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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凌熹对自己一直充满了自信,因为她的父母都在公安系统担任要职。她自己也有着一米七的标准身高,前凸后翘的惹火身材。
虽然皮肤不够白净,却是时下最流行的,代表着健康的蜜糖色肌肤,嘴唇虽然略大,却十分的丰厚性-感。
她知道,在整个公安部门,有很多人都在背地里称她为带刺的玫瑰。曾经有很多的名门公子,开着豪车,捧着玫瑰对她穷追不舍。可是她却通通嗤之以鼻,不予理会。
可是今天她走到安馨的面前后,却被安馨的容光给震慑住了。她开始得自己的皮肤似乎还不够白净,以前引以为傲的嘴唇好像也厚了一些.......这种自惭形秽的感觉,她还从来都没有过。
在安馨的提醒下,李元昊回头一看,这才发现凌熹已经来到了自己的身后。她略显锐利的眼睛却紧紧的盯在安馨的身上,正在细细的上下打量着。
李元昊怕安馨有所误会,他立刻拉着安馨的手,指着面前的凌熹介绍道:“这位是我在诡案组的同事,叫凌熹,是我最好的搭档之一。”
然后他又指着安馨对凌熹说道:“我刚才和你说起的女朋友就是她,她叫安馨。她身边的那一位叫安向宇,是我女朋友的弟弟。”
“你好,今天虽然是初次见面,我却经常听元昊说起他有一帮子关系很好。可以同生共死,两肋插刀的同事。没想到今天就可以碰到一位,而且还是这么漂亮的美女。”安馨率先对凌熹伸出了友谊之手。
凌熹下意识也回握住了她的手。说道:“你好,我也是今天才知道李元昊已经有了女朋友这回事,我也没有想到会这么巧的遇到你,看来我们之间的缘分还不浅。”安馨的手心柔弱无骨,绵软细滑。那里像凌熹的手,因为常年累月的和枪械打交道,早就磨出了一层薄茧。所以凌熹只是和她轻触了一下。就立刻把手给松开了。
没想到两个女人之间会这么友好,自己最怕的剑拔弩张的场面居然没有出现。李元昊不由暗暗的松了一口气。可是再转念一想,安馨在看见了这么**的一幕后,居然一点吃醋的感觉都没有,难道她认为自己不值得她吃醋吗?想到这里。可怜的李元昊一颗心又开始患得患失起来。
看着面前的这对情侣,站在一起是那么的赏心悦目,男的如阿波罗般俊美贵气,女的如鲜花般明媚娇艳。他们手牵着手站在一起,眼里能够容下的就只有彼此。凌熹觉得自己在他们的面前就像是一个傻子般难堪,于是心情灰暗的她匆忙对李元昊说道:“我还有事,先走一步了。”说完,她也不等李元昊回话,立刻踩着高跟鞋迈开大步。走了出去。
一个人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凌熹越想就越觉得有无限的委屈涌上心头。偏偏路上到处都是一对一对手牵着手,在大秀恩爱的情侣们。更加让她觉得非常的碍眼。于是心中烦闷的她干脆一转身,走进了一条小巷子里。
这是一条背街小巷,放着很多的巨型垃圾箱,有大半个人那么高。要是到了热天,这里经常是污水横流,异味扑鼻。除了流浪猫和流浪狗。就是那些捡破烂的人,和收垃圾的清洁工会造访这里。平时很少有人会从这边走过。
不过这条小巷只要穿过去没多远,就可以到凌熹租住单身公寓的那座大厦。因为走这条小路的时间比走大路的时间要缩短一大半,所以她经常在下班后,会从这条小巷子里穿过去回家。
“噔,噔,噔......”是她的高跟鞋在石板路上敲击时,发出的清脆声音,在这条小巷子回荡着。尽管凌熹的心情很糟糕,可是她的脚步却依然很稳健快速。
很快的,她已经走到了小巷的中部,这时,一双穿着破烂运动鞋的男人脚,从一个巨型垃圾箱的一侧露了出来。凌熹心里一惊,立刻跑上前去。就见在垃圾箱旁正蜷缩着一个酒气熏天,头发蓬乱,浑身脏臭的中年男人。看上去不是乞丐就是流浪汉,可是此刻他却紧闭着双眼,嘴角流着白沫,身边还摆着几个东倒西歪的廉价白酒瓶子。
“难道是喝醉了引起的酒精中毒?”凌熹在他的身边蹲了下来,她伸出手在他的颈侧按了按,发觉他的脉搏非常的细弱,而且速度很快,这可是一个不好的现象。
