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千金(一)

老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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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7年3月)

    林锦平这日新官上任,经济局的郑司机开着一辆黑色皇冠来接他,这是单位给他配的车。

    经济局就在市府办公楼的二层,在他原来工作过的市长办公室楼下。

    “林局长!您好,我是经济局人事科的小崔,来帮您办入职手续。”

    林锦平刚到办公室不久,一个叫崔志奇的年轻人敲开了他的门,他穿着黑色夹克、带着金丝眼镜,看上去挺斯文。拿过来一叠人事手续给林锦平办理。

    “以前没见过你,新来的?”林锦平边看文件边说。

    “是是是……”崔志奇点头哈腰道:“我是去年从江州大学毕业的,刚来经济局小半年。一直对林局长久仰大名,还望林局长以后多多指教!”崔志奇早就打听过林锦平的从政经历,清楚他也是江州大学毕业的,过去曾任王市长的秘书,三十一岁就当上局长,实在是前途不可估量的一颗大树。

    林锦平依旧低头,心想,这年轻人年纪不大,官腔倒是十足。嘴上却只是不露声色道:“年轻人不错,好好干,有前途~”

    到了下午,办公室电话响了,拿起电话是市长的新秘书,说王市长要跟他通话。

    电话接通,王市长熟悉的声音:“小林,今天第一天上任?好好好,晚上到我家里吃饭去,你阿姨和丽芸都想你呢!”

    “好的好的。”林锦平立刻答应了。

    *

    机关家属楼的最深处,是王市长家的二层小楼。林锦平提着两瓶茅台酒和一盒点心,敲了敲门。

    木门“吱呀”一声打开,开门的是一个年轻女孩——市长千金王丽芸。王丽芸长得算不上漂亮,她个子不高,一张圆脸,留着微卷的长发,带着时下流行的大眼镜。厚厚的镜片下她的眼睛显得小小的,鼻子略塌,脸颊上长着几颗小雀斑。可她毕竟年轻,满脸的胶原蛋白,带着少女的娇憨感。她穿着一身格子衬衫和牛仔短裙,衬衫外套着一个素色马甲,王丽芸是学中文的,算是个小才女,身上有几分文艺女青年的味道。

    “锦平哥!你终于来了,我等你好久了。”王丽芸喜笑颜开。

    “丽云是不是又长高了?学校放假了?”林锦平边换拖鞋边说。

    “我都毕业半年了,一点都不关心我。”王丽芸嘟囔着嘴。

    林锦平掐指一算,可不,王丽芸已经二十二岁了。他刚给王市长当秘书的时候,丽云才是个十四岁的小丫头,如今连她都大学毕业了。

    王丽芸一路贴在林锦平身边问东问西,市长夫人看到了不禁提醒女儿:“丽芸你过来,让锦平先坐下休息休息,你这样像什么个样子。”

    “夫人好。”林锦平和夫人打招呼。

    市长夫人说:“好好,你先坐,我厨房还有两个菜。”

    上一次来,林锦平还是个秘书,市长夫人还管他叫“小林”而不是“锦平”,他还习惯被市长一家人呼来唤去的,可如今他就这么坐着夫人却在做饭,他觉得很不习惯,显得有些局促不安。

    见母亲进了厨房,王丽芸又在他身边坐下:“锦平哥,你这身衣服真好看,在哪买的?是不是国营商场?”

    他今天已经被夸了不下十几次了,感觉有些不好意思的低头浅笑。“在……一个熟人的店里。”

    “是吗?下次带我去好不好,我都不知道宁城哪有好看的衣服买。”王丽芸兴奋的说。

    林锦平想起以前的日子,王丽芸天天跟在自己身后,像个小妹妹,他没少陪她逛街买衣服。虽然如今身份不同了,他还是欣然答应。

    王丽芸一脸高兴,眨巴着眼睛看着林锦平。有一搭没一搭的找着话题跟他聊。

    这时,王市长从楼上下来,见女儿几乎是贴着林锦平坐着,心中一惊。他早就感觉的到女儿对林锦平的这份特殊的依恋,以前林锦平还是他的秘书的时候,自己工作忙,经常让林锦平带着她出出入入的,两人经常形影不离,可那时丽芸毕竟还只是个孩子,他并没有放在心上。后来林锦平去了江北县,他才发现女儿每日都要叨念林锦平几句。虽然他经常觉得蹊跷,丽芸才二十出头,怎么天天挂在嘴上的都是这个比他大七八岁的林锦平呢?

    真招他做女婿怎么样?他不禁想了想这个可能性。林锦平的相貌、人品、学问都是一流的,可毕竟是个鳏夫,还带着个孩子。王丽芸是他的小女儿,大女儿早嫁到国外去了,就这么小女儿一直宝贝一样的宠着,又是个任性的脾气,能不能给人做后妈呢?

