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还魂

兰溪三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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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狸当然不会留在屋子里想,她抢先二人一步出了房门。

    看着阿狸的背影消失在垂花门后,乌有珍才道,“郎君,你还是快些把殿下追回来,说清楚好。”

    王忍轻叹一声:“小狸人那么丁点的一只,脾气却大得很,世上千千万万人,我拿她最没办法。让乌大家见笑了。”

    见他笑言,面上一扫方才的冷冽,乌有珍微微一怔,下意识地便问:“郎君你……不气了?”

    王忍望着阿狸飞跑出去的垂花门,眸光温柔地要掐出水一般:“有什么好气的,都是自家的孩子。”

    乌有珍愈发不解:“可方才见郎君像是很恼怒的模样。”都说女人心海底针,这男人心亦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

    王忍一笑:“古人说,教子当在堂前,意思就是,教育孩子该在人前,这样孩子知道羞耻了,下次就不会再犯了。但,”他顿了顿,拾起阿狸撕碎的画放在桌上,“就像是自家小孩儿与外头的孩子打架生事,身为父母该教训就要教训,可又有哪一个父母,因为自己的孩子欺负旁的小孩儿就讨厌他的?我对小狸,亦是同样的道理。”

    话到如此,乌有珍方才悟了。

    敢情在王忍心中,阿狸是自家孩子,而她只是外头的野孩子。就算他道理站在她这一边,真正宠爱的心疼的还是阿狸。

    多么简单的一个道理,可聪慧如她,竟然在方才也错觉了。站在他身后的那一刻,就觉得他是在保护她。

    王忍摸摸下巴,似是思索:“都说棒下出孝子,却不知严词厉语出不出得来一个小娇妻。”

    看他认真的样子,乌有珍抿嘴一笑:“郎君对殿下,还真是……很珍惜。”

    朝阳慢慢升起,灿烂晨光映在王忍眼中,流光溢彩,丰神俊朗。他看着墙上挂着的《猛虎下山》,缓缓道:“这画是小狸十二岁那年送给我的,那天亦是她第一次约我出去游玩。你知道么?她以前甚至从未主动与我讲话,能得到她的邀请,我很开心。那日我们去了燕子矶,她看起来十分欢喜,也像是用心打扮过的模样。锦绣华服,满头珠翠,叮叮当当,一路上叽叽喳喳说个不停。都说女为悦己者容,我想她应该是对我有那么一点好感吧。”

    “郎君温润如玉,俊逸多才,哪家女郎不仰慕呢。”乌有珍笑着说,心底却酸酸的。

    王忍走到墙边,抬手细细摩挲卷轴:“我当时亦是那般想,可后来才发现,她约我出来其实是另有打算。我还傻乎乎地自作多情,以为她是为我而容。她真是小坏蛋,把我骗得团团转。还好,上苍保佑,我把弄丢了的她又寻回来了,过程虽然略略惨烈,但她毕竟又回到我身边了。所以,”他回头望向乌有珍,眉梢眼角全是温和宠溺,“我珍惜她,也珍惜我们之间的感情,一是失而复得,愈发珍贵,二是毕竟这世上的男子很少有像我这么好运气的,可以看着妻子长大。”

    这一段话,讳莫如深,说得乌有珍云里来雾里去。殿下十二岁那年?算一算,那年应该是天曦二十年,那年仲夏,京城里的确有一晚是全城戒严,街道上来了很多官兵,挨家挨户地搜查,燕子矶观音阁那边的金灯林,更是被放火烧了山。难道那件事和王忍所说的有关?

    她正要再问,王忍却道:“乌大家,先不多说了。我得去做点好吃的。”

    “郎君要自己下厨?”

    “乌大家你不知道,我的小狸最喜欢吃大排面了。王氏大排面,便是我的杀手锏,”他笑意盈盈,让人如沐春风,“赶快做好了面,我得快马加鞭去负荆请罪。把小家伙惹怒了,不嫁给我了,倒霉的家伙可还是我。”

    望着王忍急匆匆离开的背影,乌有珍不禁苦笑,他还真的是爱惨了司马呦。坊主说过,两个同样骄傲的人,一旦争吵,便会出现难以弥补的裂痕。因为双方都不想低头,都拒绝认错。可如今一看,王忍虽然骄傲也不乏风骨,但在司马呦面前,他却是完完全全的没有尊严,爱得那般卑微,那般虔诚,那般的没有自我。