凌熹立刻掏出手机想要打急救电话。谁知,她刚把电话拨通,就觉得自己的颈侧传来一阵剧痛,紧接着一个结结巴巴的男声说道:“别,别,别动,打,打,打劫。”然后她手里刚刚接通120的手机,就被人劈手夺了过去。说话人的声音有些稚嫩,而且还含糊不清。
凌熹僵住了,她的眼睛勉力的往下扫了扫,发觉抵在自己颈侧的是一个破损的玻璃瓶子。那尖利的边缘已经把自己的皮肤给划破了,几道鲜红的血液顺着伤口流了下来。
“还,还有,把,把,把你的钱,钱,钱包给我。”凌熹背后的男人又提出了新的要求,不过也不知道他是因为胆怯,还是因为兴-奋,他舌头打结的更加厉害了,就连他拿着碎玻璃瓶的手也不受控制的抖动了起来。
凌熹不得不把脖子往一旁侧了侧,然后开口提醒道:“你只是要钱,不是要我的命,麻烦你的手拿稳一点,要是真的把我的劲动脉给刺穿了,我固然会难逃一死,估计你也讨不了什么好。”
“那,那,那你快点把钱包给我,我,我,我就不,不,不会伤害你。”果然那个碎玻璃瓶移开了些。不再紧紧的贴着她细-嫩的肌肤。
就是现在,凌熹立刻把头一偏,避开了那个碎玻璃瓶。然后抬起右腿,一记狠辣的回旋踢,势如破竹般狠狠的扫了出去。在她想来,这一击就算是不能把后面偷袭的人踢倒,至少也能把他手里的凶器给踢飞。可没有想到的是,她这一脚居然踢了个空。可是凌熹的身子已经顺势转了过来,她这才看见。在她背后抢劫的居然是一个身高只有一米二左右,面容奇丑。大约十八,九岁的侏儒。估计自己的那一记回旋踢抬得太高了,直接从他的头上扫了过去,所以才落了个空。
尽管心里觉得非常的诧异。凌熹还是立刻用最快的速度往一边退去,在她和那个侏儒之间拉开了一道安全的距离。然后她才面色凝重的仔细看过去。
就见在那个侏儒的身后,还站着一只手里拿着碎玻璃瓶的瘦小猴子,这只猴子的毛发呈深灰色,稀疏脏乱。被灰尘和汗水纠结成了一缕一缕的,紧紧的贴在它那枯瘦的躯干上。黑色的尾巴高高扬起,在尾尖上还带着一撮白毛。虽然很瘦,可是它却已经成年了,它像人一样用双后肢站在地上。目测起码有半米来高。
它朝着凌熹呲牙咧嘴,表情凶神恶煞般的吱吱叫着。然后飞快的腾空而起,往那个侏儒的肩膀上蹿去。就见它得意洋洋的蹲坐在那个侏儒的肩膀上。爪子里还在舞动着那个碎玻璃瓶子,嘴里还在吱吱的叫着。
凌熹这才焕然大悟,看来先前就是这只猴子站在那个侏儒的头上,拿着那个碎玻璃瓶抵着自己的脖子。后来自己使出那记回旋踢时,猴子的反应却异常的灵敏,从容的躲了过去。所以现在才会充满敌意的对着自己呲牙咧嘴。
那个侏儒的眼睛里透出一抹强烈的厌恶情绪,他结巴的说道:“你。你,你说话不算数,你和,和,和她们一样,都是,是,是坏人。”
凌熹一愣,听他说话的语气,他好像还是一个智障。这样的人往往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他的思维和行为是一种固定到偏执的模式。他们往往喜欢一个人时,会喜欢到位她做任何事都可以,可是一旦讨厌一个人时,就恨不得把她给杀了。
想到这里,凌熹暗暗的提高了警惕,开口说道:“难道只许你来打劫我,伤害我,我就不能反抗吗?”说到这里,她突然瞥见这个侏儒的脸上还有露出的手上,脖子上有不少皮鞭抽过的伤痕,而且看伤痕的样子都是一些陈旧伤,看来这个侏儒应该是受到了长期的殴打虐待。于是凌熹又继续说道:“就像是你一样,你每天被人虐打,难道就不想反抗吗?”
谁知侏儒却嗬嗬一笑,眼睛里闪烁出一抹诡异邪恶的光芒,他裂开一嘴的黄牙,故作神秘的悄声说道:“你,你,你说得很有道理,我每天被,被,被他们当成狗一样用铁链拴着的时候,我,我,,我无时无刻不想要反抗。还有他们每天要我乞讨,要,要,要是每天乞讨到的钱没有达到他们的要求,他们就会用鞭子来抽我。那,那,那时,我就想着,总,总,总有一天我也要抽,抽,抽回去。不但抽回去,我还要挖出他们的心肝,看看他们的心肝是不是黑的。”说完,他又意味深长的看着凌熹,然后舔了舔自己通红肥厚的嘴唇说道:“你,你,你知道这些伤害过我的人,后,后来怎么样了吗?”
