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Chapter03 旧时风月 (1)

匪我思存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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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烬

    清冷的雪光透过抽纱窗帘,是一种极淡的青色,像是上好的钧窑瓷薄薄的釉色,又像是十七八的月色,好虽好,却是残的。薄亮的光线给屋中的家具蒙上了一层纱样的轻雾,这屋子皆是最新式的西式装潢,地板却用了上好的楠木,并没有学西人的样子铺上地毯。屋子里热水管子的暖气充足,赤足踏在地板上,亦不觉得冷。

    落足极轻,几乎无声无息,每迈出一步,都要屏息静气,再极慢极慢地放下。这样静的夜,只有身后床上传来匀停的呼吸。她像一只行走于屋脊的猫,似连背上的汗毛都根根竖了起来,但并不用在黑暗中摸索,那些乳白色的法式家具,都有精美的描金花边,在映入窗内的清冷雪辉下勾勒出柔美分明的轮廓。

    床前的地板中央横着两团黑黑的事物,是他的鞋。向来都是旁人帮他脱鞋的——今晚被他自己胡乱踢在地上,他只顾着与她的纠葛,两只军靴一只的长筒叠在另一只的靴尖上。皮带也被随手扔在一旁的椅子上,像一条僵直的蛇,皮带上的枪套静静地垂着,她的一颗心开始怦怦地狂跳。

    梦寐以求的近在咫尺,反倒令她生了一种怯意。她回过头去,床上四面垂着华丽的帐幔,流苏重重层层,几乎看不清床上人的身影轮廓。她轻轻地吸了口气,移开枪套,底下压着的皮包亦是特制,精巧的密码锁在朦胧的雪光中熠然一闪。

    她微微蹙起眉,密码……会是怎么样的一组数字?

    试过他的生日,并不能打开。再试旁的号码,皆不能成功。连电话号码、门牌号、车牌号都一一试过,那锁依旧纹丝不动。

    莫不成真的功亏一篑。

    就在这一刹那,她忽然想起还有号码不曾试过。

    她自己的生日。

    密码锁盘转动,“嗒”一声轻响,竟然打开了。

    她急急地将文件抽出来,一份文件已经签了字,正是他的亲笔,熟悉的笔迹十分潦草:“准照所拟。”后头是机要秘书列的条款,秘书们总是写这样工整的馆阁体小楷,雪光下看不甚清楚,逆料并无她所要找寻的内容。另一份电报是密电,附着机要室翻译出的明文,乃是第二十七师的战略报告。这份电报还未签字,底下夹着一份名单,她看到“孟城”两个字心里就是一跳,果然是孟城监狱处决名单。

    只见一个个密密麻麻的红勾。暖气管子的热度渐渐上来,她额上沁出涔涔的汗珠,她本披着他的一件寝衣,套在她身上又宽又大,不经意从肩头滑褪至肩下,亦顾不得了。只是那名单密密麻麻,人名如蚁,借着一缕朦胧的雪光,根本看不清楚。她急中生智,见他的外套随便勾在衣架上,便在那口袋里摸索许久,终于摸到打火机。

    “嚓!”

    小小的火苗,如赤蓝阴柔的舌,舔蚀着凝重的黑暗,缥缈而摇动地带来一团橙色的光晕,却没有丝毫的暖意。她的全身瞬间变得冰冷,因为被这团小小的光晕印在雪白墙壁上的,不只有她自己的身影,另一道侧影那样熟悉,几乎令她惊叫起来。

    打火机的火苗舔着她的掌心,窗外的雪光清冷,投进屋里来,泠泠如同月色。

    “你怎么这样贱?”极力压抑的气息,从唇齿间一字一字地迸发出怒火。揪住她衣襟的那只手,青筋凸起,似是想将她扯成碎片。她的嘴角慢慢牵起,倒仿佛是笑意:“我为何而来,你其实一早明白,何必自欺欺人。”

    手指骨骼轻微作响,她的眸子在朦胧的雪光下像是两丸光辉流转的宝石。如果能将她整个人碾碎成齑粉,在天地间撒得干干净净,是不是真的可以将她从这个世间抹去,再不留下半分痕迹?