    乌有珍一直认为,坊主在摆弄人心方面,无人能出其右。但这次,也许坊主真的要失手了吧……对于这个预期,她还隐隐兴奋。

    她也依旧好奇,天曦二十年的那个夏天,究竟发生了什么……

    那边厢,再说气呼呼冲出门的阿狸。

    她本就没吃早饭,现在又一肚子气,更是想吃东西……

    阿狸在街上四处瞎晃,鬼使神差地就绕进一处小巷,很香的味道,像是大排面的味道……面摊只有一位客人,仔细一看,还是自己认识的。

    王嘉一身红衣,脖上白狐围脖,正拿着筷子,慢条斯理地挑着面条。

    所谓真名士自风流,便是这样了,一碗油腻腻的大排面也能被王嘉吃得如此俊逸潇洒,高雅脱俗。

    站在烟熏火燎,葱香蒜辣中,阿狸忽然想,他吃的不是大排面,而是大晋风流。

    这世上就是有那么一种人,你在他面前,即便熏香簪花,披金戴银,也是相形见绌。

    阿狸下意识地想转身离开,因为她觉得自己现在着实是面目可憎,方才在王忍府上的行为,简直就是妒妇。踹门,撕画,大吵大嚷……回想起来,连自己都讨厌自己。

    不等她转身,王嘉恰巧抬头,隔着烟熏火燎,葱香蒜辣,四目相对间,阿狸竟然觉得他也有些不知所措。

    她转念一想,也倒是,一个世家郎君,坐在小摊子的破凳上,吃着一碗油腻腻的大排面?这画面的确有碍观瞻。

    阿狸摸摸头,走过去,先跟老板叫了一碗大排面,随后拽过一条长椅坐到王嘉对面:“灿若你吃面的样子,很像我小时的一个朋友,我最好的朋友,”她指了指王嘉手中的筷子,“他也喜欢这样卷着面条吃。”

    王嘉垂眸看着碗沿儿:“只是吃面的样子像么?”

    阿狸点点头:“其他都不太像,尤其是外貌,他没灿若你这么好看。他啊,”她歪头,眼珠转了转,似是回想,“小时候是个小胖子,估计现在也应该蛮珠圆玉润的。”

    “殿下的朋友生得很圆润么,殿下您……不嫌弃他圆润?”王嘉又露出那种阿狸熟悉的略略木讷的表情。

    她一笑:“他也从未嫌弃我长得丑啊。而且,小胖虽然胖,却很可爱,穿着冬衣时就像一个大粽子,很美味的粽子。”

    阿狸说话的时候,面条已经摆在了面前。王嘉拿了一双新筷子,又掏出那方阿狸见过两次的帕子,用帕子里面将筷子擦了擦,在递给阿狸之前,还很自然地把自己碗里的大排也夹到了阿狸碗里。所有的动作,行如流水,做得十分自然:“殿下与他很久没见过了么。”他问。

    “是啊,”阿狸掰着指头算了算,“也有九个年头了吧。他是我在长春郡时的小伙伴,每年夏冬,我去父君的别庄时,都会和他一起玩。但是我十岁之后,就再没见过他了,也不知他现在过得好不好。”

    王嘉不经常笑,此时他却弯着眼睛,银月一般美丽:“他若是知道殿下还惦记着自己,一定很欢喜。”

    “真的么?”阿狸的眼睛亮了亮,但马上又黯淡了下去,“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应该早就成亲了,有了美娇娘,早就忘了我这个小伙伴。”

    “不会的,”王嘉的声音忽然高了高,“像殿下记得他一样,他也一直都记得殿下。”

    阿狸被他倏地高声吓了一跳,但也旋即一笑:“是么,那样就好了。他很会玩连五子,他要是在京城就好了……”

    小巷尽头有一小块空地,空地上有一座简陋的戏台,戏台下面放着几张缺胳膊,但不少腿的椅子,椅子后面摆着几个长条的凳子。因为下雪,小块空地上还搭着简易的草棚子。

    小小的火炉,腾着热气,台上拉着麻绳,正表演着绳戏。两个舞者带着面具,男着红衣,女着白裳,对站在绳子上,咿咿呀呀地不知道说唱些什么。

    台下稀稀拉拉地坐着些人,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冷,看戏的老爷爷紧紧拉着老奶奶的手。

    阿狸咬着筷子头,聚精会神,双目如炬地盯着绳子上的舞者,看着他们翻腾,听着鼓点来去。

    很奇怪,若是在平时,宫中除夕之夜表演歌舞百戏,她肯定一早就出去放鞭炮了。不是不欣赏,只是她没有欣赏的水平,没有人在旁边解释给她,她连半个字儿都听不懂。但如今,天寒地冻,四处透风,守着一碗大排面,坐在街头的她居然看得认认真真,不觉得冷,却也依然听不懂唱词。

    阿狸转头问王嘉:“他们演的是什么?”

