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终】 (2)

匪我思存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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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才不瞎说呢,你不信自己看,王燔宇上课的时候总是偷偷朝你看,而且下课也老在东子桌边打转。你以为他和东子说话呢,其实他就想和你套近乎。”

    七七下课就爱趴桌子上睡觉,她懒,任何课外活动都不爱。再加上最近长青春痘,一晒太阳痘痘就更疼,所以下课后通常不出去活动。东子坐在她身后,下课后总有一堆男生闹哄哄的围在那里,她从来没注意过。

    被易晓筠这么一说,七七心里还真有点七上八下。她有个文具盒合盖里面有面小镜子,上课的时候她装作无意,把文具盒打开,从镜子里看到王燔宇撑着脑袋在那里转笔,一会儿转过来,一会儿转过去,目光若有若无的,果然正朝这边瞅。

    七七吓了一大跳,“啪”一声把文具盒给盖上了,害得正讲三角函数的薛老师狠狠把她瞪了一眼。七七不由得心虚的低一低头,越是心虚薛老师越不放过她:“尚七七,你来回答这个问题!”

    七七压根没听课,看到黑板上白茫茫一片板书,不知道薛老师已经讲到了什么地方,只好站在那里发窘。她数学成绩很好,越是这样,薛老师对她要求更严。看到她这样子,更是恨铁不成钢:“尚七七!你上课不听讲你在干吗?你到底在想什么?都已经是高中生了,上课还开小差?你们别以为三年时间很漫长,我告诉你们,等高考的时候后悔就来不及了!”

    七七生平第一次被留堂,薛老师苦口婆心教育了她一番,然后给了她十道题,要做完了才能回家。

    七七一个人在教室里做题目,值日生刚打扫完卫生,地上洒过了水,映着日光管泠泠的蓝色反光,更显得寂若空谷。七七趴在桌子上沙沙的写推导公式,忽然听到有人“咦”了一声,问:“你怎么还在这儿?”

    七七回头一看,教室后门口站着一个人。走廓上,秋日漫长黄昏的光线暧昧未明,而远处的天空是蟹壳青与孔雀蓝,像是一樽刚出窑的玻璃花瓶,瓶身上还有一搭一搭紫色的霞,晕开来渗进玻璃质里,太阳则是重笔描出的花,浓滟滟的颜色,正兀自缓缓沉下去。那人不过穿一套浅蓝色的运动衫,那抹蓝却像是凭空挚出来的一道光影,仿佛月色般皎然。

    教学楼下的操场里有人打球,砰砰砰的声音隐约传过来。七七定了定神,才说:“你怎么也没回家?”

    “我忘了拿样东西。”阮正东走到她身后翻自己的课桌,看她铺了一桌子的稿纸,问:“怎么不回家写作业?”

    七七沮丧的说:“薛老师说了,不做完不准回家。”

    “你傻啊?你拿回家做完,薛老师怎么会知道?”

    很多年后,七七仍旧记得,记得阮正东说这句话的样子。他秀长明亮的丹凤眼里透着笑意,仿佛觉得她是真傻。

    七七也觉得自己是真的傻。

    毕业十年第一次同学会,大家一见面仿佛重回高中时代。出来社会都已经五六年,每个人都像变了样子,每个人却又像都没变,互相都是唏嘘万分。易晓筠特意从美国赶回来,为了这次同学会。易晓筠从清华毕业后就出国去了,这是她出国后第一次回国。

    有人问她东子怎么没来,她笑嘻嘻的说:“他又不归我保管,我怎么知道他为什么没来啊?”

    吃饭的时候七七和她坐在一起,两个人聊了很多高中时代的趣事,易晓筠却告诉她,阮正东目前也在美国,前不久她告诉过他同学会的事情,他却没有来参加。

    七七问她:“你放弃了没有?”

    易晓筠一笑,眉眼依旧弯弯:“我这辈子跟他耗上了,他只要一天不结婚,我就一天不放弃。”又问她:“七七,你那个博士怎么样了?”

