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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夫人,不知道您今天回纽约,也不知道您今天过生日,要是我们早知道的话……”
我的话还没有说完,勋老夫人把手中的骨瓷咖啡杯放下,端庄的对我说,“你与老四就不过来了,是吗?”
我赶紧笑,“老夫人,瞧您说的。我们知道您心疼我们,这也就是随便一说,要是不知道,还以为您嫌我们,不让我们过来吃您老人家的寿面。哦,这是arthur给您买的红参,正宗长白山产的,好东西,泡茶炖鸡汤都可以,您尝尝。”
我把max大叔从韩国买的一盒红参双手递过去,勋老夫人直接笑纳。
今天早上,我正在网络上查找玛格丽特·金斯顿教授给我的书单,max大叔一脸马列主义对我说,“少夫人,今天是老夫人的生日,在纽约的勋家人都需要去位于长岛的勋氏大宅,那里有寿宴和庆祝节目。”
我都顾不上自己的书单,赶忙给勋世奉打电话。
手机接通,电话那端的男人似乎情绪不太好,我听见他用一种深海暗礁一般阴冷的语气正在与人说着一些什么,似乎是目前有关欧元的仓位变化的指令。等待他的说话结束,让那人离开,顿时,一种如蒙大赦的温暖气息隔着移动电话的无线电波都传到我耳朵旁边。
“什么事。”
“刚才max大叔告诉我,今天是勋老夫人的生日!我们需要到长岛去。”
“嗯,是。”
“你知道啊?!”
“知道。”
“那怎么不告诉我。”
“我告诉过你。”
“呃,……”我仔细想了一下,“好像,……没有吧。”
“昨天夜里。”
他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冰冷,但是他所提到的时间点却带着一种可以把我全部大脑和思维焚烧成灰烬的热度!
呃。
一想到昨晚,我手指酸软,几乎可以把掌心的都烧掉。
心虚。
于是轻声回应,“哦。……那个,不记得了。”
那个男人以硬邦邦的一句——“你不记得的事情还有很多”——强势结束通话。
我听见中传出的嘟嘟嘟嘟的声音,这才按黑了屏幕。
今天下午4点,勋世奉就离开办公室,我们一起出发来到长岛这边的大宅。一路上,他都不说话,这种沉默一直延续到现在。眼下,他就坐在那边的红色天鹅绒沙发上,沉静的像博物馆的一尊雕像。
“arthur。”勋老夫人对他说,“你新婚,需要请勋家这些叔伯兄弟们聚在一起。”
“没这个必要。”他低声回了一句。
“胡闹。目前勋氏你当家,你结婚这是全族的大事,怎么也应该请大家吃一顿饭,并且也需要给叔伯敬一杯酒。”
勋老夫人说完,扭过眼睛,看着我。
我特别亲切的看着她。
今天我特意画了一对儿小鹿一般的眼线,眼位稍微下垂,显得又无辜又可爱。
勋老夫人看着我的时候,我还对她眨了眨眼睛。
我以为自己这个样子挺萌的,没想到勋老夫人嘴角控制不住,些微向下撇了一下,接着什么话都没有说,就开始沉默着继续喝茶。
屋子中气氛有些压抑,我借口出来用一下洗手间而悄悄溜出来。
勋家骨子中崇尚传统,这一点从我们眼前这座宅院中可以看出。
这里很明显与五爷爷的那幢如同东海龙宫一般的土豪宅院不一样,它始建于1952,完全是欧式传统的风格,将近10米高的走廊,似乎可以直接连接苍穹的玻璃窗,外面是广袤的草坪,再向外则是悬崖,没有海滩。峭壁下面就是深海,大西洋波涛翻滚,与地平线融为一体。
开始下雨。