    也不知是不是刚吃了东西的缘故,他的脸庞白里透红:“还魂记。”王嘉轻轻道。

    “还魂记?讲什么的?”

    说话间,天边又卷起了浓灰色云海,小雪倏地铺天盖地了起来,劈啪作响,打着棚顶。

    王嘉捂嘴咳了咳:“讲的是一个男子,死后还魂在他人身子里,又与心爱的姑娘再续前缘的故事。”

    “哦,”阿狸的视线又转回到戏台绳索,那个穿着红衣的舞者身上,她低声道,“可是人死如灯灭,一如油尽灯枯。哪里又有还魂一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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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醒之番外未亡人(下)】

    她来了。我的狸儿她真的来了。

    她踩着傍晚的最后一道霞光来到了我身边。

    “阿胡,”拎着复杂裙摆的她飞扑到我怀中,小猫一样蹭了好久,这才抬头,“阿胡你身上好凉,等很久了么?”

    “没有,”揉揉她的发顶,“我也是刚刚来。”

    她四下里望了望,又把小身子向我怀中凑了凑:“最近母皇把我看得很严,今日我约了王忍一同去燕子矶,这才出得了宫,”说着,她还神秘一笑,拍拍腰间小包,“方才在回宫的路上,我把他甩掉了,还趁机顺了他的钱袋儿。可是,”她忽然低了头,“我这样骗人是不是不好,母皇知道我不见了,会不会怪罪他?”

    王忍,王闻韶,我知道这个人。狸儿的未婚夫,比我还大上几岁,对狸儿来说,称之为叔叔也不冤枉了他。

    “不会的。你母皇是个最明事理的人,更何况他身后还有王家。只是,”我拉了她的手,让她在我怀里转了个圈儿,上下左右,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番,“他没对你做什么奇怪的事情吧。”一个叔叔带着我的小狸儿去燕子矶游玩,鬼知道他心里想着什么。管他会不会被怪罪?最好是被牵连得投入大牢。喜欢我的狸儿,就要有为她付出的觉悟,否则谈什么喜欢。

    狸儿眼睛亮亮的,拉起我的手:“你以为人人都像你啊,喜欢我这种丑丫头。倒是你,我不在的时候,有没有和旁的女人纠缠不清?”

    我抬手在她额头轻轻一敲,学着她的语气道:“你以为人人都像你啊,喜欢我这种穷小子。”

    她嘿嘿一笑,踮起脚,小爪子扒着我的肩膀:“阿胡,亲亲人家嘛。好想你。”

    “乖狸儿,别闹,”真是拿她没办法,明明才十二岁,却总是想些乱七八糟的,“主上很快就会知道你不见了,今晚我们一定要出台城。”

    “不要,亲亲嘛,亲亲嘛。亲人家一下也不要多久。”我心爱的小姑娘,扯着我的袖子摇啊摇,可怜兮兮的模样,让我说不出任何拒绝的话。她只这么圆着眼睛望我,便望得我一败涂地,丢盔弃甲。

    不是不想亲吻,只是怕这一吻下去就再停不下了。

    “夫君。”

    清澈凤眸明镜一般,她再次踮起脚,樱桃般的红唇微张着凑上来。

    听她这么一叫,真如雪狮子向火一般。

    我当时的表情一定很呆愣,呆愣到她狡黠一笑,闭上眼,小嘴又翘了翘,舌尖似是不故意地舔了舔嘴唇。

    我能说什么,此时此刻,再推三堵四,犹豫不决,我就不是男人。

    默默地抱紧她,低头咬上那诱人的唇瓣,又甜又软,世间绝味。可她似乎有些吃疼,微微睁眼:“阿胡,轻些,咬得疼。”

