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一章 陪我看春晚!

肥茄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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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八十一章 陪我看春晚!

    唐欢在部队一泡就是十几年。

    他的武道受到了军方的熏陶,也有暗杀的影子。但最终,他这集大成的压箱十三刀。是在与强者的较量中不断淬炼出来的。

    简单好用,杀意果决。

    唐欢的每一刀,都没有任何花哨。部队的经历告诉他。所谓的决斗,除了技巧和实力之外,真正考验的,其实是体力。

    纵然你满腹战略布局,可当你在战场上透支了体力之后,就只有任人宰割的份儿。

    手指连扳机都扣不动了。就算给你一枚大炮,又能干什么?

    唐欢的武道自成一派。综合了多家所长。而所谓的十三刀,除了他只创造出这十三刀。更重要的是,以他目前的力量,只够这十三刀。

    十三刀一过,若是他还没能打败对手,便输了。

    但时至今日,哪怕是曾经与他激战最凶残的强者,也只不过逼出他第十刀。便惨死于他的鱼肠之下。

    今晚,阎王有这个实力逼出他全部十三刀吗?又或者,直接打败唐欢?

    唐欢的第一刀,虽只是防守反击,却依旧带给阎王极大的震撼。而第二刀甫一出手,更是令阎王脸色骤变。

    这第二刀,侵略性极强。猛一劈出,便宛若一头原始森林中的财狼,闪烁着猩红的目光呼啸而至!

    阎王手腕一抖,迅速抬起血红匕首格挡。虽是勉强挡住,身躯却不由自主地倒退两步。

    而刀锋碰撞之际,更是爆发出连串的火光。

    后续三刀,阎王有些是靠敏锐地反应避开。或是以暴制暴,通通硬抗下来。

    后者,只是伤神费力,而前者,虽堪堪避过,风险却更为巨大。一旦失败,就有可能被劈成重伤。

    当熬过前五刀之时,阎王不得不改变当初的判断。

    龙祖花这一个亿请自己暗杀唐欢,开价太低了。

    杀唐欢的价钱,应该再高一些。

    两个亿?

    三个亿?

    都不足以诠释展露真正实力的唐欢!

    五刀过后,唐欢忽然停下了攻击。

    他气定神闲,脸上毫无表情。目中却微微流露出失望之色。薄唇微张道:“这不是较量,你也不能一味的躲避,防御。”

    这番话是唐欢的内心真实想法。

    他应战,而且是在大年三十的晚上。他不是来教训阎王的,也并不想在这个本该阖家美满的时刻碾压阎王。

    尽管阎王能抗住他的五刀,在他所接触的高手或者强者中,已经算是佼佼者,算是出类拔萃了。

    可这并非唐欢渴望的结果。

    他要的,是势均力敌的较量。

    是一场能带给他思考和领悟的公平决斗。

    哪怕最终败给了阎王,他也不会因此感到愤怒或者遗憾。

    技不如人,生死有命。

    唐欢的态度激怒了阎王。也令他感到羞耻。

    是的。

    从一开始,阎王就将自己摆在和唐欢平等的位置。他并不认为唐欢技高一筹,也没觉得唐欢比自己更为强大。

    可在唐欢第一刀轻松化解了自己的攻势之后,他竟是下意识地选择了防御,选择了避战。

    为什么?

    当人们潜意识觉得对手比自己强大之时,总会下意识地避其锋芒。

    此刻的阎王,不正是如此么?

    唐欢一语识破他的内心,便仿佛一巴掌狠狠抽打在了阎王的脸上。令他异常羞耻,无比难堪。

    他紧握手中的刀锋。寒声说道:“我是师傅点头过的强者。”

    “所以。”唐欢微微抬起鱼肠。“别让我看不起你!”

    唐欢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地等待阎王的攻势。

    而阎王也并没有让他失望。继龙吟之后,他接连施展两招极为精妙,且杀伤力极大的攻势。

    尤其是最后那一刺。仿佛裹挟奔雷之势,杀伤力之大,变化莫测之繁杂,仿佛都不像是阎王所能拥有的绝学。仿佛已经超越了他这等境界所能展现的实力。

    不是唐欢看不起阎王。

    以他前五刀的试探,他便基本判断出阎王的真正实力。

    撑死了,能抗住唐欢第八刀。

    虽然这在唐欢所接触的强者中,也已经能够勉强挤进前三的位置。可他最后一次接触真正的强者,还是在三年前。这三年,唐欢又有所精进。而阎王,仍只能在三年前的唐欢面前挤进前三。

    他不满意。

    甚至很失望。

    他预期中的阎王,是至少能抗住自己前十刀的。

    他甚至不顾性命的希望阎王能逼出他最后三刀。

    也只有逼出他最后三刀,才能真正激发他的潜能。

    人不面临死亡,又哪里能挖掘出自己的极限?

    唐欢,已经足足三年没有近距离接触死神了。

    果不其然。

    当唐欢第八刀劈出之时,阎王再无挣扎之力。手中那把染血无数的血红刀锋被击飞,刀口上更是出现无数的龟裂细纹。

    那是被唐欢霸道的爆发力震荡出来的。而面对如此恐怖的爆发,阎王仍能紧握匕首。也从侧面体现出他不俗的臂力了。

    可惜,他面对的是前猎龙首领。前总参第一强者!

    他这个所谓的华夏杀手界第一高手,终究还是败了。

    败得毫无悬念,拜得心服口服。

    唐欢收起鱼肠,那始终没有抬起过的左手,都仿佛在轻叹。

    左手刀,是杀人技。

    他对阎王没有杀心,只有较量之意。故而一直没有施展左手刀。

    反观阎王,却是脸色煞白地望向唐欢。眼中有些迷茫,但更多的,却是敬佩:“你很强。比我强。”

    “我输了。”阎王心服口服。

    然后,他不等唐欢开口,缓缓闭上了双眼:“杀了我。”

    唐欢收起刀锋,表情看起来颇为落寞。

    这一仗对唐欢来说意义不大。顶多算是热身。却耽误了他观看春晚的时间。

    摇摇头。唐欢抿唇说道:“输了的确要受到惩罚。就罚你陪我看春晚吧。”

    “你侮辱我?”阎王咬牙。双目圆睁。

    “你不配。”唐欢淡淡摇头,耸肩道。“不想看就走吧。我该回家了。”

    根据唐欢多年看春晚的经验,等他回到家中,还能赶上第二个小品节目。那是小品界大咖的时间段,也是春晚的黄金时间点。

    一年就出这么一个节目。唐欢还是很珍惜的。

    “你不杀他。就是在折磨他。索性,一刀劈了他。给他个痛快。”

    忽然。

    夜幕之下,一把宛若银铃,却仿佛源自大雪山的空灵之声响起。

    冷彻心扉,却又悦耳之极。

    很复杂甚至矛盾的一把声音。却深深吸引了唐欢的注意。

    一时间,他连马上就要播出的小品节目,都要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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