    指端微微收拢,她的呼吸受窒,渐渐沉重起来,那声音如急促的鼓拍,绝望地敲打在他的心间。

    总归是得不到,其实早已明知,那样清清楚楚,所以绝望。

    他突然放开手,声音僵硬:“别逼我杀你。”

    她嫣然一笑:“我曾经两次试图行刺你,冀州大战的时候,我故意滚下楼梯摔成重伤将你从前线逼回来,我偷听你与幕僚的谈话,今天下午又拿话套问你,桩桩样样其实你心里都一清二楚。”她语气从容得几乎令人心寒,“我早不打算活着回去。”

    “回去”两个字狠狠刺痛了他的心,他的眼中闪过一丝寒光,静静地笑起来:“你想死,我偏不让你死。你想救的那个人,我偏要让他死。”

    他去夺她手中紧紧攥着的名单,她徒劳地不肯放手,他手下加劲,一根一根掰开她纤细的手指,一寸一寸地将名单从她指尖夺出。她终于绝望:“颜志禹!”相识至今,已经是三年零六个月十九天,她一共叫过他名字四次,每一次都是在那样痛恨绝决的情形下,以无比的憎恶的口气。即使在貌似美好的一段时光里,她亦从来没有唤过他的名字,纵然偶尔露出一丝笑颜,那笑颜背后定然另有目的,他明明知道,却一次又一次放任。

    就当她是真的吧……一次又一次这样自欺欺人……就当她是真的吧,那些偶然温存的话语,那些稍纵即逝的笑容,实在太让人贪恋,于是一次又一次地忍耐下去……就当她是真的吧……忍得越久,越对那虚幻的贪恋绝望,明明知道即将永远失却,却只能眼睁睁看着,无能为力,无法自拔,连他自己也不知道哪一天会再也欺瞒不下去,最终会爆发。

    他夺过名单,大步走向外间的起居室,打开了桌上的台灯。她从门间望去,清清楚楚地看到他拿起笔来,重重地勾掉某个名字。

    他走回来,将名单狠狠摔在她的脸上。

    她纹丝未动,任由那张纸缓缓飘落地上。

    终于还是走到这一步。

    她一步一步将自己与他逼上绝路。

    为何反倒觉得如释重负?她蹲下去,拾起那份名单,看到被他用红笔勾掉的那个名字,熟悉而珍爱的容颜仿佛随着这名字慢慢浮现,她缓缓将名单贴在心口。下一秒钟,他已经劈手夺开名单,胸口的起伏似乎再也无法压抑,他声音犹如困兽,嘶哑而狂乱:“你如果求我,我也许会放他一条生路。”

    她垂下眼帘:“我再也不会求你了,要杀要剐任你。”

    他的呼吸沉重而紊乱,他终于狠狠扬起手来,她闭上眼晴,可是意料中的疼痛却迟迟没有到来。她睁开眼睛,他的眼神如要噬人,而她安然与他对视,眸光如水,竟不再起半点波澜。这是他第二次想要动手揍她,第一次是两年前她故意从楼梯上滚下去,流掉腹中才只三个月大的胎儿。他从前线赶回来,差一点对她动手,最后还是像今天这般,缓慢而无望地放了下去。到了如今,到了今天这样的地步,他竟然还是不忍碰她一根指头。如果伤到她,他会比她更痛。那是心伤,不可计数,无可救药。

    从来都是一败涂地。

    从见到她的那一天起。

    已经注定他会败得没有半分余地。

    如果命运真的可以选择重新开始,他宁可永远也不曾遇上她。

    她是一颗流星,在相遇的刹那照亮他的整个生命,然后他用余生所有,只能仰望她无情划落,远去在永不可企及的天幕。

    他从来不曾得到过幸福,却知道失去她的每一分痛苦。

    一种莫名的虚空涌上来,仿佛整个人都被掏得空空的,再也无法填满。那是生命里最重要的一部分,却被硬生生从他体内撕裂开去。那种椎心无望的痛苦,比两年前更令人恐慌。如果她不回来,他真的以为自己忘记了。他曾经花了那样大的力气去忘记,毁掉与她相关的一切。烧掉她用过的衣物、家具,拆毁她曾经住过的宅子,她曾经走过的花园他亦下令荒弃,用竹篱围起来,再不许人进入。

    他真的以为忘记了。

    把生命里最重要的一部分割舍掉,然后,若无其事地当做安然无恙。

    两年前,他曾经那样坚忍地说过:“永远别再让我看见你。”

    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个永远,有多么令人绝望。

    而她永远也不会知道,在分离的这两年间,他曾经见过她三次。每一次几乎都是濒于崩溃的时刻,他真的无法再忍耐,不能抵御那种蚀心刻骨的相思,只得想尽了方法,为了可以远远地见她一面。

    一次是背影,隔得那样远,她坐黄包车回家去,他的汽车跟在百来步开外,一直跟到了巷子口。他眼睁睁望着她的身影渐渐远去,直至从眼前消失掉。另一次则是在洋行门口,她与同事笑语嫣然,浑然不知整条街上几乎都是便衣的宪兵,而他在洋行对面楼上的窗前,已经眺望她良久。