    我尴尬一笑,别开眼:“好了,吻也吻过了,该走了。”我不是有意硬声与她说话,只是心中仓惶,方才太过着急,毛毛躁躁地竟还弄疼了她。

    我就这样牵起她的手,带她离开了台城,走进了万丈红尘。然而,私奔的日子并不舒坦。

    我的积蓄不是很多,而她当日从宫中出来,为避开眼线,也不敢随身带太多的金银。只是我的狸儿,她聪明地戴了满头的金钗,另外耳环,项链,镯子,戒指都满满当当地带了一身。

    离开台城之后,我们每个地方都不敢多做停留,一边变卖她的首饰,一边向南地赶路。可即便我们极尽节省,还是日复一日地开始囊中羞涩起来。有时风餐露宿,有时一天只能吃一顿饭,我爱吃肉的小狸儿,最辛苦的时候,我三个月都不曾给她买过一顿肉吃。她虽然有些少年老成,可毕竟还是一个十二岁的小姑娘,喜欢吃好吃的,玩好玩的,穿漂亮的,睡舒服的……可是我都给不了她。她曾经是天上的月,众星捧着的月,是我把她拉落了泥沼。

    由于吃的不好,又每日担惊受怕,狸儿的身子一直长不开,十三岁的时候,看起来还像是个小孩子,瘦瘦的,拖着一条瘸腿,小脸苍白,一阵风都能把她吹飞似的。

    一次,我在前边打听路,她在酒楼门口抱着两个肉包子蹲着等我。酒楼伙计把她当成了乞丐,说她蹲在酒楼门口,影响酒楼生意。还不等狸儿站起来,就被推倒在地,包子滚落在地,被伙计两脚踩碎。她气得哭了,不为别的,只因为那天是她的生辰,两个肉包子是我送给她的生辰礼物。

    在那之前的三个月,我们一直行在官道,找不到可以变卖她首饰的地方,那些都是宫中的样式,很容易就被发现。没有钱,连吃个肉包子都成了奢侈。

    那天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打架。我放在心尖尖上宠爱的姑娘,她皱一下眉,我都要心疼好几日,你怎么敢欺负她,还让她落泪。

    我擅长雕刻,却不会打架。酒楼的打手一拥而上后,我更是占不了便宜。很快,我就被打倒在地,满是灰尘泥土的鞋底踩在我脸上,使劲儿地碾,“哪里来的小戏子,长得这么好看一张脸,啧啧,戏子配乞丐,还真是绝配。”这时,方才还哭泣的狸儿忽然冲了上来,扑在那个踩我的人身上,一口咬掉了他的耳朵……

    杀猪似的惨叫响彻了整片街道。

    可能是那画面太过血淋淋,也可能是他们谁都没想到一个哭得满脸泪的小乞丐能这么凶残,不管是什么原因,打手们有一瞬间的呆愣。就是趁那个时机,我扛起狸儿,很没骨气地逃跑了……

    那天晚上,我们躲在一间大庙的顶梁。两只受伤的小兽,相互依偎,相互取暖。我把她抱在怀里,她拿着小摊子上买的便宜伤药,一点一点地涂着我身上的伤口。她还笑着说,“今天算是吃到肉了。”

    看她笑的样子,我觉得天下再没有比我更无能的男人,除了爱,我什么都给不了自己心爱的姑娘。我牢牢抱住她,心酸得很:“狸儿,对不起。让你受苦了。”

    明明娇气又爱哭,却为了我咬掉了打手的耳朵。这样拼命的喜欢,只属于我一个人。

    她瘦弱的小身子在我臂膀中僵了僵,旋即埋头在我怀中,瓮声瓮气地道:“我一点都不觉得苦。和阿胡在一起,又甜又暖,只是……”

    闻言,我十分紧张,声音都开始颤抖起来:“只是什么?”她还是在乎的么,她开始讨厌我了么,她后悔了么……

    她攀住我的脖颈,声音妖娆,拨动着我的心弦:“只是阿胡小气极了,都不让我吃肉。”

    此肉非彼肉,我当然明白。

    “淘气。”我用额头轻轻撞了一下她的额头,她吃疼地皱眉,随后又咯咯笑起来。我最开心的事情,就是看到她开心。真的很欢喜。

    “阿胡,我今日就十三岁了,不是小姑娘了。我母皇十二岁就嫁了谢叔叔呢。我,”她对着手指,抬眼看看我,又垂眸看手指,再抬眼看我,再低头,如此反复了好久,才又吞吞吐吐道,“祁红说你身上藏着两颗很好吃的樱桃肉,让我有机会一定要向你讨来吃。现在,可以摘给我吃么……”

    “司马呦!”我真是对她无可奈何了,“十三岁也不可以。”

