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2:第224章 争风吃醋,这只猫很有灵性

云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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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笙被点名,看着天花板,嘴角带着笑:“改天你问她。”

    她的吸引力被天花板吸引。

    床的上面,也就是房顶竟然镶了一块大玻璃,越发佩服起老板的巧妙心思,晚上关了灯,躺在床上就可以看到满天星星,如果束河今天晚上有星星的话。

    “喜欢?”看到客栈内部设计图的时候,他就知道,她会喜欢这里的,有些喜好不管历经多少年,从来都不曾改变过。

    “嗯。”

    陆子初看着天花板,已经开始想怎么设计卧室天花板了,紧了紧阿笙的手,他说:“以后我们可以盖一座这样的房子。”

    “一定很漂亮。”靠在他肩上,阿笙闭上了眼睛,似乎房子已经盖好了。

    陆子初见她闭上眼睛,不愿她再继续睡着,叮嘱道:“不能再睡了,我们去找吃的。”

    这一路上,好几顿没进食,她自己也是知道饿的,所以他把食物送到她面前,她吃的时候很安静,并不急,吃几口如果没胃口的话,会停下来喝水歇一歇,过一会儿继续吃。

    期间吐过一次,不算太严重,先前咳嗽不已的老太太跟他们顺了好几站路,看到阿笙脸色不太好,皱了眉,关切道:“是不是工作压力太大了?你们这些孩子,别仗着年轻就不把身体当成一回事,还是去医院看看吧!”

    阿笙听了,心里难免很感动,老太太下车的时候,阿笙亲自把她搀扶到了火车外,离得很远,还能看到老太太在向她挥手再见。

    不是亲人,在那一刻却胜似亲人。

    陆子初当时还笑着问她:“我老了,你会不会这么对我?”

    “等你老了,我每天搀着你走路,扶不动的话,你就坐轮椅,我推着你也是一样的。”

    这次,感动的那个人变成了陆子初。

    下楼,老板娘正坐在圆桌前做布艺手工,她有一双巧手,陶罐做成的花瓶,里面插着黄黄的菊花。

    阿笙觉得这夫妻俩倒是天作之合。

    客栈老板在做木工,他说打算再做几把椅子,到了旅游旺季,客人比较多,有时客人朋友前来串门总不能没地方坐,多准备几把椅子,总归是有备无患。

    陆子初站着观察了好一会儿,似是有了兴致,对客栈老板说道:“我回来帮你。”

    “你会?”老板爽朗的笑了。

    “可以学。”这人发号施令霸道惯了,说完后才意识到语气有问题,于是改变了语气:“可以学吗?”

    倒是很谦虚。

    “当然可以。”客栈老板说着,友好的抱了抱陆子初。

    阿笙收回视线,看着跳上桌子终于消停下来,眯眼打盹的肉团,问老板娘:“肉团是公的,还是母的?”

    “母的。”

    阿笙笑了,她没猜错,早就说过母猫思春,叫声跟公猫完全不一样。

    面前水流潺潺,背后是暖暖的下午阳光,客栈老板娘说:“天气好的话,你可以坐在这里看书,或是我们一起说说话。”

    阿笙很久没有和人谈天说地,话语太过简洁的话,怕对方会增生不便,但老板娘很热情,发出了邀请,于是阿笙应了下来。

    走出客栈,阿笙问陆子初:“好端端的,怎么忽然想做木工了?”

    “我父亲身体不太好,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做把藤椅送给他。”当然,他还需要寻求老板帮助。

    阿笙心思触动,一句话顺口而出:“……我帮你。”

    “好,站在旁边别给我添乱。”陆子初笑,手指扯了扯她的脸颊,是真的把她当孩子了。

    告别T市,远离熟识的人,过往种种似乎离阿笙越来越远,她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和陆子初在一起,反倒开始遗忘曾经在她生命里鲜明走过的人。

    这么看来她确实冷漠,没有询问哥哥和流沙是否知道她离开了T市,纵使来到依依曾经逗留过的束河,也很少再想起依依。

    这是他们两个人的旅行,她总觉得她和陆子初之间的回忆太少,里面掺杂了太多人,所以就连过往也变得格外厚重。

    来到束河古镇第一日,这天下午,他们来到了四方街,走在青石板路上,心里有着浅浅的安定。

    面的师傅说得对,束河白天还是很温暖的,阿笙穿着中长驼色大衣并不觉得冷,纵使如此还是被陆子初三令五申戴上了帽子和围巾。

    一群孩子百无禁忌,嘻嘻闹闹的玩着孩童游戏,有人做新郎,有人做新娘,玩的不亦可乎。

    阿笙问身旁的男人:“你小时候玩过家家酒吗?”

    “没有。”顿了顿,陆子初说:“我少年老成。”

    “……”

    阿笙留给陆子初一道背影,他跟在身后默默的笑,步伐倒是不急不躁。

    少年老成,这成语用错了吗?