走廊尽头是一副铠甲,架在一个铁铸的人体骨架上。骨架手中举着一把长刀,没有丝毫锈迹,依旧寒光凛凛。从这种服色来看,应该是勋老夫人娘家的珍藏。
我记得她说过,她们家祖上的老人家曾经跟着左宗棠征西,她很骄傲这样的往事。
“这是一片叶子。”
我听见一个陌生的声音,是个男性的声音,却很细,像暴雨中的浮萍。
“又下雨了,你喜欢下雨吗?叶子在雨水中很黏,可以黏在人们的鞋子上,也可以黏在圣经的皮革上。eli,你一直在这里,我知道,你最好。”
我循着声音走过去,转过铠甲,那边靠着玻璃窗站着一个男人,年轻,高且瘦,不健康,看上去很苍白,像一张早已经存在记忆中的旧照片。
他身边站着一个蓝色制服的女护工,华人,是一位很利索的大姐。
男人的手中拿着一颗高尔夫球,我看着他,现在,他正在认真的对着那颗球在说话,似乎那颗白色的球是他人生唯一的挚友。
“eli,今天是奶奶的生日,很多家人都过来,你要乖乖听话,我们今天都要听话。”
“奶奶会高兴。”
护工看见我,赶忙到眼前,用英语说,“小姐,您迷路了吗。”
那个正在与球说话的男人听见声音也抬头看见了我,他的脸色更苍白,白的透明。
护工不认识我。
“哦,我没有迷路只是随便看看。”
护工,“您是这里的客人吗?今天家里有贵客到,勋老夫人陪着四少在redhall喝咖啡,您也是要到redhall加入他们吗?”
我,“哦,是。”
“redhall就在前面,直行20米,右转就是。”
“谢谢。”
我又看了看站在护工大姐后面的陌生男人,不知道怎么了,总感觉他有些眼熟,但是我确定自己没有见过他,还是看着有些眼熟。
呃,……我想想,……他看起来,有些像,……勋暮生。
勋——暮——生!
陡然而至的灵感,让我一瞬间知道他是谁!
“六少,应该吃药了,我们先回卧室。”——护工大姐的声音从我背后传来。
勋世恪。
,勋家六少。
他是三爷勋亭泽的儿子,唯一的儿子。
我不由自主的停下来,回头看着那个苍白的男人。护工大姐帮助他,他手中依旧拿着那颗白色的高尔夫球,扭身,向与我相反的方向走过去。
我不清楚自己回头看他的原因是什么,顿时觉得自己有些莫名其妙,于是,扭身自己走。
但是,……
我又回头,却看见勋六少就站在远处。
他也不动,他的手中空空如也,而原本被他拿在手中的那颗白色的高尔夫球滚落,骨碌着,滚道我的脚下。我弯腰捡起来,走过去,在他的面前,把这颗白色的球递还给他。
“谢谢。”勋世恪接过去,他弯起来的嘴角,像一株在暴雨后奄奄一息的浆草。
“不客气。”
“少夫人!”此时,从redhall中跑出一位穿着黑白制服的女仆,她说中文,“老夫人怕您迷路,让我带您回来。”
“少夫人?”
勋世恪也听到这个称呼,他看着我,眼睛中是奇异的透明。他也说中文,声音稍微有些沙哑,却是完全没有任何口音的普通话,似乎好像是跟着最标准的教材刻苦学习过的。
“四哥的新婚妻子。”
他这个样子,完全没有刚才对着这颗白球说话的痴狂。
我点头,“是。六少,第一次见面,您好。”
“四嫂,听说你是中国人。”
“是。”
“你信马列主义,佛陀,还是上帝?”
我,“佛陀。”
“奶奶也信佛,我父亲也是,那您看过佛经吗?有一句话,我父亲到死还在颂咏。”
“……”
“诸恶莫作,众善奉行。”
勋世恪说完,以一种近似虔诚的眼光看着手中的白色的高尔夫球,似乎在问我,又似乎只是对他这个可爱的白色的球在说话。
“与杀人凶手睡在一张床上,是什么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