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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远景,衬托,天然呆的熊孩子,可怜楚楚的小姑娘,人与马,什么都不缺。
“呜~”
苍凉的牛角号又响了起来,一声过后,又是一声连上。
营区中有人望向号声起的方向!
号角起处,袍泽所望……
帐篷里不少穿着骑兵制服的少男少女钻了出来,营地帐篷间的小道上,有人牵马而行,空地上,无数少年告别家长,跨上马背。
东方的荒原之上,一杆白色苏鲁锭上下起舞,定军旗猎猎招展,数以千计的骑兵带着漫天的黄沙,隆隆驶来。
大纛之下,整整一个骑兵大队,左右护持着一匹白马,款款而行。
白马之上,不是王子,是个披着白斗篷的傻子。
白色骑兵斗篷,代表见习骑兵的身份,白马上的荣克,就披着白斗篷。
可是,他连见习骑兵都不是。
他是荣誉见习骑兵,包括帝国少年骑兵军的军团长职务,前面始终有个前缀:荣誉!
这个荣誉不是功勋,是名不副实的意思!
目前,帝国少年骑兵军有两套人马,一套人马叫军团成员,来自五湖四海的熊孩子,青少年。
另一套叫官员,前缀连军团都没有。
因为,这些暂领军团事物的事物官,在帝国少年骑兵军的少年们成长起来后,将被全部替换掉,一个都不会留。
包括荣誉军团长,荣克,同样会被成长起来的少年替换掉。
这一时间,最迟不超过三年。
当帝国少年骑兵军的少年们,超过十九岁,就会自动从军团中退役。
从陆续退役的军团成员中间,会产生一部分军团官员。
他们,就将负责替代掉目前占据了军团领导位置的外人。
三年之后,帝国少年骑兵军上至军团长,下至事物官,从骑士到学徒,全部从军团中诞生,在军团中成长,退役后才有资格为军团服务。
无军团资历,不得担任军团内任何职务。
荣克之所以要尽早交出军团长的位子,就是为了给以后立个规矩:帝国少年骑兵军,军团长任期,不得超过27岁!
从帝国少年骑兵军退役,又担任军团事物官的一切官员,28岁的那一天,就是永远告别军团的日子。
从此,不得担任军团任何职务!
可以怀旧,可以站在岸边看新水如何流,却不可以踏入旧日的河流。
帝国少年骑兵军,不可以由老人来领导。
帝国少年,犹如旭日东升,应该骄阳似火,不可以老成持重,暮气重重。
幼稚,冲动,热血,昂扬,初生牛犊不怕虎,朝气蓬勃,才是少年人。
成熟,稳健,顾虑周到,思虑深远,这些美好的东西,就是杀死帝国少年骑兵军的毒药。
帝国少年骑兵军诞生在骑马少年的手中,无数骑马少年将从这里成长。
那么,要毁灭帝国少年骑兵军,就必须骑马少年亲手来做。
如果骑马少年们,今后被暮气重重的老人们篡夺了军团指挥权,被政治或别的东西攫取了领导权。
那么,帝国少年骑兵军即便死去,荣克也不会可惜。
正像他教导孩子们“团队领袖”是什么一样,他人就在团队中,视角却从来不在团队里。
军团是所有骑马少年们的军团,荣克成立军团的初衷,就是用一个氛围,一个生活习惯,培育青少年昂扬的气质,顽强的作风。
军团的骑马少年们来自世界各国,荣克希望他们可以成长为各国的栋梁之才,让全人类的下一代昂扬一些,并非是为了建个黄埔,培养忠犬学生。
军团是少年人的军团,荣克之所以不要什么正式军团长身份,不要正式骑兵身份,甚至见习的身份都不要,就是不想沐猴而冠。
他是成年人了,不能占据孩子们的荣誉。
他是财团领袖,有自己的骄傲,很多事情明知有利,也不会碰的。
他只把自己当做一个指路人,却不必同行,只会祝孩子们一路顺风。
他只把蒸汽朋克公司当做一个赞助商的角色,可以与帝国少年骑兵军相携发展,却没有领导帝国少年骑兵军的资格。
为了不让自己的暮气,传导给军团,荣克希望孩子们快快成长,尽早接棒。
无论是四季骑兵竞技大赛,年度骑兵竞技大赛,还是春狩秋猎,都是为了发现人才,培养人才。
一连七天的年度骑兵竞技,个人与团体,骑术,障碍,速度赛,野战救护,野战露营,图上作业,围猎等等无所不包。
仅一个射,就包含了马上项目的骑射,运动中根据号令,原地或变换队形,机动围射,原地标靶步射等许多种,不光有标靶,活物占一半。
特别是围猎,有上千头鹿等待射杀。
古代皇家猎苑,木兰围场那类,就是骑兵从四面八方,把猎物惊出来朝中心赶。
最后是拉成线的骑兵,是可以合围成一个圆圈的。
圆圈之内,就是皇帝与龙子龙孙,勋贵,草原藩王,射猎的所在。
蒙古高原上的狼群,同样是这样的手法。
但是,与皇家猎苑不同,狼群在隐隐围着猎物的同时,会不停的分出一个个小队,去突击,去掠阵,去惊扰猎物群。
这与古代军阵中离合的骑兵,排队枪毙阵型中自由行动的来复枪兵,一个道理。
猎物追,狼就退,猎物退,一队狼前出接上,再循环,一次次把猎物拖疲,最后围杀。
蒙古骑兵,是人类历史上最强的骑兵,没有之一,学的就是草原上的狼群。
蒙古骑兵队退,不是逃跑,是要拖疲你,不停的离合,分散合聚,直到敌人被拖疲,大军掩杀!
