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夏尚凛

夏尚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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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孟樵三十五岁的生日宴办的声势浩大,几乎惊动了大半个A城。各路亲戚朋友认识的不认识的齐登场也就罢了,连公司女员工都特意组成了一个“粉丝团”为他送上了一大堆礼物表达对男神的倾慕。

    对此,程孟樵都是微笑着接受的。称得起是男神的男人,自然就要做到言谈举止符合大家的期待。

    在这点上,程孟樵从来没有让人失望过。

    莫啸白说,你都三十五了,今年生日一定得好好过,毕竟男人三十一枝花,过了三十五也就等于花要谢了,开始走下坡路了。

    说这话的时候莫啸白的表情比语气还欠揍。但是程孟樵懒得跟他一般见识。要是跟这小子真计较起来,那气早就生不完了。

    不用他操心,自然就有一大帮子人给他张罗。所以这一天到了,他只要刮刮胡子,打上领带,笑眯眯的出现跟众人打招呼就行了。身为程家的长孙,从小含着金汤匙出生,在所有人的期待下长大,他也早已习惯了自己的位置。

    程池说,孟樵,我有时候嫉妒你嫉妒的要死,可有时候又真是庆幸我不是你。

    程孟樵挺感动,程池默默跟在他身后这么多年了,终于对他也能说上几句贴己的知心话。他们这两兄弟,从小一直被人拿来比较到现在这个岁数,究竟谁略胜一筹还真就说不清楚。

    不过有一点,在感情上,这两位可是真的难兄难弟。到底谁比谁惨一点也是一样说不清楚。

    程池不这么觉得,他说,孟樵,起码你有两个女人爱你,而且你现在还占着一个,她还给你生了孩子,你怎么能有我惨呢。

    程孟樵苦笑,程池到现在都是孤家寡人一枚,看上去确实有点凄凉。可他也不是没有人爱,孟家的表妹爱他爱了那么多年,好几次以为他俩要成了结果还是分了。前阵子也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的,居然看上了人家小孟的媳妇,争得头破血流的最后也没得手。程池低调老实了三十年,竟然一朝爆发被外人看了个大笑话,到底是犯了什么毛病呢。

    小时候有个会看相的远房亲戚,见到程孟樵和程池之后都是先点头再摇头,临走前说程家这俩男孩注定天命不凡,但波澜重叠,难成眷属。

    居然就这么被说中了。

    苏绵抱着儿子走过来,脸色柔和,“怎么还一个人站在这发呆,客人都快到齐了。”

    她身材瘦小,穿一件米白色小洋装显得十分年轻。都说女人结婚生子之后十有八~九身材会走形发福,这话到了苏绵这完全不适用。都说心宽体胖,或许是他不能令她全然放心吧。

    程孟樵抱过儿子放在地上,“都这么大了还总抱着做什么,君佑,乖乖的自己走。”

    小家伙白白净净的,一双大眼睛一看就是程家人。这孩子打出生起收到的关注绝不比他爹少,起名的时候也是八方献策,最后还是家里的老人给写了两个字,君佑,含义明了,虽不见得多深刻但饱含了关爱,于是就这么定了。

    程孟樵很喜欢儿子这个名字,比他的名字好。他其实不喜欢自己的名字,程孟樵,拆开了看就知道,程和孟都是姓,表明他就算进了棺材也还是程家和孟家两大家族联姻的桥梁。

    君佑很乖,秉承了父亲的稳重母亲的温和,特别听话。爸爸说了叫他自己走,就自己扭着小屁股摇摇摆摆的走了,小皮鞋踩在大理石地面上发出一声声的清脆响。

    到底还是太安静了些。这孩子和同龄的孩子一起都不说话的,只有幼儿园老师哄着背唐诗的时候才脆生生的开口出声。楚晨笑话程孟樵,说你家儿子比你小时候还蔫,以后怎么成大事。程孟樵知道这小子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他家那个季安生,明明君佑小一岁多,已经淘气的上天入地了。

    相较起来,还是莫啸白家的小女儿奈奈比较讨人疼,咿咿呀呀的说话奶声奶气,可那小眼神儿能把人心都看化了。

    其实程孟樵喜欢活泼的小孩,他的童年太过刻板,从来就没有放肆的玩过。这一点他特别羡慕谢林森,那小子六岁以前都住在乡下奶奶家,所以身上总是带着一股野生的淳朴味道,然后谢林森找了个老婆比他更野生淳朴。

    杨沫曾经有一次在饭局上大喇喇的笑话自家老公不会爬树,结果这件趣事却没怎么引起在座众人的共鸣。因为那一桌子男人,除了莫啸白,就没一个真爬过树。

    程孟樵倒是见过一个会爬树的女生。又高又瘦又黑的,像一只成精的小猴子,动作灵巧,身段轻盈。那是一只带着几分霸气的,恨不得时刻大闹一场天宫的野猴子,眼神儿里透出的那股野生的狠劲儿,让程孟樵一辈子都忘不了。

    “你叫什么名字?”