    七七和所有二十多岁的女孩子一样,谈过一两场无疾而终的恋爱,前不久相亲见了一个博士,两人不咸不淡的交往着,估计再这么下去,只有结婚一条路了。易晓筠听七七说完,挺认真的叹了口气:“七七,其实你这样子也挺好的。”

    不过找一个人过一辈子,结婚生子,在工作后渐渐摆上话题,还有什么可挑剔的呢?七七其实非常佩服易晓筠,因为她根本没有办法用一个又一个十年,去等待一个漫长的希望,尤其那个希望又如此的遥远和渺茫。

    七七和博士的婚礼只请了几个高中同学,因为好多高中同学都出国去了,还有的渐渐失去了联络。大学同学倒来了不少,大家狠狠热闹了一场。蜜月是去瑞士,因为博士替老板接了北欧的一个项目,考察顺便和她去度蜜月。

    一辈子一次,反正奢侈点也不算什么。

    七七没想到会在瑞士遇上阮正东。从少女峰下来后,他俩在一个小镇上吃饭。餐厅里本来有一个韩国旅行团,吵闹得不得了。七七实在忍不住,半晌也不上菜,她于是独自走到花园里去透透气。结果花园里有人站在那里吸烟,因为是东方人,所以七七多看了一眼,这一眼就觉得面熟。反倒是他先认出她来,很意外的叫出她的名字:“尚七七?”

    七七不晓得该跟他怎么打招呼,所以说了句:“你怎么在这儿呢?”

    “跟朋友一起过来玩儿。”阮正东一笑,狭长明亮的丹凤眼,倒让七七似乎顿时回到了十几年前,在高中那间教室。明亮的荧光棒发着幽蓝的白光,外面的天色渐渐的暗下来,夜幕渐浓,而她伏在那里,写啊写啊,仿佛一辈子也做不完那些数学题。

    他说:“你傻啊?”

    然后把她的本子和稿子都拿过去,帮她解出了最后也是最难的两道题。她把解答过程抄到作业本上去,他的字工工整整,即使是草稿,每个公式端正得仍如同老师平常刻钢板的仿宋。她在那里一笔一划的抄,他说:“下次别这么死脑筋了,其实薛老师不会为难你的,她那么喜欢你。”

    是啊,老师们都挺喜欢她,因为她成绩不错,平常表现也挺乖。班上的同学们都和她好,因为她挺大方,跟男生女生都相处得来。

    连易晓筠脾气这么坏的人,都和她是好朋友。

    可是全世界的人都喜欢她有什么用,她知道自己唯一希望的那个人,从来都是漫不经心。

    他不是不喜欢她,只是他对待任何人都是那样子。

    毕业后几乎全班都考上重点大学,将近一半的人更去了清华和北大,只有他,高考分数那样赫然,却扔下大学学籍,跑去当兵了。

    易晓筠为了他,也报了清华自控系,顺利被录取后刚搞完军训,却听说他去了某舰队服役,顿时在家里嚎啕大哭,死活逼着自己父母闹着要去海军。那时候征兵早就已经结束了,就算想做工作也迟了。易晓筠在家闹了好几天的绝食,最后被她父亲关起来,还是七七去劝的她。

    这样任性,也是一种幸运吧。七七从来没有这样的机会。她父母都是大学里教书的知识分子,从小教她,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远处巨大的山峰,在晴朗湛蓝的天空衬托下,仿佛冰屏般熠熠生光。而天这样高,云那样远,一切都洁净的仿佛仙境。

    她从来没有想到会再遇上他,在这样的一天。

    而不过也只是笑笑,随意的说起来:“嗯,有十年没见了吧?”

    毕业后暑假还曾见过一两次,大部分是和易晓筠一起。后来就没见过了,所以有关他的消息,都是易晓筠偶尔提到。

    张爱玲的小说,被人引用了千遍万遍的话。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

    因为他们之间的缘份,仅止于此而己。

    纪念

    “……曾居住在此……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因为隔得远,讲解的声音显得有点断断续续。所有的孩子都牵着同伴的小手,因为是小学一年级的学生,第一回参加这种活动,显得很兴奋,虽然忍不住叽叽喳喳不停议论,但秩序很好,慢慢跟随着讲解员往前走。

    “纪念!”一个小男孩忍不住扭过头抱怨,“你又踩了我的脚了……”

    “对不起啦……”叫纪念的是个小女生,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像是两颗水汪汪的葡萄,“赵小炜,我不是故意的。”

    小男孩咧开嘴笑了:“没关系。”

    但纪念只是仰起脸来,十分专注地看着墙上的黑白大照片:“这戒指我妈妈也有一个。”

    “什么?”赵小炜一颗小脑袋凑过来,纪念指给他看:“这个姐姐手上的金戒指。”

