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法庭翻供

力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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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中,辩护人钟大鹏问胡副书记:“证人当事人,为什么你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主动交待自己送了15万元钱的事呢?”。

    胡副书记说:“我没有送怎么去坦白?我有那么蠢吗?送了坦白了什么事都没有,这个道理谁不知道呀!”

    “那你为什么又对专案组讲你送了15万元钱。”

    “天啰天啰,办案人员也不是吃斋的,刑讯逼供是没有,但他们的谈话像六指琴魔,谈得我心焦刮烂,谈得我昏头耷脑,谈得我心惊胆战,谈得我走路都两个××筛筛的。”

    说到这里,旁听席的人“嗡”的笑成一团,冠兰不得不敲下法槌:“肃静。”之后厉言正色的说:“证人,注意你的语言规范。”

    胡副书记被冠兰不苟言笑一脸的正气镇住了,不得不小下声来:“后来,没办法,我不就瞎蒙,乱说一气,今天说这个数明天说那个数,前几次没蒙对,最后一次我说送了15万元,办案人员才停止了问话,我猜想蒙对了,后来要我交赃款,才放我。我急着要回家没办法,才叫家里人借了15万元钱。”

    冠兰盯着胡副书记,油腔滑调的,现在还不能断定他是否行贿买官,如果买官还这种德性,那他不知人间羞耻二字。

    最后,冠兰问了一句:“证人当事人,有的时候,在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情况下,只有良心才能证明自己的清白。我问你,你到底有没有送钱被告人?”

    胡副书记斩钉截铁的说:“天地良心,我没有送钱给杨阿伟,就是送了两条九五至尊的香烟。”

    冠兰对这一句话不相信属实,但念徐琳的面子又信属实,而且也需要他这一句,也就没再吭声了。

    轮到杨阿伟入庭,他陈述案件了经过,至于为什么承认收了15万块钱呢?他说是因为办案人员每天找他谈话,谈得实在难受才信口开河。当我说我收了两条烟和15万块钱后,办案人员再没就这件事找我谈话了,后来我违心又确认了此事。

    钟大鹏乘势而上的说:“审判长,合议庭,在被告人的谈话笔录中,被告人没有收受钱的有一次,收受两条烟1.5万元的有3次,收受5万、8万元各一次,收受烟两条15万元有两次。而当事人胡副书记的谈话笔录中,送了两条烟的有两次,送18万、5万元各一次,送烟两条1万元的一次,送两条烟15万元的一次,尽管最后一次谈话笔录与被告人的交待相为吻合,但之前证据出现了紊乱,所以,应当以被告人和证人当事人的当庭所言为据。”

    这种受贿的案子当庭翻供不要说英花头痛,就是换了其他的任何一个公诉人都麻头。嘴在他身上,事是他亲为,他任而东南西北风咬定青山不放松,说没送钱或者送多少,怎么和他辩?和这种人打口水仗实在是无聊。况且英花已有网开一面之念。再说这种案子不可能休庭后再重新找当事人讯问证据的,就是找他,他也不会再说送过钱或买官的事。现实就是如此,当冠兰问她下面还需要发问不?她摇摇头。

    与胡副书记送礼买官相似的情节有:红宁镇杨镇长,土管局麻局长,教委耿主任。不过钱数不一,分别为,20万元,25万元,30万元。

    杨阿伟卖官给这三个人的情节与胡副书记的相似,交待的情节也是先没有说这3个人送钱买官的事,后办案人员找他谈话核对,他说只收了杨镇长的水果和2万元钱,土管局麻局长两瓶茅台和2万元钱,教委耿主任是书和3万元钱。

    纪委找这3人询问,他们的回答情节与胡副书记的回答也相似。现在在胡副书记的号召下,在钟大鹏的唆讼下,在徐琳的堕泪下,他们也为了自己的“尊严和利益”,作为证人当事人在庭审中当庭翻供。

    后来,胡副书记和这3个人在县里也分别获得了雅号:“胡至尊,”“杨水果”,“麻茅台”,“耿是书”。这4个人的官尽管还是免了,但仍然保留了正科的非领导待遇。

    杨阿伟也跟着翻供。

    之前,进入起诉阶段,钟大鹏会见他时,告诉他收贿罪的认定和证据的重要性,并对他说你对有异议的问题可以申请当事人当庭作证。钟大鹏还在递给他看的材料空处分别用铅笔写了胡、杨、麻、耿等字,暗示他,别人送给你什么,就是什么,是烟是酒是水果是书要如实的对法官讲出来。杨阿伟傻是不傻的,当然知道含意。两人确定了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事。

    英花发问还是老套套,钟大鹏的发问也没有新意。这3个的回答也与胡副书记的当庭回答相似。不过在这3个人当中,杨镇长麻局长耿主任分别送钱给杨阿伟的讯问笔录里,有办案人员分别这样的问话:“有人说,你送的东西里面有20万元钱?”“有人说,你送的东西里面有25万元钱?”“有人说,你送的东西里面有30万元钱?”这话给钟大鹏抓到了的口舌:“‘有人说’这样的话有诱供之嫌。”并对冠兰说:“审判长,这样的证据不似采用。”

    这样的证据当然有诱供之嫌。英花草似起诉书时也看到了这个破绽,这个破绽就留给辩护人进攻吧,留给法官审结吧。因为,答应了徐琳的事,就要真心报恩,就要有实际行动。她对被告辩护人钟大鹏的所说没有回应。

    庭审辩论,没有针锋相对,平静如水,控辩双方各说各的词,异议的焦点在调查阶段都已说了。双方肯定了被告人有自首的情节:杨阿伟的大多部分受贿犯罪事实,是在纪律仅掌握违纪,道德败坏的情况下,自己主动交待的。此外还有立功的情节,提请合议庭审定。

    轮到杨阿伟陈述,认罪,悔罪,说到动情之处还挤出了几滴眼泪,悔过的内容与媒体报道腐官的大同小异。大厅里的听众似乎没有触动,甚至说:德不配位,必有灾殃。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咎由自取,活该,活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