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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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赟城和齐封赶到二楼”梅菊竹兰”的兰花雅间时,门口围了很多人,大志急得大汗淋漓,又是安抚又是劝架又是招呼手下的人疏散其他客人。

    莫赟城掰开围堵的人群硬挤了进去,里头,桌倒椅翻,菜倒了一地,简直一片狼藉,可以想象刚刚的战况有多激烈。

    他扫过那一地的狼藉后,抬头,视线触及某处的刹那,他愣住了。

    ”老大,”齐封挤了上来,拍了拍莫赟城的肩膀,”那......那不是丁凝吗?”

    里头一盆君子兰旁,那个名叫丁凝的女子缓缓朝这边看来,含泪的眼眸里忽然闪过一丝异样的光亮。她很美,却如此的弱不禁风,抱着手臂躲在花旁,眼睛红红的,不停地抽泣。盘发散了,垂下几缕挂在精致的小脸旁。

    而在她对面,那个与她争锋相对的女人,一头张扬的红头发,怒目而视,唇边不时地浮起讥诮的笑,满身的戾气和傲慢令人很不爽。

    老板大志急呼呼地跑到两人中间,看看丁凝,又看看红发女人,说:”二位,有话好好说,何必动手呢?”朝丁凝同情地望了一眼,说:”丁凝啊,你倒说句话呀,这到底咋回事?你说要等个人,怎么说吵就吵起来了呀!你们这是......这是......”

    丁凝撩起脸旁的头发挂在耳上,撩起的刹那,大家才发现,那被头发遮住的半边脸上印着五个红红手指印。她捂了捂脸,恹恹的模样,说:”大志,这里的损失全算我头上。”

    ”这......”大志有些为难,同学一场,人家都被人打成这样了,还收人家钱好像有点太不念同学情了。

    ”老板!”那红发女人踩着高跟气势汹汹地走过来,没把大志吓的。女人打开她的爱马仕包包,取出钱包,从里头取了一叠现金递到大志面前,神情傲慢地说:”这些够了吗?”

    这钱大志接得有点手抖,只轻轻一捏,不用数就知道这数字不菲,心头不免一紧,想还过去,可那红发女人发话了:”老板,叫你收你就收。”说着,不屑地瞧了眼丁凝,恶狠狠地说:”我才是阿豪的未婚妻。你给我小心点!”说罢扭头就走。

    路过莫赟城身旁的时候,女人几乎是撞着他的肩膀过去的。只擦肩的瞬间,莫赟城闻到女人身上,好像有一股奇怪的味道。这令他皱起了眉头。

    女人走后,丁凝抽泣了几声对大志说:”大志啊,不好意思,给你添麻烦了。那个,我先走了。再见。”

    大志有些不忍地说:”丁凝啊,大家同学一场,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是那个女人太过分了......”

    丁凝朝大志尴尬地笑笑,低下头去。大志这才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便不再说下去,但也不知道怎么去安慰她。

    围堵在门口的客人逐渐散去。莫赟城不走反而进去,站在离丁凝不近不远刚刚好的地方,看着她,说:”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回忆如潮。

    初见时他是学校的学生会主席,她是记者站的一个小记者,他在舞台上激情洋溢地主持节目,她用镜头完完全全地记录下了这一切。那一年,他二十岁,她十九岁。那一年,两个懵懂又年轻的人儿陷入爱河。她是他的初恋,他也是她的初恋,也许正是因为如此,分手的时候两人抱头痛哭,依依不舍。数年过去,各奔东西,偶尔还会想起他那段青涩美好的时光,想她是不是找了个好男人过着幸福的日子。可再见时,他完全没想过会是这样的见面方式,而且她看起来,好像过得也不是很好。

    想着,他的双眼不由地一涩。

    丁凝微微抬头,清瘦的小脸上绽出一丝好看的微笑,说:”好久不见。”说着想绕过莫赟城走出去。

    ”等一下。”莫赟城喊住了她,”如果不介意的话,一起吃个饭?”

    ******

    莫赟城的包厢里,大志吩咐了手下上菜,经过刚才一事,几个人对着这一桌菜竟都没了食欲。

    丁凝依然安静地坐在桌旁,情绪有些低落。为了缓和气氛,齐封清了清嗓子,毛遂自荐地给大家唱了一曲黄梅戏天仙配,跑调的唱法和搞怪的表演,终于逗得丁凝”咯咯”笑了起来。

    齐封说:”终于笑了,终于笑了!丁凝啊,想当年读书那会你是多爱笑的女孩啊!那时追你的男生多得都排到火星上去了!不蛮你说,当年有一段时间,我好像也挺喜欢你的,很想不通为什么你最后选了老大这个毫无浪漫细胞的男人。”说完朝莫赟城瞟了一眼,莫赟城同时投来刀般锐利的目光,急得他连忙改口:”玩笑啊玩笑,听听就好啦!哈哈!”

