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逃(祝大家六一儿童节快乐)

肉包大叔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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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唐石的关照下,赵军和赵灵共骑乘一匹马,很快就连夜出了北门。

    不过,赵军又绕了一圈,趁夜回到了山桑里村,把自己那五亩良田的地契,悄悄放到了同村徐翁家里,也算是报答他的恩情了。

    了解一切后,赵军兄妹站在自家的院子前,念念不舍的看了一眼才走。

    临走时,赵灵还在院子里放下许多粮食,就是为了那个下蛋的母鸡小花别饿死了。

    或许,有人会把这只下蛋的母鸡收养了,或者杀吃了,或许...

    这一切,都不是赵军兄妹,所能关心的了。

    骑着马向西北方向奔去,那里是沛县最近的边界,能最快的逃出沛县,只要出了沛县,就算是进入相县的地界了。

    而相县是泗水郡的主治县,也就是相当于后世的省会城市,当然沛县也是属于泗水郡。

    相县道路通达,鱼龙混杂轻易查不到这里,就相当于给了赵军充分的逃亡时间。

    而在往相县西北走,就可以最快速度,跨过泗水郡,通往西北的砀郡。古时交通通信都不便利,只要赵军逃到那,也就算基本安全了。

    当然这些地形,赵军是不了解的,都是唐厉跟他讲的。古时道路很少,通到某个地方往往都是一条路,很少有小道分叉。所以,只要顺着这条路走,一般都不会迷路。

    逃出去后,赵军面临两条路,一条是隐姓埋名,躲藏起来。还一条,就是想办法洗脱罪名。

    身处封建社会的乱世,赵军既没有项羽的出身豪门,也没有刘邦的时代主角光环,如果不抢先有所作为,只会被乱世的飓风,吞噬的渣都不剩。

    当然,现在考虑这些还远,不现实。

    现在,赵军主要是在想,该怎么逃出去。

    一路上,赵军带着斗笠,很少与人搭话,只是偶尔到路过的村庄,讨口水和吃食,古代百姓淳朴和善的多,一般都会殷勤招待。

    加上赵军一路不吝钱财,偶尔撞上衙役或者亭里的当差,也是有惊无险避过去了,逢人只说是去相县寻亲。

    夜里寻人家休息,白天赶路,第二天赵军就顺着路,走到了沛县西北地界,通往相县的要道。

    不过,走到了路头,却是遇到一座不大不小的山,所以路就变得越来越狭隘,直到山上就上山路了。

    赵军见此,就有些不确定,这条路,是不是通往沛县的。他见路边一个颇似行人的老汉,背着粗布包裹,四十几岁就一脸的皱纹,脸色黝黑,明显是经常奔走四方的人。

    “老伯,你知道这往相县怎么走吗?”

    “知道啊,你们是干什么?”

    那老汉打量了一眼赵军,带着个斗笠看不清楚面相。

    只是黑色紧衣,背上背着个长布包裹,也不知道里面什么东西,高大健壮,听声音又很年轻。

    赵军一笑,开口道:“哦,我和妹妹是到相县,投奔我们亲戚的,第一次出远门不记得路了。”

    那老汉听后,点点头,古人热忱忠直,所以并没怀疑。

    在看赵军身后牵着一匹黄马,上面还有个面色清澈,带着纯真微笑,招人喜欢的小姑娘,就更加没有疑虑了。

    “你顺着这小道一直往北走,翻过这座山啊,在往前走三两里,就会遇到一个小渡口,过了河就是相县了。

    那里的船公人还不错,水性又好会驾船。而且,他是我们这一代有名的任侠,手下聚集了好大一伙人,性子粗豪。

    你这马,想必也会帮你驮过河,你们去吧。”

    “那就多谢大伯了。”

    赵军一愣,没想到还有这一茬,春秋时期礼乐大行,而战国时代礼乐崩坏,墨子任侠也开始变了味,不是真正的奉行非攻了,只为谋取利益荣耀。

    不过,他也没太在意,拱手行了一礼,这才继续上路。只是,到了山脚,就不能骑马了,必须下马牵着马走。

    这座山头,青色葱郁,风景很好,只是并不高大,又有山路小道,所以二人只是用了一个多时辰,便翻过了山头。

    在往前走不远,就依稀听到了河水激流生,赵军心想应该是那位老伯说的渡河了。

    “兄长,前面有个树林,我们到了那,歇息会在走吧。”赵灵突然在马上,指着小路前边,不远处的杨树林。

    只见这条小道,弯弯曲曲就钻进了树林,想必过了树林不远就是渡口了。

    赵军点点头道:“嗯,好。”

    反正就到了,也不在乎这一会时间,一上午又是赶路,又是爬山,赵军也有些累了,赵灵身后行囊还有些干粮,且用过在走。

    此时,杨树林的深处,有几十人个人,其中十几个是衙役打扮,配着利剑。还有二十个人,都是平常百姓打扮,不过他们手中都有武器,有的是牛皮加木盾牌,有的是弓弩,有的是短刀。

    为首的,赫然是卢绾,还一个人身材敦实高七尺,但双臂很粗壮,双眼炯炯有神。

    有着一张长马脸,和血盆大口,近看有些骇人,穿着典狱长的服饰。

    “怎么还不来,赵军这家伙,该不是已经走过去了吧。”卢绾有些焦急,不过他也是嘴上说说,内心很明白,他比赵军早出发了半天时间,而且还是光明正大,肯定比赵军躲躲藏藏往这里来的时间,要快的多。

    只是,卢绾对赵军的忌惮很深,一心要至赵军于死地,所以只是不放心而已。

    长马脸,长着血盆大口的那人,却是眼神凶悍的道:“我倒是要见见这赵军有多厉害,居然能跟屠子斗上百十回合,去年我不在沛县,这回我到是要好好教训他。”

    “任敖,你别大意,这赵军却有过人之处。”卢绾开口道,一脸谨慎。

    任敖跟刘季也是过命的交情,赵军没来之前,是公认的沛县第二能打之人,除了樊哙,武力上,谁也不服。

    去年上面派他去押送劳役,直到上月才回来,又回家省亲,这次刚好遇到这件事。

    任敖面色沉静道:“嗯,这个我知道。”

    他虽然傲气刚烈,但是却心思缜密机警,一向办事稳妥,这也是卢绾有信心杀掉赵军的原因。

    况且还有审食其襄助的这些人马,有盾牌弓弩,是审家的老底子,可以克制赵军的飞刀。

    “卢绾,他来了,刚下了山。”正在此时,忽然树林外边跑来一人,也是穿着典狱长的衣服。

    卢绾眼中一寒,开口杀气凛然的道:“好,赵军,这次看你往哪跑,我一定让你死无葬身之地之地。”

    卢绾有绝对的信心,杀掉赵军。

    PS:咳咳,我知道,咱们书友都不过儿童节了,但这里肉包还要说句儿童节快乐,纪念我们逝去的童年,以及祝福我们书友中,有儿女朋友的兄弟姐妹,祝你儿女,儿童节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