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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温热而香甜的液体灌进嘴来,这醇厚的味道让他精神为之一振。
眼前是那个叫孙李氏的老妇,她左手端着一口海碗,右手小心地举着一个木勺。
孙元知道这是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母亲来给自己喂饭,也不知道这汤究竟是何物炖成,鲜得他几乎要将舌头都咬掉了。
这已经是孙元穿越到明朝的第三天了。
在这三天之中,他因为脑袋受了伤,始终处于半清醒半昏迷的状态中。在朦胧中,他都都这样被孙李氏照顾着,直到彻底清醒过来。
“快点吃,快点吃,吃了就好了。”孙李氏见孙元喝得香甜,疲倦的面容上露出欣慰的笑容,喃喃道:“先前也是运气,在水田里捉了一斤多鲫鱼。听人说,这东西熬汤最养人了。”
喂了孙元几口鱼汤之后,孙李氏又放下勺子,提起筷子细细地剃了鱼肉,一点一点地送进孙元的嘴里。
直到将两条鲫鱼吃光,孙李氏却没有走,而是默默地坐在儿子身边。什么话也不说,只将手抚在孙元的手背上,再舍不得挪开。
目光中,却是慈爱。
孙李氏的手心中全是厚厚的茧子,老实说,被她抚在手背上,感觉非常粗糙,也有点不舒服。
而且,前世的孙元父母在很早以前就去世了。从小到大,他都是一个人过来的。从来没有享受过半点家庭的温暖,也不习惯和另外一个人的亲密关系。
可就在这个时候,孙李氏手心的热气传来,却有一种叫人宁静的感觉。脑子里那一丝残留的原主人的记忆泛起,久违的依恋之情在也遏制不住。
看着孙李氏满面的皱纹和已经斑白的头发,突然间,孙元鼻子一酸,忍不住叫了一声:“娘……我没事的……”
这个时候,他再也无法保持一个穿越者冷眼旁观的心态。
是的,这人就是我的母亲。
曾已何时,我是那么的羡慕别人有一个完整的家庭,有自己的父母。
这次穿越到明朝,上天大概是要给我一个补偿,重新给了我一个母亲。
虽然看情形这个家庭非常的穷,穷得好象再也无法支撑朝廷的赋税,虽然将来的日子会非常艰苦,可有了这个真正关心、爱护自己的女人,一切都足够了。
这一声“娘”喊出口,眼泪却不争气地流了出来,心中隐约还有一丝不好意思。
看到儿子能够说话,又流下了眼泪,孙李氏欢喜地伸出手去抹着他脸上的泪珠:“儿啊,你也不要担心,你这伤虽重,可现在已经能够说话,就说明要好起来了。你却不知道,这些日子,娘都担心成什么样子了。听人说,这人受了伤,得用大鱼大肉补养。放心好了,等下我卖了席子,就给你割一斤肉回来。啊……席子,倒是忘记了,”
大约是想起自己还没干完的活儿,孙李氏慌忙站起来:“儿啊,你先歇着,我去外面。若是感觉到不舒服,你就喊一声。”
“娘你去吧,不用担心我的。”虽然身上还是软,孙元却不想让这个妇人担心,强提起力气朝这个世界的母亲轻轻笑了笑。
不片刻,外面又响起了那沉闷的木杠子的敲击声。
“看来我是真正的穿越了,而且是穿越到一个乱世之中。”依旧没有力气下床,孙元正能躺在没有帐子的木床上,苦笑着看着头顶的房瓦。
外面正是大晴天,一根光柱从亮瓦上投射而下,落到自己胸口上。
金黄色的光影中,有灰尘飘扬,口鼻中还能嗅到一股南方潮湿房间里特有的霉味。
通过这几日的将养,他已经彻底地继承了原身体主人的记忆,也将前因后果想的明白。
如果没猜错,那日车祸之后,自己已经摔死了。不过,因为某种莫名其妙的原因穿越时空,附身到这个同名同姓的少年身上。
这个少年也叫孙元,这一点叫他很是欣慰,至少名字没有发生改变,否则还真要适应一段时间才能习惯。