    “夏凛。”

    “寒风凛冽的凛?”

    “威风凛凛的凛。”

    程孟樵那时候愣了一下就笑了,有种被骗了的感觉似的,然后问她那两个不是同一个字吗。可是她却非常认真的摇摇头,特别坚持的说她爸爸给她取的这个名字是因为想要她做一个骄傲的人,而不是一个冷酷的人。可是说完了,她又自己低下头去,笑道,可惜她好像把这两层意思都占了。

    他听完后说其实就算是寒风凛冽的凛也没关系,因为她姓夏,夏天永远都是温暖的,所以就算在凛冽也只是温暖的小冷而已,就像她的人,外冷内热,仿佛夏天里的一丝沁凉,是最可爱最舒服的。

    无数个人问过他,那么多漂亮温柔聪明大方的女人你不选,为什么偏偏就看上了夏凛?

    他从来都没回答过。因为他自己都不知道答案。

    总之就是爱上了。而且,从未变过。

    竟已十五年。

    二十岁的程孟樵总是穿着一件白衬衫,表情温温的,笑起来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他就像一个温热的太阳,驱走夏凛身上的那股冷然。但是他从未告诉过夏凛,其实她才是照耀他心灵的那道光。

    和夏凛在一起的那几年,程孟樵才终于睁开了眼睛认真看待这个世界,竟是如此的纷繁,如此的残酷。是夏凛将他从那个高高的塔顶带进了真实的世界,让他明白,他生活中的无奈不过是凡人生命中最不值一提的矫情。

    夏凛说,程孟樵,别跟我提你的忧郁,那只会让我觉得你很无知。

    没有筋疲力尽过又有什么资格说辛苦。

    而当他看到了夏凛为了身患阿尔兹海默病的父亲所做的一切时,他才算真正明白,她的苦,是早已结痂的伤。

    他说,夏凛你有我,来吧,靠在我肩上。

    她只是笑笑,然后倔强的挺直了脊梁。

    有人说女人是天生就需要被保护的动物,可也有一种女人,永远都不会向男人求助。程孟樵曾经是这样以为的。直到许多年以后,他再见到夏凛,听到了她上飞机的前一晚曾经在程家大宅门口彻夜徘徊的往事,他才知道原来,她曾经如此需要过他。

    “那是我人生里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回头。”夏凛告诉他。

    那是他最后一次见到夏凛,那一天是她父亲的葬礼。在程孟樵与苏绵结婚的十个月之后。

    他与苏绵的婚礼那天,夏凛很爽快的当了伴娘。穿了白色的小礼服,画了一个精致的妆。她还送了一套施华洛世奇的水晶杯子给他们当结婚礼物。

    杯子代表一辈子,所以她祝新郎新娘白头偕老,一辈子幸福。

    但是另一个伴娘肖苓看到那套杯子的时候脸色极为勉强,偷偷拉着夏凛的手出去问,你怎么送人家的新婚礼物是一套杯具。

    杯具就是悲剧,难道夏凛是想说程孟樵我祝你和苏绵的婚姻是一场悲剧?

    夏凛当然没有这样想,她在国外待得太久,早已跟不上国内流行语的发展。知道了这个杯子的新含义之后极为懊悔,还特地为了此事跟苏绵道歉。

    苏绵很大方的表示一点都不介意。“只要你能真心祝福我们,我就已经感激不尽了。”苏绵如是说。

    苏绵当然不会不介意,但是苏绵永远都不会生气。她就是凭着那份隐忍又温柔的韧性,年复一年的积攒成了一股强大又无形的力道,将站在悬崖边踟蹰不前的程孟樵推了一把,然后义无反顾的陪着他一起跌进了那个叫婚姻的万丈深崖。

    夏凛走的第七年,程孟樵已经把等待变成了一个麻木的习惯,就像抽烟一样,完全是一种无意识形态下的动作。苏绵就是他的烟灰缸。

    如果没有夏凛,苏绵只是个普通的女子,一辈子都不可能有机会离程孟樵这么近。如果夏凛没走,苏绵也还是个普通的女子,站在一旁安静恬然的看着她的闺蜜谈恋爱。

    蒲草韧如丝,磐石无转移。

    程孟樵的母亲曾经这样评价过这两个女人,夏凛是石头,坚强冷硬,放在路上硌脚,扔进水里打漂,苏绵是枕头,柔软却能支撑,放在床边不起眼,夜里睡觉离不了。

    所以程孟樵放弃等待夏凛,人生翻开新的一页娶了苏绵,真是皆大欢喜。

    张逸白说,孟樵,就这样吧。

    莫啸白说,孟樵,你何必呢。

    谢林森说,孟樵,祝你幸福。

    程池说,孟樵,你会后悔。

    似乎所有人,除了程孟樵本人,都对这件事有了一个判断,也得出了他们的结论。只有程孟樵本人,一直都处在一个难以名状的混沌里。

    那是一种怎样的心情,是找不到应该做的事,见不到想要等待的人,所以就一头扎进了一个叫婚姻的壳子里,为的是让所有关心他的人满意。然后把自己的余生一点点杀死,从此不再期待好时光的降临。