不突,就像帝国少年骑兵军的熊孩子们奔射一样,不图杀你,就是惊扰你,让你自己跑。
敌人一惊一跑,就是放了羊了,蒙古骑兵会再次隐隐围着,让你向一个方向跑,就在背后轻轻的跟着你,等你跑不动了,号角起处,杀人如割草。
军队就是组织的一种形式,狼也好,人也罢,原理相通,就会万法归宗。
熊孩子们学会了围猎,在军团的活动中学会了如何组织,长大了放到公司层面上是一样的。
小时候学会了组织队友野外营建,长大了组织民工盖大楼,异曲同工!
通过夏日的年度骑兵竞技大赛周,通过秋季的魁北克野外围猎,具备领导才能,勇于任事的孩子,自然会脱颖而出。
荒原之上,围杀一群买来的病鹿,不过是一个围猎演习,一个小考。
真正的实战是野外,是魁北克无尽的蛮荒。
一把秋风如刀,千山落叶飘红,积叶会掩住水洼,树藤会变为亡命的绞索,林中鹿再肥,也不会归于无胆之辈。
荣克不是保姆,不会保证随他一起北上围猎的孩子,还可以回来。
鹿与死亡,去不去都在那里,他只会问一句:谁愿与我一起?
他只是希望,帝国少年骑兵军中成长起来的骑马少年,可以无愧于帝国少年。
生若朝霞,死如樱美!
……
“清洁好了。”
大房子中,客厅中的光有些晦涩,或许是窗户透光不好,或许是窗帘的原因,更或许是因为房主是个老妇人。
一个孤僻的老妇人。
黄褐色与殷红色的老家具,老式的组合布沙发,木地板上是一块块花色不一的地毯。
横在布沙发前的长条茶几,是房间里唯一有点亮色的东西,是玻璃的。
只不过,上面摆着的白瓷细颈瓶里,插着的是三束塑料假花。
这是六十七年代流行的花艺了,李嘉诚就做过塑胶花。
不知道为什么,建筑,建筑内的氛围,总体给外来人的感觉,似乎真的与房主的状态,有着一股冥冥中的联系。
孤僻的老人生活的屋子,真就有股霉腐的气息,似乎有一种挥之不去的阴郁,凝而不散。
可偏偏老人,却是喜欢晒太阳的。
吉屋喜之助抱着怀里的吸尘器,踏出了房门,对屋外靠墙的藤椅上坐着的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妇人,微微一躬:“美利桑夫人。”
梅丽莎的眼光越过房前廊道的栏杆,依然在看向远方,闻声微不可查的点了点头,示意听到了。
尽管,她被叫错了名字,却没心情纠正这个错误。
逝去的青春,有太多错误丢在了往日的时光里,纠正别人的称呼错误,是她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才会做的事情。
那时候犹在眼前,却离现在太久了,久的早已忘记。
吉屋喜之助习惯了“美利桑”夫人的稳重,毫无芥蒂的做起了自己的事情,扶着墙,抬起一个脚,把脚上套着的鞋套朝下摘。
“吉姆。”一声很轻的招呼。
吉屋喜之助没有听到,仍在自顾自的脱鞋套,把鞋套朝带来的塑料袋里装。
一是老妇人很少主动跟他说话,少的他都习惯了。
二是他对吉姆这个鬼名字不敏感,很多次别人叫他,他听见了也没有感觉。
他太轴了,很难被养出狗一样的神经反射信号。
可是,吉姆这个名字却是他自己取的,因为别的他记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