    原汁原味的古城,可能天气太好,所以就连特色小吃摊也变得越发生动起来。

    阿笙离得很远就闻到一股土豆味,走近,摊主正在煎土豆块,香气四溢。

    若是放在以前,陆子初会尽量避免阿笙接触油炸类食品,在国内油炸食品的卫生问题首当其冲,吃多了毕竟不好,但凡事总有例外。

    难得面对食物,她有想吃的欲望。

    没有买太多,一人份,站在摊位前,她夹起一块土豆送到他嘴边,他吃了,面前是异客他人,第一次在大街上吃东西,身边再有一个她,经历难忘。

    是在一家土菜馆用的餐。

    束河客栈或是特色饭店里随处可见粗朴的陶罐,素净的插花,越是不加修饰,越是有着震动心扉的美。

    她喜欢简单的东西,简单的人和事,在爱情上没有所谓的至死方休,只有平平淡淡。

    一座陌生的城,异乡异客,两个人,牵着手似乎可以一直走到天长地久。

    陆子初倒是点了很多菜,只可惜阿笙吃的少,倒是不停给他夹菜,直到菜堆的很高,这才放下筷子,单手支着脸颊,像个孩子一样看着他吃。

    欢喜显而易见,他看了却是百感交集。

    陆子初把青菜送到她嘴边,她吃的少,他看了只会愈发不安。

    她吃了,却在他再次夹菜给她时,手搭在他的手腕上,把菜送到了他面前:“你吃。”

    陆子初不再勉强,或许人真的应该知足,她虽吃的不多,好在没有吐出来。

    这里的人似乎闲着没事做,就会找地方悠闲的晒太阳,一张张不同年龄段的脸庞在阳光下很生动。

    在大街上看到一位老太太,穿着民族特色服饰,青黑面料,庄重素雅,阿笙问陆子初:“这是哪个民族的传统服饰?”

    “纳西族。”外面还是很热的,见阿笙额头上出了一层汗,陆子初动手帮她把围巾取了下来,摘下棒球帽的时候,掏出纸巾帮她擦着汗。

    身旁有一男一女走过,笑着看了他们一眼,走过的时候,男孩身体碰了碰女孩的身体,女孩也效法模仿,倒像是在调情了。

    阿笙收回目光,对陆子初说:“我想跟老太太拍张照。”

    “去吧!”

    陆子初找地方把纸巾扔了,返身回来就看到阿笙和纳西族老太太浅浅交谈着,笑了笑,低头摆弄着数码相机,调好焦,一连照了好几张照片。

    照好相,阿笙道谢离开,谁知老太太却喊住了她:“小姑娘,你找我跟你一起拍照,要给钱的。”

    “呃……”阿笙抬眸看向不远处的陆子初,他单手插在裤袋里,另一手拿着相机,微笑的时候,嘴角略微向上翘起,线条性感,如果有女人向他投怀送抱,阿笙也不会感到讶异。

    纳西族老太太也说了:“你男朋友吗?小伙子长得挺好看。”

    阿笙觉得老太太思维跨度还是很大的,前一秒还在问她要钱,后一秒却被陆子初转移了注意力,直夸小伙子长得帅,难怪刚才跟她合影的时候,老太太笑的合不拢嘴。

    她以为,老太太是喜欢和晚辈一起合影的,又怎知合影还要收费。

    “多少钱?”阿笙问老太太,早已没有了当初拍照的兴致。

    老太太伸手比划了数字“1”,阿笙半天没动,100块?阿笙觉得这老太太可真狠。

    阿笙原本应该讨价还价的,100块钱跟讹人有什么区别?但语言交流让她变得很困扰,阿笙是没有钱的,跑到陆子初面前,尴尬道:“拍照还要收钱。”

    这样的话摆明了是在问陆子初要钱。

    陆子初忍着笑,倒是很配合,掏出钱包让阿笙自己取钱。老太太收取镜头肖像权也没错。

    谁知,阿笙把100块钱递给老太太的时候,老太太竟吃惊的看着她,摆手不接:“太多了。”

    听那语气,似乎是在嫌弃阿笙太实在。

    最实在不是阿笙,而是老太太,那个“1”指的不是100块,也不是10块,而是1块钱。

    阿笙把1块钱递给老太太的时候,老太太细心收好钱:“留作纪念。”

    阿笙的郁闷,陆子初看出来了:“不开心?”

    她挽着他的手臂,把头搁在他的肩上,没精神道:“刚才老太太是在逗我吗?”

    陆子初顺了顺她有些乱的头发:“被老人捉弄,也是一种福气。”

    阿笙一直觉得陆子初在生活上就像是一个智者,说出来的话,看似平淡,却往往能把一个人从坏情绪里解救出来。

    回客栈的路上,陆子初偶尔会问阿笙累不累,她知道他是担心她的腿,走的路确实有些长,但不累却是真的。

    阳光透过枝干漏下斑驳光影,沿着青石板道路一直走下去,会看到水边有很多酒吧,白天几乎没什么客人,到了晚上才会热闹起来。

    阿笙想起了“彼岸”,自然而然就想起了石涛。石涛、吴奈和陆子初三个人,最潇洒的那个人当属石涛。

    吴奈在医院里每天分身乏术,有时候忙起来可以接连好几日不回家。至于陆氏,陆氏统领旗下众多集团公司,业务遍及各行行业,譬如地产、货运、商场、酒店、网络、电讯等等,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陆子初每天有多忙碌可想而知,比起在旅途走走停停的石涛,陆子初能有这样的休闲机会并不多。

    这里的水很清,在阳光下闪烁着耀眼的水波,一群群黑鱼在游人注视下游来游去,阿笙从没见过那么大的黑鱼,对陆子初说:“这样一条鱼,我们怕是要吃上好几天。”

    旁边有女孩在笑,话是对阿笙说的,但却一直在看着陆子初:“这些鱼在当地人眼中很神圣,没人吃它们,要不然也不可能长这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