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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里,行尸就是主基调。
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到车流中央的位置时候,突然,莫里停了下来,示意柯克蹲下来。
然后,柯克躲到了一辆SUV底下。
隔着车轮子,他隐隐看到了一双脚在前面挪动。
是的,就是脚在地上一蹭一蹭的“沙沙”挪动,脚的主人好像得了先天性的小儿麻痹症加罗圈腿,腿只能机械地执行主人向前移动的意识,却无法灵活打弯。
“walker!”柯克心中一紧,这玩意他在美剧中可不陌生,现实中第一次见到,不由得感到一丝恐惧。
《行尸走肉》他一口气全部看完了,大致剧情也很清楚。美国乃至全世界遭到了不明原因的大面积生化病毒感染,世界人口的半数以上死亡。更糟糕的是,很多死掉的人又站了起来。主角瑞克是亚特兰大附近郊县的一个警察,抓犯人受了伤,在医院里醒来的时候,身边已经是人间地狱了。他逃了出来,一路激战,千辛万苦找到了妻子儿子和一帮同伴,又一路逃走,寻求一个安全的庇护所。不断有人死去,又不断有人加入。所有人都在挣扎求存。很艰难很纠结的一个故事,跌宕起伏,引人入胜。
至于柯克现在身边的这位白人大汉,却一直是以一个麻烦制造者的模板出现在剧中的,他当过大兵,打过仗,却是一个种族主义者和利己主义者。在第一季由于歧视黑人TDOG被主角锁在天台,被行尸围困,濒临绝境。莫里也是狠人一个,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他为了求生,硬是自己锯断了右手,咬牙逃出生天。
柯克一直觉得自己与这样的人合不来,在电视剧里讨厌他,在现在就更是又恨又怕。不过他细细去想,艾瑞那安排莫里救了他,下面剧情自然就是跟着莫里混了。好在莫里脾气虽坏,个人战力却比较强悍,不然也不能活这么久了。自己得找机会向莫里多学点招式什么的,不然没有自保能力,挂得很快的。
柯克正在胡思乱想,却不防看到那行尸腐烂黑漆的脚开始向自己所在的方面挪动,顿时吓出一身冷汗。四面环顾,居然没有发现莫里的影子。
“嘿,白痴,车下面”一个低沉的声音响起。
柯克定睛一看,莫里早就钻进了SUV的地盘下面,正在一脸怒色瞪着他,相信如果不是怕惊动行尸,他早就破口大骂起来了。
柯克很羞愧,一溜烟钻了进去。
莫里一把抓住他的领子:“小子,我们把话说清楚,如果下次你再走神,这里的行尸就可以尝到新亚洲口味食物啦,香蕉派,黄皮的不是吗?而我,要不是怕你的鲜血引来更多那玩意,才不会提醒你,懂了?”
柯克顾不上反驳这种族分子的言论,连忙点头表示收到。
脚的主人在SUV边上走来走去,不一会,就从远处走来了更多的腐烂肿胀的脚丫子。
低沉的吟哦声在耳边响起,大群行尸从此路过行军。
不知为什么,柯克居然想起了印第安人在白种殖民者的枪口下被驱赶的“死亡行军”,一边走一边死。
只有鞋底摩擦地面的沙沙声,如同一群致命的蝗虫过境一般,一切生命都不留下。
莫里的神色如常,只是有些阴沉,一口痰啐出去,把右手的刺刀保护套拿了下来,开始认真观察周围。
柯克注意到了莫里的眼神,一直在瞄着另一辆大公交车的车顶,显然他在计算如果被发现后的逃生路线。
这就是菜鸟与老鸟的区别。自己二逼文青一般在感慨生命的无助,他在冷静思考如何求生。
不行,这样下去可不行,得学习一下。
莫里显然注意到了柯克也在东张西望,他咧咧嘴,压低声音道:“小子,你在看什么?”
“逃生路线啊,车顶,从哪跳到哪。”
“那你会死一万次,被吃得连骨头都剩不下来。”
“那你在看什么?”
“看乌鸦,小子,乌鸦!”
“乌鸦有什么好看的?”