    丁凝又是一笑。

    见她情绪有所好转后,莫赟城忍不住问:”刚才那个女人是谁?你们为什么会吵起来?”

    丁凝笑笑,笑着笑着眼泪又挤了出来。

    齐封忙说:”你不说也罢,千万别不开心啊!今儿我们几个好不容易重聚在一起,不开心的事就抛在脑后,大家不醉无归!”说着起身给每个人倒酒,为表诚意,先自己仰头一口气饮完杯中的酒。可没人理他,让他的小心脏很受伤。受伤的齐封只好暗落落地坐下,埋头默默地吃起了菜,内心流着挂面似的泪。

    丁凝擦擦眼角的泪,缓缓道来:”她叫傅岚,是个车模。”

    莫赟城听着,脑海中浮现出那红发女人的身影,身材高挑火辣,的确是当模特的料。他试探性地问:”她,是不是和你抢男朋友?”

    丁凝的眼神有些恍惚,慢慢地说:”确切来说,是未婚夫,因为,我们快结婚了。傅岚她,也喜欢我未婚夫。今天,我约了她,让她不要再缠着我未婚夫,她不听......呵呵!”

    ”哦。”莫赟城淡淡地说,沉默了。

    一旁的大志说:”丁凝,恭喜你啊!”说完,胳膊肘让默默吃菜的齐封撞了一下,大志不解地看看他,又看看丁凝,丁凝的脸色有些尴尬,大志又意识到自己的话很有歧异,懊恼极了,忙补了一句:”我是恭喜你快结婚了。”

    ”什么时候结婚?”莫赟城沉默了一阵后问。

    ”这个月十五号。”丁凝说,”那天你们都要来,有老婆的带老婆,有女朋友的带女朋友。”

    ”那我既没有老婆也没有女朋友呢?”天生话多的齐封实在憋不住当哑巴了,笑呵呵地插嘴说。

    莫赟城说:”既没有老婆也没有女朋友的话,可以带今天早上的那个空姐。只是不知道,你和那空姐的关系能不能维持到丁凝婚礼的那一天。”

    齐封瞪眼,说:”老大啊,你嘴巴什么时候变这么毒了?这种话咱兄弟暗地里说说就算了,今儿个丁凝还在呢!真是!”白净的俊脸上忽然升起两片红云。

    大志乐得哈哈大笑起来。齐封拿他那双风流的桃花眼瞪大志,直瞪得大志不得不把憋着不笑。憋着憋着,终于还是憋不住笑了出来,哗一声,一直憋在嘴里的酒水全数喷在齐封脸上。”我说大志你!”齐封瞬间气得脸色发青,新做的发型算是泡汤了,一缕缕湿哒哒地贴着脑袋瓜子,形象尽毁。

    丁凝捂嘴笑了笑,不去搭理大志和齐封两人了,看了看莫赟城,说:”你会来的吧?”

    莫赟城喝口茶,笑笑不语。

    丁凝不放弃,又说:”会带上她来的,对吗?”

    他和筱筱的那场世纪婚礼,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女人们各种羡慕嫉妒恨,那个名不经转的金筱筱,是靠什么嫁给她们的男神莫赟城的她们并不知道,金筱筱曾为爱吃过安眠药。

    莫赟城说:”我会给你包个大红包的。至于那天,看时间吧。”

    ”好吧。”丁凝的眸里闪过一丝失望之色,”她,是很好的妻子吧?”

    莫赟城没有回答:”丁凝,我祝福你。我真心希望你能幸福。”

    ”谢谢。”丁凝的眼里有泪光在闪耀。

    ******

    饭局还没结束,丁凝说要先走,莫赟城对大志说:”大志,你方便叫人送一下丁凝吗?”大志说:”没问题。”丁凝苦涩地一笑,跟莫赟城道别,和大志一同出去。

    包厢里只剩下莫赟城和齐封二人。

    齐封打趣说:”丁凝对你还是有感情的啊!”