    然后那潭终于平静的死水,还是被那块石头搅得波澜荡漾,不得安宁。

    夏凛对他说,程孟樵你别自以为是,我回来只是为了我父亲,与你无关。

    那句话,怎么听都带着点恨意。

    没有爱又何来恨。

    他又何尝不恨,他恨的要死。

    苏绵也恨,表达恨的方式就是闹,变了个人似的。几次三番的闹,险些连孩子都保不住。孩子出世了之后继续闹,对一切都变得疑神疑鬼,然后选择了一个最极端的方式惩罚自己,惩罚程孟樵。

    但是最后她还是胜利了。用她的歇斯底里换来了最终的麻木不仁。她没有出席夏凛父亲的葬礼,留了最后一次见面的机会给程孟樵。算是补偿。

    那时候已是寒冬腊月,夏凛又剪短了头发,与他初见她时一样的简洁利落,只是那双眼睛里不再有丝毫当年活泼的影子。只剩下漫无边际的寒冷。

    威风凛凛的凛,也是寒风凛冽的凛。

    她说,程孟樵,上辈子不知道是我欠了你的还是你欠了我的,咱俩今生这段孽缘还真是可以写进故事书里了。

    有些事情一生也就只有那么一次。错过了就都错了。

    但有些事情却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无视的,比如责任,比如尊严。

    程孟樵的生日比夏凛晚一天,都是初夏最好的时节。程孟樵二十一岁的时候开始与夏凛一起过生日,两个人一起吃蛋糕,许愿,然后牵着手漫步校园。夏凛走的那些年,程孟樵都没有过生日,只是在那天一个人安静的待着,闭上眼,在心里一句生日快乐默默的念。

    生日宴办的十分成功,宾客一轮接一轮的过来敬酒,程孟樵都是来者不拒的一杯杯的喝。让满意的男神才是好男神。苏绵眼看着程孟樵的眼色迷离了,不得不贴心的帮他要了一碗醒酒汤,端过来的时候却已经找不见了人。

    程孟樵确实有点晕,想要去洗手间却走错了方向,然后一眼瞥见了外面的夏意盎然。一个人走出去,背靠着一棵树坐下,神情有些恍惚。

    一只软绵绵的小手抓住了他的手,他抬起眼,见到了自己的儿子君佑,大大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自己看。

    “君佑,你怎么跑这来了?”

    “爸爸,你怎么哭了?”

    那一刻,一缕清凉的夏风拂过,树上叶子沙沙的响。

    作者有话要说:

    隔了这么久,终于把想写的这个番外补上了。囧,也不知现在更新还有米有人看了。。。

    不过,就算是了却了一桩心事吧。

    中间掠过了一些情节,大家脑补吧。前面罗嗦了点程池和谢林森,都是前面两本书的故事,谁让他们都是一伙人呢。

    然后跟大家说一声,我又开了个新坑,叫《斗狠》,和之前的计划有些出入,周小文和江修岑的故事我以后再写。这一篇是一个不大一样的故事,也是我一直想写的一个大叔萝莉的梗。希望大家能去帮我收藏一个,最近开始冲榜,亚历山大。真的不想新坑再像这本一样冷了,所以帮帮我吧。

    这篇算是我用【夏尚凛】这个笔名写的最后一个故事。现在新笔名叫【商锦维】,被好多人吐槽说是不好记,哎,望天,氮素我还挺喜欢的啊~~

    最后放一个《斗狠》的文案在这,大家一定要去给我捧场啊~~这篇是个新尝试,我有很努力的在改掉自己的一些毛病,希望能有成效。

    爱情,婚姻,和钱,

    如果你只能选两样。

    你会怎么选?

    有爱情和婚姻,却没有钱的,是*丝。

    有爱情和钱,却没有婚姻的,是小三。

    有婚姻和钱,却没有爱情的,是怨妇。

    丛珊本来宁愿当个*丝。

    后来爱情背叛了她,她险些成了小三。

    再后来,她告诉顾池西,她不想再变成怨妇。

    这一切的一切,都要从她的室友兼闺蜜顾琳琳抢走了她的男朋友讲起......

    一句话来说就是:你敢抢我男友,我就睡你老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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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爪机党也可以进我的专栏,最上面的就是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