“乌鸦只吃死尸,行尸连乌鸦也扑,有行尸的地方没有这聪明的鸟儿,所以···”
“乌鸦盘旋的地方不会有太多僵尸!就应该往那边逃!”柯克恍然大悟。
“嗯,除此之外,那辆大公共的后窗上有最后一期的《花花公子》,不知道封面上那个大屁股妞变成行尸会是啥样子。”
柯克彻底无语了,莫里的想象力太强大,口味又太重了,连行尸都要YY。
两个人静待行尸大军路过。
看着行尸大军路过,柯克的心情也逐渐放松下来了,再有个三五分钟,这帮臭气熏天的家伙就过去了。
但是,凡是总是有但是。
一个男人突然从不远处的车里冲个出来,大嚷大叫着“混蛋,滚开!”之类。
“**!”莫里狠狠把右手的利刺扎到土里。
柯克也紧张起来,显然,变数出现了,不知道是不是空间的有意安排。
果然,男人跌跌撞撞地向他们这里跑来。后面行尸们蜂拥而至。
突然,一个倒在车边的普通尸体猛然动了起来,在男人跑过它身边的时候,猛然张开大口,一口咬住男人的小腿。
男人大声惨叫起来,拼命抖腿踢打,试图甩开僵尸的撕咬。
这下连柯克这个超级菜鸟都知道男人完了。
男人倒地,尘土飞扬。他大声惨呼着,做着最后的挣扎。
柯克长出一口气,男人倒下的地方距离他们至少还有二十米,行尸们忙着吃这个人,他们可以趁机溜走了。虽然很快柯克就为自己的想法感到羞愧。
他毕竟是一个人类,是自己的同族,而那些扑向他的东西,只能用“它们”来形容。它们已经不再是人了。
不过现在自己只是一个普通人,也帮不上忙,只能任由他被行尸杀掉。
可是,这个男人居然在生死关头,小宇宙爆发了!
他一脚跺碎了咬住他小腿僵尸的头,咬着牙爬了起来,继续向这里奔跑!
行尸自然尾随而来。
男人眼神颇好,居然一眼就跟躲在车下面冷眼旁观的柯克对上了。
柯克心中一紧,那男人被咬了以后,已经注定要死了,或者说,他注定要以其他生命形式存在了。现在他的选择是···
男人愣了一下,然后大叫了起来:“救命!救命!”
“妈的!”柯克怒吼起来,这个已经注定要死的人,居然在死前还要拉自己两个人下水陪葬,良心大大的坏了!
行尸们已经随着男人看到了柯克他们,这里已经不能再躲了。
柯克以最快速度爬出车底,然后就向刚才看到的乌鸦聚集的地方发足狂奔。
然后,他听到了枪响,回头看去,莫力目无表情地收回一支“大毒蛇”手枪(BushmasterArmpistol),也向他奔跑过来。莫力的身后,男人捂着枪伤的腿一瘸一拐地走在后面,很快被蜂拥而至的行尸赶上,扑倒,撕咬,男人的喉管被撕开,不能再发出凄惨的叫喊,只能隐隐约约听到他喉咙里含着血的“呵呵”声。也许他在呼叫,也许他在笑,终于黄泉路上又多了两个伴。
这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现在行尸已经发现他们了。
莫力的枪击让行尸多了一个美肉大餐,分散一大部分的注意力。可是毕竟还有很多行尸挤不进去,于是就颤颤巍巍地向两人追了过来!
柯克追着莫力发足狂奔。根据他多年观看僵尸剧和游戏的经验,一般真理是,只要被行尸团团围着,哪怕你神功盖世,拿着倚天剑,握着屠龙刀,肩扛火箭筒,也难逃一死,他可不想死在这里。
不过,柯克最杯具的一点是,他是一个宅男,理论很强,锻炼不足。
尽管行尸速度很慢,但是柯克也快不到哪去。经过试炼场的50%全面强化后,柯克童鞋的敏捷达到了自身历史峰值,足足4点的敏捷!(柯克大叫:老子好歹练过一个月长跑!)而行尸目测下来,应该是3-4点之间。这真是一场旗鼓相当的放风筝比赛。(柯克大叫:被僵尸放风筝是我终身的耻辱!)
