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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各位!我是萨法纳斯,就是那个考古学家,对,对...,真高兴你们还没有忘记我。
我这次冒出是想跟各位分享一下我最近的研究发现,真是叫人惊奇的发现!为了验证这些东西,我专门从遥远的泰林通过传送法阵来到了宝剑海岸边的烛堡,这其中的辛苦都可以写本书了。
烛堡的那些老学究一开始是不希望见我的,他们不想招惹晨光教会裁判所的那些疯子,只想问问我到底从圣希尔达伦神殿中拿了什么东西?如果可以的话,他们愿意收购。
让他们做梦去吧,我怎么可能将自己辛苦得来的东西轻易放手呢?
而当他们得知我想找一本《关于智慧,哲学和历史的深入思考以及抽象性研究》这本书时,他们立刻答应放我进去,并且愿意庇护我三个月,交换条件只是想了解我对这本书了解多少?
我就知道他们对此感兴趣,幸好他们不清楚《莉莉.芳登自传》在我的手上,否则这帮嗜书如命,尤其喜欢探究历史隐秘的家伙会把我拆皮熬骨的活吞下去的。
你们肯定会想,我干嘛要找那本带着别扭名字的书,那本书又是谁写的?
哦...!!!写书的人可非常了不起,他是我的前辈,曾经是诺曼皇家宫廷顾问,诺曼皇家图书馆馆长,诺曼皇家博物馆馆长兼挖掘考古队队长,诺曼神话研究所创始人兼荣誉顾问——尼古拉斯.伊万尼诺维奇.阿别耶夫.勾勾,伟大的地精大贤者!
没错!你们没有看错,我的这位前辈是一只地精。哦...,你们可不能瞧了地精,至少这只地精不能轻视,他活了两百多岁,跟统治诺曼的金雀花家族关系良好,尤其是跟当时的女皇陛下关系良好,是当时诺曼政坛的重要人物,国之重臣。
当然...,也有些史料他其实是个佞臣。
刚刚提到那本名字别扭的书其实是这位重臣的自传,但史学家一致认为,那本书满篇完全是意淫加胡思乱想,充满了各种自我吹嘘和经不起考证的乡间野史,时间长了这本书早已湮灭在历史当中,我想找也只能来烛堡碰碰运气。
好了,我之所以关注这位已经死去快两千年的的地精,根本的原因在于《莉莉.芳登自传》中提到了他,并且评论那本被认为充满臆语和空想的书还算真实。
这让我很好奇,莉莉.芳登一向言行谨慎,从不乱发表言论,话一下言之有物。不过‘荣耀玫瑰’对这位地精大贤者的观感算不上太好,对它的全名只提了一次,其他时候有更加简洁有力的称呼——‘该死的惹祸精’。
“该死的惹祸精,你跑来找我干嘛?”莉莉.芳登现在还是可爱萝莉,她板着脸,瞪着眼睛看向勾勾,树荫的余光落在她娇的身材上,配她那副气呼呼的表情,很是俏丽。而鉴于勾勾以往的恶作剧记录,女孩对它很是警惕。
黄毛地精从树丛中探出身子看看周围没有危险,搓着手,贼兮兮的笑着来到女孩面前,“嗨,莉莉,我想找你帮个忙。”
莉莉.芳登等人又被贝尔塔嬷嬷惩罚了,这次依旧是打扫花园,少女牧师们都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反正只要有莉莉在,大家就不会饿肚子。
勾勾是专门找上门来的,最近唐泰斯男爵带队出征去了,男爵夫人也带着少女集中营的大部分人住进了大公府,而它作为一只地精却是不受欢迎的对象,只能自己照顾自己了。
没了管束的勾勾彻底撒了欢,每天在杂居区里到处厮混,大错不犯,错不断,整天斗鸡惹狗的闯祸,负责杂居区治安的詹姆斯.维泽看在林森的脸面上,也不跟它计较。
只是无拘无束的日子过了十来天就让人很是孤独,勾勾觉着一个人也玩不出什么花样,少女集中营里每日都空荡荡的,叫喜欢热闹的地精非常难受。
某天它在翻检自己随身物品的时候,又找出了自己在旧货市场上找到的那张藏宝图,这图当初被林森批的一无是处,但勾勾坚信这图跟它们地精有关系,唯一的麻烦就是上面的地精语谁也不认识。
“我去冒险寻宝吧!”无所事事的勾勾看着地图开始谋划起来,它之前曾经找巴克问过这张地图,企图从中找出某个大秘密来。
结果反倒是喝的醉醺醺的老巴克指着地图道:“看样子这像是幽暗地域的道路,才会画的这么乱,不同颜色表示不同的层面,不同的虚线表示交叉的道路,但这图应该是最近画的,不会超过五年的历史。而且也不是什么藏宝图,只是普通地图而已。”
关于地图的判断在克丽达.德安戈哪里也得到了验证,黑暗精灵很奇怪一只地精居然敢靠近自己,但那天她心情好,还是做出解。那确实只是一张普通的地图,只不过具体的位置无从判断,图画上书写的文字她也不认识。
除了唐泰斯家族的人,勾勾去其他地方都被当贼一样的防,它现在将这图重新翻了出来,倒是想到去找莉莉.芳登帮忙,晨光教会有庞大的图书馆,也许能找到跟地精语有关的资料。
听完勾勾的请求后,莉莉.芳登却感到头疼,她只是个十二岁的女孩子,学习的经历不过才半年而已,连通用语都没有学完,哪里知道什么是地精语啊?!
