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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很快到了八月下旬,这一天是星期天,御尊也不知哪根筋搭错了,不顾天气炎热、太阳毒辣,一大早拖着常霏穿街走巷,漫无目的地乱逛。总算他良心还没有黑到底,给她准备了一把太阳伞,他自己则装酷,戴了副时尚拉风的太阳镜。
常霏本来想去水云洁那里的,结果被御尊拖来逛街,心里挺不耐烦的。而且,她也害怕遇到熟人,这几条街道,那些年她和海澈不知道走过多少次,每一寸水泥地都有一段美好的回忆。
春辉弄东侧有家夫妻店,做出的鸭血粉丝汤非常地道,那时候,她和海澈经常去光顾,一边吃美食,一边听他们夫妻两个斗嘴,其实争吵的原因很简单,因为老板总是大手大脚花钱,而老板娘则喜欢精打细算,两人都想做财政大臣,管制另一方,后来老板娘一赌气,干脆在西侧另开了一家店,于是整条小弄都飘满了金陵鸭血粉丝汤的味道。
莲花巷有位双腿残疾的老人,吹得一手好葫芦丝,每当天气晴朗,他总是会出来晒太阳,旁若无人地闭目吹凑。他还养了两只八哥,一只会怪声怪气地大叫“绝世好曲,绝世好曲……”,而另一只总是故作深沉,以怀疑一切的眼光看待整个世界,模样非常滑稽。自从看到这一幕,常霏总是喜欢在没人的时候逼迫海澈,一会儿要他学八哥叫,一会儿要他装深沉,害得他从此后提鸟色变。
有一回天气骤变,忽然下起倾盆大雨,常霏路过,看到老人艰难地转着轮椅,浑身淋得象落汤鸡,很多人视若无睹,常霏却做不到,将老人送回了家中。后来,她还帮过几次小忙,一来两去,连那两只八哥都认识了常霏,一只会大叫“绝世佳人”,另一只转动着小眼睛表示怀疑,每次都惹得常霏开怀大笑。如今老人已不在人世,那两只八哥也不知是飞了还是进了别人的肚子。
丹桂巷以一棵百年丹桂闻名,到了这里,她的两条腿就不由自己,踏着旧日的足迹,走上那条油光水亮的青石板路,在路的中央,镶嵌着圆圆的鹅卵石,放眼四望,清一色的青砖黛瓦,庭院抱厦,间或几家古色古香的茶室和中餐厅。
常霏记得有一个周末海澈带她到这里玩耍,车子刚开进巷口,看到两个高年级的男生被十几个小混混追杀,浑身鲜血淋漓,路人纷纷闪避,司机正准备调头,那两人打开车门钻了进来,海澈不想多管闲事,她却于心不忍,吩咐司机快点开车,送他们去最近的医院。后来那两人伤愈出院,似乎还找到她的班级想向她道谢,不过被海澈拒之门外。再后来海澈嫌这条巷子混乱,再也不从这里走,也不许她踏入一步。
白马巷是一条文化气息很浓的巷子,两边摆满了店铺,有古玩、乐器、手工艺品、丝绸、香料、旧书籍……琳琅满目,令人目不暇接。当她经过一家香料店时,毫无预兆,一条脏得要命的流浪狗不知从哪里窜了出来,对着她龇牙咧嘴,露出可怕的大犬牙。常霏吓得一哆嗦,“澈澈”两个字不经大脑,冲口而出。一直当隐形人的御尊飞起一脚,狠狠踢中大狗,那狗呜呜地叫了几声,落荒而逃了。
常霏恍然想起,有一次她和海澈从这里经过,她兴冲冲走在前面,海澈因为付帐落后几步,也是忽然冲出来一条流浪狗,对着她汪汪直叫,她吓得要死,尖声大叫“澈澈”,海澈扔掉手里的东西,冲到她身边时,那条狗不知道被谁踢了一脚,已经灰溜溜地逃掉了。为了这事,海澈还自责了好多天。
不远处有家风味小吃店,老板娘从窗子里探出头,看到常霏,露出了春风一般的笑容:“小姑娘,好久没来了,是不是结婚生孩子去了?”
常霏显然跟她极熟,不好意思地笑笑:“怎么可能呢,我若是结婚,肯定不会忘了给你发喜糖。”
“忘了也没关系,只要喜蛋不忘就行。”老板娘吃吃地笑,眼睛弯成了月牙:“你那个形影不离的男朋友呢?怎么没和你一起来?我记得你们两个吃豆浆,你喜欢原味,而他总喜欢加很多糖,然后你喂我,我喂你,害得我家那口子酸掉了两颗大牙……”
常霏心里又酸又甜,不由得陷入回忆,脸上露出了温柔的神色。御尊又妒又恨,一张俊脸黑得象锅底,拉着常霏快步离开。
走出白马巷,就到了丹香路,旭城中学就在这条路上。校门前范仲淹石雕像风姿依旧,一点没变。石像的后面是砖雕,右边刻着“劝天下之学”,左边刻了“育天下之才”。
当年她和海澈在这里不知道照了多少张合影,原来,那些她曾经以为搁浅的记忆依旧清晰如昨天。
御尊盯着她的侧脸,盛夏的阳光将她的脸庞晒得微微发红,她侧着头,眸色温柔,纤长的睫毛不停轻颤,就象轻盈又美丽的蝴蝶翅膀,嘴唇微微开启,好象在与某人对话。石像庄重古朴,历经风霜,仿佛要从历史中走来,而她秀丽清雅,长发飘舞,仿佛要走入沧桑的历史。
御尊两只拳头握紧又松开,松开又握紧,心中妒嫉如狂,差点控制不住自己。好半天,他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嘶声说道:“作个告别吧,将它深埋在心中,从今往后,永远不要再想起!”