这么算下来,其实这场赛跑,柯克的胜算比较大才对。
但是,地球人都知道,跟行尸赛跑那绝对是一场耐力长跑。行尸没有体力值,他们可以一直跑下去,直到关节磨损跑不动为止。柯克是一个宅男,平时锻炼少,加上心情紧张,跑了一会就觉得气喘吁吁。按说空间中,契约者的身体已经数据化了,可以保持匀速很久不会累。但是柯克这个大菜鸟,还不能适应这个身体,导致未跑先衰。
跑在前面的莫力转过身来,柯克心中一紧,真心担心这凶人会再次上演刚才打男人的好戏,给自己一枪,然后留下自己断后吸引行尸,他自己闪先。
莫力狞笑着举起了大毒蛇,金属的枪口对准了气喘吁吁的柯克。
“不会吧,自己刚刚进入空间,就被唯一见到的剧情人物出卖,被行尸活活吃掉?这么衰的主角到底有木有啊?”柯克暗叫。
“碰!”一声震耳欲聋的枪响。
柯克紧闭双眼,一个已经扑到身边的行尸突然停住,脑袋瓜像爆裂的西瓜一样炸开,黑色的脑碎片、褐色的污血混合着惨白的脑浆糊了柯克一脸,柯克“哇”一声吐了出来。
不过好在他还知道现在生死一线,咬着牙继续猛跑。
莫力继续射击,七枪七个爆头,准得很。
然后他也继续跑路。
但是,现在由于巨大的枪声,已经惊动了全部的行尸,四面八方围拢过来,两个人已经陷入了重重包围之中。
柯克绝望地看着前面唯一的缺口逐渐被行尸稀稀落落地填上,虽然数量不多,可是一旦被缠住或者咬住,就跑不了了。
“停下来,接着!”莫力把大毒蛇抛了过来。柯克机警地应答,然后很跌份地没有接住枪,赶紧从地上捡了起来。
“你这个白痴!我现在试试看能不能打着这辆车的火,这决定我们两个今天晚上是在睡袋里度过还是在这些东西的胃袋里度过!你来掩护我,射击懂么?”莫力大吼,他打开了一辆红色玛莎拉蒂跑车的门,附身钻了进去,掀开脚踏板,揪出两根导线开始了盗车生意。
“怎么打开保险栓?”柯克都羞愧死了,21世纪青年了,连这个都不知道。
“已经打开了,屁眼!别对准我!对准行尸!瞄低一点,这枪后坐力大,枪口抬得高。开枪!”
柯克生平第一次开枪,大毒蛇属于大型冲锋手枪,很沉重。他努力双手前后紧握,搜肠刮肚回忆着《现代战争6》里的射击技巧,然后瞄准最近的行尸头部,咬着牙射出第一颗子弹!
行尸们似乎被巨大的枪声震慑,停了下来。
然后,什么也没发生。子弹把一个汽车玻璃打碎了,防盗系统开始发出刺耳的蜂鸣声。
“干得好!”莫力大笑道:“毫无疑问,我们都会被你害死的。”
“闭嘴!”大毒蛇在手,柯克底气也足了起来。刚才开枪,后坐力震得手腕都要断了。索性,他不再瞄准,对准走得最靠前的行尸就是一枪。
这次他虎口裂开了,血流了出来,手腕红肿一片,疼得呲牙咧嘴,连战果都没有确认。
但是,他清楚地听到了空间那冷冰冰的声音:
“4444号契约者击杀了普通行尸1名,由于武器为剧情人物借用,修正奖励,奖励生存点1点。第一次击杀进行空间播报提醒,以后战斗具体详情请自行查看战斗记录。”
“称号“行尸猎手”开启,目前进度1/100。称号具体详情请查讯空间。查询时默念问题即可,权限达到即可得到解答。”
柯克顾不上查看问题,强忍着剧痛,把枪口指向另外一只行尸,然后开枪。
他已经知道自己强大而全面的属性是多么极品,因此他不再寄希望于那可怜的爆头率。耍帅只能找死,大毒蛇这样的猛枪,唯有打中才是王道,普通行尸打中就是一个渣啊。
因此,他瞄了行尸的身体,不过这次歪打正着,正中行尸大脑袋,然后就是西瓜破裂,脑汁飞溅。
柯克连疼都顾不上了,如法炮制,再次射击。
这次又一块车的侧玻璃倒了霉。不过,柯克相信不管车主人还是保险公司,都不会在意这事了,也没人找他索赔。
58秒后,柯克把手枪里30发子弹全部打光了,他的双手已经全是血,失去了知觉,不过他也杀掉了17个行尸,得到了17点生存点,好像还有一个白色钥匙,自动落到了他的印记空间里。
但是行尸越围越多,里三层外三层黑压压的。没有受过任何训练的柯克射击命中率能超过50%,绝不是因为他有猪脚模版,或者游戏玩得多,或者射击天赋过人,而是行尸数量太多又太近,只要不打高了,基本猪闭着眼睛,都能随便打中。
“我不行了,还没好么?”柯克大叫。
这时,汽车发出一阵马达轰鸣声。柯克反应很快,不待招呼,一溜烟挪着屁股迅速上车。然后,玛莎拉蒂强大的发动机怒吼着推动着跑车迅速提速,几秒后到达了100公里时速,像冲进瓶子堆里的保龄球一样,将行尸撞得四处乱飞,冲出了包围圈,一骑绝尘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