    最后一次是他在康朗遇刺之后,伤得那样重,他几乎以为自己活不了了,所以一直想,总得见她一面才好,如果真的会死,总得见她最后一面才好。可是不能让她知道——哪怕是死了,也不能让她知道。

    幕僚们伤透了脑筋,只得铤而走险,由情报部门出手,设计了一场车祸,将她的哥哥撞成轻伤,送去同一家医院。

    终于见着满脸焦灼的她在走廊里等待,而隔着一扇窗,近得连她的足音都能听见。那是两年里离她最近的一次,空气中似乎都有她身上熟悉的芬芳,她在走廊里焦急地徘徊,到了最后,她垂着头,半靠在窗上。

    如果能伸出手去,他几乎就可以揽住她的肩头。

    他却躺在病床上,丝毫不能动弹,只能透过小小的一方特制玻璃,看见她姣好的侧影。因为担忧,她眉头微微蹙起,长长的睫毛像小小的扇子垂合下来,眼中似乎有泪光。

    而她,从来不曾在他面前哭过。

    哪怕是第一次,他用最卑劣的方式得到了她的身体,她亦没有哭,只是睁大了眼睛,无比憎恨地望着他。

    他错了,错得那样厉害,以为得到了她的人,就不会在乎她的心。可是他错了,他要的根本不是她的人,他要的是她,完完整整的她。他错得那样厉害,只好步步错下去,直到无法可想,不能挽救。

    那是唯一的死门,绝不能碰触的地方。留在这个世界上,成为他任人宰割的软肋。

    幕僚长几次私下里劝他:“算了吧,迟早会拖出大祸来,还是杀掉算了。”

    他一次又一次断然拒绝,最后勃然大怒:“谁敢动她一根头发,我就要谁的命。”

    也以为,这一生就这样了。

    或许十年二十年里,还可以有机会,遥远地望见她。漫长的岁月里,她都成为深埋在心底的一抹回忆。

    可是她竟然回来了。

    重新见到她的那一日,正是他到大学演讲,礼堂里座无虚席,窗外走廊上挤满了人。内勤主任想到康朗的那次遇刺,几乎急得满头大汗,所有的人全布置出去,里里外外,密密麻麻全是人。全副武装的岗哨仿佛一个个桩子,隔不远就有一颗,深深地钉在汹涌的人潮中,划出一道无形的锁线。

    人那样多,却鸦雀无声,只听到自己的声音在扩音喇叭里传扬开去,带一点轻微的嗡嗡回响。稿子是秘书拟的,一贯的文采斐然,而他念得抑扬顿挫,听得底下那样多的人都激情澎湃地仰着脸。面对那样多的人,他莫名地有丝倦意,想到自己弃学归来前夕,在彼岸那间赫赫有名的大学空荡荡的礼堂里,最敬爱的教授不无惋惜:“颜,为什么要放弃?你那样有天分。”

    他歉然地答:“家父病重,我不得不回去。”

    教授完全不了解地耸肩:“东方人——”

    他学的是机械,现在想来几乎是滑稽。父亲素来疼爱自己,因他是最小的一个儿子,所以未免骄纵了些,竟然任由他去留洋学了机械。长兄自幼跟着父亲戎马南北,没念过洋学堂,二哥与三哥却是军校毕业,如果不是两位兄长先后战死疆场,如果不是最得志的三哥率兵哗变背叛父亲,无论如何也轮不到他被迫来挑起这样一副重担。临危受命时他不过二十二岁,所有的统领几乎都是叔伯长辈。他至今犹记得那夜,风雨交加,冷雨潇潇地拍打着玻璃窗,墨绿色的琉璃灯罩下,灯光是微微一团黄色的光晕,照得屋子里晦暗不明。在父亲榻前,余子衡微微低下头去,说:“请大帅放心,我等必将视四官如若大帅。”灯光照着余子衡花白的头发和通红的双眼。父亲始终放不下心,因他并不甚像他的几个哥哥,父亲曾经说过:“四官太重情义,日后必为所累。”临终之前,父亲紧紧地攥着他的手,那样多的言语,可是不能再道一字,只是望着他,一直到咽下最后一口气。

    五年后的一个晴朗秋日,他慢慢地擦拭完佩枪,终于在枪决余子衡的手令上签了字。他想到小时候这位余叔叔驮着自己去折树上黄澄澄的枇杷,枇杷大而甜,一颗颗剥得水淋淋的喂到他嘴里去,塞得一张小口满满的,鼓起圆圆的一个包,小小的自己咧开没有门牙的嘴,笑得那样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