    “王市长!”

    “小林来了。”王市长显得满腹心事。

    “爸,锦平哥说这周末带我去逛街呢!”王丽芸笑呵呵的说,一脸抑制不住的快乐。

    王市长:“你别麻烦小林,他现在可是局长了,你还以为是你爸的秘书,想用就用呢!”

    林锦平:“王市长,您别这么说,我反正也没什么事儿。”

    王市长:“别惯着她,从小惯坏了,没个正经样子。”

    *

    饭桌上,王市长习惯性的聊起了工作,他说最近全国搞中外合营是个趋势,全省现在还没有成功的,他希望宁城能出头一例,过几个月会有一个外商团过来参观,这是今年的重点任务,一定要搞好。

    林锦平点点头,他又聊了下最近国企搞股份制改革的这股趋势,说是不是可以在宁城尝试。

    王市长并不认同,说国企还是要姓“公”不能姓“私”,不过可以先搞“承包制”,把产能和利润搞上去。

    ……

    市长夫人见两人光顾着聊工作,菜都凉了,不停的提醒两人夹菜。

    王丽芸听他们聊工作觉得实在无聊,赶紧见缝插针的插话进来。说:“锦平哥,我的诗登上《诗歌报》了,你想不想读一读?”

    “真的,这么厉害?什么时候真要拜读一下。”

    王丽芸心中洋洋得意起来,又说:“我想考研究生,做大学老师,您觉得怎么样?”

    林锦平淡淡的说:“挺好的,女孩子做老师挺稳定。”

    王丽芸问:“锦平哥,我妈总是逼着我找男朋友,可宁城的我都不喜欢,你帮我说说我妈,让她别逼我了。”

    林锦平尴尬的浅笑,抬眼看了一眼市长夫人。

    市长夫人用筷子夹了一块东坡肉放进林锦平碗里,笑着说:“瞧她那个样子,大小姐一个,谁敢要啊,锦平,要不你委屈委屈,考虑一下我们丽芸如何?”

    王丽芸等得就是她妈这句话,还是知女莫若母啊。

    林锦平一时手足无措起来:“夫人,我哪敢,您别揶揄我了,我这……邵兰也才去世没多久,我还没那份心思。”

    听他这么说,王丽芸眼神里的神采一下子落寞了下去。

    *

    算起来,王丽芸已经暗恋林锦平有五六年的时间了,自从他做了父亲的秘书,她就觉得自己生命中多了一个“哥哥”。虽然他比自己大了七八岁。可这么优秀的一个男人,每天对自己鞍前马后、体贴入微,怎能不有点动心呢?

    她把他想象成爱情小说中的男主角,他符合她对男人的一切幻想:高大,英俊,知书达理,有时候心事重重的样子特别令人着迷,甚至因为有一个生病的老婆而充满悲剧色彩。他仿佛就是罗切斯特先生,而自己就是简爱……

    可是,他毕竟是有老婆的,虽然她并不介意。在她所爱的文学作品里,爱情从来都是不被婚姻所束缚的。可那时她毕竟还小,在林锦平面前如何撒娇也引不起他的重视。如今,林锦平终于恢复单身了,还又回到了宁城,这么天时地利人和,该回该轮到她了吧!

    可希望越大失望越大。两年不见,他却几乎看都不看自己一眼,对她的态度也是冷冷淡淡的,现在居然还以过世的妻子为理由搪塞母亲。她盼了他那么久,等了他整整两年,等回来就是这样一个冷冰冰的林锦平吗?

    王丽芸此时,只觉得心灰意冷,对着一桌子好菜提不起兴致来了。

    *

    王丽芸不知道的是,她的心愿本是可以达成的。

    王丽芸是个彻头彻尾的浪漫主义者,以她的个性,她会在三年内不停的对林锦平花样示爱,终于逼着父亲王市长也帮她向林锦平示好。林锦平感恩于王市长的知遇之恩,又耐不住家人劝说,最终成了市长家的乘龙快婿。王市长平步青云,他的仕途也因此跟着一马平川……

    王丽芸瞧不上政客的功利,可一辈子却是靠着父亲和林锦平两个政客活着。她和林锦平的个性可以说是一个浪漫的飘到天上,一个实在的踏在地面。王丽芸一向自视甚高,从不会体谅他人,不懂如何做一个妻子的角色,更不会做一个母亲,她处理不了和林冉之间的关系更受不了婚后林锦平对她的冷冷淡淡。她变得善妒、焦躁、胡思乱想,渐渐地,她开始每天不停的和他闹,闹得他心烦意乱,宁愿住在外面不回家。

    终于,两人成了一对怨偶,她心灰意冷的出了国,他则留在国内,两人虽然一直没有离婚,却一辈子彼此折磨、彼此痛恨。

    ……

    好在,因为有了冯笑笑的出现,这一切都不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