“我又不认识地精语,怎么去找?”
“能把我带到你们图书馆去么?”
“不可能...。”
“拜托了!”
“这绝对不可能!”
“求你了...。”
...
勾勾就好像一块粘皮糖一样,反反复复的哀求,莉莉.芳登竖起手指了下巴,仔细的想了想,“好吧,也许我们可以跟图书馆的杂役商量下。我似乎听鲍米过,你最近发了一笔,拿一千金币出来吧。”
“一千金币,难道友情不是无价的么?”勾勾听到这个价钱,肉疼的脸都挤皱到了一起。
“买通别人不要花钱啊?让我们跑腿不要劳务费吗?老师过,能花钱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
“他还过,前提是要有钱啊!”勾勾激辩道:“太贵了,十金币如何?”
“气的死地精,不给钱就算了,你的金币留着生锈吧!”莉莉.芳登扭头就走。
“等等,让我再考虑一下...。”勾勾急忙追了上去,“一百金币如何?买通一个杂役不需要这么贵吧!喂...喂...,再商量一下嘛!”
狭窄的骷髅谷,刀削似的绝壁山峰之上,一位穿着大红披风的身影正立于峭壁的边沿,狂烈的山风呼啸而过,吹着那披风噼啪作响。而在那山谷中,成千精锐士兵正在沉默的行进,人不语,马不嘶,只有甲胄兵刃撞击的声音。
薇拉.希顿沿着山崖路走了上来,她先朝已侍立在哪里的巫师霍林等人头致意,再看向那个站在峭壁上的孤傲身影。只是她有些受不了这山风的吹袭,双眼被风吹的直流泪,只能找个背风处躲避。
“我亲爱的薇拉,有什么消息来了,对吗?”山峰上传来轻悦的声音。
“是的,陛下。”薇拉.希顿连忙取出最新传来的报告,“我们内线传来消息,泰林大公的军队已经抵达佛罗泰德要塞,外围的据全部被其拔除,攻城战这两三天内就会开始。
同时铁齿堡又有一支千人左右的队伍开拨出发,带队的是‘碎刃’骑士团的纳尔逊侯爵,这支队伍在向东部的佛罗泰德要塞走了半个月后,突然转向波克行省,看样子是想突袭刚刚宣布独立的爱德蒙.乔。”
“阿萨德.荆棘的胆子真够大的,他几乎将铁齿堡的守备力量降到了最低,就不怕别人跑去把他的大公府给砸了?”站在山峰上的自然是诺曼女皇伊丽莎白.欧妮,她也不回头,整个人都被那件红色披风所包裹,如同一团火焰。
薇拉.希顿这会提醒道:“陛下,铁齿堡内的战神教会并没有全体动员,高阶牧师和圣武士至少还有三百多,而且大巫师凯尔本还在铁齿堡的云中塔内,这位传奇巫师更难对付。”
“哦!”女皇陛下仿佛很失望似的,又对自己的宫廷巫师问道:“霍林,你有办法对付那个老头吗?”