此刻侏儒眼里射出如毒蛇般阴鸷的光芒,凌熹心里一凛,她硬着头皮问道:“他们后来怎么样了?”
“嗬嗬嗬”侏儒得意的笑了起来,说道:“他们都被我挖出了心肝,然后拿辣椒炒一炒,用,用,用来下酒吃了。可是,我还是觉得很奇怪,他们明明都是坏人,不是说坏人都是黑心肝的吗,那为什么他们的心肝也是红的?不过味道还不错。”
说着,他又舔了舔自己的嘴唇,似乎还有些意犹未尽。然后他把冰冷的目光投到了凌熹的身上,慢腾腾的说道:“你,你,你刚才骗了我,你也,也是一个坏,坏人。我,我,我要把你的心肝挖出来,看到底是不是黑的。”
他这么一说,凌熹不由想起了在一年多以前的一起诡异的案子。案子发生在市郊的一个棚户区里,那里的房子因为年代久远,楼体破旧,所以租金特别便宜。而且从那里到市区又比较方便,只需要做两个多小时的公交车就可以到市区最繁华的地段。所以在那里居住的,除了一部分就在郊区工厂打工的打工仔以外,还有一部分就是一些职业乞丐。
在那里,经常可以看见一对男女带着一群穿着破烂,目光呆滞的孩子住在一套狭小的房间里,可是往往住不了几个月,或者是有社区民警上门巡查后,他们就会连同孩子一起消失不见。
每天都有全国各地丢失了孩子的父母,来这里寻找自己的骨肉。你别说,还经常有运气好的,在这里找到了自己的孩子。可是基本上就没有一个是囫囵的,不是被掰断了胳膊,就是被打断了腿,要不就是被刺瞎了眼睛。
每个找到自己孩子的父母都会哭的撕心裂肺,肝肠寸断,恨不得把那些人贩子们给生嚼了。而那些没有找到自己孩子的,则在心里暗暗庆幸。只是他们不知道的是,在这里,莫名其妙消失的孩子同样也很多。
就是在这样一个地方,却出了一起恐怖的人命案子。死的人有五个,三男两女。其中有两对年轻些的男女对外自称是夫妻,不过没有人看到过他们的结婚证,所以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还有一个男人,虽然年纪偏大,可是他却瞎了一只眼,并且贱肉横生,一脸凶悍。
让人奇怪的是,这五个大人的身边总是有一群残疾的孩子,少的时候四五个,多的时候有七八个,而且总是有病的格外重些的孩子,悄无声息的消失。这么多的孩子待在一套狭小破烂的房子里,却总是非常的安静,偶尔传出来的,都是皮鞭声和压抑的哭泣声。
他们一般都是天还没有亮就出门了,太阳下山以后才会回来,如鬼魅般的来去无踪。如果有好事者问起,那两个女人就会说都是一个村子里的孩子,因为身上有残疾,所以村里的人就央求他们把孩子带出来乞讨,也算是一个活命的生计。
要是有人问的多了,那几个男人就会凶神恶煞般的瞪着你,尤其是那个瞎眼男人,他的手里挥舞着一根啪啪作响的鞭子,好像会随时抽到你的身上,于是好事者便会胆怯的自动退缩了。
可是这样的五个人却在一天夜里,全部都死在出租屋里了,而且死状相当的惨。那个瞎眼男人被自己经常拿在手里挥舞的鞭子给挂在了屋顶那残旧的吊扇上。他的舌头伸出老长,眼眶里空洞洞的,什么都没有。四肢软塌塌的垂着,显然已经被人给细细的逐个敲断了。肚子还被开了膛,里面的肠子,内脏拖了一地。
还有另外的那两男两女,他们虽然没有被吊起来,可是同样被人给挖了眼珠子开了膛,内脏也被挖了出来,散了一地。据说第一个进到出租屋里的民警还不小心踩着了一节不知道是谁的肠子,结果被滑倒了,摔了一个四脚朝天。不过和他一起进去的办案人员没有一个人笑话他,因为所有的人都想要去抢屋子里那唯一的一个马桶准备狂吐。
结果在揭开了马桶盖子以后,他们已经涌到了喉咙口的东西,又被生生的咽了回去。因为在那残旧的马桶里,还泡着五只带着血肉,黑白相间,死死瞪着上方的眼珠子。而屋子里原先的那些残疾孩子全部都不见了踪影。(未完待续)r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