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九章 吟诗一首

刘默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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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不就是我吗!怎么,小兄弟你还听说过我?你是我粉丝?”

    老乞丐,额,不是,是李白。当时听我知道他的名字,顿时眼睛都亮了起来,我看他激动的样子,连连点头,我说:“您老怎么也是有才华的人,怎么混成了这样啊?”

    “哎,一言难尽啊。想当年,我作诗成仙,来到了这第五空间,但谁知道这里的人,都没眼光啊。说我做的诗浮夸,是喝多了在催牛逼。我做的诗,在这里没人欣赏啊!”

    李白说着,几乎是鼻涕一百泪一把,“你说我个靠文采吃饭的人,没人欣赏我的才华。我吃什么喝什么啊,本来吧,我还能靠着脸蛋,混个小白脸的职业。但这酒喝多了,还给脸喝成了未老先衰。没办法,我现在只能这样了。”

    “好吧。老前辈你也别伤心了。我相信,只要你坚持,总有人会再次欣赏你的才华的!”

    我都不知道怎么安慰这李白了,只能说这么一句,但这句话还挺管用,李白用着那脏兮兮破破烂烂的袖子,擦了擦眼泪,一副神采飞扬的样子道:“小兄弟,你是我的知己啊!啊,此时此刻,我想吟诗一首!”

    说话间,李白清了清嗓子,再次啃了一口虎屁股,喝了一口酒葫芦里的酒高声道:“大河之剑天上来!”

    “我擦。”,一听他这开场白,我差点一口虎肉喷出来,这特么不亡者农药的台词吗?

    “小兄弟我知道我作诗有点浮夸,但你也不能擦我啊!老头子我容易吗?我都一千年没做诗了,一开口就被人擦,我没尊严了!”

    李白这刚有点振作,让我一句话差点整哭了,说真的,我挺内疚的,毕竟这可是大诗人啊,“老前辈你误会了。现在地球变化了,遇到了好的事情,激动了就说擦!这是行动激动的词!”

    “我擦,你说的我好激动啊,我要以我擦吟诗一首!”

    李白听我这么一说,顿时又豪情万丈了,“我擦,此时此刻我的心情啊,我擦,我擦的,天边的晚霞啊,漂亮的令我,我擦我擦的。真是我擦啊!”

    “我擦!”,这首诗做的,听得我脑袋瓜子都疼。我严重怀疑,李白是把脑袋喝坏了。但我还是给李白鼓了掌,令这老头,昂首挺胸,举着酒壶,侧身饮了一口酒。别说,这造型,还真有点潇洒不解的意思。不过就是那身破烂到几乎漏屁股的衣服,看着有点尴尬。

    “小兄弟,今日遇见你,我李白开心的我擦,我擦的。你这顿虎肉我不能白痴,老朽我还剩下几滴酒,赠送你了!”

    李白在那装了一会儿逼,把酒葫芦扔给了我。令我有点尴尬,他都穷成这样了,我真不知道要了要的酒葫芦好不好。

    “老前辈,这可是你不离身的宝贝啊。你的好意我心领了,您还是收回去吧!”

    我是真心疼李白,想把酒葫芦还给他,但李白一把抓住了我的手,道:“小兄弟,所谓千金难求一知己。好酒赠与有缘人。我先前看你被一条狗追。这酒葫芦虽然不算是什么宝贝,但也算是跟了我几千年了。酒味浓重。你带着身上,别人想要从你气息上追踪你,是做不到的!收下吧!你这样的知己,我不能看着你被一条狗给吃了啊。那样我的心情,会我擦,我擦的!”

    李白是一意孤行,说什么也要把酒葫芦送给我,对此我无奈,只好收下。

    “小兄弟,今日一别,不知何日才能相见。老哥哥我这就云游四海,作诗去了。你多保重!”

    李白送了我酒葫芦之后,消散的一甩糟蹋破烂的秀跑,御剑飞走。我望着他那桀骜不驯的背影,多少有点佩服。

    这才是诗人该有的气质,但这个好印象我只保留了一秒钟就荡然无存了。李白踩着飞剑,刚飞去几十米,就碰的一声撞在了一颗大树上。

    “哎呀岁数大了,喝点酒就上头啊!不过还好没人看见,我李白依然潇洒!”

    李白嘟嘟囔囔的说着,踩着飞剑,飞出了树林。那一刻我才想起了,李白都穷成这样了,我该给他点本源石,起码换一身衣服的。

    但我追出了树林,李白早已经没有了踪影。不过李白我没追到,倒是看到了哮天犬!

    这个二哈,肥胖的鼻子一抽一抽的,带领着十几个天兵天将,正在往树林的方向进发!

    “想逃走?本大爷的鼻子,天下第一!谁能从本大爷的眼皮子下面跑掉?那小子就在树林,本大爷我只要在吸一下鼻子,就能追踪道那小子的具体位置!”

    哮天犬挺着肥胖的胸脯,得意的说着,之后再次抽动了一下狗鼻子。

    这给我看的一惊,这哮天犬来到了这里,肯定是追踪我的气息过来的。他这在一吸鼻子,我肯定暴露目标。

    所以当时,我就想重新逃回树林。但就在那个时候,哮天犬打了个喷嚏。

    “奇怪了。本大爷的鼻子怎么不灵了,闻不到那个小子的气息了。难道得了鼻炎?”

    哮天犬疑惑的说道,这令我一愣,随后我就明白了,刚刚李白给我的那个酒葫芦,还真管用。哮天犬无法追踪我了!

    “真是来气。都给我回去。等本大爷治好了鼻炎,在回来找那小子!”

    哮天犬追踪不到我的气息,直接打道回府。这令我松了一口气,同时我也有了自己的打算。我有了李白的酒葫芦,就没人认得出我的气息。

    如此我在来个七十二变,改变一下相貌。这一重天,别想有人知道我是刘默!

    只要有了新的身份,我就能在一重天站稳脚,之后打听十二重天的位置!

    “去一重天的城镇!”

    有了打算,我直接变化成了一个糟蹋酒汗的样子,拿着李白的酒葫芦,走出了树林。之后飞跃起来,寻找那里是一重天的城池。

    而观望之下,我就在附近发现了一个大城,规模很大,城门上写着万仙城三个字,里面人头涌动,看来有不少人在这城中生活。

    所以当时,我就降落下去,拎着酒葫芦,往城里走。

    而路过城门的时候,我看到了通缉我的画像,就贴在城墙上,但是那首位的士兵,并没有认出我来,也没拦着我。

    但是他们没阻拦我,我却是被一个长着猪头的东西给我拦住了,“小子,我叫猪八戒,找你有事!”