    ”胡说什么她快结婚了。”莫赟城说。

    ”刚才你让大志送她,我看到她有些失望,看来她其实很希望你送她的。”齐封分析说,”还有,说话的时候她看你的眼神,妥妥地放不下呀!”话锋一转:”她也真是可怜,年纪不小了,也不知道这些年都在做什么,到了现在才找了这么一个渣男结婚。为什么说她未婚夫渣男刚才她在的时候不好意思说。老大啊,你想,都快结婚了,还和一个模特纠缠不清,还放任外边的三儿来欺负自己的未婚妻,这不是渣男是什么?说实话她婚礼我真不想去,我怕看到那渣男会忍不住上去踹上几脚......”

    莫赟城的脸抽了一下,打断说:”好了,我们谁都无权过问她的生活。只要她觉得幸福就行。”

    齐封不干了:”老大你觉得她那样子会幸福么?”

    这话说得莫赟城无言以对。两人一度陷入沉默。

    ”不说她了。”莫赟城首先打破僵局,说,”我要你查的事,怎么样了”

    齐封微微坐正身子,从背包里取出苹果笔记本,打开一个文档给莫赟城看:”老大,这里的可全是我这几年环游世界听到的看到的各种稀奇古怪的事。”

    莫赟城滑动鼠标把上百页的文档来回拉了一圈,眉头皱起,问:”我想知道的在哪?”

    ”别急啊老大!”齐封说,”你且听我讲个故事。

    ”前两年我在云南,有一次大白天的竟然在西双版纳的热带雨林里迷路了。说也奇怪,我明明朝着一个方向走,可几次下来,最后都是回到了原来的地方,就好像是方圆百里都筑起了无形的高墙。就在我急得上蹿下跳的时候,有个老头走了过来。那老头很瘦,戴了个斗笠,手里拎了一串破铃铛和一盏破煤油灯。我心想大白天的点什么灯啊!接下来他对我说的话没把我吓死!他对我说:'小伙子,你挡着它了,让一让。'我前后一看,妈呀,什么都没有!我那时很怕,但不想惹麻烦,就乖乖地走开了。我走开后躲在一棵树后偷看。你猜我看见什么?那老头摇起了那串铃铛,同时嘴里哼呀哼呀的不知道在唱些什么。也不知过了多久,老头不再摇铃铛了,而是点燃了煤油灯,我那时一恍惚,也没看清他到底怎么点灯的,只觉得速度很快。老头拎着点亮的煤油灯,好像在给谁照路一样慢慢地走着。我虽然觉得害怕,但挺好奇的,想看看他到底在搞什么,于是就跟了上去。

    ”等我跟上去的时候老头的灯已经灭了,他看到了我,说了一句:'终于回去了。'我听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问他刚才是在做什么,为什么要我让路,又是谁回到哪里了。老头看上去心情不错,说和我有缘,想和我喝一杯。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我们出了雨林,真的奇怪,这次出去得很顺利,再也没有回到原点。我们在附近找了家小饭馆,点了几个菜和一壶酒,边吃边聊。

    ”老头感慨地说:'我年纪大了,很想颐养天年,享享天伦之乐了!'我说老人家这还不简单,想退休就退休呗!老头摇头:'哪这么简单'我一听好像还有别的意思,就壮着胆子问他刚才的事。老头也不避讳,告诉我刚才他是在给一个鬼魂引路,引它走上黄泉之路。”

    说到这,莫赟城打断说:”你还真信这种事?那老头唬你的吧!”

    齐封一脸认真地说:”不是,我觉得老头不是在说笑。他说这世上的人各有各的死法,那种生前受了很大冤屈的或者横死的以及不明不白死的,死后魂不愿离开人间,怨气聚集,久而久之就会做出对人不利的事。你在家看到的那个女鬼,按照那老头的说法,就是死时怨气太重,无法踏上黄泉路,一直逗留人间。至于她想干什么,为什么会出现在你家,那我就不知道了。

    “但这些并非无法化解。这个世上有个家族的使命就是化解怨气,引领亡魂回归黄泉。我不说你也应该知道了,老头就是这个家族的第二十八代传人。年复一年,本该由老头的儿子继承衣钵了,可时代在进步,老头的儿子不再愿意做这个而且还离家出走二十几年没消息。老头没法,就只好咬牙一直干啊干。那时老头已经七十了,我看他一头银发,就多嘴说了句为什么不找个继承人。你猜那老头怎么说?”

    莫赟城摸摸下巴,笑说:”那老头是不是说,年轻人,要不我把一身衣钵传授给你?”

    ”哎呀老大!你可真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