    满墙错落的老式照片,这一张放得极大,望着镜头微笑的短发少女,安详地坐在那里,双手自然交错,显露出那枚样式别致的指环。整幅照片氤氲着岁月的微黄,但细节依旧清楚分明,连戒指镂刻的纹路花样都清晰可见。只是隔着玻璃罩子,两个小小的人儿踮着脚,努力想要看得更清楚,所以两个小小的鼻尖挤在玻璃上,压得扁扁的。

    “我妈妈有一个。”纪念认真地说,“是一模一样的呢。”

    “这个是文物,”赵小炜摇头晃脑地说,“你妈妈那个一定是后来买的。文物是不卖的,文物都是国家的。”

    纪念踮着脚尖又看了好久,语气肯定:“我妈妈那个真的是跟这个一模一样的,我看过好多回了。不过妈妈不是戴在手指上的,她用一根红线系了,挂在脖子上的。”

    赵小炜说:“可是我看到别的阿姨还有张老师,都是把戒指戴在手上啊,你妈妈为什么要把它挂在脖子上?”

    这倒问倒了纪念,她睁大了眼睛想了半晌,终于泄气:“我不知道。”

    “后面的同学,”领队的老师终于发现了两个窃窃私语的孩子,“赵小炜、纪念,不要掉队,来,跟上。”

    两个小孩子答应一声,立刻小跑着跟上了班上的同学。

    下午的活动只是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满载孩子的校车回到学校后,差不多已经是放学时分,回到教室点过名后正好打了放学铃。

    校门口等满了接孩子的家长,纪念一眼认出母亲,脆生生地叫:“妈妈!”提着书包飞奔过去。她的妈妈含笑抱住她,然后牵着她的手走到停车位去。纪念打开车门把书包放到后座,自己则坐到副驾驶位。整条马路的人行道上差不多全是放学的孩子,路上则全是接学生的车,一时间有点水泄不通的样子。她的妈妈一边慢慢地调过车头,一边含笑听女儿讲今天一天在学校的事情。

    路口横穿马路的学生络绎不绝,于是母亲将车停下,静静等候。女儿一回头看到母亲颈中那条细细的红线,忽然想起自己的同学赵小炜下午问的那番话,不由得问:“妈妈,你为什么要把戒指穿了线挂在脖子上啊?别的阿姨都是戴在手指上的呀。”

    她妈妈怔了一下,才说:“因为……因为妈妈手指上已经戴了结婚戒指了啊。”

    “哦!”纪念粲然一笑,“我知道了。可是妈妈还可以戴在右手上啊。”

    妈妈耐心地向纪念解释:“因为右手整天要做很多事情,戴着戒指会不方便,也许会挂住东西,就像我们的手表,都是戴在左腕上的。”

    “妈妈,还有……”纪念朗朗的声音轻脆如玉,“我今天看到跟你一模一样的戒指,是在故居纪念馆里面,墙上有好大一张照片,那上面的人就戴着跟你一模一样的戒指哦……”

    夏日的黄昏,落日在高楼的夹缝间徐徐下坠。路口有熙攘的人群,这繁华的尘世,有那么刹那,几乎是静止停顿的,仿佛地球停止了转动。只在这一秒钟,一切都停滞不动,脑海中一片静白,然后,刹那间思念翻卷如潮。

    这一生,这一生,她慢慢抬起脸,这一生她再不会允许自己落泪,因为有一个人,他会心疼。

    她会好好地,幸福地活着,安稳地将自己这一辈子过完,把所有的幸福都体验到。因为,他会知道,他会心疼,所以,她更要好好地,让自己最幸福地活着,过好每一天,每一小时,每一分钟。

    我把戒指挂在脖子上,因为这样,它就会贴在心口,它会跟着我的心跳,跟着我的脉搏,一起跳动,它会永远在那里,就像你,永远会在那里。

    我一定会幸福地活着,安安稳稳,把这辈子最美最好的事情,把生命里的一切感动,都一一体验。

    我会过好每一天,每一小时,每一分钟。

    车子终于慢慢滑动,平稳地驶过路口,不久转入主干道,融入滚滚车流。

    “妈妈,我们是去机场吗?”

    “是啊,等我们到了机场,爸爸也该下飞机了。”

    纪念兴高采烈:“妈妈,你猜猜爸爸这次会给我带什么礼物回来呢?他最没创意了,搞不好又是洋娃娃……”

    ……

    ——谨以此文,献给此生终会得到幸福的佳期,献给全体陪着《佳期如梦》走过的看官大人们。我们惟有以幸福的生活,来回报那些曾经爱过我们、给予我们最无私感情的人。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