    狸儿收回投在我胸前恋恋不舍的目光,嘟嘟囔囔地道:“知道了,知道了!阿胡小气死了,连樱桃肉都不给狸儿吃。哼,还不如今天那个大哥哥,他连耳朵都舍得让狸儿咬下来吃。”

    不提这个也就罢了,提起这个我就更来气。我的小狸儿连我的肉都没吃过,怎么可以吃旁的男人的肉。

    我吃醋嫉妒的表情很快就泄露了我的心软,小姑娘又凑了上来:“那看看可以么?我保证不摘下来吃,也不摸摸。”

    “阿胡,醒之,夫君~”她的眼睛湿漉漉的,睫毛颤抖着如蝶翼,勾-引还能不能再明显一些,真想拎着她的后领扔到梁下去。

    “夫君,夫君,夫君,喵喵——喵——”

    我是个立场很坚定的人,她拙劣的勾-引从来不会那么轻易成功,除了她叫我“夫君”的时候。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就能让我轻易破功。

    我别开头,不去看她那湿漉漉的眸子,而转去望梁下的包金大佛,默念起心经。惟愿佛祖能让我心如明镜,如坐莲台。可是不一会儿,小狸猫就蜷缩进我的怀里,软软的的爪子隔着衣服东摸摸,西搔搔。嘴里还嘤嘤嘤地嘀咕着:“夫君把樱桃肉藏在哪里了呢……这里?这里?还是这里……”

    有一只妖在我耳边说:“给她看看给她看看给她看看……”

    然后我就很没出息地顺从了这只妖的蛊惑,解开腰带,拉开衣襟:“看吧,就一眼。”

    还没等我说不许摸的时候,小狸猫已经瞪大了眼睛,凑到我胸前。她离得那么近,近得可以感受到她鼻翼间的温热。

    感觉?

    感觉很舒服。

    只是……说过只许看吧!忽然,胸口一凉又一热。

    我心爱的小姑娘,跪在我面前,双手撑地,后背向下沉着,像是只慵懒的小猫一样。小脸双颊酡红,眸光迷蒙,舔着嘴唇:“好好吃,甜甜的。”

    我下意识地向后一躲,后脑撞在身后的柱子上,砰地一声响。房梁蛛网上的一只蜘蛛也被震了下来,落在地上,停了一停,长腿长脚,迅速地跑掉了。

    我慌忙掩了衣襟,正要教育她。她却抱着我的脖子,双双滚倒在梁上,闭上眼睛,甜甜地娇-吟:“堂前教子,枕边训妻。来吧,教训我吧。保证不生气,不顶嘴,不反抗。”

    狸猫妖异更甚于狐!

    我怎么就喜欢上这么一只蒸不熟煮不烂的小妖怪。

    那一年,她十三岁。那一晚,我们什么都没做,只是相拥着睡在大庙的房梁上。

    第二年,天曦二十二年。狸儿十四岁生辰那日,我们正好到了云中州,是个相对偏僻的渔村,倒是可以多停留几日。

    只是,留宿在云中州的第二日晚上,我牵着狸儿的手在花市赏花的时候,人群中闪过一个熟悉的身影,微之?我停住脚,揉了揉眼睛,再看过去,人头攒动,都是陌生的脸。狸儿扯了扯我的衣袖,疑惑地望我。我揉揉她的头,微笑:“回家吧,时候也不早了。”

    不可能的,微之在千里之外的皇城,怎么可能在这里遇见。我安慰自己道。

    可不知为何,有种很不好的预感,萦绕心头,挥之不去。

    回到临时租住的小房子后,我亲手为狸儿做了一碗热气腾腾的大排面,然后她一口我一口地分食了干净。

    当夜,我便打算带狸儿离开云中州,因为那种不详的预感随着夜色的浓重,愈发强烈。

    只是,刚准备离开,狸儿的葵水却到了,连日的奔波,好不容易找到一处歇脚的地方,葵水便也跟着来了。

    她一开始还想瞒着我,她一直都很懂事,私奔的路上,无论多难过,从不喊累喊辛苦。她看我收拾行囊,便也乖乖地站在一旁。她知道我说要连夜启程,肯定有我的打算。

    只是,额头上越来越多的汗珠,苍白的小脸,不自觉地去捂肚子……我怎么看不出来她在硬撑着。

    她这种状况,我哪里舍得在让她赶路。

    便是那一夜的停留,改变了所有。

    我此生对她所有的记忆,都停留在了那一年。

    那一年的云中州,开遍金灯花,那一年我最爱的姑娘,她十四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