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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面曾经说过,张佳芝很喜欢和易先生在一起。
每次度夜,她的全身就好像冲了一个烫烫的热水澡,似乎可以把沦陷时代的上海那种压抑在人们身上的阴霾还有她心底那些细碎的伤痕全部冲刷掉一般。
我也是。
可能是我们太久没有在一起过,这个夜晚渡过的异常热烈。
这是一种由内而外的热烈。
一层一层,把心里到皮肤上的冰冷和细碎的伤痕全部冲洗一遍,即使我知道,当我们停止之后,这些也许会重新附着,但是,至少在我的剧烈的频临死亡体验的喘息当中,它们已经远离。
清晨。
毕竟是冬天,阳光清冽,却失去了温度。
我拉开半掩着的窗帘,让那些阳光多照进来一些。
手指中捏着锋利无比的刀锋,在勋世奉线条无可挑剔的下巴上轻轻的刮着。
青色的胡茬一点一点被去掉。
我想,也许是最近工作太忙,很少见阳光,他的皮肤恢复了原本的颜色——比中国的肤色要白,却不是那种轻柔的白皙,而是仿佛油画似的浓墨重彩的凝重。
他仰着头,微微睁开眼睛,我看见那双褪去了情|欲的双眼竟然如同碧水一般清澈。
刀锋顺着他的下巴,在咽喉的地方缓缓滑动着。
鼓起来的喉结。
那是生命的特征,些微的颤动。
呼吸。
我,“别动,我是生手,别伤着你。”
“嗯。”
最后两下,完满的完成了任务。我把刮刀在毛巾上擦干净,弯折上,放在旁边的红木茶几上,又递给他一块毛巾,擦了擦面孔。
我忽然想起来,昨晚我们什么措施也没有做。
他没有使用安|全|套,我的避孕药也已经停了很久,那这样,我们会不会,再拥有一个孩子?
有人说过,生活就好像是珍珠项链,拽断,那些美丽而珍贵的珠子就会滚落,在地板上奔奔跳跳,消失在我们的视线中。如果没有及时把它们找到,也许就会永远失去它们。
这样的情况下,有一个孩子,会不会可以让我们整个生活完全向前推进!
再也不用看身后?
勋世奉拉住我的手,靠近,然后,轻轻坐在他的腿上,我单手揽住他的肩膀。
“冷不冷?”他问我。
我摇头,我穿了一条长达脚面的丝质睡裙,不过批着一条羊绒大围巾,显得暖暖的。
他刚洗完澡,头发没有完全干,手指插|进他浓密并且极其桀骜不驯的头发,手感异常饱满,可是我却在晨光中看到他鬓角边上有一根改变颜色的发丝,显得有些灰败。
“这有一根白发,要揪掉吗?”
“不用。”
北美上层人士不染发,头发只要打理精致就好,至于颜色,本来是什么颜色就应该是什么样子,完全不用为了所谓的美观和恢复年轻什么的目的去改变颜色。据说,曾经是好莱坞演员的里根出任美国总统之后,把自己打扮的好像一个华而不实的纨绔,他喜欢染发的爱好曾经遭到东岸的上流社会的群嘲。
我的手指继续揉他的头发。
总感觉,他好像一只拥有很坚硬头发的大猫。
他看着我,似乎正在等待我再一次首先说话。
我想了一下,决定坦白,“arthur,最近发生了一些事。栗舟庭和徐樱桃见我,似乎都是一个目的,他们因为知道你想要把万荷千峰园拆掉而惴惴不安。栗舟庭给我的理由是万荷千峰园是燕城的文化遗产,那是苏家的先人留给苏家同时也是留给燕城的瑰宝,毁之不详。徐樱桃也是这个理由,不过,我总感觉,他们好像另外还有想法。”
勋世奉看着我。
我也看着他,一直看着他的眼睛,就好像昨晚,我一直看着他一般。
“alice,你的意思呢?”
“嗯。”我又抓了抓他的头发,“我只是觉得,我们不应该自绝于人民自绝于党,栗舟庭和大堂哥都开口了,能帮得上忙,应该帮这样,这样,才显得我们做亲戚是很有诚意的!至于徐樱桃他们其他的想法,既然人家没有开口,也就不用去想。五爷爷也说,翻过山那边的隔壁的园子是好东西,既然是好东西,那就留着呗。你说呢。”
他没有说话。
我,“他们都说你拆园子为了我。我们这还没怎么着呢,一顶褒姒妲己的大帽子就已经准备好了,似乎还是按照我脑袋的尺寸剪裁的,随时都能直接扣在我的脑袋瓜子上。特别合适,这还不是我们在专卖店购买的readywear的成衣,是高级定制,绝对的高级定制。”
勋世奉,“以后,我们要回燕城住,不能总是麻烦五爷爷,住在这里。”
我,“为什么要来燕城住,我们以后,不是应该住在纽约吗?”