巫师霍林就站在薇拉.希顿身边,闻言只有苦笑,“陛下,集合诺曼所有的诺曼宫廷巫师,在预设埋伏的情况下,大概付出一半的死伤作为代价,也许能杀死那位大巫师。”
“哦,原来传奇级别的巫师这么厉害!”女皇陛下调侃的道,严肃的语气陡然一变,颇像个女孩。
巫师霍林再次苦笑,心中暗想:陛下,您也进入了传奇境界,而且只会比凯尔本大巫师更厉害,也就只有阿萨德.荆棘那种神之选民能对您造成威胁,其他人的话...,嗯,也许还要算上迪格堡沉眠迷宫里的那位。
“看,你们觉着那位温莎大公会怎么办?人家刚刚独立成为公国,想必不会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别人杀上门来吧?”女皇陛下问道。
“跟阿萨德.荆棘相比,温莎大公手中的力量其实相当弱。但和谐互济会应该不会就此放弃波克行省的,他们肯定会派出自己一方的高阶存在。不过阿萨德.荆棘已经开始攻击佛罗泰德要塞,那边的压力更大,再加上路途遥远,要抽调人手只怕也不容易。”作为宫廷书记官,薇拉.希顿掌握着大量的信息,给出了较为中肯的分析。
“呵呵...,只要不影响我的计划就好了。”女皇陛下的语调又变得轻快起来。
只是薇拉.希顿闻言皱了皱眉头,咬着嘴唇问道:“陛下,能告诉我们,您的计划究竟是什么吗?这也方便我们有个准备。”
“我早就跟你们过啦,我要嫁给阿萨德.荆棘。”女皇陛下的直接,将自己的婚姻成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您这是在开玩笑吧,我们一直都认为您答应泰林大公的求婚只是为了拖延时间,是无可奈何的屈辱。您...,您...。”薇拉.希顿都不知道该怎么好,这还是骄傲到骨子里的伊丽莎白.欧妮吗?
“你们想太多了,你们看我现在派兵攻击波克行省的叛军,不就是为我的未婚夫出气么?虽然那头狗熊长的丑了,但好歹是一位公国的大公啊!”伊丽莎白.欧妮的好像真是这么回事一样。
可薇拉.希顿看着自己主君那件在风中潇洒飘动的大红披风,心中大喊着:陛下啊,我们都以为您这么偷偷摸摸的谋划,饱受屈辱的苦苦忍耐,为的就是要抓住当前的机会趁火打劫啊!可您却真要嫁人,那头白痴狗熊有什么好的啊!
薇拉.希顿在孤山城外受不了,林森却在沙影城外迎来了这次远征的第一场战斗。
波克行省境内有十来座城池,但有城墙的大型城池只有三座——温莎大公盘踞在主城激流城,南部和西部重镇温泉城和沙影城,现在摆在林森面前的就是沙影城。
沙影城依山临河而建,城市规模大概跟塞德城差不多,但由于是腹地城市,城墙并不高。在攻击发起前,纳尔逊侯爵颇有绅士风度的向沙影城递交了战书,并且敦促城主投降。
这种举动在林森看来颇为无聊,但结果却让他很是惊讶,“这帮白痴有好好的城池不守,居然开出城来跟我们打?”
沙影城的军队超过两千,主力是一百多骑兵,外加三百多长矛手和弩手,其他的就是穿着破烂的农兵,武器都是粪叉耙子一类的,皱褶麻木面孔上满是惊慌表情,连走路都推推搡搡,磕磕绊绊的,看着好可怜的样子。
“屠杀这些无辜的贫民可不是勇武的行为,我拒绝参加这样的战斗!”在林森的队列中,老巴克出了全体矮人佣兵的意见。
“我也觉着这种事情很无聊。”林森看着几百米外挤成一团的敌人道:“要不我去跟纳尔逊侯爵一声,把你们矮人派去对付一百多骑兵如何?”
一百多!十五个矮人会被踩成肉泥的。
老巴克当即吓一跳,他又不傻,当即道:“嗯哼...,那个...,我的意思是,我待会朝天开枪,把那些可怜的人吓跑就好了。”
“哈哈哈...。”林森笑了起来,觉着自己手下这些矮人蛮好玩的,他也没觉着眼前这场战斗有多难,己方人手虽少,但多是精锐。纳尔逊侯爵指挥的骑兵更是‘碎刃’骑士团的王牌,这都要输就没天理了。
由于林森手下都是步兵,战阵摆开后他所指挥的队伍被安排在靠近山地的右翼,辎重大队被他拆成了弩手和长矛手。他利用一个两米来高的斜坡,将矮人火枪手和三十名弩手布置在斜坡上,斜坡后是重甲牛头人,一百多长矛手充当预备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