常霏重新面对现实,她伸出双手,轻轻抚摸着这尊见证过她爱情的石雕像,泪水如珍珠掉了满地。
看到自己的女人为别的男人流泪,御尊心中妒火熊熊燃烧,恨不得到哪里找颗药,让常霏吃了彻底失忆:“你男人还好好的站你跟前,一没死,二没残,你哭什么丧?”
常霏瞪目看着他,觉得这个男人今天真是莫明其妙,明知道带她到这个地方来,必定会触景生情,不能自已,他还这么做,真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而且,这话听上去酸溜溜的,好象在跟海澈争风吃醋似的。
常霏心念一动,但马上就否定掉了。这男人是谁?他的身边会缺女人?他会为一个女人动心?别自作多情了!她在心里暗骂自己愚蠢,很快将这个可笑的想法抛之脑后。
看着茫然不知所措的常霏,御尊想到一个可能,眸子的光芒瞬间黯淡下去。他觉得自己真是搭错筋了,这个地方他一分钟也呆不下去了。
兴冲冲而来,怒冲冲而走,常霏不相信御尊会这么好心,特意带她来这里重温自己和海澈的过去。她虽然心情激荡,却多少能感觉到,这个男人似乎在期待什么,只不过她不觉得自己的过去与御尊有何交集,因此懒得多问。
逛了这么长时间的街,两人全都热得满头大汗,衣服都湿了。晟哥开着科尼赛克,就跟在他们身后,两人上了车,只觉清凉浸润全身,说不出的舒服。
御尊看着常霏红扑扑的俏脸,水汪汪的美眸,心中某处一片柔软。他抽了几张纸巾,帮她擦拭汗水,动作十分温柔,眉目染笑,眸中一片温情,常霏却感到全身发毛,僵硬着身子一动不动。
御尊坐她边上,当然能感觉到那种无声的抗拒,他气得差点又要爆粗口,手上的动作一顿,正要发作,已经察觉到不妙的常霏迅速抢过纸巾,将他鬓角的汗水擦去。趁着他发呆时,她拧开一瓶矿泉水递到他手上。在他仰起脖子喝水时,她重新抽了几张纸巾,将男人额头上和脖子里的汗水擦干。
大半瓶清甜干冽的矿泉水入肚,御尊心中的火气烟消云散。他放下瓶子,死死盯着常霏,嘴角弯起一个愉悦的弧度。
看在她知错就改的份上,他就不跟她计较了。
常霏被他看得浑自不自在,心里却松了口气,知道御尊的火气降下来了。
他伸手搂住她的腰,将头搁在她肩膀上,常霏本来想忍忍的,可是男人最喜欢得寸进尺,他把大半个身子的重量都放在她身上,压得她气都透不过来,而且,两个人紧紧贴在一起,刚止住的汗水又重新冒了出来。她往边上让,可是她让过一点,他逼近一点,很快将她逼得让无可让。她终于熬不住了,抱怨道:“重死了!”
御尊不仅没放开,双臂反而搂得更紧,他在她耳边低低地笑,毫无廉耻地说道:“我整个人压在你身上都没把你压死,这点重量算什么?”
声音不大不小,却足以让“专注”开车的晟哥听得一清两楚。
常霏连忙伸手捂住他的嘴,脸刷的一下涨得通红。
御尊笑盈盈地亲吻着她的手心,常霏缩回手臂,他故作诧异地问道:“咦,你的脸怎么这么红,是不是发烧了?”
“不是!你坐过去一点,我快要热死了。”
“真的吗?”御尊闻言松开双臂,稍稍坐正了身子。常霏正在诧异他今天怎么如此好说话,御尊的两只手已经从她的连衣裙下摆钻了进去,到处乱摸:“……让我看看哪里热,有没有出汗?”
车上有后视镜,晟哥只要稍稍抬起头,就能看到他们两个在做什么。常霏吓得大惊失色,连忙去捉那两只不规矩的手,斥骂道:“你个疯子,快住手……”
后车座里展开了一场力量悬殊的攻防战,常霏哪是他对手,尽管拼命抵抗,阵地仍旧一寸寸失陷。
御尊双手停在她短Ku边缘,关怀备至地问道:“还热吗?”
常霏“受Chong若惊”,不停摇头:“不热了!”
御尊一脸不放心,再次确认:“真的吗?”
常霏“感恩戴德”,不停点头:“真的!”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加菲投雷!O(∩_∩)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