原来的孙元今年才十八岁,本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少年。孙家本穷,据记忆所知,他父亲早在自己两岁的时候就生病撒手人寰。父亲去世之后,只留下了三亩水田。靠着这三亩水田的出产和编织草席的手艺,母亲总算将孙元和他姐姐拉扯长大。
不过,去年姐姐出嫁的时候,为了不让姐姐在夫家受欺负,母亲陪上了一大笔嫁妆,生活顿时窘迫下去。
这也没什么,大不了再辛苦上几年,日子总归是能够过下去的。
不过,就在五日前,家里却出了一件大事。孙元在卖草席回家的路上遇到了强盗,不但钱被人抢光,头上还中了人家一棍,被打得昏迷不醒。
抬回家之后,已经是有出气没有进气了。
估计原先那个孙元在床上挺了一日之后,终因为伤势过重,一命归西。而现代社会那个孙元的魂魄在穿越之后,不知道怎么的就附到了这具肉身之中,顶替了原主人的身份。
好在同别的农家子弟不同,原来的孙元因为常年替母亲背着草席去县城卖,对于外面的事情也不是一无所知。靠着他残留的记忆,孙元总算明白现在是什么时代。
如今正是明末崇祯七年五月,作为一个军史发烧友,他自然知道这个年代所发生的一切,以及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这个时候,东北的后金已经逐渐强大,为了抵御北方外敌的入侵,朝廷已经耗尽了全部元气。
与此同时,随着小冰河的到来,北方气候逐渐变得恶劣,土地也不适合耕作。天灾使得北方农民大量破产,流民遍地的结果就是步入深渊的内乱。陕西、山西、河南,到处都是农民军。李自成、高迎祥、张献忠,再加上辽东的努尔哈赤、皇太极,这些名字开始在这段历史闪亮等场,并将整个北中国变成了血与火的人间地狱。
就在今年,高迎祥、张献忠等十八家反王大军就要进入河南,所过之地,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而孙元此刻身负重伤躺在床上,其实和远在山陕河南的农民军也有一定的关系。
原来。为了抵御北方后金,明朝国库已然空虚。而农民军乱起,却不能不管。但那巨大的军费开支却让朝廷无法承受,因此,国家在开征辽饷的同时又开了剿饷这个新的税种。
以前为了支应正常徭役和赋税以及辽饷,普通百姓已经竭地之所出。如今,又有剿饷,大量农民破产沦为流民,有的人甚至挺而走险做了盗贼。
孙元卖了草席得了钱,估计就是被人给盯上了,然后狠狠地给了后脑勺一棍。
“真是一个糟糕的年代啊!”孙元忍不住叹息一声。,
作为一个军史发烧友,他以前也不是没有幻想过自己穿越到一个乱世,凭借现代人的见识,出将入相,建功立业。
可这也就是想象而已,他认为即便自己真的穿越了。个人的力量,在一个大时代中根本算不得什么,很有可能直接被时代的洪流给吞没了。
如果他这次是穿越到陕西已经豫西,估计一睁开眼就会看到乱军,搞不好就要被人迎面一刀劈死。
也是老天爷够意思,让自己穿到这里。
这里正是明朝南直隶扬州府如皋县城郊三十里的一个小村子,现在是明朝崇祯七年。
据说孙元所知,明末的****大多集中在北方的山陕冀鲁四省,至少在崇祯十七年之前,战火还烧不到这里。
也就是说,至少在十年之内,自己是安全的。
如此看来,老天爷对我孙元还是不薄啊!
至于十年之后清兵南下时?
管他呢,反正有对历史的先知先觉,也知道哪个地方受过兵灾,哪个地方安全,到时候带着母亲逃过去躲上一阵,等到天下太平时再说。
想到这里,孙元心中咯噔一下,暗道:我怎么在心中将孙李氏当成了母亲,作为一个穿越者,又没有和她生活过,至于母子亲情什么的也谈不上,可是,一切都显得是那么自然。
我既然顶替了她儿子的身份,那么,就该承担起相应的义务。
再说,我上一世是一个孤儿,穿越之后,能有这么一个真心爱我照顾我的母亲,那也是我孙元的福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