨的,那就只有莫名其妙的被人送回一七九三年了。

    他痛恨这种事情。

    “为什么这种事情会生在我身上?为什么要选择我?”秦朗的情绪已经完全失控,现在他最想做的就是将卡宾枪里的子弹全部射到那个该死的“无聊的时间旅行”的大脑里。

    但显然,这是一个永远都没有机会实现的愿望。

    但秦朗需要泄。

    “白痴!混蛋!渣滓——”他歇斯底里的大骂着,大步走回车头,从卡车驾驶室里拿出几个上满子弹的弹匣,然后再走回马车的残骸边。先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后秦朗举起卡宾枪,将弹匣里的三十子弹全部射进了男主人的尸体里。

    动作流畅的换下空弹匣并装上新的,他再次扣动扳机,然后再次更换弹匣,接着又一次对准尸体猛烈开火……在连续打光了五个弹匣以后,秦朗的情绪终于恢复了平静。

    现在,他终于可以专心考虑今后他应该怎么办了。

    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虽然秦朗对一*三年的世界几乎没有任何了解,不过他还记得美国国会在一八八二年通过了排华法案。而这也就意味着,作为一个华人,尽管来自一百一十四年以后的世界,但他也同样不太可能在现在的美国找到一份工作并获得一个身份——无论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

    并且,从他个人的意愿来说,他也不愿意从事绝大多数华人从事的工作:矿工或铁路工人。虽然是钻石走私组织的成员,但秦朗在选择职业时与普通的大学毕业生并没有多少区别。而从某种程度上讲,他甚至是那种宁愿抢劫银行也不愿意从事简单体力劳动的家伙……

    当然,抢劫银行。或许这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至少比倒卖钻石更好。没有打磨的钻石原坯几乎一文不值,但更重要的是他不能证明它们的合法来源。一个拥有大量来历不明的钻石可以出售中国人,正规的珠宝商很有可能会叫来一大帮警察,而如果出售给黑帮势力。他就不得不面对黑吃黑的问题。最后,即使这些都不会生,他的钻石也难以卖出好价钱。

    毕竟,按照惯例,一个急于将手中货物脱手的家伙总是商人们痛宰的对象,何况他对钻石等级鉴定也没有任何心得。

    相比之下,打劫银行确实更加方便一些。

    秦朗暗自盘算着他的全部资产。他有三支BushmasTeR公司生产的自动步枪和卡宾枪、一支经典的雷明顿m700狙击步枪和两支史密斯&威森公司生产的m1911a1半自动手枪,并且他还有四千八百五十子弹。

    这已经完全足够了,他的枪法很好——是在大学时代用过十万子弹培养出来的——虽然还达不到狙击手或射击运动员的水准,但他的对手也只是普通角色,这么多子弹也足够帮助他解决至少两个营的银行警卫、警察和赏金猎人。

    除此之外,他在穿越前三十分钟才为卡车加过油,因此油箱几乎全满,同时,车上还有一千二百加仑后备燃料,全部加起来足够卡车连续行驶五千五百公里——当然,在越野状态下达不到这个标准——而且他还有充足的饮用水和食物。

    因此他确实可以成为一名杰出的银行劫匪。如果运气足够好,在载重卡车耗尽最后一滴燃料以前,他可以“赚”到十几甚至几十万美元,并且逃跑到墨西哥或加拿大。这样在未来的日子里他要做的就只是用这笔钱进行合理的投资,赚取更多的美元——但问题在于,如果运气足够糟糕呢?

    如果运气糟糕到极点,他在第一次抢劫时就会被警卫或警察击毙。

    秦朗相信这绝不是杞人忧天。抢劫银行这种复杂而且危险的工作一个人根本做不下来,至少他还需要一个枪法优秀并且反应敏捷的同伙帮忙照顾自己身后。同时这个同伙最好知道每个银行所在的位置、资金储备、警卫力量以及从一个银行到下一个银行的最短路线。

    虽然这有点强人所难,但他认为这些要求很现实。否则整个抢劫计划就会变成彻底的笑柄,两个傻瓜驾驶着一辆卡车在美国广袤的土地上四处寻找银行,直到耗尽最后一滴燃料为止……

    这实在很恶心。

    秦朗绝对不希望自己成为什么人的笑柄。他一向都很优秀,几乎从不犯错。在他已经走过的二十四年人生中只有他嘲笑别人的时候,却从来没有人曾经嘲笑过他。

    他不愿意给任何人留下一个可以嘲笑他的机会。

    所以,要做美国有史以来最成功的一个银行劫匪,他就必须找到一个熟悉环境的本地人充当同伙……但是,虽然美利坚合众国从来都不缺乏亡命之徒,不过他们现在都在什么地方?

    秦朗抬起头,缓慢的扫视着四周荒凉的沙漠——感觉上,他认为自己应该是在内华达,全美国最干燥的一个州——他现在连一个人也看不到。当然这很正常,内华达的人口一直非常稀少,而且也很集中,即使在二十一世纪,要在几个主要城市以外的地方找几个人也不是容易的事——但这对他的计划而言却不是什么好事。

    思考片刻以后,他做了一个决定。“好吧,我现在先要做的,是找一个小镇,然后在那里的酒馆里找一个值得合作的家伙。”

    计划就这么决定了,而接下来的问题在于,应该向哪一个方向前进——向东、向西、向北还是向南?

    他又思考了一会儿。“西。”

    向西,如果路线正确并且没有遇到什么意外的话,他很快就可以进入加利福利亚,那里的银行应该比内华达多一些,找到同伙的机会也多一些。

    因此秦朗开始行动。他先回到马车的残骸中,将温彻斯特m1876运动步枪的子弹全部收集在一起——因为现在每一颗子弹都很重要——接着捡起地上的空弹匣和古董步枪,将它们全部丢进卡车的货箱,然后走回车头并爬进驾驶室。

    他启动了动机。在柴油动机巨大的轰鸣声中,军用卡车顺从但是缓慢的开始向前移动并不断加快度,而秦朗也就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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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新人,无写书经验,请大家多多包涵,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