他的手指忽然有些控制不住,捏的我有些疼。
但是,只那一下,就松开。
我看着他,“既然,你有一些不想让我看到的东西,那么我就蒙上双眼,避而不见,自己也离的远远的。
arthur,和燕城这些亲戚打交道和在美国是不一样。远交近攻,燕城这里,跟美国简直就是两个世界,完全是地球的两侧,这么远,不需要得罪他们,大家你好我好大家好,一团和气是多么的完美!”
勋世奉把我的头发顺了一下,有一绺乱发别在耳朵后面。“嗯,好。既然以后不在燕城长住,那么过来一趟,打扰一下五爷爷也没有什么不好。不过,五爷爷毕竟老了,他去世以后呢?”
我,“如果五爷爷不在了,那我们为什么还要回燕城呢?”
“alice,你愿意在纽约定居吗?”
我点头,“嗯,听说那里的pm2.5浓度比较低,早想过去晃晃,呼吸呼吸那样轻薄的空气了。……如果不太麻烦的话,可不可以让我到万荷千峰园拿几本书,我要写剧本,刚好那里有一些别处怎么也找不到的资料……”
这应该是我第一次明确的提出想要与万荷千峰园的藏品有所交集。
he lioo far……
良久,他说,“好。”
乔深给我的那本书,我不知道他是有意为之,还只是因为巧合。
他把书本递给我,清风吹过,书页翻开,正好看见那张纸张上,同时存在着钱文澜大师和苏离的笔记,而更加巧妙的是,苏离曾经的笔记却和我传给的剧本上的台词,有着惊人的一直。
这是,意外中的意外?
还是,在我们不知道的地方,冥冥之中自有注定?
打开macbook pro,剧本的创作正在进行时。
——
司马烈的最后一幕。
他死在战场上,这是一个乱世帝王,或者说,一位可以说的上是文韬武略的末代帝王,死在战场上应该是他最大的荣耀。
他不是被元珩的箭矢所杀,他死于天命。
一口血,喷薄而出!
染红了他胯|下的战马,也染红了江东最北的一片土地。
当司马烈倒下战马,看着瑰丽的天空和残酷的战场的时候,周围应该有雄浑的音乐猛然响起,像惊涛,像雷电,又像是一曲挽歌,把人们的心一步接着一步推上顶峰,没有回头,也不能回头,随机,在顶峰,再让它徐徐陨落。
“天不假年……如果上苍再给我10年的生命,我一定结束这兵祸连年,万物刍狗的乱世,……”
过去,天子死叫’崩’,诸侯死是’薨’。
司马烈虽然是一个偏安一隅的末世帝王,但是在这个时代,他却是血统非常纯正的帝王,于是,元珩在得知司马烈死讯之后,明发上谕,直接称司马烈驾崩,并且举行了相对盛大的哀悼仪式,在这样的仪式之后,他们的兵马渡过长江,直取江东。
我把这部分写完,至于元珩的部分,应该是廖安负责。
于是,我把写好的文档存好,上载到 廖安和章亦冬。
合上笔记本,我自己似乎还在戏中,有些缓不过劲。
五爷爷叫我过去,说是要给我挑几件首饰做嫁妆。
嗯,其实我想说,我自己准备的是嫁妆,他老人家给我选的似乎应该是聘礼,不过,老人家不喜欢人违逆,我很乖巧的听话,到他平时喝茶的屋子里面。
桌子上摆好了黑色丝绒的盒子。
里面放着应该就是五爷爷给我的’嫁妆’了
几个足金的龙凤镯,一条南洋金珠项链,一串西瓜碧玺的十八子手串。
还有几个小锦袋,里面是黄金打造的一对儿小娃娃,一个穿着传统的婚礼服,戴着凤冠,穿着霞帔,另外一个则是长袍,戴着乌沙,打扮的很像牡丹亭故事结局的柳梦梅和杜丽娘。
全部收下,我赶紧道谢。
五爷爷端着盖碗喝茶,完了问我,“小艾啊,我听老四的意思,你们婚后要去美国住?”
我点头,“嗯。他的生意都在美国,过去比较好。”
五爷爷轻轻叹气,“也是。我还想着以后你们结婚了不在北京住就回来,家里地方大,结果,……儿孙自有儿孙福,你们都是大忙人。”
我,“那我以后天天和五爷爷skype聊天好了,就怕您每天看到我这张饼脸,您看着烦。”
“丝盖普,那是什么?”
我大约解释了一下,五爷爷点点头,“成,回头我让云涛他们给我装在电脑上,咱爷俩儿天天聊。”
我们又聊了一会儿,眼看着到饭点了,五爷爷却不张罗吃饭。他看了看表,让人出去打听打听,“去,找人打个电话问问,走到哪儿了,怎么这么慢啊?”
“今天雾霾太严重,高速一段封路了,我打电话给刘支队长,让他单独开一道,直接放行,不过,即使这样,路上也不好走。”
他们好像再等什么人。
五爷爷叹了口气,继续喝茶,别人给他端了一些点心,让也我吃。
大约下午2点,外面有人进来,对五爷爷说,“老爷子,七少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